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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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柳暗花明
36、柳暗花明
永銘又蹭近了些,獻媚似地說:“好康安,你和我說,我定不告訴別人,不然……將來我看上誰了,第一個告訴你!”
福恆冷冷一笑:“我才不稀罕知道呢,再說你有祕密嗎?”
福恆才不想知道永銘喜歡誰。
尤其這個人不是他的時候,知道不如不知道。
永明又巴近了些,這才發現福恆這小子衣服滿透的,藉著燭光,隱隱的可看見他身上肌肉的線條,頗有可觀性,比自己那小胳膊腿有看頭,不是他色,是福恆這麼穿莫名的性感。
雖然他是男性,但是對於漂亮的東西總是不會錯過欣賞,但僅止於欣賞。
他還想看明天的太陽呢,再說自己還沒娶媳婦呢!
但巴近巴近,永銘就有點想開溜了,福恆身上雖沒有花香脂粉味,但是洗完澡後那種神清氣爽的味道很乾淨,忍不住讓人想再挨近些。
而且這小子既然短短數月,竟有陽剛的濃郁味了,明明那日只是有一點點。
永銘心想難怪他二哥對福恆戀戀不忘,據說那天福恆回來的第二日,他二哥就病了。
傳言吐了一口淤血,肋骨差點斷了,在家養了差不多一個多月,出門時還是臉色白慘慘的,可見傷的不輕。
二哥這種專愛挑福恆這種型別的漂亮武人的癖好,遲早害死他,難怪他要用藥,不用藥,那裡活的到今天啊,永銘感嘆啊!
可憐的二哥!
文縐縐的二哥,幹嘛非喜歡孔武有力的男人呢?
還是想證明他更像男人呢?
想到二哥的慘狀,永銘立刻阻止了自己巴近的動作,就在兩手快挨近福恆的時候,永銘在福恆看似淡淡的餘光下,很乖巧的收好了自己差點犯錯的爪子,笑著後挪。
“我該回去了,金哥等我呢。你穿那麼少,不用送了。”
福恆的笑容差點掛不住,他不想送,只想把那個明明就要落網的傢伙抓回來,壓在門上好好地吻住,然後……
明明是兄弟,一個像狼,不折手段,而這一個明明哈哈的要死,看似狐狸卻膽小如鼠。
在福恆目光越來越冷的時候,永銘逃也似的跑回自己的小院,直喘氣,差點小命不保,心有餘悸的拍著胸。
天啊,福恆不是以前的福恆了呢——
永銘對自己說,他可不想成為他二哥。
和程潛完全是兩回事,那個媚眼如絲,讓人心癢,這個不說不笑,坐在那裡就可以散發**。
不管怎麼說,他二哥**人真不蓋得,經他一調理,漂亮的木頭美人,瞬間都是迷惑眾生的魅生,活脫脫一群男妖精。
永銘自然把自己算在妖精之外。心有餘悸,劫後餘生的永銘離開了院子。
卻不知道就在永銘合上院門,常舒一口氣時。
福恆鐵青著臉,拿著詞集的手握成了拳,在寶嬋的注視下,揮手把一桌的瓷器掃到了地上,緊緊捏著桌腳,生生的掰下了一塊。
漂亮的臉霎時間氣的青面獠牙一般,他就不信他福恆會比那個郭哲差,永銘他要定了,誰也不能和他搶,不擇手段也要得到。
山不來就他,他就去就山。
福恆一把扯開衣襟,朝臥室走去,把自己狠狠的摔在**,撕扯自己的衣服,彷彿那是永銘的,渴望一個人的心,啃噬著福恆。
他恨為什麼他要明白這些,但在午夜的夢迴的呻呤中,想的夢的都是那個名叫永銘的膽小鬼。
他唯一的願望就是得到他,然後擁有他,佔有他一尺一寸乃至全部。
只要一次,福恆對自己說,只要永銘邁出第一步,他就會取得這場戰鬥的主動權,他耐心又焦灼地等待機會。
他不會莽撞行事,把永銘嚇跑,只要永銘錯一次,他就名正言順,他太瞭解永銘,所以他等,等屬於他的時機。
其實,福恆在很多方面最像的人就是太子,不過太子生來就擁有了一切,而福恆沒有。
所以他懂得忍耐,懂得持之以恆,懂得珍惜,因為他的每一步前進都是用命換來的,得到的也最艱辛。
寶嬋靜靜地看著最初被驚喜,衝的無措的福恆,周身掩不住的雀躍,最後變成一身暴虐的福恆,滿是心疼,卻又無能為力。
她不知道,自己是應當期望九爺,迴應福恆相同的感情,還是期望福恆能從痴迷中走出來更好——但福恆不是任何人,他是個自小認定目標就會用命去搏的人。
寶嬋默默的看著**獨自沉迷的福恆,他已經不再逃避,開始返身去面對,但皇九子今天的態度,顯然不是當年那個沒事逗弄福恆,羞答答的頑劣皇子。
寶嬋聽著帳中的聲音,默然——
一開始就明白,當福恆那樣一身打扮,出現在永銘面前時心中就有了計量,默默地開始佈下天羅地網,擺明了**,迫使永銘就範。
她知道,今天的福恆不會輕易放手,他咬住的獵物就算是死,也會叼回自己的窩裡。
她也知道,那夜後的福恆長大了,連同身體一起長大的還有心智——
福恆明白自己將來是要出征的,一出征少則兩年多則四五年。如果不在他走以前把一切確定下來,回來就是滿盤皆輸。
誰都清楚永銘比誰都更盼望十四歲賜婚,福恆的性格不會允許……
如今福恆是永銘的救命恩人,算起來福恆救過永銘兩次,永銘無論多麼想逃避福恆的**,卻是躲無可躲。
無論永銘多麼遲鈍,他也會漸漸明白福恆的心思,不是他九爺以為得那麼簡單,那時即使他選擇視而不見,希望福恆知難而退,放棄幻想,事情也不會如他所想的那麼簡單。
福恆是個可怕的對手。
九爺唯一的出路就是愛上福恆,不然最終福恆的愛會傷害他們兩個人。
寶嬋默默地守在福恆的門邊,聽著帳中的人在呻呤中一遍遍反覆喊著永銘……那麼焦灼痛苦,又渴望。
寶嬋的心看著燭火,滿是憂心——
九爺不會知道,暗處等待的自己的是一個比他二哥更可怕的獵人。
面對福恆,他只有兩個武器,一個是定力,另一個就是逃。
可惜他根本沒機會知道,自己已經成為福恆的獵物……
她該怎麼辦?
隨其自然?
但不隨其自然,只會激怒福恆吧~
昔日的小羊,終於露出了他猙獰得牙——他是一匹狼,一匹狼群中的獒!
這是什麼樣的喜歡呢?
如果當日他們沒有帶走福恆,任他留在太子那裡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寶嬋澀澀的笑了。
她想起了那個巴巴跟在永銘身後當人肉的墊子的瘦小男孩。
那個明知道可以不吃,卻一定要把永銘那碗吃下去的倔強孩子……
世間沒有如果,只有已發生的,就像那個程潛……
心心念念依舊是皇九子。
記得是誰說過,九爺註定是個禍水。
禍水總是改變歷史,且萬千寵愛……
又過幾日,已經入秋天氣仍舊熱的讓人有些發昏。
永銘和福恆翻過年就快十三了,與福恆的沉默淡定相比,永銘對宮外的生活充滿嚮往。
原說過年也不得空回來的永炎,正巧奉命提前南巡迴來,自那次被永銘請去找太子後,就莫名的被調往江南差不多數月。
其中的緣故,他大抵知道,也就沒什麼好埋怨的。
這一回來,進宮稟明父皇后,永銘就在永銘的院子裡一邊納著涼,一邊等著從上書房散學回來的兩人。
永銘最積極,一聽說八哥來了。
一□馬就飛快的跑來了。
邁進院子就嚷著熱,額頭上還是一層細汗,永銘鬧著要脫去那件新做的淡色五爪金龍四團繡的絲袍。
但金哥偏巧去甄主子哪裡回話,剩下的小太監圍著他忙作一團,半日不得法,永銘喝了一聲“去——”邊走來與永炎拉手見禮。
然後他猴坐在永炎身邊,見永炎一襲石青色四爪立蟒繡補服,腰束金色金銜玉方朝帶。仍帶著帽子,不由得笑道:“怎麼就這樣忙?比在上書房還累不成?”
永炎嘆道:“我不這樣進來,難不成穿一身吉服來?”
永銘拉著領口笑道:“日日在上書房,有常服也沒多少機會穿的,看這袍子扣的熱死人。”
永炎嘆道:
“當日在這上書房想著換一身常服,如今人在朝中,要重新拾回這五爪金龍袍子,還不知道要多少年努力,有穿就將就著多穿穿,等出了上書房,封了爵,就只能穿蟒袍補褂了。
永銘不以為意:
“話是這麼說,假以時日憑藉八哥的本事,還怕以後沒機會做親王?”
永炎笑了笑,起初不語,一時外面報說福恆來了,永炎才笑對永銘說:
“等你十五了,就會知道這有多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