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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香浮動,是酒香,是衣香,是**奇異的芳香,疏影橫斜,是燈影,是人影,是愛情萌動時曖昧的迷影。這是一間很別緻的酒吧,卻沒有酒吧常有的混亂嘈雜,眾人都被舞臺上打鼓的表演者深深吸引住了。

即興的表演,卻像迷幻的精神毒藥,強勁的鼓聲就像一把絕世名刀,在聽眾的心上劃開了一道口子,所有的愛慕與渴望像密西西比河一樣洶湧而出。自信和無畏這兩樣對鼓手而言很重要的素質,在他身上發揮得淋漓盡致,這完全是一場音樂的勾引,大家都沉浸在被**的極度喜悅中。

鼓手身上兼有貴公子的傲氣和黑道人物的霸氣,還有與生俱來的驚人才氣。像一杯最烈性的雞尾酒,散發著足以致命的濃濃吸引力。頹廢,灰暗,是他的本質,那雙碧綠的美眸,在黑暗中看來,閃爍著叛逆的妖異光芒,就像獵食的美洲豹一樣。

大多數人都害怕與他眼神交會,就成了他的獵物,再也不得逃脫,卻又貪戀那種危險的感覺,總是忍不住偷偷看他。

Faint本來不以為意,由於自己向來長得出色,從小到大幾乎部是活在聚光處,因此養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可是那個人似乎打量他許久了,而且眼神十分的放肆,簡直像是在盤算些什麼。

這種感覺令他十分不快,再沒有繼續打鼓的興趣,走下臺來,打算回家好好洗個澡。

“嘿,你還記得我嗎?”那人居然跟了過來,長得倒是出乎意料的俊美,那種俊美是異教徒似的鮮明別緻,狹長的丹鳳眼,還有迷一樣的氣質,雖然笑得那麼無害。即使他穿著休閒而隨意,也不能掩蓋他的優雅還有狡黠。

在那張俊美的臉上Faint看到了麻煩這個大寫單詞,他連話都懶得說,狠狠瞪了那男子一眼,希望那人知難而退。

“你,居然讓我走,??”那人的臉色一下變了,神情突然變的不勝悽楚。那男子的一舉一動都極吸引人,那哀婉的容色配上他如玉的風姿,只怕沒幾個人能抵擋得住。

Faint先是一愣,不是沒有碰到過男人來搭訕,但是被他一瞪,還敢繼續擋道的,那還真是絕無僅有,而且說話做事那麼無賴,Faint簡直又好氣又好笑。

“我對你做了什麼壞事?”說得他好像把那人怎麼樣了似的。

“你毀了我的……我衣服的清白。”

“那我不是賠給你了?”

“不夠。”

“再拿點去吧,我身上只有這麼多現金了。要不卡給你吧,你愛花多少就多少,用完丟掉就行了,不要再來煩我,我自己會掛失的。”算是破財消災吧,Faint懶得和他爭辯,錢根本就不是什麼問題。

“那麼大方,就好辦了……”那人收斂哭腔,笑道,“把你自己賠給我吧。”他臉上依然笑容可掬,可是眼神卻正經無比,顯出他的決心。

“精神病院方向在那邊,麻煩你朝那邊走,不要出來危害社會。”Faint不動聲色丟下一句,就打算上車。

那人卻偏偏緊跟他不放,“好無情啊,”

“我勸你不要再跟著我,無論你想幹什麼,在一位空手道黑帶高手身上,你討不到便宜的。”Faint已有怒意。

“在美國,黑帶以上段位的高手,如果傷了人,被人告了的話,和持械傷人是同等的罪名。”那人毫不在意地笑,眼神更加讓人討厭,“而且,親愛的,我找你是好事。你的才華應該在更廣闊的地方發光,照耀更多人才對。”

“Shit!”Faint的迴應很本能的,罵了一句。又是哪一家不長眼的唱片公司想要拉他入行,他可是堅決不賣聲的。真是的,現在這個男色時代,實在是太可怕了。他是對音樂有興趣,可是他不喜歡唱歌,只喜歡打鼓,也不喜歡有人管制他,可以做這個,不可以做那個。

“我不想成為金魚缸裡的熱帶魚,受到公眾關注,並不是件太愉快的事情。我媽媽生性喜歡自由,卻弄得去超市買點東西,都有人圍追堵截。我性格更加不受拘束,要我成為公眾行為楷模,那是根本沒有可能的事情。”

“當明星,沒有紅的時候要耐得住寂寞,紅了更要耐得住。而你根本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你,又習慣公眾的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再沒有比你更合適的人選。”

“你自己為什麼不去?”雖然這個傢伙實在是煩得要命,可是Faint也不得不承認他的確是很帥。以他這樣出色的外形,自己入行當明星不就得了,都不用會唱歌,那樣的臉蛋身材,就足夠讓那些女孩子尖叫發狂的了。天生好條件,何必浪費呢?

“沒有哪家演藝公司老闆敢要我的。”

“那也很正確,要一個精神病人是件多麼危險的事情。”

“你的嘴巴真的很毒哦。”鍾書寧見光是動口還不夠,打算一把拉住Faint的衣服。

“所以你打算動手了嗎?”

“其實我本來是希望你能夠發現我風情萬種,美貌與智慧並重,主動被我吸引的……”他一直言笑款款,突然擒拿手出擊,毫無防備的Faint自然被逮個正著,被迫看著他那張臉笑得越發得意,“不過如果一定要這樣才能留下你,那我也只好得罪了。”

“你把我手??折斷好了,技不如人,我無話可說。”Faint恨恨地別過頭去。

“別惱啊,輸給我沒有什麼丟人的。我媽可是全國武術冠軍哦。”鍾書寧說得開心,居然放開了Faint,雙手比劃起來,“中國功夫,你知不知道的。李小龍,雙截棍,哼哼哈嘿……”

這人的智商大概和美貌成反比,此時不逃,更待何時,Faint抓緊時機賞了鍾書寧一腳,黑帶高手的一腳,可真夠鍾書寧消受的,他痛得趴在地上,慘叫一聲,“你個死沒良心的,居然踢我。”

“你應該感謝我沒有再順便打你一頓,那是因為我捨不得自己打鼓的手。”不再和這個白痴浪費口舌,Faint迅速地上車,啟用汽車引擎,馬上離這個精神病患者遠點。哼,想跟他玩,再回去修煉個幾百年吧,等成了精再說。

本來以為這樣就結束了這場麻煩,可是過了不多久,他便知道事情還沒有結束。

後視鏡中清楚地反射著一輛陌生的白色車子正以同樣的高速跟著自己,對方開著的是效能和價位都可與他一比的林寶堅尼惡魔。

這可有趣了。

那人還真是自不量力,和他動手還不夠,居然還想和他飈車,果然是嫌命長了。既然不論他接受不接受,對方都打算硬來的話……那他也只好大玩一場了,好久沒有人送上門來找他較量呢,真痛快。

有本事,就來試試看吧!既然車子效能差不多,能比的就是膽量、技術與反射神經了,可是他還有兩個很大的優勢,第一他先發動的,第二他是這家酒吧的常客,這條路不知開過多少遍,那個外國人就不知道是不是熟悉路況了,反正沒可能比他更瞭解的。

腳往油門一踩,引擎發出噴火的爆發力,美洲豹一樣的野性傾瀉而出,充滿了張揚的青春活力,他敏捷,狂傲,強勢而又聰明過人。

可是那個人也絲毫不遜色,太難得了,竟能有人跟得上他的速度,而且緊咬著他的車尾不放。

興奮的血液流竄過每一根神經。

前面就是個超級大轉彎了,後頭那輛白色車子還能繼續跟得上嗎?

就連Faint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希望答案是什麼,若是跟不上,他就失去對手了,若是跟上,他又著實危險。他迅速地轉換著油門與煞車,??顧不上思考。

一路傲風而來的兩輛車子各自有如一道紅與白的光,互動輝映,而且距離越來越接近,已經只剩半個車身,勝負就在最後的一瞬間,誰能取得轉彎出道後的最佳位置,誰就能佔得上風。

“大菠蘿啊大菠蘿,這次你可千萬要爭氣一點。不然我要是出事,你家主子估計就要直接把你送到垃圾場了。”鍾書寧看準形式,一邊對車子示威,一邊進一步發力。林寶堅尼這款惡魔的英文名字是Diablo,所以鍾書寧戲稱它為大菠蘿。

他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瘋狂玩車了,幸好,這車子是他少年時代開過的,效能他十分熟悉。不過他也有心理陰影,因為當年他出車禍時開的就是同款車子。說起來,已經有兩部惡魔毀在他手上,一部被他撞得面目全非,直接報廢,他自己也入院大修,留下十分嚴重的後遺症,另一部就是Michael的前任愛車,當初他與Michael同學,Michael看不慣他想要欺負他,反而被他將坐駕弄到懸崖地下,也是永無出頭之日。

進入狹窄的彎道,佔據彎道內側的紅車擁有明顯的優勢,但是就在電光石火間,白車突然以更強勁的馬力往外側衝去,就在彎道出口處,跨越了由右轉左的幅度,超前領先。

這個人比他還要瘋狂,簡直是不要命一樣的玩車,不要車一樣的玩命。

輸了。

Faint有些訝然自己竟會輸在這裡,但輸了就是輸了,前方的白車卻突然停了下來。Faint以為那人要說些什麼,那人卻連車都沒有下,只是搖下車窗。

Faint等了半天見那人還是沒有動靜,就自己走了過去,見那人面色慘白,一頭冷汗,竟是十分痛苦的樣子。

Faint覺得奇怪,“怕成這樣,還逞強。”

“沒關係,只是老毛病而已。”

“那你慢慢養病吧,我走了。”Faint上了車絕塵而去。

“你居然就這麼見死不救,這該死的頭痛……”鍾書寧仰首靠在駕駛座的靠墊上,恨得牙癢癢,要不是他現在頭痛得厲害,這煮熟的鴨子怎麼會飛了。

而且更頭痛的是,Faint居然幫他叫了救護車,他忍著頭痛跟一大群醫護人員解釋他的病根本不可救藥,真是痛苦。

宋子瑜,你欠我的好像越來越多了,不過沒有關係,君子報仇,十年不完(沒有打錯字啊,鍾書寧是要打持久戰,慢慢折磨人的),我會讓你連本帶利還給我的,鑑於我這麼仁慈善良,利息就算你三分利好了。我是一個多麼好的人,被病痛折磨的人居然想著想著就暴笑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