第一百三十七章 抗戰中的華僑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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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抗戰中的華僑商人
一點說明:本雖為小說,但其中涉及到一些人物是具體的,特別是一些令人起敬的人物,總讓人不由得油然起敬。
據於小說的特『性』和本的特點,中提到愛國華僑陳嘉庚的地方並不多,所以在此『插』一段史料,讓大家更容易瞭解陳嘉庚當時在華僑中的影響和對抗日的作用。
據史料記載:陳嘉庚在1937年月15日,就在新加坡聯合11個僑團成立馬來亞新加坡華僑籌賑祖國傷兵難民大會委員會;接著,馬來亞各區也相繼成立了籌賑會機構。
在此基礎,新馬華僑於同年10月10日設立馬來亞各區會通訊處,陳嘉庚兼任了通訊處主任,形成了公開合法的籌賑工作總機關。
與此同時,南洋其它地區的僑社也先後成立了類似的聯合抗日團體,其中著名的有:菲律賓華僑援助抗敵委員會『主席』李清泉,副『主席』楊啟泰、薛芬士;荷屬東印度巴達維亞華僑捐助祖國慈善事業委員會『主席』丘元榮,副『主席』莊西言;暹羅即泰國華僑各界抗日救國聯合會及暹羅華僑慈善籌賑會『主席』蟻光炎;緬甸華僑救災總會;越南南圻華僑救國總會等等。
東南沿海僑鄉淪陷後,南洋惠僑、瓊僑、『潮』僑還自發聯合起來,成立了不少以救國救鄉為宗旨的區域『性』的抗日救鄉會。
鑑於日本侵華戰爭不斷升級、抗戰形勢日趨嚴峻,為了最大限度地團結僑胞更加有效地支援國內軍民的對日鬥爭,在中國『政府』的支援下,南洋英、荷、美、法、暹45埠籌賑會、慈善會和商會的16名代表於193年10月10日齊集新加坡開會,組織了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簡稱“南僑總會”,『主席』陳嘉庚,副『主席』莊西言、李清泉。
根據該會組織大綱之規定,其宗旨為:“甲,聯絡南洋各屬華僑研究籌賑方法,策動救亡工作。
乙,籌款助賑祖國難民,並倡導集資發展祖國實業,以維難民生計。
丙,積極勸募公債,推銷國貨。”
由此可見,南僑總會作為東南亞華僑抗日救國運動的最高領導機關,它所策劃、安排的主要工作,是從財力、物力支援祖國抗戰。
南僑總會既經成立,南洋各屬各埠籌賑會加入者凡7所,其下又設分會千百所;籌賑會內部,彙集了所有各幫派、各行業、各團體組織,領導成員有僑領、社會名流、記者、教師和基層群眾的代表。
至此,海外華僑繼歐洲、美洲之後,又組建了一個跨國家、跨地區的聯合抗日團體,從而最終形成了相對集中的三大組織網路,奠定了華僑抗日陣線的基本格局。
經濟支援是華僑對祖國抗戰作出巨大貢獻的最集中體現,它大體可分為財力捐輸與物力貢獻兩個方面。
前者包括捐款、購買國債和寄返家鄉僑匯;後者包括捐獻戰需物資和投資國內生產建設事業。
抗戰期間,海外僑胞千方百計地為祖國籌措戰費,捐款名目十分繁多。
有常月捐月捐,即逐月義捐一定數額的款項;有特別捐,即針對國內新發生某種災難或急需某種捐助而發起專項捐獻;有獻金,即利用各種節日、紀念日發動僑眾捐款,或以紅白喜事、慶功、節約等名義自發捐獻。
捐款的方式也靈活多樣,或攤派,或勸募,或舉行文體活動籌款,或開展義賣活動,不一而足。
臺灣“僑務委員會”根據財政部移送的捐款資料,統計出抗戰八年華僑捐款總數超過13億元國幣,可見其數量之可觀。
此外,華僑透過香港八路軍辦事處、保衛中國同盟等渠道捐贈給**方面的款項,也有一定的數額。
“八?一三事變”後,國民『政府』陸續向國內外發行救國公債、國防公債、金公債及節約儲蓄券等多種債券,總額達30餘億元。
為增強祖國抗戰能力,海外僑胞踴躍認購,為數至巨:1937至1939年,認購救國公債51150346元、國防公債626513元、金公債29150元又22924金鑄;到了1941年夏,共購債億元;截至1942年,購債總額已達11億元國幣之巨,佔國民『政府』發行公債總額的1/3強。
這些公債戰後國民『政府』並未償還,與捐款無異。
僑匯主要是指華僑匯寄回鄉的家族贍養費。
戰時,華僑在開展捐獻活動的同時,還“增寄家費以益外匯”,僑匯數額由1936年的億元國幣猛增至1937年的億元國幣,此後連年居高不下。
龐大的僑匯收入,不僅填補了我國對外貿易之鉅額逆差;作為硬通貨,它還可被用作發行紙幣的基金,起到了鞏固國民『政府』法幣幣值、維持戰時經濟的作用。
對於國內緊缺的戰需物資,海外華僑也予以大力捐助包括代金,僅大宗物資即有飛機數百架、汽車千輛及無數衣服、『藥』品等等。
以捐獻飛機為例:1937年年底,廣東省『政府』為加強空防,成立廣東人民購機抗敵籌募委員會,向美洲、澳洲等地粵籍僑胞募集購機款。
短短年餘間,即籌集資金約合國幣00餘萬元。
翌年,中國航空建設協會發動海外華僑獻機,支援祖國空軍建設。
南洋華僑熱烈響應,僅菲律賓即獻有50架,緬甸19架均以每架10萬元國幣計。
從1937年下半年至1940年初,華僑經由水路、陸路運回國內的各種捐贈物品,總數在3000批以,平均每月100批左右。
華僑捐獻物資給**敵後抗日武裝,也屢見不鮮。
另外,還有不少華僑移資國內尤其是西南大後方的工礦、墾殖、金融等行業,創辦了一大批適應抗戰需要的僑資企業,從而增強了祖國的經濟實力。
據統計,從“七七事變”到太平洋戰爭爆發,華僑總投資額達16億元國幣;此後直至抗戰勝利,投資額約為2—3億元。
鉅額的財物捐輸,傾注著僑胞的瀝瀝心血。
南僑總會『主席』陳嘉庚為了全身心投入抗日籌賑工作,常年住在總會辦事處怡和軒內,不問家事。
當時,其企業經營已然滑坡,資金有限,但仍認常月捐2000元至戰爭終止;每逢捐款購債事,他還是毫不猶豫地竭其所能,以為人先。
南僑總會副『主席』李清泉身患糖『尿』病,但仍“以領導救運為己任,……為祖國的抗戰事業鞠躬盡瘁”,致使病情惡化;彌留之際,猶繫念祖國受難兒童,囑將遺產取出10萬美元捐作難童之用。
象陳嘉庚這樣的愛國華僑還有很多,對抗日鬥爭都給予很大的支援。
美國僑領司徒美堂以七秩高齡之身,領導紐約全僑抗日救國籌餉總會開展工作,在該會一呆就是5年之久。
期間,他堅持每天早10時班,到深夜12時才下班,風雨無阻,從未間斷,並且他自己也成為紐約地區捐款最多的17位華僑之一。
愛國僑領能以身作則,中下層僑胞更是慷慨解囊。
在加拿大,兩位青年華工遙聞推行航空救國捐,立即趕來各捐獻1400元積蓄,並表示,因“遠離祖國,勿能親往殺敵,只此區區,實不足報國,但略盡國民天職耳”;一位衣著樸素的老華僑聽了航空救國的講演後,則當場傾其囊中所有的1100美元捐給祖國,只留下10元路費回家,“在場者均為之感極淚下”。
荷印坤甸華僑馬細旦,“足廢多年,不能工作”,平日靠在街坊乞討度日。
得知暴日侵華後,連日爬至市中心“痛陳祖國被難同胞顛連慘狀”,“乞錢為祖國難民請命”。
緬甸仰光女僑胞葉秋蓮,把自己一座兩層樓房及全部財產變賣,將所得錢款捐助祖國,而自己則削髮為尼,過著清貧的生活。
菲律賓馬尼拉一位5歲兒童葉秀蔭,也在祖母的陪同下走進華僑『婦』女慰勞會,將自己一年節省下的糖果錢約國幣00元全部捐出。
北婆羅洲山打根埠華僑小販鄭『潮』炯鬻子助賑、毀家紓難的事蹟,尤為感人。
抗戰爆發後,他曾先後7次沿門義賣瓜子,將所得叻幣350元捐給祖國賑濟傷難同胞。
1940年,其父在老家廣東新會被敵機炸死,訊息傳來,鄭『潮』炯悲憤莫名,抗日情緒益加昂奮。
鑑於家貧如洗,助賑無力,乃將一親生幼子賣給他人撫養,得禮金0元,悉數送交籌賑會,不久,又外出為祖國籌募賑款,走遍新馬等地大小百餘座城鎮,得叻幣500餘元,寫下“抗戰史僑胞救國之可歌可泣的一頁”。
事實,捐助祖國的鉅額款項,有0%來自華僑的血汗錢。
在抗日救國的崇高精神激勵下,許多平素默默無聞的販夫走卒、老弱『婦』孺,竟做出了種種感天地、泣鬼神的義捐壯舉。
除了捐資輸財外,廣大華僑還透過發動抵制日貨運動和不合人、不供給運動,削弱日本的經濟實力,從而間接地支援了祖國的抗日戰爭。
陳嘉庚在抗日結束後還援建中國廈門集美學校,對社會的貢獻可謂巨大。
此是史話,以下言歸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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