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著原創的牌坊在抄襲中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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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原創的牌坊在抄襲中行走
08年果然不是好年景。
貌似我註定身陷“抄襲門”。
前一陣子[吡——]大人的事情才剛過,今天剛上線,就被人踢QQ,說“馬鹿你被抄襲了”。
頓時我莫名驚詫:我的文雖然算不上優秀,但是就發出來這些來說,個人特色絕對算的上是鮮明,怎麼也不可能被改掉吧?結果QQ那邊把地址發過來,我拉下來一看,竟連氣也生不出來,反而是笑了。
原來“抄襲”這個東西根本不用改,只要“複製”和“粘帖”加上一點替換就行了。
地址在這裡:http://www.ltzw.com/zuowen/person/33001-36000/35144/65440.htm全文照抄我發在起點《?迨堋貳罷??鍍佔啊崩鐗納倥???糠鄭??業撓⑽拿??ANA”那段都沒有替掉,只是把“某鹿”換成了“某魚”,把“鹿同學”換成了“小魚同學”。
——連起點這裡轉換了英文字母,導致英文大小寫混亂的現象都沒有改過。
看到這個我本來很想憤怒一下,然而拉到底下看了一下作者資料(不知道為什麼她把詳細資料非常清楚明晰地大咧咧地放了出來)。
抄襲……不,“複製粘帖”人,叫做“姚牧雲”。
是一名高一的學生。
未成年。
於是我害怕了。
根據[吡——]大人事件中的輿論導向,對於未成年人,我們只能寬容、寬容、再寬容;保護、保護、再保護;溫柔、溫柔、再溫柔;有一絲指責和負面評論,就容易在厚道的充滿未成年人保護意識的“正義群眾”圍毆致死。
所以即便這一次我身為原作者,我也不敢輕易開口,可我又卻是心又不甘,無以排遣之下,只得擷取D和我這幾年來經歷的一些抄襲趣事,和大家一起見證這個抄襲世界的美妙,娛人並自娛,聊解心頭業火。
(其一)抄手A抄手B——關於馬鹿的不好相處事情發生在兩三年前吧。
那時候我喜歡上了一個組合,於是寫了一些關於這個組合的花痴性質評論。
其中有一篇,被人A複製粘帖上了某“版權觀念匱乏者集區”。
過了許久,這個帖子沉了。
本來這件事就了結了——反正我也不上百度,也不知道被人複製粘帖了。
誰想到在這個時候,橫空出來了一個人B,又一次把這個文複製粘帖上了百度。
於是人A不樂意了,衝了出來。
不多時,人B就和人A戰成了一團。
等我過去看的時候,已經是硝煙橫溢,屍首遍地,掐得那叫一個不亦樂乎——而且已近尾聲,我剛把“這個文的作者其實是我”發上去,相關帖子就已經被刪了個一乾二淨。
這件事的結論是:“馬鹿是個很大牌很難相處的人”。
——我至今沒有明白為什麼=“=。
(其二)那些明媚的盜版這件事是關於D的。
話說這年頭,大概玩遊戲的,我這個年紀的,大概多多少少都買過點盜版盤。
五到六塊錢一張的,拿個列印的封面包著,說不定上面還印著“絕對正版的一翻”,30%的機率讀不出來,貪的就是一個便宜。
這種盤我當年也買過不少。
有一天我入手了一些新盤,正一張一張拆著玩,忽然看到其中一張外封有點眼熟。
塞進光碟機一轉,?辶恕?p>這不是某D和別人合作的的《新選學院異聞錄》麼=v=|||再重新看了看封面:恰是某夢的畫風——但是大概是拿了一張年代久遠的老圖,因為梵夢的畫進步太多了,以至於我不認得了。
當時的感想只有一個:我說做盜版的你就不能拿張新圖嗎?我家美工的水平可不是如此而已啊!等那個盤在光碟機裡嘎吱嘎吱轉了好久,才悠然感嘆:現世報來的快啊~買盜版的人恆盜之。
——從此以後不再買盜版。
(其三)交友需慎重,出口先調查其實“交友要謹慎”這件事情,並不是從[吡——]大人身上第一次得到的教訓。
實際上,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曾有過一次——而且這次不過是“半個朋友”,上一次,我和某D可是真把那人當成了“朋友”。
那“孩子”叫做“喜媚”,很久很久很久以前,鹿和D還一起混在封神壇子裡,寫著封神同人的時候認識的。
那孩子很小,真的很小,比鹿小了三四歲的樣子,直到被揭發的時候,依然是未成年。
那樣的年齡賠上那樣的文字,一出現,我和D都驚豔了,遂引因為知己,加了無數精華。
很久很久以後,“喜媚”已經不在那個論壇混了,我和D也半隱退了,忽然有人來發了一貼,說“喜媚”的許多文皆系抄襲。
我和D不信——那個年代,百度和GOOGLE的功能大概沒現在這麼強健吧,總之我們是搜尋失敗,遂戰了起來。
結果,人家把證據和地址貼了出來,真的是抄襲。
我和D在QQ兩邊長久地沉默。
最後很嚴肅地道歉、刪貼、自省。
想說以後絕對不要再出這種事情了——沒想到,在很久很久以後,在[吡——]大人身上,我又看到了歷史扭曲的重演。
就連當時在QQ群裡有人說:“人家畢竟只是個孩子,當時也是你們推薦她的,現在何苦落井下石如此不寬容”的話,也是那麼熟悉。
——所以說,歷史是螺旋向前的。
這些事情總在這樣的發生著,once_and_once_again。
(其四)像自己一樣寫文第一次發生得很早。
也是在我和D還在混封神同人的時候。
有一次來了一個人,指責D的文寫的不好還加精華,非常不滿。
於是乎我們就敏而好學了,問“什麼樣的文才算是好文呢?”於是該人就貼了一篇文過來,標題“最起碼要寫成這樣才能算是好同人。”
我和D懷著膜拜+學習的心情點了進去……坐在電腦面前暴笑出聲:這文,是D自己寫的,只不過年代久遠沉底了——不知幾時被誰轉了出去,卻上了這麼一出烏龍。
於是我跟了一貼“孩子,在混論壇之前,先把舊帖翻一翻吧。”
再然後這個孩子終於不說話了。
也是很久以後,有一個孩子把“宅道和腐道”轉到我的魔王討論區……讓我又一次感嘆了,這個歷史啊,總是螺旋這發展的……嗯,寫了這麼些,又一次去翻了下相關的帖子。
發現這個“孩子”抄襲的數量之多,範圍之廣,令人乍舌:從白先勇這樣的名流,到落落這樣的先鋒名人,到微笑的貓、公子歡喜這樣的耽美名作者,不一而足,我能名列其間,也可算是一“幸”。
……看來看去,我被抄的不過是一個雜談,而且才剛剛放上網沒多久,即便要追討,我也不是最大的受害人,因而沒有優先權——估計到我這裡,可能連渣都剩不下了。
於是我只能默默地忍受了被人抄襲這個事實,並且在心底默默祈禱,不要再有人因為我竟看到了這個事情並且頗有微詞,而譴責我“對未成年不寬容”。
80年代的代表作家裡,有了一個著名抄手;90年代自然會有樣學樣。
“劣幣驅良幣”是永恆的真理。
在這個資訊爆炸的年代,“抄襲”有很大程度是不會被揭發的——這位“可愛的未成年人”就從05年一直幹這個營生到了現在,榮譽與利益並重,口碑和鈔票齊飛。
這樣便宜的買賣誰不想做?所以,必然會有更多更快更強的選手投入到這個一本萬利的行業當中,給我們帶來更多更快更強的作品。
我悲觀地預言,這個孩子不但不會改正,而且會因此成名——然後不管是同情也好,還是編輯覺得她有名氣也好,她會接到很多很多約稿,然後像GJM一樣,作為“天才作者”被捧紅。
然後就會有第二個,第三個……第N個。
這個世界是原創的,也是抄襲的。
但歸根到底是抄襲的。
很久以後,我們的歷史書上會有這樣的記載: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文學,開始在一片蓬勃的抄襲中。
——寫到這裡,我忽然覺得恐慌。
因為我已不憤怒,也不悲哀。
只覺得這是一出輕喜劇,熱鬧,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