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15.發動維權攻勢

15.發動維權攻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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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發動維權攻勢

從1924年6月劉瀚上呈阻止日本通訊社侵權以來,劉瀚就沒有放鬆過對日本方面相關動向的觀察、瞭解、調查。1925年5月,日本人在齊齊哈爾到昂昂溪設的電話線被取締。12月,日本人又在滿鐵沿線設9處無線電話,我方提出嚴正交涉。1925年冬,劉瀚漸漸察覺到日本人的通訊社又“舊態復萌”,就嚴密關注它的發展。1926年3月,劉瀚在哈爾濱地段街的日本“共同通訊社”和透籠街的日本“遠東哈爾濱商通組合”及“北滿通訊社”分別拍發電報,取得“共同通訊社”收據兩張、另兩個通訊社收據各一張後,寫《呈》給特區長官公署,請公署與東省鐵路督辦公所接洽,g_tk提供路用長途電話。特區行政長官很快《諮》行鐵路督辦公所,要求撤銷提供的路用長途電話。

按以往的經驗,劉瀚認為,“單打一”地指望一個《呈》就解決問題,不一定能奏效,必鬚髮動全方位的攻勢,才能得到預期的效果。於是他同時給特區警察總管理處和東北無線電長途電話監督處送上同樣內容的件,證據更加充分。

事情果然不出所料,東省鐵路路局局長艾斯孟特給東省鐵路督辦公所《呈》,說已於“本年四月廿四日以第949號覆函警察總管理處”,認為“警察總管理處將必須實行停止日人通訊社接掛長途電話之理由確切指明,並將電話各號號碼開出以便照辦”。這位路局洋局長若不是藐視我國的《電信條例》,就是無知。而令人意外的是,東省鐵路理事會理事長劉哲給督辦公所的覆函,也學著洋局長的腔調說,此前曾函覆特區警察總管理處,請注意下列三事:

(一)國際電報公佈之章程內,並無禁止收受私人電報,用何種方法轉遞之明。

(二)通訊社為日僑所辦,系屬外人,故請長官公署令飭交涉員去處理。

(三)來函並未指明通訊社傳遞電報使用電話之號碼……

總之,這位理事長眼中根本沒有中國自己的法律的觀念,更談不上東省鐵路局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心裡裝的只是個“國際電報公佈之章程”,真不知他是在中國還是在外國。這位理事長撇開路局提供長途電話供外人經營電信不談,卻要長官公署找交涉員處理,自己推了個乾淨。這位理事長還認為這次沒有說出準確的電話號碼,就是沒有抓到路局的把柄,就完全沒有責任了。

事情已經很明顯,直接透過東鐵路局撤銷提供路用長途電話來遏制日本通訊社侵權,這條道兒怕是走不通了。那麼劉瀚給東北無線電長途電話監督處的《呈》如何呢?監督張宣挺重視日方的侵權,馬上給鎮威上將軍公署送上一紙《呈》,說劉瀚《呈》所附日人發報時所給的“收條二紙廣告一條”,“已交由吳顧問梯青帶至大連,與關東廳遞信局磋商取締辦法,當將該項收據面交該局工物課長高橋及無線系長緒方,彼等甚為重視,囑將收據函電等項暫存該局二星期,俟調查後再行會同辦理……日本遞信當軸亦經允為協助取締”。張宣同時請上將軍公署“令飭東路劉督辦轉飭東路電話局,速將商業通訊社所裝之3491號、3493號、2385號及3773號電話及聯合通訊社所裝之2715號、3279號電話一律撤銷,並嚴重監視其他各通訊社,嗣後不得再用長途電話,以語言收發商電。一面令飭東三省交涉總署,向日領提出嚴重抗議,以維電政而保主權”。於是上將軍公署“據此,除令行特區行政長官公署及東三省交涉總署外,合行令仰該督辦,查照辦理,具復。此令”。這個鎮威上將軍公署的“政字,第218號”專給劉(海泉)督辦的訓令,蓋有“鎮威上將軍之關防”大印,最後是張作霖簽字,這或許是使他不能久當督辦的一個原因,兩個月後便由於衝漢取而代之。

然而東省路局陽奉陰違,表面上“奉上將軍令,亦經函行理事會,轉飭撤銷”,實際上,到了於衝漢當督辦、郭崇熙任副局長時,上將軍公署還是未見“復”到。1927年1月4日,又來了“上將軍沁電”,再次命令路局郭崇熙副局長“撤銷該通訊社自動電話”。“沁電”說“前因路局與日本通訊社等所裝自動電話機,不獨並未撤銷,且有增加之號。

顯繫有心違反電政原則,侵害國家主權,殊屬非是。合亟令仰該副局長切實辦理,務期撤銷為要。並仰將辦理情形具復備核。切切,此令”。

劉瀚又給於衝漢督辦拍了一封長電:“於督辦鑑:職臺密查哈埠買賣街‘商業通訊社’(一名中華通訊社)所裝自動電話4928、又3493、又3491、又2385、又2018、又3773、又0238等七具。又中國十四道街‘北滿通訊社’及‘商報聯合會’等處所裝自動電話0281、又419l,又3297等三具均系利用長途電話線與寬城子通電。專借通話為名,私收商業電報。迭經查有確據,實屬妨害電政。又查東路之哈爾濱自動電話章程第14條,內開對方‘個人或機關裝設之電話,路局認為必須撤銷時,得以指令行之’等語。查該通訊社所裝自動電話10具,既系私收商報性質,應速飭路局電務處,立予撤銷。並嚴飭該處,嗣後對於借用通話為名,私通電報者,隨時取締,以重電政為盼。”這也是給“上將軍沁電”所報之內容。最後,總算暫時撤銷了路局提供給日本通訊社的自動長途電話經營商業電報的業務。與此同時,由於劉瀚三番五次地取締日本通訊社違法之事,日本人對劉瀚也痛恨到了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