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酒廠成立,誰敢惹我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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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酒廠成立,誰敢惹我老闆
第四十二章 酒廠成立,誰敢惹我老闆
黑澤陣,代號琴酒,一頭標誌性的金髮(前期),喜歡穿黑色風衣,戴禮帽。
是一名優秀的殺手,性格冷酷、殘忍,擅長推理和格鬥,行事果斷。
伏特加,姓名不詳,身材高大,頭腦簡單,四肢發達,做事殘忍。
是琴酒身邊的忠實助手,精通各種交通工具還有槍械,總是稱呼琴酒為老大。
以上兩個,就是林毅預計創造的新人物。
在逐步完成了他們的設定後,林毅取出原始生命基因,加以培育。
不斷將資料豐富進去,尤其是記憶中兩個人的背景還有能力,令進化變得更加精準。
隨即花費八百點,兌換了一個全新的場景魔方,開始創造。
琴酒和伏特加的基因,被送進魔方之中,各自開始裂變。
【消耗五十點,加快進度到百分之百。】
【消耗一百點,加快進度到百分五百。】
【消耗兩百點,促成兩人的完美進化。】
因為新人物沒有超能力的緣故,培養起來卻容易多了。
林毅靜看他們在場景魔方里成長,相信過不了多久,就能出去給自己辦事了。
現在,先來看看那幾個跟自己作對的傢伙,是什麼情況了?
自己生產的漫畫,經由系統發行到各大書店,再分銷到便利店,可以說是一手包辦,全程無憂。
雖然他不用擔心經銷商賺差價,但問題是漫畫發得多了,難免需要外面的印刷廠去批次印製,這中間就有些問題了。
一個是銷量漸增,不可能老是靠系統開掛,另一個就是印刷也是要成本的,再加上那些接受委託的廠家看著他賺錢,難免會有私心。
有時候搞出些洩露版,再弄些盜版,也是常有的事。
這讓林毅感慨恰飯不易,到處都是搶飯吃的。
不過,身為這個世界的主神,我可是有脾氣的。
林毅開始動用藤井留下來的關係,準備收購幾個大的印刷廠來替自己印製更多的漫畫,同時也要發展未來的娛樂事業。
那麼,收購時肯定會有些問題。
在他透過電腦遠端釋出命令後,那些知道要被收購的廠家,反而不怎麼給面子。
覺得這個烏丸不過是頂著藤井繼承人的名義,出來嚇唬人罷了。
誰會怕一個過氣大佬的跟班,完全不稀罕。
不稀罕嗎?
那就試試天罰吧!
深夜,某家印刷廠連夜趕工,正在加量印刷龍珠新出的幾期漫畫。
林毅後續的三期漫畫,沒來得及正式推出,就被人要搶先發行了。
負責的老闆,還以為得了個美差,興沖沖完成任務,就等著銷售一空收錢了。
誰知道半夜突然天降雷霆,一道閃電擊中了他們的機器,立刻引發沖天大火。
廠房被付之一炬,工人們嚇得都跑了出來,不敢再去幹活。
剛剛印刷好的十萬本新書,被燒得灰飛煙滅。
最可氣的是,還沒來得及救火,就天降大雨,把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澆得一乾二淨。
老闆簡直是欲哭無淚,根本不曉得這是造了什麼孽?
就因為偷偷印了一批漫畫,就這麼倒黴嗎?
“很不幸,你得罪了我們boss!”
一個穿著黑色風衣的金髮男子,悄然現身。
站在老闆背後,悄然亮出手槍。
“烏丸先生,讓我向你問好!並告訴你,所有跟他對抗的人,都沒有好下場,去地獄安息吧!”
的一聲槍響,趁著所有人在忙著救火,男子卻把絕望的老闆幹掉。
任由他撲到在地,轉身就走。
身影消失在黑夜之中,不見蹤影。
直至來到幾條街外,坐上一輛黑色小轎車,才對身後的胖男人說話。
“任務已完成,可以給老闆彙報了!”
“好了,大哥!就知道你辦事利索!”
胖男人點著頭,不忘恭維。
隨即拿出手機,打給幕後老闆。
“boss,事情已經解決。保證乾淨利落!”
“很好!”
電話裡傳來一個蒼老的聲音,讚許說:“現在,你們就照下一步計劃,去收復以前藤井殘留下來的業務,然後安心潛伏。有任務,我會通知你們的。”
“好的,老闆!一定照辦!”
胖男人正是伏特加,他結束通話了電話,向老大琴酒表示一切順利。
琴酒默默給自己點了一支菸,卻在想老闆吩咐的事。
身為一個冷酷的殺手,卻要來幹掉了一個漫畫書工廠的老闆,這任務多少有些逗逼。
但是,一想到背後的老闆,所擁有的可怕實力,反而多了幾分期待。
漫畫或許只是一種掩蓋財富來源的手段,接下來老闆還會圖謀更多的大事,想想就很興奮。
“伏特加,我們走!”
悠悠開車離開,直奔下一個目的地。
那些不服從於老闆的人,都會死得很難看。
短短一夜之間,十幾家想要背後搞事的傢伙,都遭了殃。
原本想著趁龍珠漫畫大熱,一起撈一筆,誰知全家進了火葬場。
烏丸的名號,也隨之被打響,坊間開始傳聞,那是個年過百歲的老者,身世特殊,富可敵國。
曾一直退隱幕後,直到藤井死後才出山,說要整頓地下市場,重新建立秩序。
以後,很多人的日子就不好過了!
而同一時間,林毅也藉著琴酒的手,收購了幾家大型工廠,外加幾十家連鎖書店,以後發行的渠道就不愁了。
當然,你說盈利的問題怎麼辦?
反正花得又不是自己的錢,虧就虧唄!
只要漫畫搞起來,林毅需要考慮虧多少錢嗎?
他現在第一要務,卻是籌建天下第一武道大會。
烏丸的名聲有了,他躲在背後高呼一聲,自然有人會來響應,想必也不是難事。
林毅得開始想象,關於武道會的細節問題。
首先是場地,他已經搭建起完美的場景,再培育一兩天,便可投入使用,所以不難。
接著是比賽細節,設定獎勵金額,原著中是第一名可得五十萬獎金。
林毅覺得這個太少了,最少前兩名都有吧?
第一名最少一百萬,第二名才是五十萬。
但是,第一名有機會得到一顆龍珠。
這個吸引力,肯定就很大了。
龍珠已經變成世間的搶手貨,多少人想知道誰能把龍珠湊齊,從而召喚出神龍。
小悟空更向烏帕許諾,會救活它的父親,所以勢在必得。
天津飯為了給桃白白報仇,也得登臺參與此事。
再加上武天老師人老心不老,難免想考驗一下弟子,也會一塊兒湊個熱鬧。
剩下的,就是些跑龍套的,看看誰會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