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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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這個地點已經暴露,等小曼回來,搬家成了頭等大事。
沒有出現過,夫人也不會再來,我們依舊住在別墅裡,只是區域不同了而已。
日子已經平和,但暗中卻一直洶湧澎湃,女人要始終保持新鮮感才能長久吸引男人的注意,想一直拴住潘,我必須有計劃改變小曼的風格。
好在小曼姿色上等,又是個發育期的孩子,她的可塑性十分高。
但是沒有永久性的感情,況且潘的老婆是個厲害角色,小曼再如何,也是沒辦法取而代之的。
我對她說:“你用青春的優勢征服這個男人,但你沒辦法征服自己的歲月變遷,要想一輩子買昂貴的東西,就要利用現在抓住機會,直到有一天能夠全然抽身而退。”
這是我的心裡話,她不走,早晚會被丟棄,與其某日流落街頭,不如現在為自己謀算,因為我們都是為了自己而活。
時間在重重計劃裡流逝,小曼也改變了自己的想法,畢竟老是去取悅一個男人確實讓她很累,今日裝清純明日裝嫵媚,她的演技也是練得爐火純青了。
而我,除了吃喝拉撒睡,主要做以下三件事。
一:有計劃的改變小曼的形象吊著潘的胃口;
二:望著風鈴發呆;
三:研究一切與化妝有關的東西。
不同於在老闆那兒,只去瞭解書面上的一些知識,這次是真正的研究。
服裝搭配、設計及製作,diy配飾或單品的製作,色彩鑑定,燈光處理效果,煉香,美容美髮美甲,護膚品和彩妝用品的成分和實驗……
總之,稍微是碰了擦邊球的東西我也歸入了我的計劃中。
小曼看到我幾百頁的計劃單嚇個不輕,問我:“你是打算下半輩子跟它們過啊?”
我笑笑:“這樣才充裕。”
只有將自己的時間排滿,我才能尋得平靜。
就像這社會上的很多人一樣,閒在家裡無所事事,往往會把自己逼瘋,或者把別人搞瘋。
小曼雖是這樣說我,但卻十分支援我的工作,每當我自學遇到坎兒的時候,她會去向潘撒嬌,然後順利請來這方面的專家過來指導。
別墅明明是潘用來藏小曼的,但這裡全是我的東西,其中就有六間房被清出來做我的實驗室……
怎麼說呢?小曼怎麼想的我不知道,她一直心甘情願做我的實驗物件,甚至自掏腰包給我買實驗材料。
潘是從來不管的,他只是想小曼的時候過來找她,他真正的家還是正房夫人那兒。
日子就在這樣,各種亂七八糟的事情裡快速流逝。
某年秋後的某一天,小曼帶了一身的深秋氣息跑進來,撲到我面前興高采烈的說:“小箏小箏!告訴你一個好訊息!”
我從一堆試管裡抬起頭,搖著手裡玫紅色的**,看向她神采奕奕的臉。
她摸出我給她的一支脣膏略顯激動:“今天聚會的時候,我朋友忘帶口紅問我借,然後她用了你製作的這支後特別喜歡,追問我哪裡有賣的!”
“然後呢?”
我從一開始就提醒她,不要把我說出去,她不像老闆愛八卦,一直以來都沒在人前提起我過,我相信這次也一樣。
“我說這是一個朋友自己做自己用的,市場上沒有,然後你猜怎麼著?”小曼沒給我說話的機會,自問自答:“她說她要向你買!一千塊一支!”
然後“啪”的一聲,一沓錢出現在我眼前,接著是小曼更顯得**澎湃的聲音:“這是十支的錢!”
脣膏對女人來說十分的重要,但一支好的脣膏售價太高,又不一定適合自己,所以我喜歡自己研究給小曼製作。
水潤服帖、色彩純正自不必說,它最大的優勢是天然,幾乎不含什麼化學成分,參加宴席的小曼比別人優,主要是不怕吃進去而刻意避開,或者用紙巾擦掉。
但天然的壞處也是顯而易見的,成本高不說,有些我製作出來的護膚品,即便放在冰箱也儲存不過12個小時,那個時候我總會和小曼趕緊往全身抹,以免浪費。
所以這支脣膏的保質期,只有一個星期。
一個星期,一千塊……
“你太黑了!”我笑她:“她真的是你朋友嗎?”
小曼嘻嘻一笑:“我都跟她說了,這個用不了多久的,但是你也知道女人都有這個壞毛病,非它不行!直接把錢給我塞懷裡,我推都推不掉耶!”
小曼說著跑到後面的成品架上,嘩啦啦扒出和她手裡同期製作的口紅,挑出十支裝進包裡說:“反正你每次做出來的東西都多出來,用不完的我都給你賣掉,那你可就發大財了!”
她一個人喋喋不休的說:“我們做生意吧小箏?沒有負擔的!反正你做多餘的我拿去賣,不然過期了又可惜!然後我們給它取個名字!你說叫什麼好?”
她總是興致高昂,我也懶得理她,低頭繼續做我的實驗:“我只是做給你的,成品怎麼處理你自己看著辦。”
小曼習慣了我沒事就潑的冷水,笑道:“那就叫‘anemos’!怎麼樣?”
我一向都隨她鬧騰,揮揮手打發:“你喜歡就好!”
“那就這麼說定了!”然後眼前一抹靚影一晃,某人飄然而去。
研究這些我只是想打發時間,並非為了賺錢,心裡感謝小曼一直以來對我的支援,我也就一心想辦法把她打扮的更迷人,那種從內到外,最健康的迷人。
當然,前期的投資,後期的收穫,為了研究所耗費的資金,在我成功製作出成品之後,小曼再也沒在昂貴的一線品牌上浪費錢,真的是狠狠節約了一大筆!
我一直以為,小曼會拿著我的成品去兜售,變成一個生意人,但是那一天,她笑著在我面前擺了一個風情萬種的pose,問我:“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
“你覺得這樣能入圍model總決賽嗎?”
我想,以小曼的條件不需要鼓勵,只需要讚美,這或許就是她給自己選的路。
而最終結果,是小曼成功奪冠,成為了超模。
時間在我們各自的忙碌裡,悄無聲息的劃過,窗臺的風鈴響的時候,我還是會發呆,幾百頁的計劃也快進行到底。
不同的是,小曼不再為了取悅潘而勞神費力,反之潘變成了小曼的乾爸,願意為她馬首是瞻,而我,是她模特生涯幕後的祕密形象設計師。
八年了,不知不覺間就這樣流逝而去。
八年間,我的代號叫小箏,沐風那個名字,已經遙遠的我自己都快忘了。
小曼曾說:“小箏,你是個怪人,一直盯著窗外像要飛出去一樣,可八年來卻從沒踏出這裡一步。”
是的,即便我要時時刻刻為她的各種出席打扮,也從來不用離開這兒。
在那個光鮮亮麗的世界,我將小曼推上最高階,但是我從不出面,即便小曼總被人追問身後的神祕人物是誰。
我有一個名字,anemos,這個名字被散播的網路上到處都是,是一些商品的總稱,全來自小曼所用之物,而我是這些東西的設計師。
是的,現在小曼全身上下,所用的、所穿的、所戴的,都是出自我的設計和製作,全世界只此一件正品,滿大街都是冒牌貨。
不知是我成就了小曼,還是小曼成就了我,反正我們都已經紅透了。
然而,極度的知名也就意味著遲早會透明。
小曼曾哀怨的說:“小箏,給你打掩護,真的比當年取悅潘還累人!”
但她依然堅持了很多年,然後有一天,她抱歉的看著我說:“真的,瞞不住了!”
這裡已經被狗仔隊懷疑了兩年,總有一天能逮著我走出實驗室,沒有防備去客廳給小曼接包裹的時候。
為什麼當紅模特會自己苦逼的拎重物回家,也都是受我所累。
為了我的藏身之地,她不能帶人進來,連她的經紀人都不知道她住哪,所以去門口給她接行李,我認為是必須要做的。
面前出現修長十指,繁複的水晶雕花指甲出自我手,是為了她今天參加的假面舞會所用。
然後她用這雙手託給我一本證書,說:“這是‘anemos’的所有權,我很早就幫你註冊了。”
我抬頭看著她,24歲年輕的臉龐,褪去那份青澀,曾經圓圓的臉長成了尖下巴,不再是萌萌噠的洋娃娃,變成清純的漫畫人物一樣,依舊十分的好看。
她說:“既然已經藏不住,那就飛出去,你也該飛出去了!”
她是個好女孩,初見面時孩子氣的任性,也已經在多年磨練裡變得圓滑,她喜歡我,我也喜歡她,我們不瞭解彼此的故事,卻深深理解彼此心中的寂寞。
如果說,我視和樂膚淺的友誼是友誼,那麼和小曼,我們就是一條生命線上,和彼此心靈相依為命的旅人,所以我們一直在為對方考慮,在不達底線的情況下,不遺餘力的對對方好。
但我對名利金錢,以及這世上的東西都不感興趣。
對我來說,除了思念祈,我只有幫助小曼這一個目標,我感謝她對我一直以來的支援和贊助,所以我所有取得的成果,都只是為了成全她,可她一向不獨佔。
她說:“我知道那些東西你不在乎,我一直奇怪你為什麼會這樣,直到幾天前我遇到一個人。”
她說,三天前在一次聚會上,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大人物,為了結交這個大人物,特意惡補了他的資料,然後發現了我。
那個人叫朱祈,祈木集團最高負責人,祈木品牌創始人及代言,著名環境藝術設計師,著名雕刻師,曾擔任《那一年熱夏》場景設計組長。
然後,她在那部電視劇裡看到了我,因為好奇調查了當年的新聞,知道我和他鬧過緋聞。
那個時候她一心撲在如何取悅潘上,沒有看過《那一年熱夏》,也就不知道我就是沐風,但她很聰明,像個偵探似得問我:“八年前,你化名小箏,是為了躲他對不對?”
其實被她知道真實身份又如何?我已經被狗仔隊拍到,明天一樣會被曝光出來。
我扭頭去看陽臺的風鈴,我知道我不可能藏一輩子,況且我也已經不需要隱藏。
小曼隨著我的視線看過去,輕聲說:“初見你的時候,你就是這樣望著風鈴發呆,無意識的把我認成了他,我還清晰的記得你那時候說‘祈,你來接我麼’。”
我沉默,並未驚訝她的記憶力,也不驚慌被她知道我喜歡祈的事實。
小曼握著我的手,意味深長的問我:“小箏,你知道anemos的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