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四十六章:巧合

第四十六章: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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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巧合

第四十六章 巧合(1/3)

我抹了一把額頭上的汗,心說萬幸。

那兩個把我從死亡線上拖出來的人,也同時鬆了一口氣,“兄弟,要死死遠點兒,別礙我們的事兒。”

我剛想道謝,就被他們兩個人的話噎得一愣,心說這人說話真他媽不得人心。

這個念頭還沒轉完,就聽咔吧一聲,篷車頂子受到巨大力量的撞擊,鬆脫開來,一下砸在地上。

緊接著從裡面滾出一隻箱子。

此時那隻箱子,已經被顛得七零八落,一摔之下,全然散架,裡面流出黃金象牙,撒了一地。

看到這些東西的瞬間,我就是一愣,心說他媽最近運犯華蓋,算是跟象牙槓上了,走哪兒都躲不開它了。

我身邊的兩個人,也萬沒想到,竟然會從車裡摔出一堆黃白之物,稍愣片刻,隨即就已經反應過來。

此時馬已經脫韁,馬上那人也被巨大的慣性給甩了下來。

不過那人絲毫沒有停留,連滾帶爬向著城外樹木茂密的地方竄去。

橫財外露,城門口頓時就陷入了一片人群譁然當中。

“十三根象牙的事竟然是真的!”放著眼前這麼多黃金象牙,我的眼珠子幾乎都被定住了,好懸沒流出口水來。

我心說早就他媽聽說譚城裡有人窩藏了一批象牙,還捎帶著一堆金銀——後者是我昨晚編出來矇騙“老闆”的人的——沒想到今天就見真章了,還他媽居然讓我給蒙對了。

拜這些象牙所賜,我已經幾次因為這東西死裡逃生,原來也以為這只不過是謠傳而已,萬沒想到居然是真的。

救我命的那人,只掃了一眼這些黃金象牙,目光便轉向了逃走的那人,隨即伸手一摸,一支槍已然在他手中。

看到槍的瞬間,我微微抖了一下。立刻就意識到,這人不是普通百姓,不然身上不會有槍。

那人眼見,見我被嚇得一抖,就衝我丟擲一句:“別怕,沒你什麼事兒。”

隨即伸手一揮,“剛才逃走那人就是必然就是周耀武,站長要活的,給我追。”

我驚怔了一下,臉上肌肉一跳一跳的,心裡嘀咕,誰說他媽沒我什麼事,你們

這幫孫子要逮的就是我。

不過眼下,他們已經將逃走的那人當成了是我,我自然是求之不得。

等到幾個人影竄出去,追那個逃掉的人之後,我也連滾帶爬,一溜煙朝著相反方向跑去。

原本我還想打那箱子金條的主意,只是就在那些人追出去之後,又有兩個便服持槍的,守在那裡。

守著大把的金子,竟然還能不忘自己口袋裡裝,這些人絕對不一般。

一見這個情形,我是在不敢招惹,所以乾脆就絕了順手牽羊的念頭。

當務之急,還是先逃得小命要緊。

如此狂奔幾個多小時,確認那些人沒有醒過味兒來,我這才停下來,狂喘粗氣。

這次逃出譚城,可謂是運氣使然。運氣的成分,要遠大於我的計劃。

此時想來,剛才那幾個想抓我的人,八成不是貓頭鷹的人,不然的話,他們不太可能會認錯人。

不是貓頭鷹,那就只有一種可能,是“老闆”的人。

他們蹲守城門之外,八成就為守株待兔。只是沒想到,卻驚出了另外一隻兔子。

現在想想,那箱子黃白之物,八成就是傳言當中,前方大員失竊的那批財寶,只是沒成想,這東西竟然真的存在。

我仔細思量著,那賊劫了東西之後,十有八九就躲在譚城縣城當中,許是為暫避風頭,所以一直都沒有動。

但是他今天突然闖城門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想來想去,還是覺得這件事跟貓頭鷹恐怕脫不了干係。

這幾天來,貓頭鷹一直就在譚城縣城了搜尋我們,尤其是從昨晚以來,更是將整個縣城攪得雞飛狗跳。

那賊大概也是因此受了驚,才決定冒險出城的。

沒想到,卻無意間幫了我一把。

不然的話,我縱然不落在貓頭鷹的手裡,也八成躲不過“老闆”的人的搜捕。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次貓頭鷹竟然沒在城門口放條眼線,這不像是他的風格的。

我半躺在地上,絞盡腦汁,也沒琢磨出一個所以然來。

最後索性就不想了,就當老天爺幫我一把。

一旦出了譚城這座牢籠,我心情大為舒暢,忽

然就有一種縱聲大笑的感覺。

於是一骨碌爬起身來,隨手撿起一塊石頭,扔了出去,“你奶奶的貓頭鷹,倒是來抓你爺爺我啊!”

石頭落地不知道砸中了什麼,就聽一陣烏鴉呀呀聲傳來。

這個叫聲實在滲人,嚇得我一縮脖子,心說做人還是不要太張狂的好,不然難說老天爺不會再玩兒我一次。

念頭至此,頓時就覺得此地不宜久留,還是溜之大吉的好。

想著,我一溜小跑,朝著距離最近的鎮子趕去。

我雖然不想待在譚城這個籠子裡,但也絕對不能離開太遠,不然這裡一旦有了什麼變故,我知道的太晚,容易壞事。

心裡掂量著這些,我就瞧上了一個叫喬家鎮的鎮子。

這裡距離譚城縣城,只有十幾裡地,縣城一旦有什麼事,立馬就會像風一樣傳到這個地方。

尤其難得的是,這裡雖然只是一個鎮子,但是因為距離譚城縣城太近,所以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

我這個外鄉人混在裡面,也不會顯得太扎眼。

我身上僅餘的那點錢,還是昨晚從那賊身上搜羅來的,三五天的用度還不要緊,時間長了恐怕夠嗆。

所以當務之急,我得在這地方找個營生,不然的話,填飽肚子都是個問題。

但我自從離家,就當了丘八,這幾年下來,除了打仗,一點手藝也無,想要謀生談何容易。

果然,三天之內,除了酒足飯飽之外,我竟發覺自己一點掙錢的門道也沒找到。

此時我才體會到,黑皮老六何以每到一處,都會順手牽羊。那都是給逼出來的,等到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時候,哭都找不到門。

要說人給逼到一定份兒上,什麼法子都想。

早晨的那兩個窩頭,已經是我最後一頓吃得了。再找不著飯轍,估計我就得去當流民。

於是想著,我在戰場上混了一身殺人的本事,不用白不用,要不要在鎮子上找個富戶,直接劫他一票。

念頭至此,我愕然地發覺,原本那個讀經讀史,知明達義的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竟然是一個兵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