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326章 三年

第326章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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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三年

第326章 三年(1/3)

三年後,賀氏發展成全世界數一數二的集團,賀知年的名字無數次的登上了報紙和雜誌。

但唯一讓人惋惜的是,他已經公開這輩子都不再會娶妻生子。

可報紙和雜誌不止一次拍到過他身邊有一個相貌傾國傾城的美女,兩個人一同去旅行談公事。

李寶兒拿著雜誌咂舌,“那麼漂亮的女人肯定是女朋友啦,卻不願意公開給人家一個名分,真是的。”

“你說什麼呢?”李秀珍把粥推到她的面前。

“就是這個啊!媽,這個賀知年這兩年風頭好強啊,他一個月賺的錢估計我們一輩子都花不完。”李寶兒把雜誌轉過頭給李秀珍看。

李秀珍卻一把搶過雜誌撕的稀碎,丟在垃圾桶裡,嚴肅地對李寶兒說,“你以後不準再看雜誌,也不準再看任何有關於這個人的報道。”

李寶兒被吼得一愣一愣的,“媽,你怎麼這麼凶,這個人離我們十萬八千里的人家住在那麼繁華的大城市,我們在這個小地方。我就只是買本雜誌來看一下,又沒有做那些飛上枝頭變鳳凰的美夢,你不用那麼激動,你女兒還是很理智的。”

李秀珍知道自己反應過激了,這樣反而會引起懷疑,只好轉移話題,“快吃飯吧,吃完了好去上班,我就是不想讓你看這些胡思亂想,你都快結婚的人了。”

“知道啦!李斌不會在意的,而且我們兩個都老大不小,30歲的人了,不會像你想的那麼幼稚。”李寶兒抱起碗喝了個乾淨,擦擦嘴巴往外走。

李秀珍幫她整理衣領,摸了摸頸間的項鍊,“記得一定不要把這條項鍊摘下來。”

“知道,我都帶習慣了,這條項鍊香香的,帶著舒服!要是取了我還不習慣呢,我上班去了。”

“嗯。”李秀珍看著她的背影,指甲摳進了門裡。

這個世界上已經沒有沈若初了,只剩下李寶兒,她是李秀珍的寶貝女兒,重生的寶貝。

他們遠離了那個繁華的大都市,也沒有去離那個

大都市很近的鄉下,而是來到了南方的小城市,一個小的不能再小的十八線城市。

李寶兒無數次的詢問,為什麼自己一點都不記得以前的事情。

李秀珍只是說你三年前生了一場大病,醒來就什麼都不記得了,但不會影響你的生活,你不是所有生活常識和學到的知識都沒有忘記嗎?

李寶兒不止一次的疑惑,就算自己記不得了,難道自己沒有朋友親人嗎?李秀珍告訴她,她讀書的時候只記得用功讀書,朋友沒有一個,只有普通的同學,但畢業之後基本都沒有聯絡了。

問多了之後都是這個答案,她也就沒有再問下去了,即使無數次在夢裡面有一個男人富有磁性的聲音叫她初初,即使她總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可是每次都想不起來,想的頭痛,她也沒有一點頭緒,只好任憑著李秀珍安排她的生活,帶她來了這個南方的小城市,帶著她相親找了一個老老實實的人準備結婚。

李斌是她的未婚夫,一箇中學的數學老師,老老實實,沒有什麼多餘的心思,每個月領著死工資,卻會時不時的給李寶兒買一些她喜歡的小東西,帶著她去吃街邊味道好的小吃。

雙方的父母已經見面,正在商討著結婚的事宜,她的一輩子或許就這麼平平淡淡的過去了。

李寶兒有時候會覺得奇怪,自己作為一個沒有前半生記憶的人,真的是一個完整的人嗎?

而且她每次看著李斌都感覺不到愛意,雖然也會因為他一些行為感動,覺得以後有他或許也是一種幸福。

但總歸是不甘心的,心裡缺了一塊,別人的人生都是從一出生就開始,她的人生只有三年!

秋天的夜晚,李寶兒下班之後在公司門口等李斌,她在一個很小的公司做財務,幫著算算賬。

李斌捧著烤得香氣撲鼻的紅薯,跑到李寶兒的身邊,“寶兒,這是你喜歡吃的烤紅薯,學校門口有,我特意給你帶過來的。”

李寶

兒笑著接過,看著他燙紅的手指頭,嬌嗔的問,“你這是幹什麼?不知道它燙嗎?還捧得那麼好。你直接用袋子提過來給我就好了。”

“不行,用袋子提過來就不燙了,你說過你喜歡吃剛剛烤好的燙呼呼的。”李斌傻傻的說。

李寶兒幸福的啃著燙呼呼的烤紅薯,兩人走在路上,“李斌,你父母商量好了嗎?婚期定在哪一天?”

“他們要按照古法來算,要算到合他們心意的日子還有些早,不過國慶馬上就要到了,我想帶你出去旅遊一下,我們去大城市轉一下,或者去海邊。”

“大城市?”

李寶兒想到了那個城市的名字,媽媽經常提醒她,這輩子不管你去哪,出國也好,就算你上了宇宙飛船去到外太空都可以,一定不要去那個城市,不然就不再認她。

可是越不讓她去,她就越想去,人類的好奇心就是這樣的,於是她說出了那個城市的名字,李斌當然說好。

李寶兒把紅薯皮扔進垃圾桶,“不過不要告訴我媽哦。我們就跟她說我們兩個去海南玩到海邊度假。”

“為什麼?”李斌不理解。

“不知道,我媽就是不讓我去那裡,可是我就想去看一下,好不好嘛。”李寶兒拉住他的手撒嬌。

“好。”

李斌的臉刷的紅了,拉緊了她的手,作為一個傳統的男人,活了這三十歲的年月,他和女生最親密的動作也就是拉個手。

李寶兒當初就是因為他經常臉紅,覺得這個男人很有趣,相親的時候,兩個人面對面坐著,夾菜的時候,手背稍微碰到他都會臉紅。

李寶兒覺得,這樣的男人已經絕種了,雖然她見過的男人不多,甚至都不記得自己生命當中有沒有出現過男性,可是她生活常識告訴她,現在就是這樣的男人很少。

所以,當時就決定,如果要結婚的話,就和這樣正直的男人結婚吧,不要再相親了。

於是,有了這個會為她買紅薯,不會一直想著佔她便宜的未婚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