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倒計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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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倒計時的目的
107倒計時的目的(1/3)
不出所料,李國慶失蹤了。
根據他的鄰居們反映,有人看到李國慶在早飯時間,上了一輛白色的麵包車。
凌芳菲立刻調閱了附近的監控,她驚訝的發現,白色麵包車的車牌號正是衛A33890。
透過追查沿路的所有監控探頭,她發現,白色麵包車出城上了高速,開往了衛城,最終離開高速的地點是衛城市膠南縣,最後能查到該車的資訊是膠南縣郊外的一家加油站。
從加油站不是很清晰的監控畫面上看,李國慶似乎很正常,還下車買了些吃的。
至於李國慶和麵包車後來的下落,再沒有線索。
案子愈發離奇,眾人聚集在會議室裡,顯得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趙龍大膽的進行了一番猜測,“我覺得,應該是吳雪琴被捕後,人販子組織覺得王海也不安全了,所以才設法綁架了他,並將其殺害,凶手很可能就是陳偉傑。”
“那他為什麼還要提供線索給我們?”小田反問道,“我覺得陳偉傑應該不是人販子,他殺害王海肯定另有目的。”
“什麼目的?”
趙龍沒法回答,卻堅持己見:“我也不太清楚目的,不過從李國慶的情況來看,他能很容易的就上了陳偉傑的車,說明他信任陳偉傑,如果李國慶也參與了幼童拐賣案,那麼他們幾個人肯定是一夥的。”
“那陳偉傑想要殺害李國慶,又怎麼解釋?”
“很簡單,李國慶也暴露了,至少從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李國慶就是王海聯絡的上線......”趙龍說著說著,自己也發現了問題所在,“李國慶是車主,他是麵包車的車主!”
“從電話號上來看,肯定是他,所以他上自己的車,沒什麼意外,倒是他為什麼對陳偉傑毫無防備,是個疑問。”小田道。
凌芳菲擺了擺手,示意大家安靜,她清了清嗓子,總結道:“目前案件的線索比較清晰,人物關係並不複雜,可以肯定的是李國慶和王海都參與了幼童拐賣案,王海負責將孩子從軍馬場轉移,然後交給李國慶,李國慶是套牌面包車的車主,他駕車將孩子轉移到膠南縣。王海其實應該很清楚這個過程,
但是在影片裡,他很顯然,故意的隱瞞了,不知道是他有意包庇李國慶還是迫於陳偉傑的逼迫。眼下的疑點有三個,第一是陳偉傑究竟扮演著什麼角色,他是否參與了拐賣案?第二,他為什麼殺害王海?第三,遺像病毒的倒計時究竟出於什麼目的?”
一直沒開口的康正義接過了凌芳菲的話,繼續分析道:“現在來看,殺害王海的凶手肯定是陳偉傑,手段殘忍,接下來李國慶也有危險,時間是72個小時,陳偉傑留下手機,有挑釁警方的意味,也有給警方提供幼童拐賣案線索的意味。從王海被綁架的72個小時裡來看,陳偉傑主要做了兩件事,第一是逼迫王海交代罪過,第二是設計殺害王海並逃脫。他現在綁架了李國慶,接下來的時間裡,他會逼迫李國慶交代罪過,在倒計時結束時,將其殺害。我們的時間不多,案情重大,當務之急是立刻找到李國慶,設法營救,否則李國慶也有生命危險,同時還要儘快抓捕陳偉傑,弄清他的目的,將其繩之以法。”
凌芳菲贊同康正義的分析,對工作進行了部署,由小田繼續跟進電信局的工作,設法尋找另外一部手機電話號的持有人,另外也要追查陳偉傑的電話資訊。小汪則負責追查套牌面包車的蹤跡,設法尋找到李國慶和陳偉傑的下落。
康正義帶著趙龍對李國慶的社會關係展開調查,首當其衝的目標,便是李國慶同居多年的女友蘇婉。
蘇婉雖然和李國慶同居,但也有自己的住處,距離李國慶家並不遠,是個相對較新的小區。
蘇婉剛剛二十五,曾經在長安賓館做過前臺服務員,樣貌出眾,性格潑辣。康正義並沒有直接拜訪,而是先找到了長安社群派出所的趙青。
趙青是長安社群的片警,對周圍非常熟悉,蘇婉他接觸過幾次,總體印象還算良好。
“康老師,這個姑娘不簡單,心眼多的很,她和李國慶雖然談戀愛,但是卻從未談婚論嫁,用她自己的話說,她覺得李國慶不靠譜,沒準兒那天就得出事,她可不想過不安生的日子。我問她那還在一起幹什麼,她說騎驢找馬,在沒有對她更好的男人出現前,暫時先騎著這頭驢。”
趙龍被說樂了,笑道:“好現實的姑娘,她主要做什麼工作?”
“以前在長安賓館幹前臺,後來認識李國慶之後,辭職不幹了,閒在家裡,錢都是李國慶給的,她整天吃喝玩樂,逛街買衣服,下館子、唱KTV,反正怎麼舒坦怎麼來,沒有工作,就是個玩。”
“她家裡人不管她嗎?”
“她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她本來是跟著她媽的,她媽在八年前去世了,他爸另娶,很少管她,所以她基本上是沒人管的狀態。”
“七年前,長安賓館的監控硬碟丟失時,她就在前臺?”康正義插言問道。
趙青點點頭,道:“為這事,不久前我還去找過她呢,她態度倒是還好,可是問起七年前的事兒,她說沒印象了,連丟了監控硬碟的事兒都不太記得了。小姑娘心大,整天吃喝玩樂的,沒那個心思還能記得七年前的事兒,何況和她也沒什麼太大關係。”
“走吧,一起去見見她,打聽打聽李國慶的事兒。”
趙青帶路,康正義和趙龍跟在後面,路上趙青又介紹了一下李國慶,“李國慶這人是個悶葫蘆,話少,沒什麼主意,他幾乎是王海的影子,王海到哪他到哪兒,王海乾什麼他幹什麼,倆人幾乎形影不離,每天都湊一塊喝酒。他倆以前都是住在一起的,就是現在李國慶住的那個老樓,只是李國慶和蘇婉談戀愛之後,有些不方便,王海才搬到自己買的房子去了。李國慶今年三十三,父母都在農村,他每年過年的時候回去一趟,其餘的時間都在城裡,這套老房子是他剛進城那年,家裡湊錢給他買的,他家裡的條件不算差,在村裡應該算是不錯的,父母也有些眼光。當年買房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娶媳婦,可他好像提不起什麼興趣,整天遊手好閒的混,這人勞改釋放後,好像還算老實,沒有再犯事兒,沒聽說他幹過什麼像樣的工作。”
“他有車?”趙龍問道。
“有,是輛麵包車,我還問過他,天天不上班靠啥掙錢,他跟我說偶爾跑點運輸什麼的,就夠花了。我當時也沒當回事,誰知道他幹拐賣兒童的事兒啊。要不蘇婉說他不靠譜呢,膽子太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