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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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第105章
唐元順利的離開了阿卡姆瘋人院,透過立在街道邊的地圖知道了自己所在的位置,他發現勞倫斯的住所離這裡並不算遠,走路過去綽綽有餘。
他的住所離這家瘋人院這麼近的嗎?
不知為何,唐元腦海中忽然浮現出李華下班時會繞道去勞倫斯那邊喝上一杯茶。
他們之間不僅僅是筆友關係,或許,最開始是筆友,但後來發展到熟識的階段,成為了很好的朋友,當然現在暫且不管李華有什麼心思,只是從表面上來看。
阿卡姆城的密斯卡託尼克大學城街道343號。
唐元熟記這個地址,大步流星的往目的地前進。
同時,開始匯出之前記錄的黑色日記本上的資訊。
【1973年5月29日,天氣晴,
這篇日記只是我清醒過來後留下的一些念想,為的是記錄這些日子發生在我身上的災難。
我是密斯卡託尼克大學經濟學講師,據說我早就退休的祖父和親愛的父親也都是這所大學的教授,可以說我們一家人都出身於此。據說祖父曾留下什麼東西給父親,我父親還想留給我,但我對這些神祕學相關的東西完全不感興趣,成年後就搬出了老宅,一直以來都過著獨身又平凡的生活。
但就在29號這一天,這一切都結束了,一種無法解釋的失憶症突然降臨了。在失憶症發作之前,我曾有過一段簡單的泛著微光的幻覺,這些幻覺一度擾亂了我的思維,一切都開始陌生起來,彷彿有什麼東西想要佔領我的身體。
接下來,我在講臺上暈倒了,我能感覺到在暈倒之前眼前開始出現一些奇怪的影子,我的思想離我越來越遠,接著便不省人事。
1973年6月15日,
當我恢復意識時,已經是16天之後了,並且身在阿卡姆精神病院。我知道這個地方,我有一個相熟的朋友就在這裡工作,但萬萬想不到某一天我也會被關進來。
順便說下,那個朋友是個精神科醫生,平時性格孤僻,現實中的朋友並不多,但卻十分喜歡寫信,我是在一年前認識的他。
恰好我的主治醫師就是他,從他的口中,我知道了暈倒之後的事情。
我曾醒過來,但卻遺忘了所有的事,並對現實感到格外的不適應,就連表情也無法正常控制,說話也只能笨拙的發出一些奇怪的高調。其實並沒有嚴重到一定要關進來的地步。
但就在前兩天,“我”似乎表現出了一種強烈的不安,對於其他人的接觸也十分抗拒,甚至開始動手傷害所有企圖幫助“我”的人。
無可奈何的家人朋友把我送了進來,並接受了嚴格的管制。
好在,我在15日恢復了真正的意識。
1973年6月20日,天氣晴,
為了確認我的病真的不會再犯了,醫師們還是決定再住一陣子院,當然我已經從重病房間轉移到了普通房間,平時是可以出來散步的。我的那個醫生朋友也給了我很多鼓勵,並積極的讓我進行各種測試,確保我恢復了。
不過他看著我的眼神中似乎帶著一種看不懂的憂鬱。
我覺得我的測試結果不錯,但是他每次都搖了搖頭,說並不達標。
這段時間,我開始寫日記,把之前發病的過程寫在了這裡。
1973年6月30日,天氣晴
我又看到了那些該死的幻覺,之前那種失憶症似乎又要來了。
我的心中湧上一種恐懼,說不上來的恐懼,我抗拒著。
徹底暈倒之前我寫下了這些話。
該死……我不要……不要去……
誰能來把我帶回來——】
【恭喜你破解了20%的世界觀。】
【你發現了任務目標:救出勞倫斯。】
第067.你不相信不要撕掉啊!
唐元沒想到會在這個時候提示他找到了任務目標,而且這個目標的內容也有點讓人看不懂,明明他扮演的就是勞倫斯,但還要救出勞倫斯,怎麼救?
透過日記的內容,唐元多少能感覺出來,勞倫斯的失憶症並不是普通的病症,或許和其他超自然的事件有關係。他曾提到似乎有什麼東西正在佔據他的身體,“那個東西”佔據了他的身體,他真正的意識不知道去了哪裡。
難道說這裡的“救出勞倫斯”是指讓勞倫斯回到自己的身體?
等等,突然唐元有個想法。
他現在還不確定自己“扮演勞倫斯”是怎樣的扮演方式。是他的靈魂直接附在勞倫斯的身體上,還是他自己的肉身直接穿越過來,但系統把他設定為“勞倫斯”。
如果是前者,那麼勞倫斯所說的“被什麼東西佔據了身體”會不會指的就是作為玩家的唐元本身?
在一切真相都未挖掘出來前,有這個可能。那也進一步引出來一個疑問,到底是因為唐元要做任務,穿越過來導致勞倫斯“失蹤”,還是因為勞倫斯本來就“失蹤”,才引來唐元過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如果是他自己的肉身直接穿越過來,那就說明他就要找到真正的勞倫斯,無論是身體還是意識。
無論是哪種情況,勞倫斯的情況應該都很不妙,需要唐元找到他。
先做個試驗,測試下到底是哪種情況吧。
死者所使用的義體雖然無限接近於活人的身體,但終究不是真的活著的,因此如果受傷,並且沒有使用什麼和“治癒”有關係的技能或者道具,傷口就會一直存在,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結痂,當然也不會流很多血。
為了避免傷害到勞倫斯,畢竟如果是附身在人家身體上的話,就有義務好好的照顧,儘量不能弄壞了。唐元只打算割開一個無關痛癢的小口子試試。
他周圍的地上找到一塊碎玻璃,然後攤開左手,使勁劃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