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貨幣資本和現實資本
娛樂之成功者系統 重生之逍遙至尊 寵你上了癮 獄鎖狂龍4之飛龍在天 不一樣的仙宗 濟公全傳 未來之樹 強敵正道 愛情是青春裡的點綴 做領導最好的左右手
第32章 貨幣資本和現實資本
說兩個人在互相交易上都有支付逆差,似乎是荒唐可笑的。如果他們互相是債務人和債權人,那很清楚,只要他們的債權不能互相抵銷,就餘額說,必然會有一方是另一方的債務人。但國與國之間決不是這樣。所有經濟學家都承認情況不是這樣,他們所依據的論點是:雖然兩國之間的貿易差額最後必須相抵,但支付差額對一國來說還可能是順差或逆差。支付差額和貿易差額的區別在於:支付差額是一個必須在一定時間內結清的貿易差額。危機把支付差額和貿易差額之間的差別限制在一個短時間內;而在危機已經發生,因而現在支付期限已到的國家,又會有某些情況發展起來,這些情況本身會引起結算時期的縮短。首先是輸出貴金屬;然後拋售委託銷售的商品;輸出商品,以便拋售這些商品,或憑這些商品在國內取得貸款;提高利息率,宣佈廢止信用,使有價證券跌價,拋售外國有價證券,吸收外國資本投到這些已經貶值的有價證券上,最後是宣告破產,以抵償大量債權。這時,還往往要把金屬輸出到已經爆發危機的國家,因為向那裡發出的匯票是沒有保證的,因此最安全的辦法是用金屬支付。此外還有這一情況:對亞洲來說,一切資本主義國家大都同時直接或間接地是它的債務人。一旦上述各種情況對另一個有關國家發生充分的影響,那個國家也會開始輸出金銀,一句話,會出現支付期限,於是會重複同樣一些現象。
在商業信用中,利息,作為信用價格和現金價格的差額,只是586當匯票具有比普通期限長的期限時,才加到商品的價格中去。否則,就不會。這種情況之所以產生,是因為每一個人都是一手接受信用,另一手給予信用。“這和我的經驗是不一致的。——弗·恩·”但是,只要貼現以這種形式在這裡出現,貼現就不是由這種商業信用調節,而是由貨幣市場調節。
如果決定利息率的貨幣資本的供求,象奧維爾斯頓所斷言的那樣,和現實資本的供求是一回事,那末,利息就必然會因為我們考察的是不同的商品,或者是同一商品的不同階段(原料、半成品、成品),而同時是低的又是高的了。1844年英格蘭銀行的利息率,是在4%(1月到9月)、21/2——3%(11月到年終)之間變動的。1845年利息率為21/2%、23/4%、3%(1月至10月),最後幾個月是在3%和5%之間。優級奧爾良棉的平均價格,在1844年為61/4便士。在1845年為47/8便士。利物浦的存棉在1844年3月3日為627042包;在1845年3月3日為773800包。按照棉花的低廉的價格判斷,1845年的利息率必然是低的,而在這個時期的絕大部分時間內,它也確實是低的。但是如按照棉紗來判斷,利息率卻必然是高的,因為棉紗的價格是相對高的,棉紗的利潤是絕對高的。每磅價值4便士的棉花,1845年用4便士的紡紗費就可以紡成棉紗(上等二號40支細紗),這個棉紗一共只要紡紗者花費8便士,而在1845年9月和10月,他卻可以按每磅101/2便士或111/2便士的價格出售(見下述懷利的證詞)。
整個問題可以這樣來解決:
如果借貸資本的供求要和一般資本的供求相一致(雖然一般資本的供求這句話是荒謬的;對產業資本家或商人來說,商品是他的資本的一個形式,但他從來不要求資本本身,他只是不斷要求特587殊的商品本身,並且把它作為商品——穀物或棉花——來購買和支付,而不管它在他的資本迴圈中起什麼作用),那就要假定沒有貸款人,代替貸款人的是佔有機器、原料等等的借貸資本家,他們象出租房屋一樣,把這些東西貸給或租給那些自己也有一部分這些物品的產業資本家。在這樣的情況下,借貸資本的供給就會和對產業資本家的生產要素的供給相一致,會和對商人的商品的供給相一致。但是,很明顯,這樣,利潤在貸出者和借入者之間的分配,首先就會完全取決於貸出的資本和使用者所有的資本之間的比例。
按照魏格林先生的說法(銀行法,1857年),利息率是由“閒置的資本量”決定的(第252號);“只是尋找投資場所的閒置的資本量的指數”(第271號);這種閒置的資本後來又叫作“流動性資本”(第485號),他認為流動性資本包括“英格蘭銀行的銀行券和國內其他的流通手段,例如地方銀行的銀行券和國內現有的鑄幣……我把各銀行的準備金也列入了流動性資本”(第502、503號);後來把金條也列入了(第503號)。所以,同一個魏格林又說,“在我們<英格蘭銀行]手裡實際握有絕大部分閒置的資本時”,英格蘭銀行對利息率會有巨大的影響(第1198號),而按照奧維爾斯頓先生以上的證詞,英格蘭銀行卻“沒有資本的位置”。魏格林還說:
“照我看來,貼現率是由國內閒置的資本量調節的。閒置的資本量則由英格蘭銀行的準備金所代表,而這種準備金實際上是金屬準備。因此,當金屬貯藏減少時,就會使國內閒置的資本量減少,從而使其餘部分的價值提高。”(第1258號)
約·斯圖亞特·穆勒說(第2102號):
“銀行為了要維持它的銀行部的支付能力,必須竭力充實銀行部的準備金;因此,它一旦發覺已有現金流出,它就必須使它的準備金得到保證,或588者限制它的貼現,或者出售有價證券。”
如果只考察銀行部,準備金就只是存款的準備金。按照奧維爾斯頓的意見,銀行部應該只作為銀行家來經營業務,而不用考慮銀行券的“自動”發行。不過,在真正的貨幣緊迫時期,英格蘭銀行就會不顧單由銀行券構成的銀行部準備金,而緊緊盯住金屬貯藏;如果它不想破產,它就必須這樣做。因為,隨著金屬貯藏消失,銀行券的準備金也相應地消失;關於這一點,利用1844年銀行法對這個問題作了英明處理的奧維爾斯頓先生,應該比誰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