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27章小鎮裡的來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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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27章小鎮裡的來客
秋天過去又是冬天,轉眼劉毅已經在舞動會所耗費了半年的時間。然後在春天即將到來的時候,劉毅知道自己離開的日子快要到了。其實就在他接待第一個客人的那天晚上,在他夢到梁青青的那個晚上,他就知道自己在這裡呆不長久了。也許是過了那個少年的年紀,他好像並不執著於去創造一個黑暗的帝國了。第十三月很快就要到來了,他應該趕緊去同梁青青會合才是。
穿回自己來時的那件衣服,梁文東跟當初的經理做了最後的道別。
“我早就知道我這間小會所是留不住你的,接下來準備去哪裡?”像來時一樣,經理繼續眯著眼睛打量劉毅。小池塘裡怎麼容得下大魚呢,他真心覺得劉毅是塊能討人歡心的好材料,總要去更大的地方去發展才好。
“去哪裡?也許是去到一個小鎮中去吧。”穿回衣服便做回了自己,此時的劉毅也再不像以往那樣活力滿滿。他的目光散散的,好像已經留在了某個地方。
“啊,去小鎮裡去!你沒有發玩笑吧劉毅。你這樣的人是適合大都市的呀,如果碰對了人,當個大明星也不是沒有可能。我手裡還有一些人脈,如果不介意的話,我可以幫你介紹一下!”顯然劉毅的話有些把經理驚住了,畢竟在他看來,劉毅未來的道路應該是相當寬廣的。如果他非要蝸居在小城鎮裡,那豈不是自暴自棄了。
也許已經料想到經理的反應,劉毅也只是笑笑,並沒有回答。隨手跟經理要了跟煙,便趁著這人來人往的功夫出了舞動會所的門。作為一名合格的過客,劉毅並不想給這裡留下多少的痕跡,就如煙一樣消散便好了吧,畢竟無盡的時光還在前頭。
雖然劉毅一直沒有從福利院李老師那裡打探出梁青青的訊息,但並不代表他沒有辦法知道。因為他們兩個除了共享十三月的祕密,還另有一個私密的空間是可以共享的。你可以說那是夢境,也可以說那是腦電波,可以說是任何奇妙到不可言喻的東西,總而言之,在某一瞬間,劉毅總能感覺到梁青青的存在。
如果一定要給這種神奇下一種定義的話,劉毅會說那是緣分。他和梁青青,本就是命中註定的相遇,因為註定了,所以他們會比別人走的更遠。不論分開的時間有多長,只有還留有那麼一點命中註定的印記,他們終歸是能夠找到對方的。
所以除了舞動會所門口的劉毅知道,只要一直往北走,走的那個荒涼的小鎮中去,他就能找到那個最熟悉的女孩兒。然後拉住他的手,一起去到溫暖問好的十三月。
劉毅走了,甚至連手都沒有揮一下,他甚至不會在意那個將他帶進會所的經理還在原處靜靜的站著。任憑身邊人來人往,各種應接不暇的交際應酬,他也不會眨巴一下眼睛。過了良久,當終於有人忍不住試圖將他從某種回憶中喚醒的時候,這位經理的眼神突然又恢復了清明。他走出門去,看看劉毅離開的方向,露出一抹意味深長的笑。
就在劉毅走後的第二天,舞動會所陷入到了前所未有的慌亂之中,一切的一切都變得毫無章法起來。因為他們那位認真負責的經理消失了!找遍了所有的角落,打爆了所有的電話,都再沒有找到他的影子,彷彿從未在這個世界上存在過一樣,經理也隨著劉毅的離去一併消失了!
也許在很久以後,人們會在某個地方看到他,甚至會發現他竟然和當初叱吒“舞動”的劉毅站在一起。當然,也許他永遠不會再在這個世界上出現,他只是去到了一個他本應存在的地方!
而此時此刻,劉毅已經走出去了好遠。也許是一天,也許是兩天,也許已經整整一週了。他像個流浪漢一樣,日夜不停的趕路。還是那件衣服,卻已經被風霜雨雪折騰的不成樣子。還是那雙鞋,卻已經在長途跋涉中被磨破了底子。偶爾,在劉毅找個路邊清靜的地方休息的時候,還會時不時的有幾個好心人扔硬幣過來。一切都在這幾天的趕路中變得荒謬和可笑。關於生活,劉毅再一次陷入了好奇和絕望。
只是,這一切對於他來說都是無所謂的。本就不是一個屬於這個世界的人,本就不是一個想要認真生活的人。在不斷前行的過程中,他的信仰自始至終便只有一個,那便是第十三月。只要找到第十三個月份,只要找到與他相契合的那個影子。劉毅就能夠獲得真正意義上的快樂,獲得精神上的永生。
雖然路還有很長,可是劉毅卻已經嗅到了梁青青的味道。他知道,自己已經距離那個地方不遠了。只要再堅持一下,他就能夠走到。所以腳趾頭被玻璃劃破了又怎樣呢,所以被流浪狗撕咬過的地方發炎了又怎樣呢,所以頭上的蝨子已經開始汲取他的血液了又怎樣呢。這一切,不過都是屬於這個世界的人生罷了。
轉眼已經是春暖花開的季節,安靜的小鎮敞開了大門迎接了一位遠道而來的來客。這個人沒有西裝革履,沒有名貴的手錶傍身,更沒有相襯的領帶來彰顯品位。這個人所擁有的,不過是充滿了惡臭的頭髮,是滿口的黃牙,是一瘸一拐的雙腿,是皸裂的雙腳。後來,當起床的小鎮居民們見到這個人的時候,他們送給了他一個充滿了人情味的名字——傻子。
也許是生活太過平靜,所以一個傻子的路過都能成為引人矚目的大事件。在劉毅駐紮在小鎮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會成為人們競相觀摩的物件。當然,在很無聊的時候,他也會去找一扇能夠映照出自己模樣的玻璃去觀摩自己。
然而令小鎮人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個傻子根本就不是路過,這個小鎮分明就是他最終的目的地。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他們發現這個傻子成了鬼魂一樣的東西。不管人們去到哪裡都能夠看到他。有人去菜市場買菜,會看到那傻子在市場撿菜葉子吃。人們去臭水溝倒垃圾,會看到那傻子在臭水溝旁找水喝。甚至人們只是在街上隨便聊聊天,都能看到那傻子坐在石墩上晒太陽。
當然,這並不是一件能夠引起人們厭惡的事情。雖然傻子確實很臭,不過有這樣一個人的出現確實也很有趣,他甚至能夠激發起人們心裡的某種隱隱的自豪感。世界上這麼大,他有那麼多的地方可以去流浪,為什麼偏偏要留在這座小鎮裡呢。如果這座小鎮的陽光不夠溫暖,如果這座小鎮的居民不夠友善,如果他在這座小鎮生活的不夠舒服,那麼他還會留在這裡嗎!
所以,人們知道,傻子之所以留在這裡,一定是因為這裡有什麼能夠吸引住他的地方。到底是什麼地方呢,最終人們把目光鎖定在了“梁家麵館”。
也不知道是誰第一個發現的,說那個傻子總喜歡在梁家麵館附近晃悠。甚至還專門有小孩子去告訴老闆老闆娘,讓他們給傻子一碗麵吃。梁家麵館附近的鄰居們也都打趣說是梁媽媽的面做得太好吃了,才把傻子引了來。
可惜梁家麵館的老闆和老闆娘也並不是什麼大善人,哪怕傻子眼巴巴的瞅他們一個小時,他們也不會捨得給他一碗麵吃。倒是偶爾有一次,梁媽媽發了善心,把客人沒吃完的面給了他,還不忘提醒他一定要把碗給送回來。那碗麵後來傻子吃沒吃人們不知道,反正樑媽媽發現她家的碗被摔碎在牆角了。從此以後,梁家的老闆和老闆娘就再也不施捨給傻子東西吃了。梁媽媽還逢人便說,說那個傻子是個沒良心的人。
只是老闆娘的吝嗇並不影響那傻子對梁家麵館的痴迷,到後來,傻子乾脆就在梁家麵館的牆角打了個地鋪,日日夜夜的守在那裡,也不知道在等些什麼。開始的時候,因為有些小孩子害怕傻子,梁家麵館的生意也受到了不小的影響。所以梁振國便總拿棍子驅趕他,可是無奈傻子的力氣比他大,三下兩下樑振國的棍子便被搶奪了去。長此以往,他們便也習慣了傻子的存在。
劉毅不知道要做多久的傻子,也不知道自己要在這裡守多久才能見到梁青青。他只是有一種預感,預感這一定是梁青青生活的地方。雖然梁家麵館的老闆和老闆娘都蒼老了許多,但是劉毅卻是記得他們的樣子的。
只是梁青青為什麼還不出現呢?難道她去了別的地方?不想問問題,只想靜靜的等待。對於梁青青,劉毅懷著一種很奇妙的自信。而這種自信的由來,卻是因為一小塊紅磚。就在劉毅打地鋪的那個牆角,最角落裡的那塊磚頭上面被人用石子刻了好多密密麻麻的小字,仔細看來,竟是層層疊疊的“十三月”。
從看到字的那一刻起,劉毅便知道。只要自己一直等下去,總會等來一個圓滿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