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番外一·劃地為牢下

番外一·劃地為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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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劃地為牢下

番外一·劃地為牢(下)

“‘醉生夢死’源自西域白駝山,喝了能忘卻前塵。”他收回手,眼神幽深。

我站起身,去那邊桌上取回那兩瓶酒,又找酒保要了兩個空杯,然後閉上眼睛,同樣的手法,同樣的分量,兩種酒漿只是簡單的融合成深淺不同的同色**。

“林,你這個人真是一點也不懂得浪漫。”他無可奈何地嘆了口氣。

或許吧,我不置可否地喝了一口調出的酒,還好,不算太難喝。

有些事情是不能讓別的人看到或者聽到。

比如說,他只是指尖輕輕劃過杯沿,普通的紅酒變的如清水般透明。

這種與生俱來的能力讓我在最初的錯愕之後,便是無窮盡的苦惱,因為你不能指責一個尚未恢復神智的孩子,為什麼把酒櫃中的珍品變成味道古怪的**。後來我想了一個辦法,那就是教他在不改變原有材料的前提下調製出各種讓他新奇的顏色和口味。事實證明,這個辦法很奏效,他開始懂得分辨哪些是好的需要保持的,哪些則需要作出調整——不是單純的使用能力去改變,而是用更有趣也更讓人有成就感的方式。

我知道他的能力不僅於此,那個“醉生夢死”只怕也不只是色彩如幻而已。

店裡的人漸漸多起來,他站起身來,道:“這邊太吵,到樓上吧,你的房間已經打掃過了。”

走過重新翻修的臺階和走廊,他替我開啟房門,撲鼻而來是令人窒息的香氣,正對著門的茶几上,大把的野薑花怒放著,夜風從半開的窗吹進來,花瓣微微顫抖。

他還記得。

我像五年前一樣在門口和他擁抱,然後獨自一人關上房門。

我沒有開燈,桌上的白色的花朵卻仍在夜色中發出幽光。

我從中取出一支,堅硬的長梗捏在手中,是厚重的質感,而花瓣卻像羽翼,那麼輕那麼柔。

我將它置於窗臺外。

從視窗望出去,城市燈火太明亮,我看不到星光。

我脫了外套,衝了個涼,睡衣早已經不是以前的那套,我穿上它坐到窗沿,酒瓶在觸手可及的地方。

兩個馬克杯,我倒了一杯半,半杯放在花的那邊,一杯握在手中,和它輕輕碰了一下。

“生日快樂。”

我似乎又看到那個傢伙眉眼帶笑,眸子裡像是落了星辰般明亮。

哥,我自己來。先宣告,這一次可不是偷喝,我好歹成年了!

他穩而有力地握住手中的杯子,像是某種演練許久的儀式般,但臨了,還是隻倒了半杯。

哥,我不知道我能喝多少,這樣,你喝一杯,我喝半杯。

哥,輕飄飄的好舒服……

哥,你不要……不要晃來晃去……好不好……

我喝空了手中的杯子,笑道:“醉生夢死,談何容易。”

我在窗邊坐了一晚,第二天清早便走了。

我給Oscar留了條。

酒吧的事,我本就沒有參與多少,他既然有打算那就照他的意思好了,接班的是誰都無所謂,只要那個人,不是我。

後來,我沒再過問店裡的事情,但是每個月的固定分紅又多出來一筆到外幣賬戶。

轉眼三年之期已到,Oscar果然依約回來。

明明要從B市轉機,他卻不肯順道看我,非要我去S市為他接風,或許是他認為我的生活太過沉悶,需要調劑,所以才特意折騰我這把老骨頭。

但他不知道,每回一次S市,我身上的罪好似又多一重。

無論身在何處,都逃不出心頭那道法網。

下了飛機,我正想去外面泊車區找車,卻有人叫了我的名字。

林先生,是林明先生吧。

我停下腳步。

叫我的是個三十左右的男子,大眾臉,頭髮很短鬍子颳得很乾淨,顯得很精神,白T恤和淺色仔褲也很襯他——這是個看上去叫人覺得舒服的人。

我是林青,現在在“彩虹”打工,Oscar先生叫我來接您。

他也姓林。

我將小行李箱擱在一邊和他握手,他的手略嫌秀美卻沉穩有力。

在他伸出手的瞬間,我記起他是誰,那個三年前在酒吧有過半面之緣的青年,他居然真的留下來了。

不過我什麼都沒有問,這是他和Oscar之間的事情,與我無關,我於他,應該只是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

“林先生,我三年前見過您,那天早上我正好看到您下樓。”林青雖然和我說話,但車子依舊開得很穩。

“你怎麼知道是我?”我側過臉看他。

“因為您出門前又回過頭站了一會,我就記住了。”林青握住方向盤的手似乎緊了一緊,然後停了半晌才說道,“林先生,恕我冒昧,那時您分明是不想離開,為什麼不乾脆留下來呢?”

“我在B市還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卻笑了,道:“還有什麼比自己的事情更重要呢?林先生,這裡應該有您很重要的回憶吧。”

“有又怎樣?沒有又如何?”我已經不想繼續這個話題。

“不知道得而復失與從未得到,哪一種更深刻一些……”他像是自言自語般臉上露出些許落寞的神情,然後微笑著嘆了口氣,“但是不管怎樣,有句話說得很好,‘當有些事情你無法得到時,你惟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記’。”

我想我真的是已經蒼老了,老到聽到這樣的話也可以無動於衷。

只是這個林青的情緒雖然依舊能夠一眼看穿,但是有些東西顯然不一樣了,這三年之間,是什麼改變了他,我無從得知。

難道真的是Oscar的那一杯醉生夢死讓他解脫?

我望向窗外,高速公路邊的綠樹毫無顧忌地恣意生長,初夏的陽光還不足矣灼去它們的水分,我的心卻在這個季節乾涸出無數裂痕。

半小時後,我們到了目的地。我看到酒吧外掛了“今日休業”的牌子,正想問,林青卻朝我揮了下手,開車走遠了。

酒吧的外觀並沒有太大改變,推開門,內裡卻是較之以前柔和得多的風格,中庭正中的桌上擺了幾盞蠟燭,燭火因著冷氣的關係輕微顫動,將菱形的玻璃容器投影成幾抹華麗的彩色光影。

這並不是Oscar的風格,我猜是林青的創意。

“哥,你回來了。”

Oscar手中持酒站在樓梯口,聲音低沉悅耳,一如往昔。

雖然明知不可能是小朗,但我的心還是漏跳了半拍。

但這一次我沒有錯看,即使我曾經花了五年,刻意讓他學習小朗的神情舉止,他也不可能成為小朗;不單單是他,那些我所遇到的每一個和小朗類似的人,他們也都不是。

我的小朗,已經離我而去整整十三年。

而我,也等了整整十三年。

“我請你喝酒,你為我洗塵。”他將手中的酒遞到我手上。

火紅的酒漿,像是魅惑的紅脣,又像是新鮮的血液。

我皺眉接了過來,他應該知道我不喜歡這種風格的混合酒才對,為什麼偏偏給我弄這麼一杯。

“林,我們認識十三年了吧,十三年前你在樓後面的巷子撿的我。”他倚在樓梯扶手邊,輕聲道,“我欠你一個情,確切的說,我欠你一條命。”

“如果你是想懷舊的話,我不介意。”我轉了一下手中的杯子,道,“至於什麼欠不欠的,我勸你還是省省。那時候你又沒有求我,你沒必要為我的行為負責。”

“林,雖然你不在意,但是我在意,所以我今天才請你喝這杯酒。”他的樣子是前所未有的認真。

看著他臉上我不熟悉的表情,我卻忽然有點想笑。他從來都只是他自己,一廂情願將他當成替身的,一直只有我這個傻瓜而已。

不過,為何偏偏選在今晚,讓我看的這樣明白……

我忽然莫名的疲憊和厭倦。

將杯中酒一飲而盡,我將杯子還給他,道:“好了,你現在什麼都不欠……”

眩暈,強烈的眩暈。

我握住扶手勉強站直,道:“你……做了什麼……?”

“林,你知道嗎?林朗已經不在了。”他將杯子扔到一邊反手握住了我的手,他的體溫是我熟知的冰冷。

玻璃杯發出清脆的碎裂聲,我猛地清醒幾分:“你說他不在了!”

“三個月前,他死了。”

死了,他居然就這麼死了……

我一直在等他回來,等他原諒我,他既然已經死了,我的等待還有什麼意義?

我無力地滑坐到地上。

野薑花香氣彌散在我的鼻端,像極了那個夜晚。

酒醉微酣的男孩子摘了窗臺上的花,轉過身來惡作劇似的親吻了我,他的脣比花瓣還輕。

然後呢……

我記得我回過神來的時候已經抱緊了他在他脣齒間攻城略地,而他在我的懷裡,不算清明的眼裡有著慌亂和不確定。

我本以為可以把這祕密藏在心底一輩子,讓它隨時光漸漸淡去,卻不想終究還是犯下這樁不可饒恕的罪!

我跌跌撞撞地逃出了房間,等到回來的時候,他已經不在了。

他再也沒有回來過。

意識漸漸模糊,我依稀看到Oscar,不,應該稱他“倏忽”,他又用那種悲憫而隱晦的神情注視我,然後他的脣靠近我,聲音飄忽:“林,我會給你一次回到過去的機會,當做還你的人情,當然,這個過去不是指這一世,也不是這個時代。但願你還能找到他……”

我的脣上傳來隱約的溫柔觸感,卻如同寒冰一般冰涼。

然後,我的眼前開出漫天的白色花朵,那些花朵漸漸變得火紅,帶來灼熱和疼痛——我知道那些不是花,而是火焰。

小朗真的活在另一個時代的話,那麼讓我活在有他的世界裡,終我一生為他守護,贖清我的罪孽。又或者,不要再遇上我,不要再給我任何傷害他的機會,讓他得到應有的幸福。

作者有話要說:林闇便是林,也就是林明。

“闇”,àn 同“暗”,與“明”對立。

基本字義

1. 不亮,沒有光,與“明”相對:黑~。~淡(a.不光明;b.喻景象悲慘)。陰~。~無天日。

2. 不公開的,隱藏不露的:~藏。~號。~殺。~娼。~溝。~含(做事、說話包含某種意思而未明白說出)。~流(a.流動的地下水;b.喻潛伏的思想傾向或社會動態)。明察~訪。

3. 愚昧,糊塗:~昧。~弱(愚昧軟弱)。兼聽則明,偏信則~。

他取名為“闇”,其義如上,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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