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節:第三節 關於農民三大改革創新的理論探討(16)
醫師少悶騷 總裁的外 重生之嬌妻來襲 大話仙魔 重生之魔教教主 鷹王絕寵:娘子快躺好 我們的青春時代 鑽石大亨別煩我 吳策 大漢列侯
第123節:第三節 關於農民三大改革創新的理論探討(16)
還有人認為,"以工補農不僅僅是同一核算單位內部的調節功能,也不只是同一所有制組織內部按勞分配問題。
以工補農的實質是農村國民收入的再分配。
農村國民收入首先在農業和鄉鎮工業內部進行初次分配,分別形成上交國家稅收、企業基金、個人消費基金。
由於農業與其他各業之間盈利的差別較大,為了穩定農業的發展,農村國民收入經過初次分配後還要進行再分配。
以工補農就是農村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重要形式。
"陳可文:《關於以工補農的幾個問題》,《紅旗》1986年第18期。
另一種則持不同意見,有人認為,"利用這種辦法所能解決的只是合作社內部從事不同部門勞動力的收入差別,還不能解決合作社作為一個獨立商品生產者可能出現的輕農傾向。
以工補農實際上是把國家和農民的矛盾、工業和農業的矛盾轉嫁給合作社本身。
重要的還在於,在商品經濟條件下,農業應當成為一個自立的依靠自身力量能順利實現擴大再生產的部門,而以工補農只能緩解長期存在的工農業矛盾,而不能徹底解決這個矛盾,更不能避免因農業收益率低可能帶來的停滯和萎縮。
"劉文璞:《試論"七五"時期農業進一步改革的目標》,《中國農村經濟》1986年第7期。
有人認為,"以工補農對於集體經濟實力較強的單位來說是內部調節分配,以應付巨集觀環境不利的權宜之計,從微調來說是可行的。
但作為管理巨集觀經濟的國家來說,把以工補農作為長期方針提出來,則是不妥當的。
從國家和農民的關係來說,國家以農產品價格低為原因讓農民自己來補自己,對經濟上已經彼此獨立的農村各產業的生產者來說,就等於一平二調。
從產業政策來說,'以工補農'對工業是一種抑制,並把農業置於不獨立的產業地位。
雖然農村工業在歷史上是為補農而生的,一直肩負著補農的任務,但那是由於過去'左'的政策逼上梁山的。
現在的改革不但要理順國家和農民、集體與個人之間的關係,而且要理順農村各產業之間的經濟關係。
因而不能用過去一套老辦法來調整工農業關係。
工農業之間正常的關係是農業為工業提供糧食、原料與勞動力,工業為農業提供生產和消費資料、吸收應農轉非的勞動力,在經濟上則是商品交換關係,等價交換是基本原則。
"劉福垣:《農村經濟發展與改革的突破口》,《農業經濟叢刊》1986年第6期。
有人認為,"以工補農"是保護了效益低的部門,阻止了高效益產業的正常發揮,並不能達到扶持農業、整頓鄉鎮企業的目的。
其主要表現為:(1)使農業失去產業獨立性。
社會分工、專業化和產業分離要求財產關係逐漸清理和分離。
當分工已經達到一定程度時,若硬把財產關係扭到一起,會使兩個產業都處於莊園式的依附地位而失去獨立性。
農業靠鄉鎮企業補貼,其發展依賴並受制於一個次生的產業,便使自身失去了獨立產業(特別還是一個基礎產業)的地位。
就意味著這個產業天然地不能在交換中得到社會平均利潤,天然地就是社會剩餘勞動力的蓄水池。
(2)擴大了社會總需求水平。
"以工補農"不僅沒有解決農業自身積累動力問題,而且弱化甚至退化了農業自身積累能力。
鄉鎮企業利潤補貼到農業中,必然會使農業自身實現利潤的積累率下降消費基金比例上升,從而成為社會總需求膨脹的一個因素。
同時,造成鄉鎮企業自身積累的資金比例減少,擴大了對信貸資金的需求。
(3)造成農業和鄉鎮企業財務約束的進一步軟化。
對農業來說,國家實行間接控制的一系列經濟槓桿靈敏度得不到提高,農業生產結構也難以合理化,流通中的買難賣難問題將更加尖銳化;對鄉鎮企業來說,除了對國家間接控制手段的反應遲鈍之外,還使目前鄉鎮企業的種種不合理的行為合法化。
(4)限制了鄉鎮企業的發展速度,加重了鄉鎮企業的負擔。
農村工業既然要不斷地貼補農業,那麼這個工業永遠不能發展為一個獨立的產業,其經濟功能也就不能得到完全的發育。
這種超負荷運轉的狀況是不能持久的。
總之,要保證農業持久發展,必須健全其內部的積累機制,而不是使其成為其他產業的附屬品;鄉鎮企業的全面發展,也必須卸掉直接補貼農業這個沉重負擔。
李慶曾、劉福垣、蔡昉:《我們對"以工補農"的一些看法和建議》,《農業經濟叢刊》198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