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125節:第三節 關於農民三大改革創新的理論探討(18)

第125節:第三節 關於農民三大改革創新的理論探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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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節:第三節 關於農民三大改革創新的理論探討(18)

持異地轉移主張的人認為,由於我國國土遼闊,各地情況差異極大,就地轉移作為一個普遍原則是無法實行的,經濟落後的中西部地區便無實現的可能性。

他們認為,要真正使我國龐大的農業剩餘勞動力從農業中徹底轉移出來,便應按照發達國家已走過的道路,把農民的大量轉移同城市化直接聯絡起來,只有這樣,才能既完成農業中富餘勞動力向其他產業轉移的歷史任務,又實現全國的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

持此種主張者認為,"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已明顯成為生產力發展的束縛;而發展小城鎮之路也不可取,小城鎮的發展,使我們本來短缺的耕地資源更加短缺,農業發展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加之小城鎮本身固有的邊際產出低、聚集效應差等問題,其結果並未帶來高速的人口城市化,反而使農村生態環境迅速惡化。

限制農民進城似乎避免了"城市病",卻引起了一定程度上說更為嚴重的"農村病",這就是鄉鎮工業"鄉鄉佈局,村村開花,戶戶冒煙",造成耕地浪費、環境汙染、效益低下。

而且,這種做法在"大二元"結構沒有打破的情況下,又在農村內部形成一個"小二元"(農業和農村工業)結構,這樣,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的發展不僅不能帶動農業的發展,相反還會使農業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

還有人認為,當今世界任何國家的富餘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由於現代社會變遷固有的經濟和社會規律的強制作用,其基本道路都是沿著將"鄉下人"轉變為"城裡人"的城市化方向發展的,其中包含著三個任何人都無法改變和抗拒的規律:富餘農業勞動力由農業向非農產業轉移;富餘農業勞動力由農村向城市轉移;富餘農業勞動力由貧困落後地區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

人們的相反行為,只能一時阻擋這些規律充分地表現自己或使之以變形的方式顯示其作用,但這些規律,最終還是會迫使人們在因違背客觀規律而遭遇許多挫折後,不得不依它們行事。

參見郭書田《對農村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幾點思考》,《中國農村經濟》1989年第2期;李勇《發展小城鎮之路不可取》,《中國改革》1996年第4期;袁亞愚《中國農業現代化的歷史回顧與展望》,四川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有人針對上述兩種主張認為,它們都有侷限性,都沒有從全面的角度把握問題的實質。

我國所面臨的是世界上有史以來農業剩餘勞動力轉移規模最巨集大的系統工程,單靠"就地轉移"抑或"異地轉移"都不能全面加以消納。

就地轉移論的侷限性表現在過高估計了農村非農產業容納剩餘勞動力的能力,看不到農村非農產業容量正在日益縮小的趨勢;異地轉移論則過高估計了不同經濟地區以及城市對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容納能力,忽視了農業透過廣度開發和深度利用還可以增容大量的剩餘勞動力。

因此,他們主張農業剩餘勞動力轉移途徑應實行全方位開放、多層次容納,廣開一切就業門路,消除一切障礙,到一切可以轉移的場所去就業。

只有這樣,才能最終解決我國農業剩餘勞動力的轉移,也才能最終實現我國農業的現代化。

有人則主張農業剩餘勞動力轉移分兩步走:第一步消除農業隱形失業,加快農村剩餘勞動力向農村非農產業轉移;第二步改變城鄉人口分佈畸形狀態,逐步增加城鎮人口比重。

這兩個過程雖不能截然分開,但絕不能兩步並一步走。

現階段,我們的基點應放在擴大農村剩餘勞動力就地轉業門路上。

參見鄧一鳴《中國農業剩餘勞動力利用與轉移》,中國農村讀物出版社1991年版;中國勞動力市場和工資改革課題組《我國體制轉型時期"農村病"及其治理》,《經濟研究》1995年第4期。

有人主張就地轉移與農民離鄉進城就業應當並重,實行多層次轉移。

因為,"就地轉移與農民進城就業這兩種流向並非非此即彼、截然對立,而是可以相融的。

明智的選擇不是以一種流向否認另一種流向,而是兩種流向並重,相輔相成"。

有人提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去向可以分為三個層次:離土離鄉,到大城市和工業中心就業;離土不離鄉,到小集鎮就業;既不離土又不離鄉,實行自我就業,即在家庭內部自行轉移。

走多層次、多渠道、立體化創造勞動力就業機會的路子。

把勞動力的內部轉業和外部轉移緊密結合起來,既可以促進城市的繁榮,又可以避免農村的凋敝;既可以使農村在較短時間內擺脫貧困落後的面貌,又可以保持農村的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對城鄉經濟的有序化必將是一個巨大的推動,有利於早日形成一個有效的勞動力流動自組織機制。

參見信長星《就地轉移與農民進城就業應當並重》,《農民日報》1986年10月22日;劉文璞《鼓勵農民自找出路》,《人民日報》1986年9月28日;江化開《新歷史條件下的農村就業問題》,《福建論壇》198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