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42章 談判

第42章 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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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談判

第42章談判

“小魚,閉嘴。”陳氏低聲喝道,“長輩說話,不得隨便插嘴。”

不止馮氏,在場的唐家人都覺得小魚的話刺耳的很。馮氏只得當作沒聽見繼續說:“正巧鄰縣萬家招婿,我們覺得四郎合適,便給他定了這門親事。並不是有意要瞞親騙婚。”

唐小魚又嘟囔了一聲:“永定四年的臘月十三,我們被唐家趕出的門,就是不知道爹是哪天訂的親哦?!”

馮氏和汪氏面色都變了,萬氏臉色也不好看。

她與四郎議親是十月間的事,臘月初十那天,唐家帶著唐明誠去萬家,她和父母親眼相看的女婿,臘月十三陳氏和唐小魚找上門被趕走……馮氏說不是有意瞞親騙婚,這是騙鬼呢!

“現在已經這樣了,陳氏你與四郎有小魚,萬氏你跟四郎已經有兒有女,難不成你們要鬧下去,讓四郎不能再抬頭做人?”馮氏心裡吐血,暗罵唐小魚這個闖禍惹事的妖精,但也只能強打著精神按著先前商量好的說辭來勸。

“陳氏,說起來的確是唐家對你不起。但事已至此,再強求無意。你這些年在外頭飄泊,一個女子帶著個孩子委實不易,可是我唐家是靠了萬家才能有如今的田地,萬家於我家有恩,我們不能對不起萬家。”

“便只能對不起我娘了嗎?”唐小魚不顧陳氏在下頭掐她,不管不顧地說出來,“既然我爹另娶了,為什麼在江陵縣的時候不跟我們說?為什麼還死乞白賴把我們誆回來?你們打著什麼鬼主意真當我不明白了?”

萬氏驚訝地看著馮氏,剛剛婆婆只說她們是在外頭過不下去了才來投奔的,怎麼這丫頭口中,分明是唐家人瞞了唐明誠的事情將她們給硬誆回來的?

“娘,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她騰地站起身,“是你們求了她們回來的?”

馮氏自然不好回答,只看著馮氏和汪氏這婆媳倆的表情,萬氏已經明白了大概,她覺得又氣又好笑:“你們這是做什麼?耍著我們萬家玩兒呢。好好好,你們想著以前的媳婦孫女,要接人回來便回來,又唱這一出給我看。不過是讓我挪位子吧。行,之後的不算,你們將我家的八千兩聘禮錢還回來,我這就回家去,讓我爹寫了休書,我有容哥兒有槿姐兒傍身,有沒有這個丈夫也無所謂。”說完了甩袖就要走。

汪氏忙一把將人拉住:“容哥兒他娘,有話慢慢說,我們絕沒有那個意思。”

挑了事的唐小魚坐在椅子上,雙手託著腮,看她們互相拉扯。

“夠了!都別說了!”馮氏一拍桌子,“唐萬兩家的婚事是兩家長輩共同定下來的,你們成親之後日子和和美美,斷無分開的道理。這事不過是天意弄人,怨不得誰。我便開這口,媳婦你當什麼事也沒發生過,陳氏和小魚只會在唐家待著,我們養著她們,不叫她們鬧去萬家。”

這次沒等小魚開口,陳氏笑了起來。

“我和小魚用不著你們養。”她頭一次正眼看向唐明誠,“四郎,當年所遇的,真的是土匪,不是你們唐家僱來分開我們的人?”她搖了搖頭,笑著說,“你們當初便應該一刀將我和小魚都殺了,也就不會有今天的事。可見唐家人膽子還是不夠大,敢去騙婚卻不敢殺人。”

馮氏罵道:“陳氏你又渾說什麼?”

唐小魚懶洋洋伸出手,衝著陳氏比了個大拇指。

陳氏一點都不糊塗,初時的衝擊過後,她很多事都想明白了。為什麼會在巴郡遇著山匪?為什麼唐明誠會失蹤?為什麼她帶在身邊的婚書會遺失?為什麼她會被唐家沒有婚書不知底細為由大冬天趕出門去。

他們為了巴上萬家,恨不能讓她和小魚都死了,但又沒膽子親手殺人,便想著天寒地凍,讓她們在外頭自生自滅,血髒不到他們手裡。

卻沒想到,她們非但沒死,還發財了!

不但發了財,還攀上官親了!

唐家怎麼捨得鬆開!

她們想著的是將陳氏弄回來,放在小院子裡拘著,軟硬兼施著讓她認命為妾,再找了理由與萬家說開,將唐小魚記到萬氏的名下,兩全其美,皆大歡喜。誰想到萬氏居然會這麼快上門來,陳氏又那麼硬挺著堅決不肯答應為妾!

更糟心的是,居然讓兩邊就這麼撞上了。

沒辦法躲,沒辦法避,更沒辦法迂迴婉轉瞞天過海口燦蓮花地兩邊糊弄。

馮氏真是一個頭變得有兩個大。

都是汪氏這不中用的東西,連一個小腳婦人都看不住。還有那該死的丫頭,叫她看住了小魚,卻不知道這條滑不留手的泥鰍何時跑去了東院。

馮氏暗自發狠,卻還得耐著性子勸說:“我們不是那樣的人家,你是四郎的媳婦,小魚是四郎的骨肉,我們怎麼可能害你們。當年的事只是個意外,誰也不想這樣,可這事攤上了便不得不解決不是?”

唐娘子垂著眼,也不看馮氏,只說了一聲:“那也沒有讓我為妾的道理。”

“陳氏,當初我們實在是以為你們已經死了,才與萬家又做了親。這方圓幾十裡,誰不知道我們家四郎的妻室是萬家姑娘?如今四郎與萬氏有子有女,吳松縣更是人盡皆知。我知道你是大戶人家出身,見識多,心腸好,你若不讓,叫萬氏以後如何抬頭做人?讓四郎的兒子將來怎麼被人看輕?他可是四郎的兒子,將來要繼承香菸的人……”

“那就合該著讓我娘以後不能抬頭見人,讓我娘被人看輕?再說了,爹是贅婿,生的兒子也是姓萬的,跟唐家的香菸有什麼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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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氏被小魚的話刺得老臉通紅:“大人說話,小孩子莫要攪和。”

唐小魚“呵呵”了一聲,意味深長地看了眼面色鐵青的萬氏。

“陳氏,當娘求你。”馮氏低聲下氣地與唐娘子商議,“你放心,不過是另寫份書,唐家還是會好好待你,更會補償小魚,讓她人前人後都有體面風光。她做個父母雙全的孩子總比失怙孤女強吧。”

唐娘子搖頭:“反正我不做妾。”

不管馮氏怎麼放低了姿態,唐娘子只這一句迴應。

馮氏也惱了,拍桌子罵道:“你這賤婢怎麼這麼聽不進人話?難道你寧願當個寡婦讓小魚將來被人戳脊梁骨,也不樂意看著孩子有份體面,父慈母愛地過一世?難不成你還樂意在外頭拋頭露面迎來送往地做那一份勾當來養家餬口?”

馮氏說話也太難聽了。唐娘子和小魚開了飯館被她用這幾個詞一說,彷彿成了見不得人的**窩。陳氏被她這句話說得渾身亂顫,雙頰赤紅,眼淚都流下來了。

“您說這話是什麼意思?這些年我帶著小魚靠著自己的雙手生活,清清白白,乾乾淨淨,怎麼就成了你們口中那樣不潔的勾當了?你這是又要逼著我們去死不成?”

汪氏連忙低聲勸慰:“娘說的不是那意思,你們開著飯鋪子,那詞只是說來用飯的……”

馮氏一拍桌子:“什麼用飯的客人,她年輕貌美還能直守著這冷鍋冷被的這些年?你瞧她,除了一張妖媚臉,細手小足,哪裡有一分是能當家幹事的樣子?反正無人瞧見過,若不是靠著這一身白肉,你當她真能養活一個痴蠢的女兒到今天?”

陳氏“哇”的一聲哭出來,心裡此刻是萬念俱灰。唐明誠娶了別的女人,唐家不認她這個媳婦她都能認,可是這些年自己的堅持和苦守居然被人抹汙成這樣,那比要了她的命還讓人心傷難受。

小魚騰地站起身,雙手用力一掀,可惜這是張實心實質的黃楊木大桌,她的力氣掀不動桌子,於是她改掀為掃,直接將滿桌子杯盤碗盞全都掃了出去,落在地上摔了個粉碎。

“你不就是想說我娘是女表子?天地良心,你們也不怕落道雷把你們劈死。”唐小魚冷笑一聲指著馮氏的鼻子尖罵道:“你這黑心腸的老太婆,把你兒子賣了八千兩,可不跟市集上賣肉的屠戶差不多?”說了也不理氣得渾身直顫的馮氏,手一轉又戳上了唐明誠的鼻尖,“還有你,你還是個男人嗎?想要富貴為什麼不能自己去賺,非要賣身到別家去?便是賣身,你樂意我們也沒意見,你嫌我痴呆又想換個老婆便大大方方對我娘說了實話,好聚好散,和離也好,休妻也罷,非要玩什麼路遇土匪失蹤的把戲。一邊想當婊|子一邊又要立牌坊,這世上哪裡這麼好的事?瞧你也長得人模狗樣的,不過就是一個鵪鶉,老婆被人潑汙水也不敢吭一聲,這種貨色的男人娘你還要他做什麼?炸了來吃嗎?”

唐明誠驚駭地張著嘴,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就是他的女兒?這樣惡毒地咒她祖宗,罵她父親,這便是知書達禮的陳氏教出來的女兒?

“去!”馮氏抖著手指著小魚對汪氏說,“她這是犯瘋病了,滿口噴糞,你去拿馬刷子給她好好刷刷嘴!”

唐小魚冷眼斜睨著汪氏冷笑了幾聲:“三嬸子,你要不要親手來刷我的嘴?”

汪氏被她凶悍的目光盯著,竟有芒刺在背的感覺,一時居然不知道是該走還是該留。

“去啊,難不成你也想氣死我?”馮氏大吼了一聲,汪氏立刻從凳上彈起便要跑,被小魚一把拽住。

“別走,把事情都說清楚了再走。”唐小魚轉頭看著萬氏說,“你不想我跟我娘留下來的對不對?”

萬氏被小魚剛剛說的話也震了半晌,覺得這丫頭看著清麗可人,說話可真是潑辣,罵的人雖然是她丈夫,她卻感到了那麼一點淡淡的爽意。唐明誠雖然熊,但到底是她兒女的親爹,她心裡再生氣也有限。但對馮氏,她真是恨得牙癢,事情到了這步,她要還看不出萬家是被這老太婆給設計了,那她就不配姓萬。

“你們留下,我就走。”萬氏也不含糊,端坐在椅子上揚眉看著小魚,“不過我覺得唐家是捨不得那八千兩的銀子的。”

唐小魚點頭,看著萬氏的眼睛裡終於帶上了笑意:“我也這麼覺得。所以我跟我娘走,你看你是不是意思意思補我們點精神損失費?”

“這是應該的。”萬氏連頓都沒打一下,直接從懷裡摸了個荷包出來扔給她,“這裡有三百銀銀票和幾兩碎銀,你看夠不夠?”

小魚手疾眼快,直接把荷包劃拉到懷裡:“夠了!”也就是意思意思,唐小魚想,我還能差這幾百兩銀子?

“不行!”馮氏盯著小魚揣了荷包的懷裡,眼睛都氣紅了,當下出聲道,“陳氏要走便走,你留下。”

“我?”唐小魚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失笑道,“您確定?”

“你是唐家的骨肉,怎麼可以流落到外頭!”

“呵呵,當年把我們趕走的時候可沒想過我是唐家骨肉呢,怎麼這會就想起來了?”唐小魚雙手撐在桌面上,戲謔地說,“把我留下來不怕把您給氣死啊。我以前可是個傻子,不知道孝字要怎麼寫。要是發起瘋病來,可做不得準的。”

馮氏只想把唐小魚留下來吃肉喝湯,只要人在,鎖起來就是,哪裡管得著是瘋是傻,一個沒及笄的小丫頭,留口氣就行了,還能有機會讓她再氣著自己?

陳氏突然站起身來,看看唐明誠,又看看馮氏,聲音平淡而清晰:

:“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注1)”

作者有話要說:(注1):這裡借用了一下唐律,《唐律疏議·戶婚》中有云:“諸有妻更娶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又:“諸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

這兩天都不敢看評論了嚶嚶嚶嚶。

今天依舊有兩更,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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