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一封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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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封情書
4,第一封情書
四月底,天氣轉暖。筆)痴(中&文 人們紛紛脫下厚重的棉衣、毛衣、毛褲。學生們早上穿著夾克騎腳踏車上學,到中午就熱得脫掉外衣。四中不設校服,大家隨意穿著,只要不離經叛道就行。南香一直羨慕電視上那些穿著校服的中學生,雖然校服醜了點,但是起碼不用每天發愁要穿什麼上學。
鎮上只有地攤式的集市。普通人家進城買衣服大概只在春節前進行一次。於是乎,撞衫是不可避免的了。有一年夏天流行豎條紋的女式上衣,每天都有七八個女生穿著這種黑白相間的衣服。又有一年流行格子半大衣,班上幾乎半數男生都穿那種外套。窮家無二件,鄉下人並沒有許多換洗的衣衫,所以明知道撞衫也得硬著頭皮繼續撞下去。
牛仔褲還沒有引進到鄉下。男生們有人穿成套的運動服,或者扮成熟穿皮帶西裝褲。女生們最多隻肯穿運動服的上衣,絕不肯穿運動褲。李秀琴有一條黑色褲子,窄褲腳,白襯衫塞進褲腰,外面罩一件紫棕色套頭薄毛衣,要多漂亮又多漂亮。南香央求媽媽給她做一條同款的褲子。南香的媽媽同意了,卻在鎮上聽信了裁縫的意見,最後做出來一條灰色格子的褲子,穿在身上顯得雙腿無比粗壯。南香雖然很氣憤,也只能接受現實,不好意思再央求媽媽去做新褲子。只盼著夏天快來,可以去年那條黑紗褲。
家秀從來不發愁穿衣。她的父親在外地工作,常常帶時新的衣物給她。她的衣服、鞋襪、髮飾、書包、飯盒都是與眾不同的。在學校裡,家秀的吃穿用度都惹人豔羨。南香除了成績好,幾乎沒什麼過人之處,她羨慕家秀。
隨著春天的來臨,同學中間也開始了戀愛的苗頭。剛入高中時候大家都還拘謹,只跟自己初中就認識的幾個同性別的學生有交流。經過一個學期的觀察,一些個男生開始賊眉鼠眼地追求女生了。男生們還彼此交換意見,劃定勢力範圍,明面上稱兄道弟,暗地裡偷雞摸狗。按照家秀的情報,南香同村的兩個男生,已經各自有了心儀的女生。南香也見到過課堂上有幾個人眉來眼去。
女生們呢,比較矜持,就算對誰有好感,也是絕對不會採取行動的。就連最親密的好友,也不能告訴。南香因為成績好,在學校裡算是風雲人物,老師眼中的好學生,所以暫時沒人敢打她的主意,怕被人說“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家秀則不同,她成績中等偏上,樣貌中等偏上,性格又溫柔隨和,儼然是男生們眼中的美味大餐。所以,放學回家的路上,南香常常叮囑家秀,萬萬不可搭理那些狂蜂濫蝶,否則她就去家秀媽媽那裡告密。
十七八歲的年紀,很難講他們的愛情是嚴肅的感情,或是以結婚為目的的交往。男生們可能更多看中的是女生的身材、臉蛋,女生們則更多地講究“感覺”。感覺是個說不清楚的東西。比如,林黛玉對賈寶玉有感覺,史湘雲對賈寶玉就沒有感覺。南香以為自己對陳建業有感覺,對其他所有男生都沒有感覺。
校方關於早戀的態度明確而堅定。早在開學初的迎新大會上,黑臉楚校長已經明令禁止談戀愛。大人們把談戀愛叫作“搞物件”、“交朋友”,其嚴重性可比“耍流氓”、堪稱“不害臊”。整個大環境是嚴防死守,就使得地下活動更加刺激。不過,無論多麼瘋狂,90年代的校園戀情最多就是課後多說幾句話,或者結伴去河邊小樹林坐坐。多年以後,南香看到居民樓下的花園裡穿校服的小男生小女生摟抱接吻,就不禁感慨自己的中學時代是多麼保守純潔。
五一過後,走廊另一頭的高一四班出了大事。原來,五一放假的時候他們班十幾個學生自己組織起來去了二十公里之外的小黑山春遊。有男生,也有女生。他們還拍了照片。就是這些照片惹了禍。據說是有一天他們在自習課上傳閱,被班主任從走廊裡隔著門上的玻璃看見了。四班的班主任是個老頭兒,教化學,臉色黑的跟楚校長有一拼,學生們私下裡都叫他“老摩爾”。老摩爾看到學生在查閱照片,一個箭步走進教室,逼著那個可憐的女生把照片交出來。那是一張合影,一個男生和一個女生的合影。老摩爾看到之後,火冒三丈,暴跳如雷,把合影的一對男女揪到化學教研室,批評教育了三個小時!還不解恨,第二天還不准他們上課,一定要叫家長來談話。那兩個學生在學校裡丟盡了臉,後來女生轉學了,男生到畢業為止都不再跟任何女生講話。
校方還專門為這件事召開了學生大會,楚校長作長篇重要講話。然後各班再各自舉行班會,由班主任深入闡述早戀的危害性。
家秀和南香都覺得老師們太過分了些。拍一張合影又不能懷孕,何必小題大做呢?可是她們從此也不敢隨便跟男生合影了,只想安安靜靜過完高中三年,考上大學完事兒。
有一天放學,到了前後無人的路段,家秀喊南香一起下車。家秀從書包裡翻出一個信封,扔給一頭霧水的南香,大聲說:“季楓給你的!”然後翻身上車,頭也不回地繼續騎行。南香愣了幾秒鐘,家秀又停下來,用一條腿支著地,回頭衝她喊:“別太高興了,趕快回家吧。”
南香急忙把那個信封裝進兜裡,好像燙手一樣。想想不妥,又從兜裡拿出來,塞到了書包裡。然後她猛踩了幾下腳蹬追上家秀,想問她,看她一臉便祕的樣子,也就識時務地保持了沉默。
到家時媽媽已經把晚飯煮好。南香放下書包,洗手吃飯。心裡記掛著那個信封,吃了幾口就說飽了。又不敢馬上回房間去看信,裝作看電視等大家都吃完,幫媽媽收拾完餐桌,就說要寫作業、進了自己的房間。
媽媽就在一門之隔的廚房洗碗,妹妹和爸爸在看電視劇,南香無心寫作業,一道數學題用了二十多分鐘還沒個頭緒。季楓的信還在書包裡,沒敢拿出來。南香每隔兩分鐘就朝書包看一眼,額頭開始冒汗,彷彿那不是一封信,而是一個炸彈。
終於,電視劇播完了,爸爸和小妹相繼入睡。媽媽探頭進來說:“我要去睡了。你別太熬夜了,小心明天早上起不來。”南香答應了一聲,繼續埋頭寫作業。
九點了,家人都睡著了。南香回頭看看房門是關好的,然後小心翼翼地拿出那封信,在臺燈下展開。信封沒有封口,上面寫著兩個大字——“南香”。
信上寫道:“親愛的南香同學:(南香的臉刷地紅了)
從看你們班的課本劇《雷雨》開始,我就喜歡上了你。我每天都在偷看你,對不起,我控制不住自己。
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如果你同意,可以給我回信,託趙家秀轉交給我。
如果你需要時間考慮,我會一直等下去的。
季楓”
那封信用的是橫格作業本撕下來的紙,邊緣犬牙互動,字跡有些潦草。
南香讀完就把信紙連信封都團在手心裡。想了想,不敢發出聲音吵醒家人,把紙團又放回了書包。那一夜,南香輾轉反側,人生第一次失眠了。那季楓,她有點印象,詩詞大賽的時候他和家秀都為一班出戰。家秀居然肯幫他送信,看來他倆交情不淺。家秀今天好像不高興呢,到底是為什麼?還好這封信沒被老師發現,否則不堪設想啊。
第二天早上,她趁媽媽去餵雞的時候把紙團塞進了廚房灶坑,看著它燃燒殆盡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