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正文_第262章 要叫親愛的

正文_第262章 要叫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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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262章 要叫親愛的

“吃醋就直說,我不會生氣的!”易烊千璽眼睛笑得彎彎的,好看的梨渦加深,“我這裡可是有一個關於你的好訊息和一個壞訊息哦。”

“什麼訊息?”,她抬頭,直接無視易烊千璽前面說的那句話。

他挺爽的一笑,“嗯,聽說丫頭你被錄取了,”說著,拍拍她肩膀,“沾哥光了吧。”

“沾了,沾了。”她點頭哈腰,難得見到易烊千璽這麼高興,她錄取了似乎比他本人被錄取了還要高興,“不過,我本來就是陪人來的,反而我被錄取了這下友誼的小船肯定擱淺了,而且他雖然什麼也沒說,但是肯定不會和我做朋友了。”

他歪著腦袋看她,“他會這麼小氣?”

她很茫然地抬頭看看茶几上的水果盤,整一個迷途少女,“我也不知道,反正他說讓我別在意,但是怎麼可能不在意,而且的確是我不對,還拿了人家的貴重物品沒還……”

易烊千璽也不知怎麼突然就火大,鄙視的唾棄她,“沒出息。”

她搖著頭嘆氣,“絕望啊。”

這種事也就梁瑾萱這種沒出息的傻丫頭才會較真,蠢成這德行,那麼在乎別人的感受做什麼,總不能別人說什麼她信什麼啊。

他掃了一樣梁瑾萱沒出息的模樣,冰涼地丟下一句,“絕望你個頭,還真當人家在乎這點事。你都說了人家是找你去做搭檔的,既然是搭檔對方早就應該預料到這種結果,而且,對方應該不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傢伙。”

她一愣,神了啊,這才幾句話易烊千璽就猜到了對方不是新人,頓時她發自肺腑的笑起來,挪到易烊千璽身邊哥兩好地摟住肩膀,“大哥,你神了,我請你吃飯,你叫我怎麼認人唄。”

他一揮手,“誰你哥啊,要叫親愛的。”

說是這麼說,卻沒有強制性掰開她摟住他肩膀地手,“壞訊息還要不要聽?”

“要聽,要聽,當然要聽!”她轉著眼珠,讓他把剛才打電話的那個女人是誰說出來,只是話還沒開口就聽他說,叫我親愛的,我就告訴你。

“……親愛的,笨蛋。”她舌頭一結,趕緊加溜了倆字。

易烊千璽鄙夷的從鼻子裡哼了一聲,她惱怒,只見易烊千璽反手摟住她的肩膀,高大的身子一下子把她裹在懷裡,這反而讓她看起來小小的。

時間還早,難得沒有第三人在場,兩個人顯得輕鬆而舒坦,似乎很久沒有這麼閒扯過,聊得挺快活。

依然是或真或假的鬥心智,逐漸瞭解的過程撩人又充滿趣味。

他的過往、身世、經歷,她並不感興趣,那是兩個世界,聽了也不見得能體會。

他坐在她身邊,一晃一晃的韻律,獨特,狠抓她的手,只要一想到從今往後,這個人將會和自己一起奮鬥,一起追尋,一起辛苦與勞累,一起失去與獲得,就妙不可言。

房間裡的氛圍安靜優雅,易烊千璽緊緊抓住她的手捨不得放開,接著他嗅了嗅她身上的味道,突然說道,“親愛的,你身上有股挺好聞的味道啊。”

她聞了聞手臂說,“剛洗了澡啊,沐浴露的香味兒吧。”

他皺皺鼻子,“不像,只有從你身上散發出來,才特別。 ”

她假正經,一言不發,只是避開了易烊千璽的視線別開頭,易烊千璽要是仔細看就會發現對方此時一張憋笑憋到面目抽搐的臉。

易烊千璽輟著鼻樑忍不住笑,“你這什麼德行,就時誇你一下,還都信啊?趕明兒賣了你。”

梁瑾萱故意和他打趣,“哥,賣多少錢可得好好抬價。”

聞言他一瞪眼,感嘆道,“你要是一隻小寵物就好了。”

她頓時不高興,“就你的工作時間,我要是寵物肯定是最悲催的寵物。”

易烊千璽好笑地拍了拍她的腦袋,他的工作時間還真的不足以去養一隻正常的寵物,緊接著他像是響起什麼,“我今天看到一本好書,給你看看,好像是珍藏版哦。”

梁瑾萱好奇地看他起身拿著一個黑皮子的書過來,“什麼書?”

他愛惜的摸著書皮,“特利斯當與伊瑟。”

她皺眉,怎麼那麼老長的名啊,而且這種書應該不是她喜歡的才對。

易烊千璽手摸著書皮,聲音低沉,透露出得償夙願的愉悅,“它可是找了好多年啦,沒想到會在國內買到譯文字。”

“說的是什麼內容啊?”她手放在腦後,坐在在他身邊,做出洗耳恭聽的模樣。

“特利斯當,英勇善戰,是馬克王的首席騎士。在一次戰鬥中,身中劇毒,自她放逐。小舟飄到愛爾蘭,遇上公主伊瑟,她為他採摘草藥,細心治療。特利斯當回國後,得到馬克王要迎娶伊瑟公主的喜訊,奉命前往迎親。行前,公主的母親讓她隨身帶著一劑藥酒,交杯合飲,就能永世相愛。特利斯當護送伊瑟的途中,盛夏酷暑,兩人難忍口渴,誤飲了藥酒。”

他悠悠地說著,她發現易烊千璽的語言能力很強,用詞言簡意賅,乾淨洗煉。

他的側臉在燈光下顯得溫柔而充滿魄力,深邃的輪廓像會發光,一身休閒,和這清爽又令人迷惑的環境很是相稱,**,能殺人。

至少她覺得自己在滑向深淵,而深淵下面一定是易烊千璽精心佈置的陷阱,可她卻不由自主的沉淪了,於是她啞著嗓子問,“都喝下藥酒了,怎麼辦?”

他轉過頭看她,堅定地說,“只能是相愛。”

“……啊?”

“只能是相愛,”他重複,“即便是不可以的愛情,不該有的愛情。無論用理智或意志,都無法剋制。”

“……相愛之後呢?”她都意外自己會如此著迷這個故事,總覺得故事裡的王子其實是最悲慘的一個。

“騎士文化和地位註定了他們的選擇,伊瑟當然得和馬克王成婚。婚後,兩人無法忘情,終於私奔,在樹林中牽手而眠。馬克王找到他倆,見到深睡的兩人,之間隔一把出鞘的利劍,王摘下手套掛在樹枝,為伊瑟擋住一縷陽光,悄然離去。發現王來過,加之伊瑟不適應風餐露宿的清貧生活,特利斯當將愛人護送回宮。這次分手後,特利斯當一再喬裝成各種面目回到伊瑟身邊,只為看看她。一再相見,一再分離。”

“最後呢?”她覺得心臟堵得慌,明明相愛卻不能在一起的悲哀嗎?

“最後,特利斯當悲哀而死,伊瑟趕到時,只剩周遭的哭泣聲,她撲到情人身上,一慟而絕。”

他嘆了口氣,抬頭看了一眼她的神情,突然伸手“啪”請拍她額頭,笑道,“感動了?”

“千璽,你很迷戀這個故事?”她用手揉了揉自己的額頭。

“嗯,迷戀,這麼說真好。”他眯著眼,很回味的樣子,“她迷戀這種感情,堅忍,不離不棄。”

“即使是不該有,不可以的愛情?”

“愛情有什麼可不可以,該不該?”他看著她,詫異的笑,“一旦愛了,就到底。即便不在身邊,絕不忘記你,只要活著,絕不放棄你。”

他對著她一字一字的說一旦愛了,就到底,只要活著,絕不放棄,只是燈光的光芒而已,亮度不該這樣耀眼,可他是那麼明亮,光芒萬丈。

梁瑾萱卻覺得眼睛一陣酸。

他在她額頭上彈了一下,說笨蛋,起身離開去了房間,梁瑾萱就那麼站在他後面,眼神迷茫,似乎還在猜測易烊千璽為什麼要給她說這個故事,一點也不想單純的只是為了和她說個故事那麼簡單。

……

她相信一個道理,人生在世,是該吃些苦的。

最好在年輕的時候,為了夢想,可以飛翔。

和那什麼的人在一起,或者志同道合,或者互相吸引。

好比和易烊千璽,三年的感情說短不短,說長不長,沒有轟轟烈烈,沒有跌宕起伏,只有簡簡單單,細水長流。

易烊千璽從房間裡出來就看見她半靠在沙發上,昏昏欲睡,頓時不懷好意地叫道,“梁瑾萱?”

她半死不活地答應了一聲,“咋地?”

易烊千璽聲音帶點警告,乾脆再次在沙發上坐下,直接把臉湊到她面前,“還想保護自己的臉蛋不?”

“想,我要當明星的。”

“……活見鬼了。”他輕聲咕噥了一句,“想保著臉蛋就乖乖去睡覺,不然我陪你睡也行。”

這什麼對話,總覺得開始往不太對勁的地方發展了。

她嘆口氣,為自己辯解,“我臉蛋也不差啊,再說現在才十點多,不睡覺也沒關係。”說著,她睜大眼睛,被眼前放大的俊臉給嚇了一跳,易烊千璽長長地睫毛跟著明亮的眼睛忽閃忽閃,多日沒見的俊容靠的太近,彷彿從心口到腦子都有心臟在砰砰直跳。

“怎麼樣,多日不見,被我英俊的外表給驚呆了?”

“少自戀了你。”

“是麼?我怎麼發現某人已經忍不住流口水了。”

她是什麼人哪,丟臉的事兒怎麼也不認,強忍著伸手擦嘴巴確認的衝動,頂著一張紅撲撲的臉蛋狡辯,“你,你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