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相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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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相處2
“不如我們回去跟他們玩,好嗎?”志高問。“好吧。”樂慈站起來跟他回到房間。“你們去哪裡了?現在才回來?要罰酒!”一個已經喝得醉醺醺的朋友高聲叫嚷起來。“不行,我們剛剛才喝過。”樂慈搶著說。他們坐下,看著朋友們在玩骰蠱,一邊大喊大叫,輸了要罰酒。眾人臉紅耳赤,桌面一片狼籍,酒瓶、酒杯、水果拼盤被擠在一邊。“我跟你唱歌,來!”志高拉著她靠過去說,“想唱些什麼,我來點。不如找些男女對唱的?”
“我不會唱歌。”樂慈輕輕說了一句。
“不要緊的,跟著音樂哼就是啦。一起來吧。”志高一邊選歌,一邊徵求她的意見,“這首,行嗎?”
“不大會。不如找些老歌來唱,大家都會的那些。”樂慈說。
“你想唱誰的歌?”志高轉過臉看著她問。
“有沒有卓依婷的?”樂慈問。
“找到了,準備開始啦。”樂慈拿起麥克風唱不到兩句,他不禁拍起掌來,高聲說,“原來你唱歌這麼好聽的啊。”
“再幫我找找有沒有蔡淳佳的《陪我看日出》,好嗎?”樂慈放開麥克風說。
“等一下,嗯……在這裡,可以啦!”志高盯著螢幕說。
樂慈再次唱起來。志高凝神看著大螢幕。簡單的歌詞,純真的聲音,他好像已陶醉其中。
他點了一首歌給自己唱,是庾澄慶的《命中註定》。“你讓我相信,有命中註定……”唱到這裡他看了看她,她卻只是看著螢幕。
他唱畢放下麥克風,過去桌面拿起兩杯酒走到她旁邊坐下來。“喝杯酒潤潤喉。”他把酒遞給她。
“這又是?”她皺起眉頭問。
“這只是普通的芝華士。一兩杯沒事的。”他喝下一口便整個人靠在沙發上。
突然響起輕輕的敲門聲,服務員推門而入,“請問,各位還有什麼需要嗎?”說到這裡她停了一下,“如果沒有,時間已經差不多,不如先埋單吧?”
“一共多少啊?”朋友問。
“我們最近搞優惠活動,包房達到最低消費免包場費。酒水費一共3425。”服務員禮貌地說。
沒有人去看那服務員。志高微微向服務員抬了抬手,服務員馬上把帳單送過去。他只看了一眼便拿出錢包抽出一張信用卡遞過去。
“時候不早了。”樂慈說。
“待會我送你回去。”志高說。
“大家都玩得差不多了,回去吧。”朋友們說。
大家各自歸去。志高開車送樂慈回學校。“玩得這麼晚,回去沒問題吧?學校沒關門?”志高關切地問。
“學校十一點就關門,不過本校學生還能進去的。”樂慈安然地說。
“回去宿舍不會吵到別人吧?”志高又問。
“今天是週末,他們還沒有睡。”樂慈突然轉過話茬說,“剛才埋單嚇了我一跳,三千多,是我一個月的工資。”
“差不多吧,六七人,那裡一瓶酒就要幾百塊。”志高說。
“原來你是有錢人啊?看來這回我是傍到大款啦。”樂慈開玩笑地說。
話一出口她便懊悔起來,不知怎的自己居然會說出這樣的話。這一瞬間兩人都感到有些不好意思的。
志高只好撇撇嘴笑了笑,接著說:“別這樣說,我也是窮苦人家出身。當然更不是什麼貴族。不過,錢這東西只是一個符號。怎麼說呢?人也許是利益的動物,我相信如果沒有‘利益’這個概念,社會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狀況。你是學醫的,比方說錢就是這個社會的血液,它讓這個社會能夠新陳代謝,迴圈不息。但血液並不是平均地流向每個器官,每個細胞。又或者說整個社會就是由無數條食物鏈環環相扣而成的。比如說青草消費的是陽光、土壤,野兔消費的是青草,狼消費的是野兔。也許每個人由於出生背景、天賦、教育、能力等等原因,處在食物鏈的不同位置,這就決定各人不同的消費模式……”
“行啦。你要說的不過就是叢林法則。這個我懂啦。”樂慈稍微有些不耐煩地打斷他的話。
“這其間有些區別。你得知道人類社會要比叢林要複雜得多。叢林裡講究的只是把對方吞進肚子,而人們今天可以是合作伙伴,明天又可能變成競爭對手……”
“得啦。你怎麼突然變得像計程車司機那樣能扯?我不過說說笑罷了。”樂慈釋然地說。
“我現在不就是專門載你的司機嗎?”志高悠悠地說。
“我有個問題,你在國外學什麼的?”樂慈問。
“我讀的管理專業。”志高說。
“難怪這麼能扯。”樂慈笑著說。
“這個專業有個好處,就是你抱著一個樹就像抱著整個世界。”志高說。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不會像你剛才那樣眼不眨的就埋單。比如我和同事朋友出去玩,最後都是大家一起湊錢的。你好像才喝了兩杯酒,在那房子裡才坐了那麼一會兒。”樂慈淡淡地說。
“帳不是這樣算的,有些帳算不了,有些帳算不得。不過,我希望我們之間不要算些什麼帳,我們之間沒有帳。我和你在一起開心就行。這是無法計算的。”志高鄭重地說。
“大家做做朋友嘛,本來就應該高高興興的。不過……”樂慈看了看他說。
“不過什麼?”志高問。
“有些看不慣。”樂慈說。
“哦?看不慣什麼?”志高皺起眉頭問。
“你喝一晚的酒就等於人家喝半年。”樂慈緊跟著說。
“我跟你講個故事。我有一個朋友,有一次他用六十萬拍下一張清朝的古畫,委託拍賣會出手。然後有人出六百萬想把畫買走。如果是你,你會怎樣?”志高問。
“轉手賺十倍,你朋友挺有眼光,就像變魔術似的。做生意都是這樣子的嗎?”樂慈驚訝地問。
“一開始我也像你這麼想。但他告訴我,他是請另外的朋友把畫買走,而那六百萬原本也是他自己的錢。”志高說。
“那是怎麼回事?左手出,右手進,到底變的是啥子戲法?”樂慈不解地問。
“有些錢放著不用,拿在手裡就是潛在威脅,而漂白後才是乾淨的。”志高說。
“我不懂做生意,只不過父母從小就教我生活要節儉。”樂慈直率地說。
“對啊,你父母教得你很對。量入為出,勤勞儉約,我媽也是這樣教我的。不過我覺得人到了某種程度,錢不過就是代表一個數字而已。”志高淡然地說。
“聽你口氣,好像滿不在乎的。”樂慈說。
“難道你認為我是一個對金錢很在乎的人?”志高似乎有些吃驚地問。
“不是。”樂慈很乾脆地回答。
汽車穿行在寧靜的街道上。在學校門口,志高對她說:“現在這麼晚,要不陪你到宿舍?別忘了這個。”他說著把挎包遞給她,還輕輕地拍去皮包上面沾上的灰塵。
樂慈輕輕關上車門,微笑著對他揮揮手說:“不用。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