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112節:第三節 關於農民三大改革創新的理論探討(5)

第112節:第三節 關於農民三大改革創新的理論探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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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節:第三節 關於農民三大改革創新的理論探討(5)

關於新型合作制的雙重經營結構,有人認為,我國家庭聯產承包制的最大成功,就在於在堅持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前提下,實行了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建立了集體經濟與家庭經營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結構,使得農村合作經濟從高度集中統一及平均主義的束縛中解放出來,集體經濟的優越性與家庭經營的積極性同時得到充分的發揮。

這種模式使生產經營成果與農民物質利益相結合,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深得8億農民的擁護,促進了農村經濟的蓬勃發展。

這種模式的進一步完善,很可能走出一條中國式的社會主義道路。

張柏齊:《淺談地區性合作經濟雙層經營結構的幾個問題》,《農業經濟問題》1985年第9期。

還有人認為,雙層結構的形式,正是適合商品經濟和社會化的要求而產生的。

家庭經濟和社會服務體系相互依存、統分結合的雙層結構,是所有國家中依存於商品經濟的合作社的一般特點。

商品經濟的迅猛發展,要求加強為家庭經濟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的合作組織,加強"統"的方面。

楊承訓:《合作制向商品經濟體系的復歸》,《中國農村經濟》1985年第8-9期。

對於當前我國農村雙層經營結構發展的現狀,有人認為,經濟發達地區"統"的層次是整個農業生產過程賴以正常進行的條件,農業直接生產過程中的大部分環節都是由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實行統一經營的。

一般地區"統"的層次僅限於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少數幾個環節。

貧困落後地區基本上沒有什麼統一經營,但這並不表明雙層經營結構在這些地區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而是由於這些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低和幹部素質較差、放鬆管理等原因,還沒有條件實行統一經營,今後隨著經濟的發展,"統"的層次會日漸加強。

參見《對農村合作經濟的動向和趨勢的認識》,《農業經濟問題》1985年第8期。

有人認為,幾乎所有發達地區的事實都證明,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必須使統一經營層次的經濟職能大大增強。

至於邊遠、落後地區的農村,雙層經營制不是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而是由於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還沒有來得及承擔它應當承擔的歷史使命。

韓元欽:《關於土地經營合作組織的職能和趨向問題》,《農業經濟問題》1985年第7期。

持相反觀點的人認為,在農村商品經濟發展過程中,雙層結構正在實現自身的否定。

因為作為一方的家庭經營不斷擴大,迅猛發展,而作為另一方的"統"的機能不斷衰竭退化,甚至喪失。

其結果必然是整個統一體的瓦解。

在不斷擴大再生產情況下,集體經濟最初提供給承包者的生產條件已經成為或正在轉化為農民家庭經營的勞動積累的物化形式,因而終究要變成一個日趨縮小的量,即數學意義上逐漸接近於零的量。

而且,如果說前一個時期,雙層經營結構的確立促進了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那麼,今天農村商品經濟發展的現實又在證明,它正在阻礙著這個過程,妨礙著廣大農戶最大限度地滿足透過市場需求反映的城市消費和農村本身發展的需要,妨礙著更合理地配置農村經濟中的諸項生產要素,妨礙著農戶在家庭經濟基礎上形成最適度規模。

因此,集體經濟及雙層經營結構之被否定,必然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

高鴻賓:《對農村集體經濟中雙層結構的歷史認識》,《農業經濟問題》1985年第3期。

有人認為,任何一種經營方式的生命力,從根本上說都是由生產力發展要求所決定的。

正是從這一點出發,雙層經營體制基本上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

曹國英:《對雙層經營制的幾點異議》,《農業經濟問題》198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