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他是證人?

他是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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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證人?

他是證人?

這一次, 群眾們對聲色六子的力挺反應卻很微妙,完全就不像上次一面倒地贊他們義氣。

相反,有很多諷刺和辱罵的聲音極為刺耳:

【呵呵,一個個跳出來秀兄弟情, 假如真是犯了罪,也力挺罪犯嗎?】

【一切要看法院怎麼判,要是真挺犯罪,這可就傻逼了唄!】

【一群法盲, 就欠社會教訓,明星就能打人殺人啊?等著他們將來向受害人道歉。】

其中,蘇笑在幾小時前發過一條一樣的,可是現在卻消失了, 微信小群裡, 他急急地找了成焰, 特別難受地解釋,公司對他參與這樣的轉發很是不滿, 已經緊急接管了他的個人微博, 並且刪除了那一條。

很簡單, 假如成焰真的輸了官司,他們這樣的表態就顯得是非不分, 會留下很不好的把柄,剛出道的小歌手而已, 公司哪裡願意叫他去犯這樣的忌諱。

“哈!遠近親疏可真明顯, 他們是自己人?”林烈凱口氣譏諷, 黑沉眼睛裡的怒氣猶如實質。

成焰搖了搖頭,看向他的目光帶了點溫柔:“我幫過他們的,或多或少。現在他們願意對我好,無論是還我的人情,還是單單一腔熱忱,我都充滿感激,但是我也不會受之有愧。”

他坦然道:“因為我值得他們的真心。”

林烈凱怔住了。

凝視著成焰那平靜的眸子,咀嚼著成焰這句話,他心裡微微震動。

“我呢?難道你覺得,你不值得我的真心?”他低聲問,目光灼灼,像是要看穿他的心底。

成焰心裡微微一顫,垂下了頭,不敢再看青年那認真起來的眼神。

“我說了,接受他們的好意,我不會問心有愧。說得再直接點,在我的能力範圍內,我有信心將來回報他們。”成焰嘆息一聲,“可是你不行。無功不受祿,我既沒什麼能力回報你,更沒有把握一定能償還借你的錢。”

他平靜地望著林烈凱,輕輕道:“而我……真的不想再欠任何人的錢了。”

再?林烈凱盯著他,心裡模糊一動,自以為明白了什麼。

成焰的家庭他是調查過的,那樣的窘迫下,李大強又把持著家裡全部的錢,想必母子幾人過慣了極度窮困的生活。

借過錢嗎?有過很艱難的日子?在那麼小的時候,在那麼單薄的肩膀上?……

他並不知道,成焰想的,是前生。……

官司不是百分百會贏,只要入獄幾個月,這新的一生也很難再在這個舞臺立足,也會失去賺大錢的可能。

到時候,要怎麼還這筆鉅款呢?

前一世,那些艱苦的日子還歷歷在目。

身敗名裂後,各種簽約的商家也都遭受了名譽打擊,按照合約,或多或少,他都要因為自己的過錯而付出賠償款。就算每一樁不是天價,加起來,也是一筆常人根本無法支付的鉅款。

十多年來,幸虧有沈木輕的工作室願意買他的每一首作品,沒有他的署名,卻能換來更高的價格,再加上各種艱苦零工的收入,一點點積攢下來,都拿去還了欠下前公司和商家的這筆鉅債,一直到死,才剛剛還清。

再來一次的話,也不會有什麼不同。

可是,無論是像前生那樣欠經紀公司的錢,還是現在欠面前這個人,他都絕不想再把自己的心血一次次賣出去,再過一遍那樣的人生了。

……

法庭的旁聽席上,座無虛席。太多媒體要求旁聽,導致法庭不得不透過預約篩選了幾家大的,那些八卦小報、無良媒體統統被拒之門外。

法庭上,檢方的起訴書讀完,被告席上的少年剛剛安靜站立著,現在也已經獲准坐下,神態專注,低頭抬頭間,素顏驚人得漂亮。

由於案件並不複雜,被告也沒有惡劣前科,成焰是被獲准取保候審的,到了出庭日才直接到場,等待審判。

庭上按部就班,庭下的媒體卻一個比一個繁忙。

只有少數幾家法制媒體被獲准拍攝,可饒是如此,不少獲准進入的娛樂媒體依舊用極隱蔽的方式,偷偷拍著現場的手機照片,再發給了場外的同事。

現場太多料了!

本來這案子就關注大,他們都是抱著搶爆炸資料的心態來的,誰知道,剛一到現場,就在旁聽席裡發現了超級猛料。

坐在旁聽席正中的那個英俊青年,一身莊重筆挺的黑色西服,領帶打得一絲不苟,燒成灰他們也認識啊。

那不是娛樂圈打臉狂魔、和這個成焰有過好幾次微博罵戰、林氏集團的少東家林烈凱嗎?!

這到底是閒得發慌,還是幼稚到了極點,上次在《聲色偶像》現場出現,還可以說是去觀看整場比賽,現在呢?

不過有點奇怪的是,這位焦點中心得人物只在前面出現了一小會,就忽然消失了,叫想繼續偷拍的記者十分失望。

不過,也無所謂了,拍今天的被告,更加不虛此行呢!

不得不說,所有帶著惡意的娛樂八卦媒體還真有點失望。

《流量偶像受審現場失控、神色憔悴,眼窩深陷》之類的標題都想好了,現在到現場一看,再挑角度,再想黑人,當事人不配合啊!

雖然是百分百的素顏,可是依舊肌膚光澤、眼神清亮逼人,臉上雖然沒有笑意,可是眸子裡卻有著不輸電視畫面上的星光,完全沒有任何頹廢害怕的模樣。

總不能反著來,把人家眼中的神采和光亮P掉吧!

一張張全方位無死角的現場素圖流出去,微博上、娛樂著名論壇上,到處都是直播帖了!

起訴書讀完,到了法庭調查階段,檢方盡職盡責地出示了調查取得的證據,原告李大強的傷殘等級鑑定為十級,右手大拇指肌腱斷裂,接駁後有功能性影響。

另外,被告人承認親手兩次用水果刀扎入原告的供詞,以及當晚小區鄰居聽到隔壁有打鬥和慘叫等證詞。

接下來,輪到了辯方律師提交證據了。

坐在旁聽席上的王靈心裡有點發慌。

明明聽朋友說,幫成焰打官司的是誠遠律師所的著名大狀,現在這個忽然冒出來的年輕律師,又是誰啊?

聽著聽著,王靈稍微放下心來。

仔細聽這年輕律師的發言,倒也中規中矩,傳喚的證人和證詞也都相當給力呢!

第一位出場的是成焰家隔壁的鄰居王伯,他的證詞充分證明了,在案發當天的下午,他就聽見了成焰媽媽被虐打的慘叫,還曾偷偷到走廊上看了看。

接著出場的,是另外兩位住在附近的老鄰居,全都證詞一致,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附近的住戶全都知道,李大強長期家暴,不僅打他的殘疾老婆,更打兩個未成年的孩子!

再接著,律師出具的證據就更加可怕,成焰家住的貧民區外的一家小診所的醫生被請到了現場,他明確作證:兩年多前,成焰才上高一,就被繼父踢斷了兩根肋骨,因為家窮,所以沒有去大醫院,卻來了他這個小診所,做了簡單的固定包紮。

而這,不是最驚悚的。叫所有人聽了都覺得驚恐憤怒的是,成焰被送到他的診所時,還伴隨著溺水的半昏迷狀況,竟然是被他繼父按在馬桶裡強行灌水造成的!

這醫生的證詞說完,別說旁聽席上一陣巨大的**,就連負責法庭記錄工作的女書記員,臉上都忍不住露出了一瞬間的怒火。

“我沒有!他們胡說!”坐在原告席上的李大強忽然叫起來,語氣粗魯,“他們一定收了成焰的錢,兩年多前的事,哪有記得這麼清楚!”

現在並沒有到雙方質詢的時間,可是那小診所的醫生也火了,張口就反駁:“我的小診所一年也來不了幾個重病人,那孩子當時那麼慘,我當然記得!”

“放屁!你聽他們娘倆的編排,他們當然往我頭上潑髒水了!”李大強跳著腳罵。

“你才放屁!鄰居送他們過來的,我是聽鄰居說的,不是他們娘倆!”那醫生可不含糊,張口就回罵。

旁聽席上一陣忍不住的竊笑,審判長頭疼地皺起眉,一敲法槌:“肅靜!請原告和證人都注意措辭,尤其是原告,沒到你說話的時候!”

法庭終於安靜了,後面旁聽席上,一大堆記者偷偷拿著手機,庭審現場的狀況拼了命往外傳。

哎呀可真沒白來,這案子太有看點了!

不僅僅有少年偶像持刀傷人,背後還有家暴、虐待、持續傷害,除了娛樂新聞,搬到法制頻道也夠熱烈討論一陣的了!

再接下來,出場的是一個大學生,王靈望著站在證人席上的屈松,心裡一陣感慨。

屈松的出席,是她一手促成的。

在諮詢了律師朋友後,她就在群裡傳達了律師朋友的看法:成焰母親和妹妹的證詞由於是直系親屬,有效性反倒弱一點。

想證明成焰是長期家暴的受害者,那天演出場地外的目擊者證詞,是極為有利的。

這個觀點一說,幾個女孩子都鼓起勇氣表態願意出庭,結果屈松卻出人意料地站了出來:“你們都是女孩子,出頭露面很容易被人定性為腦殘粉,還是我來吧。”

最終還是選了最理智、口才相對不錯的屈松,王靈更是親自聯絡了成焰的經紀人,把屈松的出庭定了下來。

屈松今天特意穿了一件白襯衫、牛仔褲,頭髮清清爽爽的,是學生的常見髮型,站在那裡時,一開始有點緊張,很快就安定了下來。

“那一天,我和朋友在決賽的體院場外,正在發燈牌,一個阿姨和小姑娘過來想要,正在這時候,有個男的——”他指了指原告席上的李大強,“就是他,忽然衝上來直接揪著那位阿姨的頭髮,摔在了地上,然後一腳把小妹妹踢倒,接著拳打腳踢,就當著我們所有人的面。”

李大強又怒火三丈地跳了起來:“原來是你們這些小王八蛋!”

他轉頭看向庭長:“法官,我也要告他!那天我教訓自己老婆和閨女,她們幾個小娘們狗拿耗子跑來一起打我,他也在!”

審判長看著他,忽然換了和氣的表情:“是嗎?你怎麼教訓老婆和閨女的?”

李大強看他溫和的臉,得意揚揚:“就照著臉打了幾下,踢了幾腳,哪家不都是這樣?”

“哦。”審判長點點頭,溫和的臉板了起來,看了看身邊的書記員。

女書記員冷冷瞪了李大強一眼,噼裡啪啦地在筆記本上做著記錄,牙齒咬緊了。

“然後我們看到他把小妹妹打得臉上身上都出了血,阿姨也被他踩在地上踹,就趕緊過去拉架。”屈松聲音安定又清晰,一聽就是有教養的好學生,叫所有人都心生好感。

“拉架成功了嗎?”審判長問。

“沒有。”屈松苦笑,“我們的勸阻根本沒用,他就像瘋狗一樣,完全照著死裡打兩個女人,我們眼看著要打死人了,實在沒辦法,就鼓起勇氣圍上去攻擊他,才把被打的阿姨和小妹妹救下來。”

他蹙起眉,伸出手臂比畫了一下:“就這兒,那天我拉架的時候,還被這個男的抓破了呢。”

時間過去太久,早已經沒有傷痕了,這種話也沒有什麼附加效力,可是他面貌和氣、眼神乾淨,這樣說著的時候,所有人都覺得,這清秀靦腆的大男生說的一定是實話。

他剛說完,忽然檢方的人就發了難:“審判長,據我們調查的結果,這位證人是成焰歌迷會的粉絲,證言的真實性還有待商榷。”

沒想到,成焰的律師卻早有準備,立刻拿出了一份資料:“審判長,我這裡有經過公證的微博資料,可以充分證明證人原先在微博上叫做‘我為歌狂’,不僅不算什麼腦殘粉,還曾經在微博上嚴厲質疑過成焰的表演,謝謝。”

……還真是!

庭上的實況被在場的記者們偷偷傳了出去,微博上不少地方都開起了直播樓,超話廣場上更有人隨時收集各個渠道傳來的實況,法庭上在繼續,外面一直凝重的氣氛忽然都被逗樂了。

【記得記得,原來是他!】

【哈哈哈哈,沒毛病,這明明是個大黑子,哪有什麼粉籍嘛。】

不知道這段舊事的路人,又或者是單純想看八卦的,更多的還是都在義憤填膺。

【我靠,成焰的繼父是虐待狂啊,這不僅僅是家暴,已經是犯罪了!】

【氣死我了,我的手都在抖,成焰被他繼父打到骨折,差點淹死沒人管,現在反抗一點,卻成了被告,這法律是吃屎的嗎??】

【有什麼辦法,呵呵,家暴家暴,是家務事呢。】

【路人說一句,本來想看流量小鮮肉坐牢的,現在我都看不下去了,這要是真坐牢,才TMD見鬼。】

【我哭了。想起了我自己家的事,我爸還是親爹呢,小時候打我媽的時候,我都恨不得殺了他。真的……】

【哭了+1,我也是家暴的受害者,雖然現在我終於工作搬出去了,可是一想到我爸爸小時候打我的那張臉,我就不想碰任何男人……直到現在,夜裡有時候做夢,還是會夢見被毒打,這是我一輩子的陰影。】

……

被告席上,成焰靜靜地看著屈松,眼眶忽然有點溼潤。

他記得他,在《聲色偶像》的吉他彈奏後,這個大男生特意跳出來質疑他是假彈,他有印象。

可他沒想到,同樣是這個人,今天竟然願意為了他出庭,要知道,很多人是不敢惹官非的,更何況今天的庭審如此受大眾關注,出現在媒體的鏡頭裡,無疑需要更大的勇氣。

“接下來,我方要再傳喚一位證人。林氏集團的副總經理林烈凱。……“

整個法庭一陣巨大的喧譁,所有人都驚愕地張大了嘴巴。

什麼什麼?他們耳朵沒聽錯吧?林烈凱?!

往前面一看,還真是,怪不得剛剛坐在前排的林烈凱只露了個面,就一直沒有出現,原來是要作證人。

而證人在作證前,是不允許參加旁聽庭審的!

成焰站在那裡,看著正昂首闊步步入證人席的林烈凱,眼中滑過一絲微微的無奈,心情複雜。

在商量案情時,林烈凱就忽然提出了自己要出庭,成焰顧忌多,不太願意叫他出面,可是律師仔細研究後,卻對林烈凱的出庭抱有極大的期待,最後他拗不過大家的意見,只得同意了。

林烈凱站在證人席上,一身莊重筆挺西服的襯托下,髮型莊重、眼神平靜,完全收起了任何邪氣和輕浮,恢復了財經雜誌封面的精英模樣,站在那裡,器宇軒昂,氣勢彷彿在巡視自己家的商業帝國一般。

“林先生你好,能不能說一下你和被告的關係?”成焰的律師故意發問。

“沒關係。除了在微博上隔空罵過他幾次以外,主要的關係就是相看兩相厭。”英俊青年正色道。

下面的旁聽席上,一片壓抑的竊笑。成焰低下頭,不敢看他,心裡一陣發虛。——這人話說八道起來,還真是面不改色呢。

成焰的律師滿意地點點頭:“那麼有勞您把事發當天的所見說一下。”

林烈凱雙手微微前伸,撐在面前的檯面上,氣勢凌人:“首先,不用質疑我的記憶力。我記得很清楚,因為事發日就是《聲色偶像》復活賽那一天,我白天就在現場,觀看過當事人的演出,晚上正好偶遇他,當然印象深刻。”

成焰的律師接上去一句:“晚上?記得具體的時間嗎?”

“記得。”林烈凱佯裝沉思了一下,“我和朋友聚餐出來,已經接近深夜一點多,路過一條郊區大道,等紅燈時,正好看到當事人和一個女孩在路邊,我一眼就認出了他,就好奇地開過去看看。”

律師:“為什麼?一般人不會專門停下來吧,你和他又不熟。”

林烈凱嚴肅的表情終於沒了,皮笑肉不笑地道:“好吧我說實話,我不是在微博上和他有點嫌隙嗎,沒佔上風,就有點懷恨在心,想去看看能不能找點黑點,害他一害,就這樣。”

成焰悄悄抬起頭,瞥了他一眼,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是這樣莊嚴緊張的時刻,他卻忽然有點想笑。

這個人啊……這些話十有八九是真的。那個時候,他怕不是真的想時刻撕碎自己吧?

下面的娛樂記者更是激動地發了瘋,手機鍵盤上拼命地戳啊戳,力爭把第一手資料傳出去:坐實了坐實了,打臉狂魔親口證實,對流量小鮮肉懷恨在心,時刻想要復仇呢!

“那麼,您到底看到了什麼?”

林烈凱沉默了一下,鄭重地道:“深更半夜的,他和那個女孩一起,我主要是看一個女孩子深夜危險,就提出捎帶他們一程。”

他頓了頓,聲音沉穩清晰:“在車上,我清楚看見成焰的身上有很多傷,舊的不說,胳臂上還有新鮮的砸傷,淤青了一大塊,傷處有血,傷痕處還有大片血斑點。”

成焰的律師緩緩問:“你確定看得這麼仔細嗎?”

林烈凱冷冷道:“非常確定。因為我以為他打架泡妞呢,差點想偷偷拍下來,將來黑他。”

……庭上的書記員手速如飛,庭下的記者們狂喜地,啪啪瘋狂打字。

成焰的律師面色如常,示意遞過去一張照片:“你看到的女孩,是不是這張照片上的人?”

林烈凱淡淡看了一眼,點頭:“沒錯,就是她,我聽到成焰叫她‘小清’。”

成焰的律師點點頭:“審判長,這照片上的人是成焰當晚帶離家庭的妹妹,成清,時間地點都對得上。”

他轉過頭:“那麼我想請問林先生最後一個問題,您為什麼會願意出庭幫成焰作證呢?按說,從以往的跡象看,您應該很討厭他?”

林烈凱英俊眉目上一片正氣凜然,矜持地露出了一個無可挑剔的微笑:“討厭歸討厭,但是身為一個知法懂法的公民,我的正義感和良知督促我站出來。”

臺下的一眾記者嘴角抽搐:……信了你的邪,平時也沒見你這麼匡扶正義過!

西裝革履的林少終於施施然走下了證人席,從始至終,也沒往被告席上看去一眼,充分坐實了對被告的不待見。

繼續求營養液哈,另外感謝“寶寶”、“祁安”、“晨曦永夜”、等讀者挨章補分,謝謝!

感謝昨天有學法律的朋友熱心指出,一旦接受了律師委託,錢就要付了也退不了啦,但是林列凱是沒有資格幫他簽約的,所以上一章做了小修改,也就是說,不能臨陣前付了錢再換人,這個地方改成了沒有簽約。

筆芯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