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驕傲的王 (上)

驕傲的王 (上)


廢材重生:邪王獨寵悍王妃 法醫嬌妻:老公,驗麼 狂妃難降:王爺快到碗裡來 莫路繾綣至晨曦 修真之我道 創世骷髏王 明末紅顏為君生 暗帝的禁寵 康熙是我的 最才子

驕傲的王 (上)

世上有一種人,他生來就帶著一種壓倒一切的超然氣勢,即便是個尚在襁褓的嬰孩,都沒法斂去他的鋒芒。

王義從來沒哭過,落地時的呱呱啼哭像是要證明這樣的氣勢,任醫護人員使盡渾身解數也逼不出一滴眼淚。

父親從來不敢訓斥他,明天決定要吃什麼,母親都要先問過他的意思,他有一個驕縱的妹妹,每每他皺起了眉頭,妹妹總會嚇得大氣不敢出。

在王義的記憶裡,都是他心情不悅,整個家族斂聲屏氣的畫面。

真無聊!

這種無聊是有原因的。

王義天生有著異於常人的智商,還在地上爬的時候,拆了壞了的電腦再組裝,電腦便能正常執行,看不順眼的家電到他手裡,往往會變成能跑能飛的電動玩具。

王義自己沒有印象,但母親每次拿著整箱被他改裝過的東西,都會露出十分明顯的自豪。

他們都說王義是個天才,說他是帶著上輩子的知識投的胎,凡是王義掃過一遍的言都能倒背如流,看過一次的例題就能攻克全關,有這麼一個全能型兒子,父母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給王義報的各種比賽一個接上一個,各種獎盃和榮譽也是一個接著一個帶回家。

王義從來沒輸過,可他覺得這些榮譽和他名門世家的地位一樣讓他提不起勁。他厭惡透了這種生活,諂媚的嘴臉,眼紅的嫉妒,自慚形穢的眼神閃躲……

他想要掙脫這種一成不變的生存方式,這種被捧著身體卻壓著靈魂的感覺讓他瘋狂!於是,他砸碎了他們愛不釋手的獎盃,燒掉了一切有關他的成就,望著他們驚恐的眼睛,冷笑著向他們宣佈:“我要墮落!”

沒有人能阻止王義,抽菸酗酒打架,他和社會上的混混整天呆在一塊,跟他們吸毒,然後十幾個人一起活活玩死一個女人。

他看到了以前沒有看到的東西,暴力、血腥、瘋狂和絕望,這讓他找到了活著的感覺,一點一點把曾經那個聚光燈下的天才兒童抹殺。

母親曾泣不成聲的縮在角落裡對父親說:“他是個魔鬼!”

王義冷笑,這是多麼荒唐的比喻?他不是魔鬼,他是魔王!這個世界沒人能有那個本事凌駕在他之上,能站在眾魔之上的只有他!

這天生的氣勢與智商讓王義順理成章的成為了大哥,帶領這些瘋子挑了一個又一個幫派,砸了一個又一個場子,拼酒吃肉,被人狗腿子一樣的仰望。

可是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點,這種崇拜敬畏的眼神,讓他漸漸失去了原有的火熱。

拿腳踩在別人的胸口,看到的是討好的諂媚,拿槍抵著別人的頭,能聽到尿褲子的聲音,鮮血濺到臉上時,會讓他噁心的想扒層皮。

啊!真、無、聊!

既然這裡已經沒有他心動的東西,那麼所有人都該去死了!

一份密信透露了自己的據點,警察和他們殺的天翻地覆、血流成河,兄弟們拼命護著王義逃了出去,最後一個為他擋下子彈的人,緩緩在他面前倒下時說:“大哥,快走……”

在王義看來,他們是如此的愚蠢和可悲,到死都護著真正殺害他們的幕後真凶。

地下最大的幫派,在這場剿匪裡消失,死掉的人已經死掉,沒死掉的人被抓去槍決,幾個有點智商的主心骨找人替包,避免了死刑,被判了不知多少年,最後分散的時候,他們給王義留下了訊息,用他教的詭異的俄羅斯破譯手法,告訴他:等兄弟們出來東山再起!

他嗤笑,原來他們的智商也不過如此。

王義?

他只是個人質,騙過了所有警察和生死兄弟,身家清白的人質,一個十四歲的人質。

是的,那一年,王義只有十四歲。

回到富麗堂皇的家裡,王義把自己鎖在屋裡,砸碎了所有的東西,拿刀子去割自己的手臂,他用外傷的痛去遏制毒.癮的發作,一波又一波,一次又一次。

這世界沒人能忤逆他,他讓他消失他必須要消失,包括毒.品!

世上沒有任何東西能讓他輸。

無聊!還是一樣的無聊!

王義不再去參加任何比賽,不想和地痞流氓繼續玩兄弟遊戲,太好太差,都讓他感到十分的寂寞。

那好,這次,他決定平凡一回。

家族對王義選擇的這所高中顯然不滿意,但他們依舊不敢說任何反對的話,看過他的輝煌,看過他的殘忍,他們從來不敢靠近王義,包括他最親的三個人。

看不到母親眼中的自豪,她總會閃避,父親再也不會責備他,他選擇默默看著。

父親說:“隨他去吧,誰都拿他沒轍,即便他站在世界的對立面。”

父親是個商人,他說的話總是帶著年輪的發酵味,一年比一年醇厚,王義開始批准他有資格與他對話。

學校,只是將一群幼稚到會拖了社會發展後腿的未成年,集中起來分批管理的地方,三年來王義一直冷眼看著他們犯痴犯傻。

他控制自己的成績,和年級前三甲,自認為品學兼優的幾個傻帽玩名次遊戲,以一分之差得了第一,然後看他們廢寢忘食補課想超越他,最後關頭再以一分之差,看他們垂頭喪氣,然後重燃鬥志的樣子。

他們的智商有限,只要王義拿到考卷,就知道他們會輸在哪道題上,而王義習慣贏在他們不會的地方,而且選擇最低分的一題。

王義很奇怪,他們這麼努力究竟為了什麼?站在高處的感覺他深有體會,那真的比死還難受,於是那一天,他故意少做了一道題,讓對方獲勝。

他看到他眼中的喜悅,還帶了點溼意。

只不過被人讓了幾分,高興到要哭,王義嗤笑,作為男人真沒尊嚴!

明明這麼簡單的題目,各各卻緊張的趴在桌子上研究,明明不是什麼美人兒,卻有臉拿什麼筆友的名義玩欲擒故縱。

王義玩過的各種女人,隨便拉出來一個都比這些紅著臉怯生生的看起來舒服,可是她們都用一樣的眼神看著他。

仰慕、渴望。羞澀的、熱切的、撩人的,都一樣讓他反胃。

他想,原來平凡也這麼沒趣,他又浪費了三年的時光。

想的時候,有一陣輕風拂過了王義的臉頰,他這才發現,原本嘈雜的教室不知什麼時候變得十分的安靜了。

扭頭去看的時候,王義只見到一個清瘦的背影,大步流星的離開了教室。

門口的光打在她身上,他看到她淡漠的眉眼,沒有任何情緒的側臉,金光給她的短髮鍍上了一層暖暖的色彩,可她看起來是那麼雲淡風輕。

直到她消失了一分鐘,教室裡的同學才反應過來,疑問重重。

“她誰啊?這麼拽!”

“好像是二年級的,超沒特點的一個人!”

“膽子真夠大的,低年級的竟然敢跑高年級教室,連招呼都不打!”

“現在的低年級越來越沒禮貌了!”

……

王義低頭去看課桌上的東西,是一個印著一隻粉色傻貓的信封。

不用想也知道,這是個筆友邀請函。

王義以為,他看到的那個淡然的女生,不會喜歡這種人類用幼稚遐想製造出來的東西,不知為什麼,他總感覺她和別人不一樣,這讓他有一絲絲的期待。

是的,這是王義第一次萌生出的情感,無視信封上的那隻搞笑生物,伸手拆開了信封。

可是,它讓王義失望。

一樣隱晦的暗示,一樣乖巧的言辭,他甚至能想象得到寫信人當時羞澀的表情,可是想起她的側臉,王義有些懷疑,於是他第一次回信。

第二天,結束了體育課回來,信已經在王義的課桌上了。

王義冷笑,他給她見面的機會,她卻不知道把握,真是個愚蠢的女人,看來,他需要教教她什麼叫感恩!

王義坐在教室一直等,去洗手間利用上課的時間,午飯也讓同學帶,下午快放學的時候,她終於來了。

還是一樣的面無表情,走進教室乾脆利索的樣子就好像入了無人之境,還沒有到他面前,手一揚就直接把信扔了過來,然後掉頭就走。

毫不留戀,甚至一氣呵成沒有停頓,目光冷清,不苟言笑到讓人覺得傲慢至極,可王義第一次覺得,那個畫面簡直帥呆了!

王義沒有叫住她,看著面前斜斜歪在桌上的信封,他知道,她不是他一直以來遇到的人。

不仰慕、不畏懼,王義能在她眼中看到平靜和坦然,還有倔強和勇敢。

他開始覺得,平凡,或許還不錯!

那一年,王義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