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迷霧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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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迷霧渺茫
我不甘心吶!
思君劍的光在與青璃手中重又變短了的短刀相撞時,擦出了串串火花。
她向後退了一兩步,我趁機側身,將手中那股躁動暖流盡數注到了思君劍上,只見劍上清淡白光漸漸濃了起來,終成迷霧一般氤氳。我反轉劍身,將劍推出手,思君劍挽著劍花旋轉向前。
青璃自然是不會坐以待斃,她冷冷一笑,手中短刀一振,化作一柄長劍。那柄劍通體青黑,泛著水藍色的光。我不敢分心,強忍著腦袋炸裂一般的疼痛,只加快了仙力渡向思君劍的速度。
兩劍相撞,整個山谷為之一震。獵獵長風颳過耳畔,緊接著是一股幾乎不可抵抗的力量將我彈開,我從空中墜落在地,心口一暖,吐出一口血來。
眼前一片迷濛,我費力睜開眼,恍惚間只看見一襲青衣晃在眼前。那……那還是青璃麼?
整個人被輕輕抱起,鼻尖縈繞著淡淡杜若香。我無力的閉上眼,口裡喃喃:“是你嗎……孟澤……”
我做了很長的一個夢。夢裡依稀還是九千年前,我時刻繞在孟澤的身邊,而他卻只是淡淡的坐在玉華殿內,案前擺著怎麼讀都讀不完的公文。
那些時候我總是仰望著孟澤,總是想著,如果他能抬頭看看我就好了。只要他看一看我,哪怕只一眼,我也心滿意足。
然而他從來不會抬頭。只要我不招呼他,我不拔掉他手中的筆,他便不會抬頭。
他總是說啊,長安,你什麼時候才能長大。你這麼不聽話又愛瘋愛鬧,總有一天要捅出大簍子的。而我一邊招呼著他說再也不會做那些讓他煩心的事,一邊和著樓谷四處搗亂。
我只是無聊罷了,九重天上的神仙沒有一個正眼看我的,就連玉竹都時常擺著一張冷臉給我看。只有夢澤會溫柔待我,只有他覺得我住上九重天是理所應得。流破山上草木青青,他對我說:“長安,你沒了親人,就把我當你的親人吧。”
給了我那麼好的期許,卻又親自把它打破,多殘忍。
畫面一轉,卻是沈凌站在窗邊,他手裡擒著一支飽蘸濃墨的狼毫毛筆,深深淺淺落在宣紙上,勾勒出我的側臉。他對著我笑:“長安,過來。”
而我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只怔怔站在原地,看著他的側臉如淼淼飛花。我想我是喜歡他的,雖則這喜歡一直不夠濃烈,甚至淡得像水一樣。
我早已記不得當初是怎樣的決定了喜歡他要與他一生一世。只是想起那一夜我轉過重重花枝撥亂厚厚冬雪,看見他在那白雪紅梅之中的端然身影,莫名覺得心裡咯噔一動,像是被壓抑了數萬年的某種情感決了堤,從此再也無法迴流。所以那戶小小的客棧裡頭
,我醉了酒,會毫不避諱的跳起那支練了許多年卻從不曾挑給任何人看過的舞。所以青璃找上門來,我摒棄了所有自尊跪地求饒,只想要保得這一條性命。
這一條性命,這一條陰差陽錯入了仙界卻沒能忘掉塵緣的命,在柏城月色深深的夜晚,他的脣烙在桃花面具上的那一刻起,就已經註定和沈凌綁在一起了。
我從前從不知道自己飛仙是為著什麼,長生非我願,富貴不可求。直到現在我方才明白,萬年前的飛昇,只是為了讓我在萬年之後,遇見他。
既然用了萬年方才好好遇見,我又怎麼可以,輕易地離他而去!
我不可以!
眼底一片明亮的光,光芒漸漸消散,入目是紫色紗帳重重疊疊。我扭了扭身子,卻發現自己根本動彈不得。全身筋骨好似斷了一般,痛得厲害。我將頭扭過去,打量了一眼自己所處之地。
看樣子,這件屋子並不很大,裝飾也簡單,一方書案,一張木桌,並三兩個椅凳,只是樣樣東西都做得精細,看樣子,倒與離城沈家別院的風格有些相像。
沈凌端著水進來,對上我的眼睛,明顯瘦削了的臉龐懸起一抹笑。他快步走到床前,什麼話也不說,只是將水盆放在地上,擰乾了白色毛巾上的水分,將毛巾擱在我額上。
做完這一切,他方才舒了口
氣,柔聲問道:“你餓不餓,廚房裡我熬了一鍋小米粥,裡頭加了蜜棗。”
我微微搖了搖頭,一雙手也顫著,慢慢往被子邊上滑過去。胡**了片刻,沈凌的手忽然伸了過來,將我的手緊緊牽住。我慢慢攢起一個笑,有氣無力地說道:“我……咳咳……我想先睡一小會兒。”
他拍了拍我的手背,將我的晾在被子外的手握在手心:“你先睡吧,我會在這裡。”
這一睡又是三五日。
五日後,我終於從睡夢中完全清醒過來,醒來的時候右手還是被沈凌握在手中。而他的另一支手上,則拿著一本書冊。我打趣道:“時時刻刻都看著書,卻又從來不見你去考取功名。阿凌,你這麼辛苦的讀書,是為了什麼?”
“嗯?”沈凌放下手中的書,轉頭向我,笑容幽幽:“長安醒了。”又挑起眉:“你方才說什麼?”
我動了動脖子扭了扭肩:“我方才問你為什麼那麼愛讀書。”
“不是這一句。”沈凌掀開被子將我抱起來:“阿凌。”
——?——?——?——我是在這件屋子裡呆了四天方才出門看了看。不為別的,我倒是覺得自己的身體已經好的差不多了,沈凌卻怎麼都不讓我出門。究其理由,則實在讓我略覺無力。他說屋子外頭霧多溼氣重,加之蚊蟲肆虐,指不定會讓
我染上什麼春夏之交多發的疾病。
而我只眼角抽了抽,便乖乖地躺回了**去。
是以,今兒個能夠走出這間小屋,我覺得很是欣喜。一喜吧,就有些忘乎所以,忘乎所以的結果,便是我出了門,便歡脫地圍著小屋打了兩三個轉。
沈凌端著尚且冒著熱氣的粥將我堵住,我瞅了一眼小瓷碗,粥里加的料是皮蛋瘦肉。我掛著可憐兮兮的眼神望著沈凌:“我現在可以不吃麼?五月了,喝粥有點燙。”
沈凌卻不說話,只直直盯著我看。我被他看得心裡發毛,立馬改了口氣:“我喝,我立馬就喝。”
他的臉上掛起一抹奸計得逞的笑。
沈凌前幾日曾經給我說過,我這一會受傷,前前後後加起來,共在**躺了二十天。於是我扳著指頭算了算,今兒個應當是五月初九了。
餵了一口粥在嘴裡,在沈凌的監督之下將它吞了下去。我舀了一勺粥遞到沈凌嘴邊:“我是真的不喜歡皮蛋瘦肉,你知道的,我喜歡蜜餞,喜歡吃甜。”
沈凌將勺子撥到一旁,眉角一挑,那架勢,分明是在威脅我吃下所有的粥。
我癟了嘴,拿著勺子在碗裡攪啊攪的:“這座山不錯,花多樹多霧多,還真是個躲人追蹤的好地方。”
沈凌撥了撥我面上的劉海:“你沒認出來?這是迷霧山
。”
我的勺子滾進了碗裡,沾上了黏黏的粥,撥都撥不出來:“咳咳,沈凌,你不能因為一座山霧多就叫它迷霧山。你要知道,迷霧山上長了許多奇奇怪怪的生物不說,便是那漫山瀰漫的大霧,也是能夠奪人性命的。”
沈凌只定定看著我:“我的母親,與熹元公主的生母,乃是一胞所生。”
我被他這話驚得臉勺子都不願去撿了。
“我年幼喪母,對母親的記憶並不深厚。只是母族畢竟身份特殊,乃是遠古時候迷霧山神與凡間女子留在人世的後裔。是以,每一個身上流著迷霧山血脈的人,都會被編入族譜。”沈凌看我好奇,也不逼著我喝粥,緩緩說了起來:“我便是在他們編寫族譜之時,方才知道那些前因後果的。”
原來,在二十五年前,沈凌的姨母,熹元公主的母親,違背迷霧一族的規矩私逃下山。而沈凌的母親作為姐姐,自然就擔起了尋找胞妹的責任。怎奈山中有清苦,人世也自有人世的險惡,常年居處在迷霧山深處的純潔姑娘尚未找到胞妹,便被一夥強盜給劫了。
強盜劫著這麼個如花似玉的美人兒自然是要帶回家做壓寨夫人的。是以,不論那姑娘怎麼求饒怎麼交出金銀財寶,那夥強盜也是不願放人的。
沈季便是在那樣的情況下出現,一身墨色長衫穿在身
上,端地是風流倜儻。迷霧山裡的姑娘從沒見過這般英俊瀟灑的人,自然就一見傾心。而沈季一人挑翻所有強盜之後,看見了塵世裡幾乎沒有可能見到的純潔姑娘,自然就想據為己有。
他這麼想了,也就這麼做了。做得順順溜溜,連那姑娘姓甚名誰都不曾問過一生,便買了紅燭發了請帖辦了宴席。
然後就有了沈凌。
他沒有再說下去,我也裝作不知道接下去發生過些什麼好的壞的事,只是去了隔壁房裡重新找了一隻勺子。
迷霧山後裔,迷霧山後裔。我怎麼會不知道呢?上古傳說裡,迷霧山神與凡人相愛,違背了倫理綱常,乃是十惡不赦的罪孽。仙帝頒佈誥令下發詛咒,飛迷霧山人敢於凡人或神人相愛,必定早夭,不得善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