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章 作家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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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作家奧義
第三百三十章 作家奧義(1/3)
“你怎麼突然想起那東西了,馬上就要執行任務了,在那之後再給你吧!”
在去大樓執行任務之前,劉旭向趙劫要了一件東西,那是他帶回來的棋子。
那是趙劫從冠軍獎盃底部摳下來的,上面刻有“Queen”字樣,還有國際象棋皇后的標誌圖案。
“我等不及了,那件事對我很重要,還有,我怕你這一次,萬一凶多吉少……”
沒等劉旭說完,趙劫就猛的推了他一把,臉上寫滿了複雜的感情,劉旭知道自己說錯話了,但一時腦袋斷片,只能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來緩解尷尬的氛圍。
不過,有時候一個小小的失誤,就可能讓倆人錯過,而罪魁禍首,就是彼此互不相讓,守著的那不值錢的自尊。
“丟了,你找別人吧!”
說完這句話,趙劫就去整理自己的裝備,為一會兒的任務做準備了,或許他還沒有察覺,自己已經站在了懸崖邊上。
如果是平時,就算劉旭知道自己說錯了話,他也不願去道歉。
因為在他看來,那只是一件小事,太當真了會讓兄弟間的感情打折,不過,這可能是一種曲解。
就像是老話說的,“親兄弟明算賬”,不能因為面子和自尊,而讓他們寒心,錯了就是錯了,低個頭沒人會瞧不起你。
如果真的被嘲諷了,那證明他們根本不算是兄弟,那或許是更好的事,這樣的話,就不怕之後他們在身後捅刀子了。
這一次,劉旭有必須拿到那東西的理由,那關乎接下來事情順利與否,面前指不定還有多少磨難呢,而有了那東西,如果真是他所想的那樣,他將不懼怕一切。
那東西指的是錦囊,是曾經和他一起並肩作戰,並且可以抵擋對方攻擊,還能讓他扮豬吃虎的萬能寶貝。
儘管那東西本身的功能,劉旭還沒有摸清楚,但那個東西彷彿有一種神奇的魔力,只要是有了那東西,劉旭的自信心,還有智力,都是前所
未有的強大。
別人不知道,但到他這裡,就是一件邪門的事情。
更何況,現在的他,手裡已經沒有金鑰匙了,能看的過去的,也就是比常人敏捷一點點的身手,或許連組織的一個小嘍囉,都很難搞定呢!
劉旭的確是容易衝動的性格,但是實力差距過大,他還是沒那麼容易上頭,直接衝進去讓人家收拾一頓的。
而之所以最後,還是制定了這樣明目張膽潛入的計劃,那是因為,在那之前,劉旭發現了一個祕密。
事情的起因,往往在不經意間,哪怕是一個無心的舉動,卻已經推動事情不斷向前發展了,想停止都困難。
也不知怎麼著,劉旭突然想起了那個錦囊,他心中傳來了一股渴望,就是特別想看看那東西的感覺。
那也是老爺子給他的,但這個時候的錦囊,只是一個普通玩意兒,沒有任何神奇的作用。
但劉旭心跳的還是很快,這也許是感覺來了,擋也擋不住的緣故吧!
於是,他掏出了那個錦囊,不過,並沒有神奇的事情發生,它還是普通的模樣,拿在手裡,沒有任何奇怪的感覺。
再然後,劉旭拉開了拉鍊,他不知道的是,就是這無心的動作,成了推倒多米諾骨牌的助力。
錦囊裡面,有幾張殘缺的白紙,他早就知道這件事,但這並不代表,他知道這裡面的祕密。
白紙上記錄的,是某位小說家,在成名之前,寫下的日記,或是記錄自己孤獨的心境,或是記錄每日在寫作上的收穫。
之所以是成名之前,那是劉旭自己想當然推理出來的,不過,他覺得很有道理。
按他的道理來說,一個已經成名的作家,肯定不會用這樣的東西來宣洩情緒,他們定然忙的不可開交。
而且因為職業關係,他們天天和字打交道,所以在工作之餘,他們肯定會下意識的避開這些東西的。
所以,看見和字有關的東西,都恨不得砸牆的人
,怎麼可能有空寫日記呢!
還有,信紙上的話斷斷續續的,有些地方的表達,甚至還不通順,還有把字寫錯的,那實在不像一個功底深厚的作家寫出來的。
但是落款,那個人卻用“作家”的名稱來形容自己,很明顯,和那信紙裡面的消極情緒不同,那傢伙還是願意去努力的。
儘管不知道是否真的熱愛,但他還是願意在這條路繼續打拼的,起碼劉旭是這樣想的。
而祕密就藏在信紙裡,第二次看到這些信紙的時候,劉旭就覺得不對勁了,因為信的水平,有些過於粗糙了。
以華夏現在的教育水平,雖然還是很難讓小孩子們,寫出高水準有極強現實主義的作品,但也不至於錯字連篇,語句不通。
九年義務教育,誰都跑不了的,除非寫這封信的人,還在上幼稚園,不過,那是不現實的。
有一種人,看東西的時候,喜歡把那些有趣的,寫的好的地方,通通忽略,只看那些亂七八糟,思維混亂的。
有想法的人,認為自己的做法,是從木桶效應得來的靈感,他們覺得,一個好的作家,是對自己的作品極其負責認真的那種人。
也許**部分,那些已成名的作者,都能寫的非常棒,所以他們會出名,能吸引大量的人看。
但是細節部分,有的時候就會被忽略了,而能做到那一點的人,他們認為才是真正的作家。
劉旭也有這樣的習慣,他看文章,也是把好的東西扔掉,只看那些不好的,不過,他的理由就不是很高大上了。
“嫉妒”,劉旭就是有這樣的感覺,他從小就不喜歡那些寫的比自己優秀的人,所以他從來不看好的地方,只看不好的,然後挑錯諷刺……
那是小的時候不懂事,長大之後,他就沒有這個習慣了,而這一次看到這篇文章,那種感覺突然再次升起。
而這一次“嫉妒”的,居然是字跡,因為那人的字,寫的比他要漂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