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35章 :花園路三十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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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35章 :花園路三十七號
接過快遞之後,當我在想去找那個頭上待著帽子,會說人話的傢伙時,它卻不見了。
可是剛剛明明還在的,我繞著王大腳的墳轉了一圈,可是並沒有找到它。我想,它應該是在我不注意的時候,跑掉了。
但今晚發生的事情,也足以讓我震驚到現在緩不過神來了。
我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拿著包裹,從山坡上下來的,直到我拿著包裹再次來到小賣部的時候,我才在老闆的招呼下,緩過勁來。
老闆問我是不是遇到了什麼古怪的事情,我當然不能對他說,我遇到了一隻會說人話,又在模仿人的‘小動物’。
所以就搖頭說沒什麼,只是在惋惜沒有完成朋友的交代,對王大腳的去世感到遺憾而已。
我表現的非常痛心疾首的樣子,就差沒有掉眼淚了,老闆被我這‘逼真’的演技折服,點點頭算是過去了。
接下來,我要考慮的就是怎麼離開這裡了,這裡也不會有賓館之類的,我還是要回到市裡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要將包裹帶回去,還有,黃大仙還願的事情,也要在今晚完成。
聽我這麼說,老闆說他有辦法,村裡有很多人有車的其實。也有一些用私家車往市內跑點活的,他跟我說,回市內,五十塊。
我去!還真不是一般的貴呢,這確定不是趁機敲詐我嗎,我從市內打車到這裡,也不過三十五塊而已。
可是人家老闆說了,這畢竟不是計程車啊,而且這麼晚了,回來又是空跑。
我一想也是,而且不過五十塊而已,對於我順利完成任務,能得到一萬塊比,這點錢真的不算什麼。
我點點頭算是答應了,老闆讓我到門口去等著。
出去不到一分鐘,一輛車就出現在了我身邊,衝著我按喇叭。我一瞧,我擦,這不就是小賣部的老闆嗎,感情是他自己跑啊,真是奸商。
上了車,告訴他地址之後,我就沒有在跟這奸商說話了。這傢伙倒
是喋喋不休的跟我侃個沒完沒了的。
我有一搭無一搭的,偶爾說上一句。
很快就到了市裡了,老闆好像突然之間想起了什麼一樣,差異並異樣的看著我:“小夥子,你確定這個時候要去花園路嗎?”
這個時間怎麼了?
我非常確定的點點頭,又不是不給錢,他幹嘛用這種眼神看著我,難不成這傢伙又打算臨時加錢不成?
見我非常確定,那小賣部老闆說:“你知道花園路是幹嘛的不?”
這老闆是個話嘮嗎,我知不知道有什麼關係,他知道能給我送到地方不就得了,我催促他趕緊點吧,時間來不及了。
那老闆嘆口氣,發動了車子,解釋說:“小夥子真是佩服你了,這大半夜的,你是專門找墳地逛遊啊。”
墳地逛遊,這是什麼意思,聽他的口氣,好像我要去的地方,也是墳地不成?
可能看出我真的不知道,老闆這才說:“花園路是咱們市的一個公墓所在啊,你竟然不知道!”
他好像覺得我是故意裝作不知道,在消遣他一樣,可是我是真的不知道。不過就算是公墓所在又怎麼了,難不成周圍就沒有住家啦。
好像看出我心中所想,他一副什麼都知道的樣子:“告訴你吧,你還是太年輕了,這公墓周圍當然是有住家了,不過住家所在的地方門牌是花園街,只有公墓那邊單獨叫做花園路呢。”
我勒個去,他還真的什麼都知道,不過就算是公墓我也得去啊,就跟他說送我到花園街就行了。
他求之不得,將我放在花園街之後,揚長而去,一點都沒有停頓。
這附近住戶也不多,而且此時已經很晚了,基本都睡覺了,即使亮著燈的,也非常的昏暗。所以整個街道看起來有些,淒涼。
天氣有些悶熱,好像要下雨的感覺。
走了差不多十分鐘,有一道上坡的路,路口寫著花園路公墓,我想就是這裡了。我沿著坡朝上走,拐
到坡上的時候,就一盞路燈都沒有了,可以說只有藉著月光才能看清楚路。
是不是不管是火葬場或者是公墓,都是沒有路燈照明這一說呢,一到晚上,全都是烏氣麻黑的。
沒想到不到半個月的時間,火葬場,公墓,墳圈子,都讓我轉了一個遍了。
拐過上坡往右邊走,我看到了一個雕欄玉砌的古老大門,這種型別的大門,我在去火葬場的時候也遇到過。
我想,火葬場還有公墓這種地方,樹立的大門一定是有什麼講究吧,不然也不會這麼考究的樣子。
值班室?我看到大門旁邊有一個屋子,而且亮著燈,我想那肯定是看守公墓人員所在的地方吧。
我這樣大搖大擺的進去,然後跟他說我是來送快遞的,保證會被趕走,不揍我一頓恐怕就算不錯了。
來祭奠這種藉口我想就不需要了,誰會大半夜的跑公墓上墳來,別到時候報警說有精神病在這裡,那可就搞笑了。
可是要怎麼進去呢,我距離大門有些距離,生怕被發現。繞到大門側邊,是一排鐵柵欄。看著裡邊陷入黑暗的一座座墓地,我決定還是翻牆進去吧。
這種地方也沒什麼好偷的,所以柵欄應該不會上電網咖?
我自己都被自己的想法給搞得想要發笑,不過我可不敢笑,要是引來了看管人員,那可就前功盡棄了。
柵欄並不高,我踩著基石,然後整個人掛在了欄杆上,當時肯定就像是一塊大豬肉吧。小心的從頂上跳下來,躡手躡腳的潛進了墓地中。
這裡分為兩塊區域,我從指示牌上看了一下,貌似這個花園路公墓非常的大,要想找到那個三十七號,恐怕得費點力氣了。
公墓成階梯狀的排列,
三十七號,三十七號,我一排一排的走下去,可是找了一圈,我就是沒有找到桃園路三十七號到底在什麼地方。
難道說地址有錯嗎,住宅可以拆毀,可沒見公墓也有拆遷這一說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