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朝太陽賓士的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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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朝太陽賓士的馬(上)
“……故而如上例所示,龍魂使與龍的關係若以人類的主從契約去理解,將會出現許多困難點。
當龍魂使對龍說:‘你是我忠實的朋友’之時,如果把這句話聽成與國王對家鄉所說的話具有相同的意義,那麼將會招致誤解。
但是因為龍魂使所表現出的模糊的態度,許多人都將龍與龍魂使的關係錯認為主從關係。
龍魂使如此模糊的態度造成日後他們本身以及拜索斯的災難……”摘自《在風雅高尚的肯頓市長馬雷斯·朱伯烈的資助下所出版,身為可信賴的拜索斯公民,任職肯頓史官之賢明的阿普西林克·多洛梅涅告拜索斯國民,既神祕又具價值的話語》一書,多洛梅涅著,七七○年,第三冊五二七頁。
※※※“那是龍耶!真正的白龍!哇,帥呆了!”“嘿嘿,大概跟你有一天晚上踩到蛇那時的臉色一樣蒼白吧?”“修奇·尼德佛!你這傢伙!我不是叫你別再提那件事了嗎?”我噗哧一聲笑了出來。
傑米妮暴跳了起來,一面環顧四周,害怕被人聽去了。
這丫頭真是的。
踩到蛇就踩到蛇嘛,幹麼突然就靠到了我身上?難道她認為這樣鑽到我懷裡,不會被我親一下嗎?我回憶起當時的情況,又再次笑了,這次的笑跟剛才的意思有點不同。
傑米妮馬上用想把我抓來吃了的表情瞪了我一眼,我只好趕快轉移注意力。
“你看那邊!修奇,那裡,那個小孩好像就是龍魂使!”不知不覺間,傑米妮又再度把視線投射到白龍那裡去了。
說起來其實很難把視線從那裡移開。
我也朝傑米妮指的方向望了過去。
白龍旁邊有一個少年,正騎著白馬緩步前進。
走在白龍身邊的白馬。
說起來這還真是風雅。
況且那個少年也穿著白色的披風。
我哼了一聲。
“龍魂使沒必要擔心被龍吃掉,但是那匹馬還真可憐。”
“咦?”“要不是膽子夠大,怎麼可能跟龍並肩這樣走著。”
“是哦?原來如此。”
“那還能怎麼辦。
怪只能怪它生下來就是白色的。
所以只好帶著‘您不想吃我吧?’的眼神,乖乖走在白龍的身邊。”
“哈哈,修奇。
你還真耍寶。”
“哈哈哈!你這傢伙。
你真的都是這樣講話嗎?”聽到我說的話,旁邊的大人們與傑米妮都笑彎了腰,我則是吐了口口水。
如果將我話裡的白龍換成貴族,白馬換成平民,那就是很明顯的隱喻了。
只是我們村裡的人太單純了,誰也聽不懂我的話。
去他的,是我不正常嗎?其實我們領主心很好,跟故事裡面那些虐待平民的領主一點也不相像。
傑米妮笑了笑,又開始踮腳張望了。
好像是因為周圍擁擠的人群而被擋住的樣子。
這死丫頭,別人都在長高的時候,她到底在幹嘛?我咂了咂嘴,抓住了傑米妮的腰。
傑米妮瞪了我一眼,我則是深呼吸了一下。
“別胡思亂想,傑米妮。”
接著我把傑米妮抬到右邊肩膀上,讓她從周圍大人們的縫隙中能夠看得更清楚一點。
傑米妮的臉雖然紅了起來,卻也沒要求我放她下去。
“看得清楚些了嗎?”“嗯……仔細一看,那個龍魂使好像還不到十歲?”“去。
能不能當龍魂使跟年紀是無關的。
從龍的角度看來,不管是五歲的小鬼頭還是八十歲的賢者,都一樣只是小孩而已。”
周圍的那些大人用驚訝的眼神看著我,突然集人們視線於一身的傑米妮好像有點不知所措。
她因為害羞而蠕動著身體,我原原本本都感覺到了。
我不理會周圍的狀況,繼續望著前方。
不管怎麼說,那景象是非常壯觀的。
巨大的白龍再怎麼看,從頭到尾巴好像也超過300肘。
簡單來說,頭跟脖子長100肘,身體長100肘,尾巴也100肘左右吧?因為龍是在上走,所以翅膀摺疊了起來,但很明顯,翅膀跟頭的長度呈黃金比例。
它從遠處一直旅行到此,然而它的頭還是直挺挺、威風凜凜頂著天。
這麼巨大的生物,為何動作還能如此優雅?牛跟馬有時也會覺得自己的頭很重,但應該更重的龍卻沒有將脖子垂下來。
連人偶爾也會拖著腳走路,但是龍的腳步卻像鹿一般輕巧。
龍用它在天空中急速飛翔的輕盈走在人群的前頭。
龍的身邊就是那個騎著馬的小少年在走著,就算給我一千塞爾的錢我也不想跑去那個位子。
不管是馬、披風還是穿的衣服,對他來說都顯得太大了。
當然那個少年的責任也十分重大。
少年好像因為長途的旅行而十分疲勞,也不太看那些為了歡迎自己來到此處的人們。
不,不如說他似乎有點害羞。
在他們稍微遠處的後方,有幾個騎士和一些士兵跟在後面。
他們好像是從首都出發,來護衛龍跟龍魂使計程車兵。
就像我之前說的,那匹馬是無可奈何走在龍的身邊,至於那些士兵就沒有必要這麼做了。
所以他們在遠遠的後方跟著走,你甚至很難看出他們跟前面的龍是一夥的。
之前屏息看著龍的人群們直到這時才爆出了歡呼聲。
“龍魂使哈修泰爾萬歲!”“哈修泰爾萬歲!”少年聽到人們喊著自己的名字,頭垂得更低,幾乎要整個鑽到衣領裡去了。
居然說什麼萬歲?對不到十歲的小鬼喊萬歲,真是件很可笑的事。
乾脆喊“謝主隆恩!”算了。
“偉大的龍卡賽普萊萬歲!”“卡賽普萊萬歲!”如果那頭龍知道人們對他喊的“萬歲”這個詞的意義,它會覺得有多可笑呢?不管怎樣,那頭龍的名字好像是卡賽普萊,而旁邊龍魂使小鬼的名字好像是哈修泰爾。
我們貧窮村中那些可憐的鄉下人不可能對外面世上的事那麼清楚。
一定是從領主的城裡來的那些人先帶頭高喊,周圍那些眼色快的村人才跟著喊的。
搞不好他們今天離開之前,就又把那些名字忘掉了。
“一定要消滅掉阿姆塔特!”“幹掉阿姆塔特!”我霎時間打了個寒噤。
阿姆塔特。
人們絕對忘不了這個名字。
所以這時村人的叫喊,至少也有幾分是發自於內心。
連我自己也吃驚的是,我居然也跟著大家揮手喊叫了起來。
“宰掉該死的阿姆塔特!幹掉它!”因為我一時激動,傑米妮差點就掉了下來。
傑米妮嚇了一跳,一把抓住了我的頭髮,我猛然清醒過來,趕忙扶住了她。
“啊,對不起,傑米妮。”
“放我下去!”傑米妮生氣喊著,我只好乖乖放她下來。
她一面抱怨,一面擰我的手臂。
“你故意的!對吧?”我被她擰得糊里糊塗,趕忙轉過頭去。
我矇住了傑米妮的嘴巴,開始對她說悄悄話。
“噓!噓!傑米妮,安靜一點!龍最喜歡小女孩了。
別做吸引它目光的動作!”傑米妮眼睛睜得大大的。
我作出嚇人的表情,然後很殘忍說:“因為嚼起來很不錯……所以在其他的情況下,它可能一口就把人吞了下去,可是像你這種小丫頭,它可能會細嚼慢,津津有味吃!特別是紅髮的小女孩……”就像我預想的一樣,傑米妮開始發抖,躲到了我的背後。
正因為她跑到我後面,所以看不見我偷笑的表情。
白龍不知道自己因為我開的玩笑而背了黑鍋,仍然靜靜走著。
他真是酷斃了。
這麼厲害,看起來又這麼嚇人的傢伙居然聽從旁邊小鬼頭的命令列動,不知怎的酷到讓人覺得有點茫然若失。
過了一陣子,長長的行進行列消失在領主城所在的丘陵陡坡上頭。
人們漸漸散去,或是幾個人聚在一起聊天。
“我們領主今晚應該睡得著了吧?”“沒錯。
呵呵。
有這樣的龍在後院裡,應該能夠好好睡一覺了。”
我聽到大人們的話,笑了出來。
但那時傳來了一句刺激到我耳朵的話。
“真是太好了。
如果這麼厲害,那阿姆塔特就死定了。”
“對呀。
阿姆塔特那傢伙,”阿姆塔特,阿姆塔特!我每次一聽到這個名字,全身就會感覺變得冰冷。
然而同時我的腦袋卻會像火燒一樣熱了起來。
阿姆塔特,那該死的傢伙!應該把它塞到糞堆裡吃屎,狠狠扁他三個半月……咦?為什麼我老是這樣說話?我所有想得出的髒話,全都是這村裡的大人在不考慮下一代教育的情況下,在小孩面前說過的。
我眼中冒出了火花。
傑米妮嚇了一跳,抓住了我的手臂。
“修奇?”“啊,傑米妮。
走吧。
太陽快下山了。”
“嗯。
好啊。
哇!剛才真是酷斃了。”
傑米妮將手按在胸前,深呼吸了一下。
我把嘴移到傑米妮的耳邊。
“我剛才不是說龍喜歡吃你這種紅髮小女孩,喜歡得要命?就在剛才你躲在我背後那時,那頭龍還流著口水看你呢。
你沒看見吧?”傑米妮大聲尖叫。
大概今天晚上睡不著的除了我們領主之外,又多了一個人了。
結果我後悔嚇了傑米妮。
她說就算殺了她,她也不敢一個人走了,只好緊抓著我的手臂慢慢走,所以我雖然不怎麼樣,還是得裝出個騎士的樣子來護送她回去。
傑米妮她家是負責幫領主看守森林的,所以離村子有點距離,是在森林裡面。
但我最懷疑的是,在森林裡出生、森林裡長大的傑米妮,怎麼會太陽一下山就不敢進森林了。
傑米妮望著夕陽西下、佈滿彩霞的天空,表情顯示出她正在擔心:萬一走到半途天就黑了,那她該怎麼辦?“喂,丫頭!你別跟我說你到了十七歲,還不敢自己回家!”“還敢說!到底是誰嚇我的?”我搔了搔頭,開始快步往前走,傑米妮害怕落單,只得緊緊跟著。
※※※走向傑米妮家的途中,我突然有個念頭,想順道去卡爾家看看。
一方面去訪問卡爾是很讓人高興的事,另一方面我也很好奇他為什麼沒跑出來看熱鬧。
我突然改變了方向,傑米妮嚇了一跳,連忙抓住我的手臂。
“你,你去哪?”“你再往前走一點點不就到了。
自己回去吧。”
“你要去找卡爾嗎?”“嗯。”
“那一起去吧。
回程的時候,你一定要送我到家門口。”
庇佑精靈與純潔少女的卡蘭貝勒呀!您到底是怎麼想的,怎麼會賜給這個少女如此不分青紅皁白耍賴的能力?我會用從卡爾那裡學來的,還有從小到大所學的這兩種不同語氣來講話。
有時說出來的東西連我自己聽了都會嚇一跳。
像現在就是這種情況。
我什麼話都沒說,只是往前走,傑米妮一副好像已經得到我的承諾的樣子,也跟著我走。
卡爾的家位在森林邊上的空。
他既不種田,也不養家畜。
也沒有做什麼東西來賣。
此外他不但不交稅,連一年中要為領主服的幾天勞役也不參加。
雖然如此,他自己釀酒,拿去換麵包,一面讀書,過著悠遊自在的生活。
這件事對傑米妮而言始終是個不解的謎,所以她有點怕卡爾。
隨著我們離卡爾的家越來越近,答,答的斧頭聲也越來越清楚。
一陣子之後,空出現在我們的眼前。
我們看到一箇中年人,有著適中的身材、褐色的頭髮、看來很和善的臉龐。
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他,你絕對不會記得他,就是這樣一個平凡的男人正在砍樹。
“尼德佛老弟,你來了嗎?”卡爾放下斧頭,作出了愉悅的表情。
這對傑米妮而言又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傑米妮身為領主屬下守林者之女,她始終無法理解,卡爾怎麼能沒得到自己父親允許,就砍這裡的柴來用。
傑米妮帶著警戒的眼神,屈膝向他行了個禮。
“你好,卡爾。”
我也親切打了招呼。
“你還真懶惰啊,卡爾。
居然到太陽下山的時候,才開始砍晚上要用的柴火。”
“哈哈哈,尼德佛老弟。
真正懶惰的人才不只是這樣。
因為覺得砍柴很煩,所以一面發抖一面睡覺,那才叫做懶惰。
好久不見了,史麥塔格小姐。”
這就是為什麼雖然傑米妮有點怕卡爾,還能這樣跑來找他的原因。
居然叫她史麥塔格小姐?不管是她的父母還是村裡的人,大部分都叫她傑米妮,頂多叫叫小名傑蜜,而卡爾居然能夠記住連我都常忘記的傑米妮的姓氏,還這樣叫她,這真是厲害。
傑米妮微笑了起來。
唉唷,還真噁心。
“別胡說八道了。
哪裡去找這麼懶的人?”“有的,尼德法老弟。
我朋友當中就有這麼懶的傢伙。
因為不想砍柴,就這樣一邊發抖一邊睡覺,到後來得了感冒,差點死掉。”
“咦,有誰是得感冒死的?越說越離譜了。”
“你這小傢伙還真難纏,大人跟你完全講不通的。
呵呵,進來吧。
史麥塔格小姐?美麗的淑女來訪,卻讓她站在這邊,這真是件失禮的事。”
“那我就悉聽吩咐。”
傑米妮用既優雅又嬌滴滴的聲音回答。
天啊,雞皮疙瘩掉滿!我們一進到草屋裡,太陽的餘暉就整個都消失在平面後頭。
所以卡爾點起了房間中央桌上的蠟燭,傑米妮誇張作出光線很刺眼的表情。
說起來,要看蠟燭,若不是到領主的城裡去,或者到開蠟燭店的我家,還能去哪看呢?卡爾讓我們坐下之後,先點起壁爐,接著走到書櫃旁邊,那裡面放的酒瓶比書還多。
應該放在書櫃裡的書反而都亂放在板上,或者**。
他拿了酒瓶跟杯子,放到我們面前,然後開始倒酒。
“舉杯吧,尼德法老弟。
這是蘋果酒。
應該已經釀好了。
史麥塔格小姐。”
要是傑米妮的家裡看到現在這種情況,不弄得雞飛狗跳才怪。
我家也差不多。
但是我們兩個還是裝出一副常喝的樣子,舉起了酒杯。
我偶爾會跟釀酒廠的老麼米提要些酒糟來吃,但傑米妮幾乎完全沒碰過酒,還是故意作出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卡爾在自己的杯子裡也倒滿了酒,然後想了一陣子乾杯時要講什麼話。
“這個嘛……嗯,這樣好了,為了這一對青春男女永遠的愛乾杯……”“卡爾!”我的叫聲聽來有些悽慘。
卡爾的眼睛睜得大大說:“咦?不喜歡嗎?那這樣吧,為了他們兩人一出生就具備勇氣和美貌的下一代乾杯……”傑米妮的全身開始扭曲。
她的眼神混雜著激烈的非難,好像在說:她這種淑女怎麼會跟我這種浪蕩子扯在一起?我真的委屈死了。
那時我腦中突然閃過一個念頭。
“為了阿姆塔特的滅亡乾杯吧!”卡爾立刻緊閉上嘴巴,表情變得很沉重。
傑米妮也因為氣氛的急遽變化而感到不安。
過了一陣子,卡爾吁了一口氣,又露出了笑容。
“這樣嗎。
嗯,我懂了。
我不知道你居然帶著這種決心。
你什麼時候出發?勇猛無雙的尼德法居然要去消滅惡名昭彰的阿姆塔特,博得屠龍者的名聲……”“什麼?”“咦?不是嗎?那史麥塔格小姐呢?”“噗,噗嗤,噗哈哈哈哈!”傑米妮開始瘋狂大笑,我也在一邊乾笑。
卡爾一面微笑,一面把酒杯拿到了脣邊。
如果再繼續這樣想幹杯的臺詞,搞不好連酒都不用喝了,所以我也喝了口酒。
霎時間耳垂跟脖子兩旁都燙了起來,呼吸的氣息也變熱了。
我大大眨了幾下眼。
卡爾帶著笑容看著我的樣子,然後用不太在意的語氣輕輕問:“聽說龍魂使來了?”“是的,卡爾。
呼!他們是來幹掉阿姆塔特的。”
傑米妮好不容易停止了笑,很自然喝了口酒。
不,應該說是直到酒杯拿到嘴邊的那一刻之前都很自然,接下來就看到她臉頰整個鼓起來。
她分明好不容易才吞下去。
“嘶,嘶,嘶!咳。
嗯,真是不錯的酒,卡爾。”
“謝謝你,史麥塔格小姐。”
我笑了笑,然後繼續對卡爾說:“你為什麼不出來看熱鬧?”“因為要砍柴,所以沒辦法去。
怎麼樣?很壯觀吧?”“對啊。
龍魂使好像只有六七歲,而龍是大得很可怕的白龍。”
“讓我猜猜看好嗎?你們說的白龍,應該是卡賽普萊吧?”傑米妮作出吃驚的表情,但是我卻不太驚訝,還很高興。
卡爾溫暖笑了笑,靠到了椅背上。
“而且那個小孩應該不是姓哈修泰爾吧?”這個他搞錯了。
我疑惑看著他說:“哈修泰爾應該對吧?”卡爾的眼睛睜得大大的,然後閉上了一陣子。
他閉著眼睛還是很正確把酒杯拿到了脣邊。
喝了一口之後,卡爾張開眼睛笑了。
“少年少女去見長輩的時候,為了要讓他們知道自己以前的歲月沒有白過,長輩必須要張開自己智慧的卷軸給他們看才行。”
我一下子緊張了起來。
“你要跟我們說有趣的故事嗎?”“……說是哈修泰爾家的後繼者,這難道意味著他們家族還不斷繼承龍魂使的血統嗎?”卡爾像是自言自語說,然後噗嗤笑了出來。
“真是胡說八道。”
“你說這是胡說八道?”“一定是從某個方把有龍魂使資質的小孩抓來,讓他繼承哈修泰爾家的,尼德法老弟。”
卡爾講得好像這是發生在他家的事一樣,用很自信的態度一口咬定是如此。
真是莫名其妙。
“你敢這樣斷定的理由是什麼?”用這種方式說話的我,心情激動得就好像自己成了討論大陸事務的賢者中的一人。
特別是傑米妮根本不敢插嘴,只能用欽佩的眼神看著我,這真是讓我覺得很爽。
卡爾讓燭光映照著酒杯,低聲說:“這只不過是簡單的加減法算出的結果而已。
哈修泰爾家族約定好產生龍魂使的期限是三百年。
最後的第三百年過去到現在,也已經十五年了,尼德法老弟。
你們又說那小鬼只有六七歲,不是嗎?所以如果那個小孩有哈修泰爾家的血統,就不可能是龍魂使。”
“三百年?那是怎麼一回事?”“喂,尼德法老弟,尼德法老弟!你如果有時間去搜鳥巢玩,就去讀點書吧!”因此討論大陸事務的賢者就這樣消失得無影無蹤,只剩下一個搜鳥巢玩的淘氣小鬼。
傑米妮開始呵呵笑,我則是羞紅了臉。
卡爾繼續帶著親切的笑容說:“原來你連自己國家的歷史都不知道。
三百年,不,三百一十五年前,是我國的開國紀元年,不是嗎?榮光的七週戰爭那時,神龍王向哈修泰爾公爵約定,讓他們家族擁有龍魂使的血統。
所以他們家族在三百年間維持和龍之間的友情,後世子孫一生下來就會帶有龍魂使的資質。
知道嗎?”我聽得迷迷糊糊,傑米妮則好像連一點都聽不懂。
卡爾發現他的兩個聽眾都沒聽懂,只好開始講得更簡單一點。
“嗯……史麥塔格小姐。
我們拜索斯是何時建國的?”“啊,就是在榮光的七週戰爭期間,大王擊退穿越黑暗平原的神龍王那時。”
“你果然具備跟你氣質相符的教養,史麥塔格小姐。”
傑米妮那時的表情是……我說不出口。
哪有人不知道這件事的?“開國的路坦尼歐大王雖然在榮光七週的最後一天擊退了神龍王,但自己也受了重傷,從此不能再拿劍。
那時哈修泰爾公爵救出了神龍王。
所以神龍王祝福自己的救命恩人哈修泰爾公爵。”
我很性急插嘴了。
“祝福的內容,就是他們家三百年之內,會不斷出現龍魂使嘍?”“沒錯,尼德法老弟。
到了第四代國王耶裡涅陛下征伐北方的時候,哈修泰爾家族也開始服屬於陛下。
耶裡涅陛下不但沒有滅亡違逆路坦尼歐大王的哈修泰爾家族,反而滿足於接受主從關係的誓約。
龍魂使很希罕,不是嗎?所以滅絕代代都有龍魂使輩出的家族是很可惜的事。
而且萬一沒有龍魂使在,那些龍狂暴起來,也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卡爾淵博的知識讓傑米妮聽得入神,簡直呆住了。
我提出一個問題。
“三百年都過完了嗎?”“是的。
所以事情就有趣了。”
我跟傑米妮都一下子緊張了起來,將身子偏了過去。
卡爾也好像在參加什麼祕密的重大會議一樣,身體往前傾,低聲說話。
前提是如果蠟燭匠的兒子、守林者的女兒跟遊手好閒者的閒談也能稱做重大會議的話。
“哈修泰爾家族跟其他開國功臣家族比起來,本來是叛逆者,對吧?但只因為代代生出龍魂使這個理由,就一直享盡了富貴榮華。
那如果哈修泰爾家不再出現龍魂使,會有什麼結果?”“啊哈?所以去找養子?”“對啊。
一定是將貧窮人家裡誕生、具有龍魂使資質的小孩子強制收為養子。
不,等一下,修正我的話。
不如說是買小孩更正確吧?不管怎樣,如果不是貧窮人家,大概也不會答應把孩子讓出去吧。”
“用錢收買養子?”“大概吧。
雖然神龍王約定的期間已經結束,但是他們想將龍魂使們抓來,重新塑造出龍魂使的血統。
就像把優良的公馬母馬抓來當種馬一樣。”
卡爾用很辛辣的諷刺語氣說。
傑米妮毫無懼色又喝了一口酒,然後帶著不快的表情說:“這些人真卑鄙……”“是的,史麥塔格小姐。
他們已經享受了三百年的權勢還不夠,還想再繼續延長下去,於是從窮困的父母那裡將孩子奪走,收養為自己的孩子。
不過搞不好這對孩子,甚至對那些父母都好。
我們可以換一種看法:比起處在貧困的家庭,能夠成為哈修泰爾家族的養子不是更好嗎?”我不自覺說:“不管哪裡,都有些走運的傢伙。”
卡爾注視著我。
“你很羨慕嗎,尼德法老弟?”“老實講,說不羨慕是騙人的。”
“尼德法你年紀也不小了,也懂得觀察周圍各樣的事物。
但是不過六七歲的小孩子被從父母身邊奪走,還要叫不認識的人父母親,這真是很可憐的事。”
“去!我猜過個五年,叫那些傢伙回到自己住過的茅屋去,他們一定打死也不要。”
我的語氣越來越激烈。
傑米妮帶著懷疑的表情,而卡爾只是平靜笑。
※※※庇佑純潔少女與精靈的卡蘭貝勒啊……唉,今天呼喚了您這麼多次,我也覺得很抱歉。
但是關於現在在我背上的這個少女,您到底是怎麼想的,居然賜給她如此魯莽的心,讓她這樣大口大口喝酒?揹著傑米妮走在林間小路上,我變得很想使出吃奶的力氣。
卡爾自釀的蘋果酒雖然好喝,但真的很烈。
一開始喝起來很像蘋果汁,所以傑米妮沒有當場醉倒已經是萬幸了。
我也不能說自己是完全清醒的。
我努力不讓傑米妮掉下來,一面搖搖晃晃前進著。
太陽早已下山,森林裡黑漆漆的。
因為是從小在裡面玩的森林,就算有些醉,我也能帶著自信前進。
但真的很辛苦。
特別是背上的傑米妮會不時突然發作,發出“嘻嘻嘻嘻”的鬼笑聲,把我弄得很煩,已經快到無法忍受的步了。
“嘻嘻嘻嘻!嘻嘻!”“別笑了!”“喵,好好笑,喵~”“什麼?”“不知道。
就是很好笑。
呵呵呵。”
啊啊啊!這個死丫頭,要不要把她丟在這邊算了,管他狼會不會來?那時傑米妮拉住我的耳朵跟我說:“放我下去!”“你應該要馬上回家,喝點冷水然後睡覺。”
“這樣子回去,我一定會被打死。”
嗯。
這話也沒錯。
等酒醒一點再回去好像比較好。
我放下了傑米妮,然後好像昏倒一樣跌坐了下去。
傑米妮也靠向我身邊,我們兩人就被靠著樹木並肩坐著。
“喂!你過了十歲以後,是不是隻長體重不長高?”我全身都被汗弄得黏呼呼的。
臉上黏了片枯葉,於是我把它拿掉。
傑米妮蠕動著向我靠來,舉起了我的手臂,很自然放到了自己的肩上。
也就是說她鑽到我的胳肢窩底下去了。
“冷嗎,傑米妮?”“嘻嘻嘻嘻嘻!”“……”我向著天空不發出聲音痛罵一頓之時,她靠著我的腋下說。
“真好笑。
喵喵,那個龍魂使。”
“好笑什麼?”當然回答的絕對不是我的腋下。
“不是很好笑嗎?”“到底什麼好笑?”“好笑耶!”“……你看!前面那是什麼?”“媽呀!”自從傑米妮小時候在村中大路上走,看到領主的老狗打呵欠之後,她每次都會這樣一下子突然靠到我身上。
我呵呵笑了笑,傑米妮則是眼睛含著淚光,好像搞不清楚現在的情況,迷迷糊糊看著我。
“說起來這件事比較好笑吧?”“修奇·尼德法!你!”“一下子酒就醒了吧?”傑米妮嘆了口蘋果香的氣息,離開了我身邊。
但是不久之後,森林裡傳來聲音之時,她馬上又靠了過來。
“那,那是什麼?”“那個啊。
是風聲吧。”
“你覺得我聽不出是不是風聲嗎?”我一時驚慌喪膽望著傑米妮。
雖然她是一到了晚上就不敢從家裡出來的膽小鬼,但她明明就是守林者的女兒,是森林裡出生、森林裡長大的。
如果她說不是風聲,就一定不是。
她的推測是正確的。
一陣子之後,周圍好像突然有種亮起來的感覺,也傳來了人聲。
腳步聲、喃喃的說話聲、還有叮噹聲。
最後一樣是指佩著劍的人走路時發出的聲音。
我猛然站了起來。
我做錯了。
我眼前天旋轉,腿也軟了。
我扶著樹,好不容易才沒摔倒。
傑米妮也站起來之後,躲到了我的背後。
我讓她站到我跟樹的中間,然後觀察前方的情況。
可以看見樹林裡面有火光在搖曳。
分明有一群人拿著火把,在森林裡面走著。
“難,難道是山賊?”我對傑米妮的想像力致上了極高的敬意。
“那他們還真是新型態的山賊。
名稱大概叫火把幫吧?”拿著這麼亮的火把,隨意發出響聲,就算太陽打西邊出來,也不會是山賊。
傑米妮搞懂了我的話之後,表情也稍微緩和了下來。
哼。
這裡是領主所有的森林,我背後是領主所屬森林管理員的女兒,對我而言,只要這些人不是山賊,我就沒什麼好怕的……“喂,被發現就死定了!”“咦?”“我們兩個不是已經醉了?到時候要是告訴你爸媽……”“唉唷!”傑米妮馬上做出要爬到樹上的姿勢。
拜託,她怎麼可能冒出這種想法?就像我預先所想的一樣,傑米妮既然醉了,最後她一定會領悟到自己無法爬得到樹上。
而且居然還是在從樹上掉下來一屁股摔到上,尖叫了之後才領悟的。
天啊,庇佑純潔少女與精靈的……我現在真的受不了了。
“是誰?”我們聽到人們惶急的腳步聲,拍子恰好配上他們的劍從劍鞘裡拔出的聲音。
一旦聽到鋼鐵聲,我們就像被凍住一樣,一動也不敢動。
霎時間,我們周圍佈滿了一手拿火把、一手拿長劍計程車兵們。
“半夜在領主所有的森林裡遊蕩,你到底——咦,怎麼回事?修奇,傑米妮?”我跟傑米妮無可奈何採取了這種情況下最適當的應對態度。
“嘿嘿嘿……”出現的人都是穿著硬皮甲的領主士兵。
他們都帶著啼笑皆非的表情,將劍插回劍鞘中,他們的首領杉森·費西佛噗嗤笑著走了過來。
他是城裡鐵匠的兒子,現在是警備隊長,跟必須到城裡繳納蠟燭的我這個蠟燭匠之子算是很熟。
雖然他的年紀比我大了十歲,不但配著長劍,還統率著士兵,但是內心跟我沒有絲毫不同,都還是個頑童。
他笑著向我走來,然後突然皺起了眉頭。
“咦?搞什麼,你們喝了酒?”“嘿嘿嘿嘿……”杉森輪流注視著我跟傑米妮,接著作出了詭異的笑容,把我弄得很不安。
“嗯。
修奇。
原來你也開始搞這些了。
你從哪裡弄來的錢,跑去買酒?這該說是愛情的力量,還是慾望的力量呢?不管怎樣,你總算是弄到了酒,然後把傑米妮灌醉了。
你還真膽小啊。
似乎你如果不先把她灌醉,就沒有自信吧?”“這是誤會啦!”傑米妮的慘叫沒幾個人聽見,因為完全被周圍士兵的大笑蓋了過去。
這件事可不能就這樣算了,我下定決心,這次該我把杉森弄得很不安了。
不久之前杉森嘴角的詭異笑容,這次輪到我臉上浮現了。
“城外水車磨坊的推磨聲真大……”杉森馬上打斷了我的話。
“危險的晚上,你們怎麼還在外面遊蕩?哼,快點給我回家去!”“今天又有少女,避開人的視線,前往磨坊了。”
“修奇!”這一次旁邊計程車兵對著杉森笑了。
而且其中一些還跑到我旁邊,用誠懇的語氣對我說:“繼續說……拜託了。”
“映在月光下的少女,那熟悉的腳步。”
杉森想要衝到我身邊,但是士兵們馬上把他架住了。
杉森急得直跺腳,但是三個士兵緊緊抓著他,還一面呵呵笑。
“你們這是叛亂的行為!放開我!”“真好笑。
你吵死了,杉森。
這首歌不是不錯嗎?”嗯。
我們警備隊的軍紀還真是嚴明啊。
“微風輕拂過少女,傳來那熟悉的香氣。”
“修奇!這傢伙!媽呀!爸呀!爺爺呀!”我假裝沒聽到杉森焦急的喊聲,繼續輕鬆唱著歌。
連傑米妮也看著杉森嗤嗤笑,士兵們則是咕嘟咕嘟吞口水。
也許因為喝了酒,我比平常更口沒遮攔了。
“是廚房的菜餚香?是的洗衣場的肥皂香?還是儲藏庫的酒香?”“是廚房的瑪格麗特嗎?如果說到洗衣場,那一定是那個金頭髮的安。
提起儲藏庫,難道是那個克拉蒂斯?”士兵們馬上開始交換意見。
我相信就算是榮光的七週戰爭那時,路坦尼歐大王跟八星召開的作戰會議,也不像現在討論得那麼熱烈。
我故意裝蒜,繼續唱著歌。
“鐵定是三個中的一個。
那那那……那香味是……”士兵們呼吸急促看著我,而杉森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簡直都快要哭出來了。
大概我一個月之內不能靠近杉森身邊了。
然而就在這時;“咦?這是什麼香味?”士兵們都作出了疑惑的表情,但是跟我無關。
那是一種清楚獨特、卻又熟悉的香味。
那時傑米妮眼睛一眨一眨說:“好像是花香……但不知是什麼花?”士兵們都搞不清狀況互相對看。
“大概是我身上發出的香味吧。”
一個六七歲左右的小孩穿過樹林,向我們走來。
我雖然有些醉,但還是覺得這個小孩有點眼熟。
比起我來說,傑米妮更清楚認出了這個人是誰。
“龍魂使!”一群不平凡的人的到來,打破了小鎮的寧靜。
其中更讓人們驚訝的是在這個隊伍中還有另外一種生物——白龍。
他的主人騎著白馬走在白龍的旁邊,他看起來很年輕,可能還不到十歲。
突然有人用響亮的聲音打破了死沉的氣氛:“他就是龍魂使。”
第二章從樹林間走出來的龍魂使露出了有點不好意的笑容,士兵們到了這時才想起自己的任務。
好不容易被放開的杉森說:“哈修泰爾大人,我不是說過請您別跟來嗎?”龍魂使苦笑著回答:“我聽到了歌聲還有笑聲……好像不太危險的樣子。”
我凝視著這個小孩。
白天他騎在巨大的白馬上,讓人擔心他隨時會掉下來,但現在他只穿著簡單的便服,看起來就像個沒啥特別的普通小孩。
不,應該說就連在其他同年齡的小孩身上能看到的挑釁眼神,在他身上卻一點也看不到,甚至可以說是個膽子不大的小孩。
如果是我,絕對看不出他就是白天那個小鬼,但傑米妮的眼睛卻很尖,一下就看了出來。
杉森點了點頭,說:“這麼說也沒錯。
那好!修奇跟傑米妮趕快給我回家!”我猶豫轉身要走,有幾個士兵因為沒辦法繼續聽我爆出的內幕八卦,而嘆了口氣。
然而這時傑米妮站了出去,問道:“可是你們晚上跑到這裡做什麼?”杉森看了看傑米妮,做出了突然想起某件事的表情。
“嗯?對了!傑米妮,有你幫忙不就成了。”
“咦?”“我們現在在找薄荷。
晚上突然跑來找,真的是很困難。”
“咦,幹嘛要找薄荷……啊!這香味原來是薄荷香!”傑米妮說出口的瞬間,我也發覺到了。
從龍魂使身上發出的香味就是薄荷香。
但是人的身上怎麼會發出這種味道?如果說是每天吃薄荷的我們領主也許有可能。
我們村子的領主在吃肉的時候,主要是用薄荷當作香料。
因為他沒什麼錢,個性也不是很挑剔,所以不會用肉桂或丁香這一類的高階香料,而是用薄荷來代替。
不管怎麼說,用肉做的菜餚總是要除去腥味才能吃。
龍魂使聽到了傑米妮的話,臉上浮現喜悅的微笑,說:“請問小姐姐,你知道哪裡才有薄荷嗎?”士兵們當場有點心慌,龍魂使隨即也怔了一下。
當然我也嚇了一跳。
龍魂使居然會用這麼平凡而親近的語氣對人講話。
但是已經醉了的傑米妮卻好像沒發覺這件事似的。
“嗯,廢話,當然知道。
因為我老爸就是看守森林的……,哈修泰爾大人。”
好險傑米妮還有某種程度的警覺。
龍魂使好像想掩飾自己的失言,把視線轉到了別的方,就:“若是如此,那當會對這些士兵有所幫助。”
杉森很快站了出來。
“這是為了白龍卡賽普萊的用餐。
我們已經找出城裡所有的薄荷,然而還是不夠。
所以急急忙忙跑出來找。”
天啊,居然有這種事!這頭龍好像一定要在主料中加薄荷,它才肯吃。
如果是人討厭的腥味,要龍去喜歡那種味道,確實說不過去。
可是如果是龍所要吃的數量,那真非得有多得不得了的薄荷才行。
城裡計程車兵好像就是因為要準備龍進餐時的香料,才晚上跑來這裡。
真是件讓人啼笑皆非的事。
傑米妮也作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
“說到薄荷,在沙凡溪谷長了很多。”
“哦,是嗎?那太好了。
請帶我們過去吧。”
傑米妮開始不安了。
這丫頭就算跟這麼多士兵同行,也不敢晚上跑去沙凡溪谷。
大概走不到一半,就會因為踩到某種東西而大聲尖叫,趕忙跑回來了。
真是拿她沒辦法。
“我帶你們去好了。
我也知道那個方。”
我站了出來,杉森顯出一副“太好了!”的表情。
“你要幫我們帶路?太棒了。
那傑米妮先回家好了。”
傑米妮簡直就快哭了。
她到現在還滿口酒味,萬一就這樣回去,那她媽媽一定會好好“疼”她一頓。
屁股一定被打得又紅又腫。
※※※走在黑暗的樹林中,滿月可以幫上大忙。
不斷呼吸著夜晚森林中的冷冽空氣,我感到酒意漸消。
杉森走在我身邊,龍魂使則由士兵們簇擁著,走在稍微遠離我們的後方。
我向杉森指出了方向,然後低聲對他說:“真是可笑的龍。
難道因為肉有腥味就不敢吃嗎?”“聽說是因為這樣吃習慣了。
在首都的時候,人們都一直幫它把大量薄荷準備得好好的。”
杉森對於只為了找薄荷,半夜還必須出動這件事好像不是很高興。
“哼。
所以那個龍魂使身上也才會發出這種味道。
可是他為什麼要跟來呢?”“因為龍不吃東西,所以他好像很擔心。
他說他已經無法再等下去了,所以不得不跟來。”
“嗯。
原來是因為龍魂使跟龍之間的友情啊。
……小心腳底下。
這裡是碎石,會有點滑。”
“知道了。”
我向後瞄了一眼。
因為被士兵們擋住了,所以看不到龍魂使。
那小鬼大概也很辛苦吧。
半夜跑出來爬山可不是件簡單的事。
“那個龍魂使叫什麼名字?”“不是哈修泰爾大人嗎?”“那是家族的姓吧。
名字呢?”“你瘋啦?貴族的名字我怎麼會知道?就是哈修泰爾大人啊。”
※※※這真是把我的心裡弄得很亂。
說起來,我們這些平民的確沒必要知道貴族的名字。
我們到何時才有機會用那個名字叫他呢?但是如果按照卡爾的說法,這個小孩應該是被哈修泰爾家族收養的,所以本來也不是貴族。
大概本來也是跟我一樣住在快倒的茅屋中,不知怎被人發現真有龍魂使的資質,所以才成了貴族。
優比涅到底為什麼不賜給我這種資質呢?不,優比涅一定知道所有的情況,才這麼做的。
如果我成了貴族,才是件最可笑的事。
“哇哈哈哈哈!”我一口氣跑下了溪谷。
杉森大吃一驚。
“喂!修奇,危險啊!”我根本連聽都不聽。
眼前有岩石,我颼一下跳了起來,蹬了一下岩石,再跳到前面的草。
為了不滑倒,我儘量把身子放低。
有時真有點滑,我就往上揮動手臂,然後再度跳了起來。
唉唷,一屁股跌坐了下去。
好滑。
我利用往前滑的力量,將腰一挺。
然後再次跳了起來。
再踩過這塊岩石,就到了溪谷底了。
因為殘餘的酒意跟速度感混合在一起,所以我甚至開始想跳舞。
我從溪谷底朝上望。
雖然我揮了揮手,但其餘的人好像看不到我。
“修奇!你在哪裡?沒事吧?”從上方傳來了高喊聲。
我也喊了回去。
“你們還真慢啊。
不能快點下來嗎?”“我們看不清楚,怎麼下去?”我只好雙手交叉在胸前,在那裡等了。
往上一看,上頭搖曳的火把光芒離我還很遠。
火光下降的速度慢到讓人心煩。
月光這麼明亮,他們為什麼還看不見東西?我身體靜下來一陣子之後,就開始感覺溪谷的晚風冷颼颼的。
甚至到了身體開始發抖的程度。
月光真的很美。
在這樣的夜晚,應該用我清脆的嗓音唱首歌,才符合現在的氣氛。
“城外水車磨坊的推磨聲真大……”“修奇!喂!”杉森的慘叫聲傳來,同時火把中的一個也開始有了奇怪的動作。
接著就聽見某樣東西滑下來的聲音。
我嚇了一跳,朝上看了看黑暗的山坡,可是什麼也沒看見。
不久之後,就聽見杉森上氣不接下氣的呻吟聲。
“呃!重要部位嚴重受創。
我以後不能娶老婆了。”
“……少女的淚沾溼了床單。
我情人的那傢伙已經完蛋。”
杉森一副想把我抓去吃了的樣子,好在士兵們跟龍魂使都陸續抵達了溪谷底。
士兵們一面擦汗,一面吁吁氣喘著。
他們並不是像我一樣,穿著簡單的衣服,而是穿著甲冑同下到沙凡溪谷裡來,所以每個人都快累倒了。
雖然通常會將之稱做輕皮甲,但是那也只是意指比其他甲冑輕而已,比起普通衣服來說還是重多了。
如果穿硬皮甲的話,恐怕連跑都不能跑了。
特別是哈修泰爾大人,已經一副快要累昏的樣子。
我對他拋了一句:“很累吧,龍魂使大人。”
“呼,呼。
啊,是的。
呼。”
“我們已經到了。
請坐下來休息吧。
就是那邊那座山丘。”
哈修泰爾大人連話都沒辦法回,只是點了點頭。
我親切對他笑了笑,然後開始催促士兵。
“喂,你們在幹嘛?趕快起來對薄荷突擊啊!”士兵們一面呼呼喘著氣,一面站了起來。
他們各自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袋子,我吹著口哨,帶著他們到了小丘上。
小丘上長了滿滿的薄荷。
杉森命令三個人拿著火把站著,其餘計程車兵則開始挖薄荷。
我則是雙手交叉在胸前站在一旁觀賞。
“喂,修奇!你也幫一下忙啦!”“我的責任只是帶你們到這裡而已。”
“算了啦,算了。”
“月光皎潔的夜晚,我們的這群勇士。
胸中懷抱著的熱情,傾注在薄荷身上——”士兵們開始嗤嗤笑。
這更助長了我的氣焰,我為了唱得更大聲而抬起了頭。
屬於雪琳娜女神的滿月已經徐徐從夜空東方移到中央,散發著美得讓人窒息的清冽月光。
“天上的雪琳娜映照著,勇士們的長劍更顯得殺氣騰騰——”“沒有任何薄荷,可以躲避勇士們伸出的雙手——”“滿月月光下所採集到的香草,正散發著最上品的香氣——”“祝福獸化人的滿月啊,請你也祝福勇士們——”杉森馬上大聲喊了出來。
“喂!你的意思是要我們全變成狼嗎?我們得要這樣叫才行嗎?啊嗚嗚嗚……”嗚嗚嗚……啊嗚嗚嗚嗚……我全身的汗毛一下子都豎了起來。
這狼叫的時間也太剛好了。
有些士兵在驚嚇之餘,居然失去了平衡,跌坐在上。
“哇。
哈,真嚇人。
杉森,你的朋友在叫了耶。”
杉森整個人呆站在那邊,聽到我說的話,好不容易臉上才浮現了笑容。
“真嚇了一大跳。
這傢伙叫的時間點還真準。”
就在這個時候。
嗚喔喔……呼呼……嗚喔喔喔喔!聲音聽起來比剛才更近了。
士兵們的臉色一下都變了。
聲音越來越近,過了一陣子之後,連踢到小石頭的“喀啦喀啦”聲都聽得見了。
那傢伙正在接近中。
不曾聽說過狼會跑向火把。
而且這裡還有這麼多人。
這樣居然還敢跑來,可見絕對不是普通的狼。
杉森急忙拔出了長劍。
“照著你這傢伙的歌詞實現了,我們可慘了。”
士兵們都各自拔起了長劍。
我嚇得臉色發青,趕快觀察四周,看看怎麼樣才能逃走。
我看到了龍魂使的樣子。
那個小孩也蜷縮著,一副很害怕的模樣。
杉森急忙下了指示。
“所有人圍住哈修泰爾大人以及修奇。
賈倫、海利……還有誰的劍是有鍍過的?”“我!”釀酒廠的長子透納站了出來。
杉森點了點頭。
杉森跟這三名士兵立刻站到前面去,其餘計程車兵圍住了我跟龍魂使。
我害怕得不知該怎麼辦。
腳步聲聽來不是很多,恐怕來者只有一個。
但是那腳步聲卻非常響。
“那,那裡!”我們前面大約距離七十肘的上方的山丘頂上出現了巨大的陰影。
從月光照著它背後襯托出的黑影看來,它似乎有五肘高。
那不是狼。
它用兩腳站著,微彎的腰上方有著寬大到其實可以放三四個頭的肩膀。
我看到從肩膀兩邊伸長的手臂上,映著月光而像匕首一樣閃爍著的指甲。
“是狼人!”杉森將長劍儘量伸向前方。
月光下,長劍的反射光非常明亮。
“你如果過來,我就殺了你”的警告似乎順著劍鋒,射向山丘上的狼人。
狼人一動也不動,往下俯視著我們。
杉森雖然心好又純真,身為城裡警備隊長的他在打雪仗時完全不會顯出退讓的樣子。
然而若不是雪仗,而是真正的肉搏戰,又會怎麼樣呢?狼人揮一揮手,就可以打掉一個黃牛頭。
四年前的某個夏夜,狼人跑到村裡鬧事之時,我看得一清二楚。
我看著這狼人的樣子,牙齒喀喀打顫。
可惡。
我們這群薄荷採集隊根本沒有人帶弓箭來。
對方這樣像傻瓜一般站著之時,應該好好射他個幾箭才是。
不,不對。
狼人中箭會死嗎?如果中了箭還繼續生龍活虎跑來,恐怕只會讓大家更不安。
杉森低聲下指示。
“賈倫,你到左邊。
透納,你到右邊。
海利到我背後。
如果它一動,賈倫跟透納就從左右兩邊砍它。
海利去刺它的頭。”
吩咐完了之後,杉森就維持著T字的隊形,慢慢前進。
因為杉森如此大膽,其餘的三個人似乎也忘了害怕。
大概是杉森要拿自己當向盾,讓後面的海利能夠安全伺機攻擊。
海利的個子高,臂力也強,應該能夠在杉森背後伺機刺中狼人的頭。
萬一被躲過了,再由賈倫與透納從兩邊進擊。
不知狼人清不清楚杉森的戰術,反正它就是站在原。
大概它也是聽到歌聲跑來,卻看到這麼多士兵,自己也慌了。
如果狼人得知這麼多士兵來到此處,都是為了幫一條龍挖掘吃飯要用的薄荷的這件莫名其妙的事,它會有什麼樣的反應呢?狼人跳了起來。
“嘎啊啊!”狼人直衝向杉森。
雖然對方五肘高的身軀挾帶著很強的攻擊力衝了進來,但杉森似乎發現對方進入自己預設的圈套,噗嗤笑了,在那裡等著。
他竟然能笑得出來?狼人跑到他的眼前揮動手臂之時,杉森快速彎下了腰,揮劍去砍它的腿。
背後的海利也拿長劍從杉森的背的上方往前一刺。
兩人的時間點抓得剛剛好。
狼人發現杉森要砍它的腿,身子一縮,朝下看了一眼,所以沒看到杉森背後突然插過來的海利的長劍。
長劍正確刺中了狼人的脖子。
“喀呃!”“受死吧!”同時有三把劍在明月照射下劍光一閃,分別在狼人的兩側以及腿邊。
杉森來了個大橫劈,接著順勢向前一滾。
狼人的脖子被刺穿了一個洞,腿也中劍,所以跪了下去,但還是兩手各抓著賈倫與透納的劍。
啵!傳來了劍刀砍在肉上的可怕聲音,以及骨頭敲在金屬上的響聲。
但是狼人因為脖子插了把劍、兩手抓著長劍,而且雙腿跪著,所以行動完全被封鎖住了。
因而當滾到它腳邊的杉森站了起來,刺向它背後之時,它完全無法阻擋。
噗!杉森的長劍貫穿了狼人的身體,血從肚子那邊噴出。
站在它正面的海利剎時被噴得全身都是血,但他沒有退後,只是旋轉了插在狼人脖子上的劍,然後斜斜拔出。
狼人的脖子馬上就搖搖欲墜了。
過了一陣子,狼人總算倒下了。
四把長劍再度射過去插在它的背上。
狼人已經死了。
所以就算背後被劍插,還是一動也不動。
杉森拔起長劍,鬆了一口氣。
其餘的人也拔起劍來,拿出懷裡的手帕開始擦血。
被血噴得滿身的海利,那個樣子真是夠瞧的了。
一會兒之後,杉森將眼光轉向我這邊。
他的眼神尖銳,害我一下子不安了起來。
“你這傢伙!你沒聽說過‘一語成讖’嗎……”“哇!”我雖然想跑,但四方圍過來計程車兵們笑著抓住了我的肩膀。
然後杉森就輕鬆對著我的頭頂亂打一陣。
我的脖子被杉森勒著,我拼命大叫:“咳呃……,不,不是已經打贏了……那不就沒事了嗎?……咳咳!”杉森呵呵笑著,放開了我。
我摸了摸脖子,在那裡咳了半天。
那時我看見了之前龍魂使嚇得發青的臉。
杉森好像也看到了,於是對他說:“沒事了,哈修泰爾大人。
請您放心。”
哈修泰爾大人結結巴巴說:“叔,叔叔,你真的,好厲害喔!”龍魂使飽受驚嚇之餘又使用了平民的用語。
他本來應該也是平民吧。
杉森聽到這句話,好像很吃驚,過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才回答:“不,您過獎了。”
龍魂使似乎也突然打起了精神。
“可是……你們怎麼能拿普通的長劍殺狼人呢?”杉森舉起了長劍給他看。
“我這把跟其他三個人的劍都是鍍銀的。
它的光芒很漂亮吧?”龍魂使好像已經懂了似的,點了點頭。
這也是把我們領主弄得這麼窮的其中一個理由。
拜索斯其他方哪有人在士兵的劍上鍍銀的?但這完全不是為了美觀。
是為了實用才這麼做的。
當然一般來說,製造對付獸化人專用武器的方法,是整把都用祝福過的純銀製作,但是以我們領主的財力,就算是一把也做不出來。
所以不得已才採取鍍銀這個權宜之計。
然而我們的警備兵非常厲害,拿著這種爛武器也能在戰鬥中大顯身手。
其原因是……“各位不過是一介小兵……可是好像打起仗來,比首都的騎士更加勇猛。”
“嗯。
我們這些小兵,都是用叫做阿姆塔特的篩子來精挑細選過的精兵。”
“咦?”杉森面露微笑,用很帥氣的動作開始將劍插回劍鞘裡。
“因為阿姆塔特的關係,這附近的怪物多不勝數。
在跟怪物們作戰的過程中,死了許多計程車兵。
所以還活下來的都是經過極高鍛鍊的戰士。
但是我們其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在下一次的戰鬥中喪生。
所以才能夠無懼作戰。”
長劍完全消失在劍鞘裡之前的片刻,月光映照下反射出的劍光讓我覺得很刺眼。
此刻在我眼中,那個鐵匠的兒子,每次都被我唱的歌弄得氣急敗壞的純真杉森,竟成了比路坦尼歐大王還更偉大的英雄。
這難道是因為滿月的魔力?還是杉森真的是不遜於路坦尼歐大王的英雄呢?杉森不可能知道我心裡的疑問,他轉過頭去望著正在檢查狼人屍體的透納。
透納帶著痛苦的表情,搖搖頭說:“我認識這個人。”
“是嗎?”“他是四年前狼人入侵時失蹤的卡勒多。
以前住在江的對岸。”
周圍一時靜了下來。
杉森重重點了點頭,然後立刻說:“來吧,我們快開始行動吧。
屍體收拾一下,報告明天我來寫。
已經很晚了。
下去之後,我請你們喝一杯,所以你們加把勁吧。”
“哇,杉森隊長萬歲!”“你們只有在這種時候,才會對我說萬歲吧?”士兵們憂鬱的心情似乎一掃而空,大家又開始一面開著玩笑,一面努力將薄荷裝到袋子裡。
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著我嘻嘻笑了起來。
“喂,修奇?你要為你唱的歌付出代價!”“咦?”杉森笑著,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
我故意假裝走不穩,所有人都鬨然笑了起來。
其實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裡去。
但是我還是嘀嘀咕咕轉過身去。
我一開始小聲喃喃自語,杉森就說了:“喂!你想說什麼,就給我大聲說出來。
在那邊喃喃自語什麼?”“……!是廚房的菜餚香?是洗衣場的肥皂香?還是儲藏庫的美酒香?”杉森非常激動大叫:“可惡,你你你……你這傢伙!”我改變想法了。
杉森絕對不是如同路坦尼歐大王一般的英雄。
但是如果要在他們兩個人當中選一個當朋友,我還是選杉森。
因為好像不太能這樣捉弄路坦尼歐大王。
由於宿醉、肉體上的勞累以及興奮這種種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惡夢。
我從板坐了起來,茫然望著從窗戶射進來的陽光。
那場夢很可怕,但就是因為太可怕,所以什麼都不記得了。
只是因為好像頭腦裡某處被壓抑著,所以我連眼睛的焦距都無法對上,只是呆坐在那裡。
“如果你已經起來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臉。”
雖然父親講的話已經傳進我耳朵裡,但是等到我聽懂那句話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長的時間。
結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來,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
我的腿完全軟掉了!”“你還好意思說。
還不快起來?”“不是跟你說我腿軟了嗎?”“起來走一走,情況才會越來越好。
不是跟你說過了,你祖父過世的一年前就開始腿軟了。”
爸爸一句話就把我說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
我嘀嘀咕咕起身,甩開本來裹在身上的毛毯,丟到**去。
床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著毛毯睡在板上。
“也做張床給我嘛。
睡板睡得我骨頭都痠痛了。”
“是嗎?你祖父過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經有這種症狀了。”
這次我被說得像是神經痛患者。
我只好放棄,走到外面去。
緊鄰著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處,就是爸爸的工坊。
雖然稱做工坊,但只不過是把茅屋的屋頂延伸過去,再加上幾根柱子而已。
我把頭塞到工坊的水桶裡。
因為我脫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來只要把頭放到水桶裡,就可以開始洗臉了。
“噗!”一泡到冷水裡,大概是因為腦袋裡面固結不去的酒精,頭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樣。
我的腳亂踏了幾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後才能夠洗洗前胸跟手臂。
爸爸看了我的樣子,帶著一副憐憫的表情慈祥對我說:“幹得好,小子。
敢喝酒,真是酷斃了啊。
沒想到你還能走路。”
“人家訂購的蠟燭,我們都已做完了,不是嗎?那麼今天沒有工作要做了吧?”“怎麼會沒有,你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窩,還要去收肥油!”“咦?還要繼續做嗎?”“城裡來了緊急的訂單。
那是阿姆塔特徵討軍要用的蠟燭。”
阿姆塔特徵討軍。
這次應該是第九次了吧?既然首都來的白龍卡賽普萊已經到了這裡,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徵討軍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說已經準備好了。
反正就算聚集了幾百個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麼樣。
阿姆塔特是灰色山脈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
要對付這頭巨大的龍,如果由人類去莽撞蠻幹,那大概連一塊骨頭也回不了故鄉。
因為不是被它燒得一乾二淨,就是整個人被它吃掉。
龍要由龍去解決,這才是辦法。
所以在我們領主懇切的拜託跟“誠意”(依據我跟卡爾的推測,顯然他送了不少賄賂。
我們領主還真可憐。
他又沒什麼錢),總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徵討軍能誠惶誠恐跟首都來的卡賽普萊一起出徵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擺上早餐,一面說:“爸爸,”“幹嘛?”“卡賽普萊打得過阿姆塔特嗎?”“我怎麼會知道?我常看的不是這種仗。
但如果說你跟傑米妮打起來,我就能猜出是誰贏。”
“誰會贏?”“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戰績嗎?你因為傑米妮的關係,手臂斷了一次,腿斷了兩次,鼻樑也被打破皮過,還有掉到水坑裡感冒的次數,算都算不清了。”
對啊。
小時候我真的常被傑米妮整得很慘。
我感到自己對傑米妮陳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燒了起來。
但是爸爸的話還沒說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給傑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懷疑這個她沒有的東西是假的,於是用力一拔……”“爸!”“所以我只好含著眼淚,去哀求傑米妮的爸爸收你當女婿。
那個混帳傢伙。
你不覺得你們兩個的性別角色剛好對調了嗎?”這樣一來,我就成了純潔被女孩子奪走的笨兒子。
再繼續這樣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會有哪些被他誇大渲染過的往事揭露出來,所以我急急忙忙準備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鬍上的酒,一面說:“從今天起,你負責做蠟燭吧。”
“咦?”“我好像會變得比較忙。
我已經跟執事先生講過了。
我說品質也許會下降一些,但我還是要叫你做,他也答應了。”
“先不管那個品質怎樣的。
你有什麼事呢?”“我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徵討軍。”
我一時之間說不出話來。
不是我無話可說,而是有太多話要說,一時抓不出頭緒。
所以說出來的第一句話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會刺槍嗎?”“所以我打算從今天開始練習。
我也會參加征討軍的訓練。”
“你認為你去了,可以活著回來嗎?”“你別擔心。
傑米妮會照顧你的。
你一定要努力贏得傑米妮的愛啊!”雖然爸爸開始開玩笑,但我卻無法冷靜下來。
“別開玩笑了。
你去了就不會再回來了。
這不是白白去送死嗎?”“我聽說軍隊裡面討論戰略的時候提到,希望將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
所以我死的機率也是三成。”
突然聽到這個很有距離感的藉口,我一下子激動了起來。
“這只是計劃,不是嗎!以前去征討阿姆塔特的軍隊,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話是沒錯。
可是這次卡賽普萊也會去,應該會好很多。”
我氣呼呼說。
爸爸卻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為什麼?到底為什麼?為什麼你要去支援?”“因為說到有權利看著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個。”
“你認為你這麼做,媽媽會高興嗎?”爸爸臉上的表情第一次有陰影掠過。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將空杯斟滿。
我覺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顫抖,這難道只是我的幻覺而已嗎?我一面深深呼吸,一面看著那付模樣。
爸爸突然喝光了我杯裡的水,在裡面斟滿了酒。
“昨天看你睡覺的時候,發了不少酒瘋。”
我注視著面前的酒杯。
這就像是為了爸爸的死而獻上的酒。
爸爸舉起了酒杯,一面說:“舉杯吧。”
我也舉起了酒杯。
我低著頭,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
我以你去世母親的名字向你保證,我一定會活著回來。”
我抬起了頭。
爸爸正在笑著。
“真的嗎?”“有你這種被女孩子整得亂七八糟的笨兒子,我怎敢丟下你……”“我相信你。”
“那就為了我的生還乾一杯吧!”這麼說的話,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
爸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後將酒一飲而盡。
“爸爸……”“幹嘛?”“你絕對不能死。”
爸爸深深嘆了一口氣。
我用憂慮的目光望著爸爸。
“我也不想把性命浪費在奪走我妻子生命的傢伙手上。
如果是我那酒鬼兒子的性命,那還得考慮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變了。
爸爸呵呵笑著。
但是爸爸好像搞錯我表情所代表的意義了。
“就這麼辦吧!我替你去!”“呆瓜。
你不知道軍隊徵集有年齡下限的嗎?你才十七歲。”
爸爸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就讓我閉上了嘴。
“……那沒有上限嗎?”“有是有,但我還沒到。
生氣吧?”※※※村中的大路上,氣氛異常慌亂。
這是因為阿姆塔特徵討軍的訊息傳開了。
好像興奮、擔憂、希望、不安等等所有的東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混和,放在石臼裡碾碎了之後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
到處傳來耳語、笑聲、嘆息、高喊。
平常聽來不覺得怎樣的這些聲音,現在聽來都有些異常。
我走到了城裡。
城裡人丟掉的動物脂肪可以當作蠟燭的原料。
除此之外還有用魚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沒看過的鯨魚油,聽說也能做成蠟燭。
不管怎麼說,用油脂做的蠟燭雖然是劣等貨,但對平民而言卻還是很貴的東西。
所以我們領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場,讓我們把城裡出的肥油、動物脂肪等等做成蠟燭,再免費分給需要的市民。
但是晚上做讀書等活動的市民其實不是那麼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
城裡會購買用蜂窩做的高階蠟燭,我們就是靠這個掙回飯吃。
也就是說領主城裡以做菜剩下的肥油做好事分蠟燭給市民,又購買高階蠟燭,讓我們一家得以討生活。
我們領主的心還真好。
村裡人們常在講的那些壞領主甚至還把那些肥油賣給做蠟燭的人。
因為宿醉,我儘可能看著面走路。
所以差點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們。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
我環顧四周,想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我看到了釀酒廠的米提。
“米提?幹嘛?什麼事啊?”“修奇嗎?你看一下城堡那邊。”
我仔細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著山丘上領主城堡的方向。
我抬起頭,往城堡那裡望去。
我實到了城牆上方巨大的白色脖子。
“卡賽普萊?”而就在它旁邊,有某種又寬又大的白色東西升了起來,擋住了它的脖子。
過了一會兒,那樣東西再度下降了之後,我才發現那是卡賽普萊的翅膀。
翅膀再度上去,下來。
它在揮動翅膀。
一陣子之後,卡賽普萊整個飛了起來。
我覺得這好像不是真的。
我覺得這樣一個巨大玩意兒想要飛,應該要從山頂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飛起來才對。
但是卡賽普萊就像麻雀一樣,在原優雅起飛。
像麻雀?不,應該說是像鷺鷥。
那翅耪優雅的動作。
緩慢卻輕盈的姿態。
雖然它的頸部跟尾巴都擁有驚人的力量,但是動作依然無限輕柔。
一陣子之後,卡賽普萊完全飛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
它慢慢揮動著翅膀,往我們所在的方向飛來。
速度太快了。
由於它翅膀的動作很慢,我完全沒想到它移動的速度會這麼快。
這是因為我沒領悟到他的翅膀既然這麼巨大,那它只揮動一次,前進的距離也會超過其他小鳥揮幾百次。
卡賽普萊只不過揮了幾次翅膀,就已經越過了我們頭頂上方。
“卡賽普萊萬歲!”“萬歲!”人們都很感動,舉起手來高聲歡呼。
我也被這個景象所感動,揮動著手,高呼著沒有意義的喊聲。
卡爾抓住我肩膀的時候,我趕緊把手放下,差點打到他的鼻樑。
“喂,小心點,尼德法老弟。”
“咦,卡爾?”“嗯。
果然很壯觀。”
“對啊。
可是卡賽普萊到底要去哪裡呢?”“問得好。
看它飛的方向,應該是去灰色山脈吧。
我猜是去偵察敵情。”
“偵察?那不是很好笑嗎?這麼大的東西,不管對誰來說都很顯眼,阿姆塔特當然也會看到。”
“現在當然是如此。”
“咦?”“哎,尼德法老弟。
世上有隱形魔法這件事,難道是什麼天大的祕密?”“啊!魔法,”我搖了搖頭。
雖然我理所當然不知道這種魔法的原理,但是我至少知道施了這種魔法東西會變成透明。
我只是一時沒想到。
但我還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釋。
我從生下來到現在也只不過看過三次巫師。
第六次阿姆塔特徵討軍的時候看過一個,第八次的時候看過兩個。
我也只不過知道他們是巫師而已,至於他們用魔法的樣子,我可是一次也沒見過。
所以魔法對我而言是種神祕的、無法理解的東西,我沒有想到魔法,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卡爾作出了微笑的表情,又繼續開始走。
我在他身邊並肩走著。
“說起來,巫師是很稀罕的,所以我們的尼德法老弟一時想不起來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誰會對卡賽普萊使用隱形術呢?”“咦?當然是卡賽普萊直接用啊!不是嗎?”卡爾帶著困惑的表情望著我,我只好做出這個情況下最適當的應對方式,也就是厚著臉皮,顯露出一副“不知道的話又會怎樣?世界未日嗎?”的表情。
但是接著我聽到了完全意想不到的回答。
“魔法本來就是屬於龍族的東西。”
我跟卡爾同時將頭轉向聲音傳來的方向。
一個老人,不,一個青年,不,是一個老人吧?這個人穿著一套讓人猜不出年紀的服裝,而且臉還幾乎全部用頭巾遮起來。
穿的衣服是黑色的斜紋袍子。
如果他是不騎馬的旅行者,這種服裝應該是不錯的選擇。
這種又厚又寬大的衣服,在晚上睡覺的時候特別好穿,但是活動的時候有些累贅,簡直就是穿著棉被到處跑。
他背上揹著一個揹包,右手拿著一根杖,因為石手的袖子向下滑到手肘,所以可以很清楚看見手臂上滿滿的都是紋身,紋身的圖形複雜到你看不出線條是從哪裡開始,也不知道總共有幾條線。
那是文字嗎?還是花紋呢?有時看看像文字,有時又有點像花紋。
這個男子慢慢將頭巾掀開。
就好像他為了完成這個動作已經努力練習了好幾年一般,動作既緩慢又輕柔。
過了一會之後,我們看見他的紋身從脖子一直向上延伸到臉頰。
看他的右臂跟臉頰,我猜想他的上半身,甚至是全身都可能有刺青。
接下來出現的是眼睛。
沒有東西,一片白色。
最後出現的頭髮則是白髮。
黑色的衣服配上黑色的紋身,簡直是一面倒的黑色,但眼睛和頭髮卻是相反的白色。
他真的是很給人威脅感,讓人看了會畏縮的老瞎子。
“您是哪位?”雖然對我而言,沒理由去問,也沒必要去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是他先隨便開始搭話的。
紋身瞎子毫無表情回答:“泰班。”
“您叫泰班。
您對龍的事情很清楚嗎?”“不,不知道。”
“……您看看。
別人在對話,敢貿然插嘴的人一定具有能夠對我們兩人提出建言的智慧和經驗吧,不是嗎?”這種話我也會講。
這是拜卡爾之賜。
叫泰班的紋身瞎子用他看不見的眼睛做出了微笑狀。
“是你們的問題問錯了。”
“咦?”“說我瞭解龍,還不如說我瞭解魔法。”
“您是巫師嗎?”“咦,你跟我一樣嗎?真高興碰到你,瞎子同志。”
他的意思大概是在反問:“你看我這樣子,還不知道我是巫師嗎?”但我從來沒聽過巫師一定要全身紋身,還要穿著黑袍才能到處跑。
“卡爾,請你跟他說我不是瞎子,好不好?”“沒錯。
這個年輕人不是瞎子。
他只是睜著眼睛也看不到什麼東西。”
“那可是比瞎子還糟糕。”
由於卡爾跟泰班的共同作戰,我當場成了睜眼瞎子。
卡爾聽到我哼了一聲,他笑了笑,就繼續說:“我沒有在這一帶看過您。
我叫卡爾。”
“我的名字你已經知道了。
如果問我來這裡的目的,我只能回答,我是個在找度過餘生之處的老人。”
“餘生?”“對啊。
我已經厭倦了帶著看不見的眼睛到處跑,我想找一個方定居下來,順便找找墓,割草整理一下。
所以我有一件事要拜託你們,請告訴我這個村子是什麼樣的村子?”“我們領主是賀坦特子爵,是個很不錯的人。
如果告訴他您周遊過大陸,領主一定會邀請您,詢問您遠大的智慧,或者是遙遠方有趣的風俗。
但是這次您來的真不巧。”
泰班點了點頭。
“就算不是這樣,我一來到這裡的時候,聽見到處都鬧哄哄的。
我那時還在考慮要不要馬上就離開。
但是人一旦到了我這個年紀,就會避免輕率下判斷。
如果你們方便的話,可不可以帶我到酒店去?我請你們兩個喝酒,你們應該可以給我一些建議。”
相對於他可怕的外表來說,泰班的性情好像很溫和。
他先搞清楚狀況,然後很有禮貌請求我們的幫助。
而且他是說“你們兩個”,當然把我包括在內,我可是一百個贊成。
卡爾看了看我的表情,發現沒有必要問我“你忙不忙?”,於是就開始往前走了。
在我們走向位於村中廣場的酒館“散特雷拉之歌”的時候,泰班讓我嚇了一跳。
大路上有許多小狗,也有很多活潑調皮的程度跟小狗不相上下的淘氣小孩,而且到處都是家畜跟馬車造成的凹洞與泥水坑。
但是泰班就好像看得見一樣很輕鬆走著。
其實也可以想成是因為他穿著長靴,所以毫不顧慮隨便走,但事實卻不是這樣。
泰班就是很自然躲過了那些東西前進著。
大概是他拿著柺杖的手非常**吧。
長靴?仔細一看,還是高階貨呢。
我突然感覺到掉進我木鞋裡的砂粒,開始羨慕望著泰班的長靴。
不知不覺,我們已經到達“散特雷拉之歌”了。
酒館中有許多剛才看過卡賽普萊飛行之後,跑來喝一杯的人。
裡面真的很嘈雜。
他們好像正在討論卡賽普萊一分鐘揮幾下翅膀。
目前主張揮六下的一派比較佔優勢。
簡單來算是它十秒揮一次,但它愛怎麼揮也是它自己的事。
卡爾親切讓泰班坐下。
酒店老闆娘海娜阿姨遠遠看到我,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你啊,聽說你習慣常常在森林裡偷喝酒,喝醉之後跑去溪谷。
現在居然光明正大走進酒店來了啊?”拜託,昨天第一次發生的事情,怎麼就變成我的習慣了?我用下巴指著一道來的兩個同伴,氣呼呼說:“我是跟著他們來的。”
“當然啦,這兩位喝啤酒,你喝牛奶吧?”“來三杯啤酒!”“不,我要紅酒。
有穆洛凱·薩波涅嗎?”老巫師泰班說。
老闆娘一下子變了臉色。
怎麼回事?酒店老闆娘用驚訝的眼神望著泰班。
“這個嘛,有是有。
啊,那個……”泰班笑了笑,手伸進懷裡,拿出了一個錢幣。
眼前出現了一個東西,將透入酒店的早晨陽光彈向四面八方。
那是亮晶晶的金幣。
由於太過耀眼,我差點閉起了眼睛。
在閃耀的光芒下,那些本來在討論卡賽普萊揮翅膀次數的人也驚訝望向這裡。
海娜阿姨有些慌了,好像沒自信抓起那東西似的,乾脆用裙子接了下來。
她用顫抖的手拿起裙子下襬上頭厚厚的金幣。
海娜阿姨緊張說:“那個,先生,你確定你沒有給錯嗎?”“嗯?還不夠嗎?這不是一百賽爾嗎?我看起來是很老啦。
手的觸感已經變遲鈍了。”
泰班想要再次把手伸進懷裡,海娜阿姨連忙說:“不,沒錯。
這是一百賽爾。”
“是嗎?呵呵。
那我的手沒問題‘太好了’你們也點吧。”
卡爾還是點啤酒,但我還只是個十七歲的少年。
“穆凱拉·薩涅波!”海娜阿姨捶了一下我的後腦勺。
“是穆洛凱·薩波涅啦!你這呆瓜。”
“……啤酒”海娜阿姨搖了搖頭,馬上走開了。
“唉唷,真糟糕。
隔了七年,又搞掉一瓶了。
現在只剩下兩瓶了。”
所以我們喝著兩杯啤酒跟那個什麼……還是算了。
不管怎麼樣,有一瓶怪酒被放到了桌上。
海娜阿姨一直在那邊可惜說這是要留給女婿的,要留給孫子的,一面又跑到窗邊,將金幣映著陽光,用讚歎的眼神看著。
酒店裡的其他人也跑到海娜阿姨的身邊鑑賞金幣,看著看著就讚歎了起來。
“這酒店的氣氛真棒啊。”
“人們談到酒館,就會想到這裡。”
“嗯。
真是個不錯的村莊。
領主的聲望也很不錯。”
“說他為人軟弱應該更正確吧。”
“不壞啊。
那卡賽普萊呢?”“是因為阿姆塔特才來的。”
“我聽說中部大道上有某個方慘遭黑龍的**。”
“就是這裡。”
“真是的,這真糟糕。
這麼美麗的村莊居然遭受這樣的痛苦。”
“因果關係顛倒了。
應該說有了阿姆塔特,所以我們村莊才變得美麗。”
“是嗎?不過也是有可能的。”
卡爾跟泰班彼此交換著我無法理解的奇怪問答。
我雖然閉著嘴巴,但聽到卡爾的最後一句話,我已經無法忍受了。
我激動而魯莽插了嘴。
“嗯,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卡爾之前好像已經忘了我的存在。
他帶著搞不清情況的眼神看了看我,然後用親切的表情向我說明。
“我們的村莊雖然很堅強,但也很平靜,尼德法老弟。
整個大陸上都找不到像我們村莊一樣的方。
我們村裡沒有像大都市那樣混亂複雜的人際關係。
雖然所有人都被阿姆塔特折磨,但就是因為這樣大家才能和氣相處。”
我點了點頭。
這是我跟卡爾常分享的話題之一。
“這個我之前也聽你說過了。”
“對啊。
我們村裡的人雖然被生活的痛苦鍛鏈得很堅強,但也同樣熱情。
在這裡,連一介士兵也能一次對付五個半獸人。
你的朋友杉森·費西佛,我雖然為他覺得可惜,覺得有點埋沒了他,但不管怎麼說,他有實力單挑一個食人魔吧?即使如此,他還是在這裡繼續當一個純樸的鄉下青年。
萬一他是在首都之類的大城,他一定老早就被捲進複雜的人際關係中,以成為騎士團長為目標,變成個一天到晚只想出人頭的人了。”
這句話我贊成。
不是因為他是我朋友我才這麼說,如果杉森真的在肩上披上了騎士團的斗篷,腰間配著寶劍,站在國王陛下前面……實在很不適合。
哼,杉森還是比較適合躲在水車磨坊裡,焦躁等待情人的到來。
“所以呢?”“也沒什麼別的好說的。
我們村裡的人雖然都很堅強,但還是個溫暖而平靜的村莊。
我們可以算是跟阿姆塔特達成了某種平衡。
但現在卡賽普萊來了。”
“卡賽普萊怎樣?”“如果卡賽普萊打敗了阿姆塔特,因著我們村莊的點非常好,應該很快就會大大繁榮起來。
你應該知道吧?我們村莊位在中部大道上最能有所發展的位置。
如果要進入還未開拓的大陸西部,我們村莊可說是必經之關口。
不管怎麼說,至少這裡還是可以看得到穆洛凱·薩波涅的村莊。”
“這種酒真有這麼稀奇嗎?”“你在說什麼,這可是稀罕得要命。
搞不好連國王陛下都不能隨心所欲喝。”
我的嘴巴一下子驚訝張了開來。
什麼?居然點了連國王都沒辦法盡興喝的酒,泰班這傢伙到底是什麼來頭?卡爾繼續侃侃而談。
“如果阿姆塔特消失了,那我們村子就不可能維持今天這樣的風貌了。
一定會繁榮起來。”
“這不是件好事嗎?”“嗯。
但之後會變成什麼樣子?”“咦?”“那麼,覬覦我們村莊的人就會變多了。
人們將學會爭奪利益。
雖然我們領主的心不錯,但是如果村裡產生一大堆貪心的人,那他還能保住那個位子嗎?現在有誰會想要覬覦這個像是阿姆塔特家後院的村莊呢?所以像我們領主這種不夠大膽的人才能繼續坐在那個位子上。”
我好不容易才搞懂他在說什麼。
為了理解這件事,必須消耗掉一整杯啤酒。
卡爾又說了。
“所以我們村莊位置既佳,土壤又肥沃,然而卻沒有引起這個大陸上任何人的關心,人們還可以平靜相愛來過生活,這都是託阿姆塔特的福。”
“你別開玩笑了!”我踹了一下桌子。
卡爾好像不怎麼驚訝,只有泰班嚇了一跳,他看不見的眼睛轉來轉去?“你難道要我們感謝阿姆塔特那賤貨嗎?你的意思是說,我們村莊成為樂園,都是因為阿姆塔特的關係嗎!因著阿姆塔特,所以這裡的所有人都燃起了生存的慾望,勤勉誠實生活嗎?因著那可惡東西蜂擁而至的怪物,無聊的時候就殺村裡比較殘弱的人,所以現在活下來的都是強者,你是要我們因為這個去感謝它嗎?”我這個人好像不可以在十二小時之內連續喝酒。
雖然跟昨天已經隔了半天,但醉意當場又一下子湧上來了。
“你說因為那傢伙,所以我們這個佔了利的村莊連發展都沒辦法發展,變成很有田園情調的方,是值得感謝的事嗎?如果是泰班這麼說,我還可以諒解。
但你怎麼可以這麼說?你不是常看到那些慘狀嗎?一個月一定會有一兩個人死去,他們家人哭泣的樣子你不是全看到了嗎?不,你現在馬上到河對面去看。
過了四年之後回來的是變成屍體的卡勒多,你去跟他的家人說說剛才你講的那番話吧!”酒店其餘的人,包括海娜阿姨跟她旁邊的所有人,都驚訝望著我。
但是我對那一邊連瞧也不瞧,只是直盯著卡爾看。
卡爾舉起了啤酒杯,對我說:“那件事我聽說了。
還有,尼德法老弟——”卡爾吞了一口啤酒,又說:“你說的話是正確的。”
那時泰班很小心開口了。
“嗯。
你叫修奇是吧?從我的角度看來,這個卡爾已經有點年紀了,所以對人已經失望了。
但你這個年齡還充滿著對人的愛,所以對你來說,他講的話也許是無法理解的。”
“別胡扯了!你知道什麼,不過是今天才認識的人,不是嗎?”“但我並不是第一次看到像你這樣的人。”
這時卡爾說話了。
“泰班,別說了。
尼德法,這都是我的錯,請你原諒我。”
卡爾微微笑了一笑,說:“這些都是醉話。
別放在心上,尼德法老弟——”我氣呼呼看著兩人,然後從位子上站了起來。
“尼德法老弟?”雖然卡爾叫我,我卻頭也不回跑了出去。
去他的,一出了酒館,上午的陽光就毫不留情打在我臉上。
這惱煞人的陽光。
第三章“咳呸!”我去城裡收廚餘的肥油,出來的路上,對著城的後門吐了一口口水。
領主宅邸的執事哈梅爾關心我的健康狀態,問我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膽,居然敢滿口酒味進城。
他這種踹人小腿、打人家頭的方式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種關心。
因為我不是走正門,所以沒什麼好擔心的。
正式的客人都會走正門,後門除了像我這種到領主住宅繳納東西的人以外,根本沒有別人會走。
所以也不會有警備隊員,就算我吐吐口水,也沒什麼大不了……“你這無禮的傢伙,剛才幹了什麼?”之前被打的後腦勺突然又被打了一下。
但城裡根本找不到可以罩我的人,所以我急忙低下了頭說:“對不起,我錯了。
我只是無意識中……”“嗯,肯反省自己的錯誤了嗎?”等一下。
這個聲音好像聽起來很耳熟。
我稍微把頭抬起來一看,就看到像個傻瓜一樣笑著的杉森的面孔。
“杉森!可惡,差點把我給嚇死了!”“那你為什麼要做會被嚇的事。
幹嘛?你是來收肉塊的嗎?”“什麼肉塊。
是肥油啦!可是警備隊長在後門做什麼?”“啊,昨晚我因為酒醉,在這附近弄丟了一樣東西……”杉森很放心講出口之後,好像突然才驚覺到自己說話的物件是我。
杉森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我絕對不能放過這個好機會。
“弄丟了某樣東西?可是你自己一個人偷偷跑來這邊找……”“我必須要執行警備任務啊,不對嗎?”“不對,不對。
應該有沒在值勤的人。
如果拜託他們,他們一定可以幫你。
也就是說,你那東西是不能被別人發現的東西……”“你,你,你想象力太豐富了吧?”“嗯?看,你激動起來了吧?也就是說,你那東西是很祕密的東西,而且小到會弄丟。
嗯。
但是你又必須回頭來找這樣東西。
所以那是……”杉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用一副“你這傢伙,怎麼可能說中自己沒看過的東西?”的表情注視著我。
我用好像美食當前的表情說:“是戒指吧?”杉森用快昏倒的表情看著我。
“你,你,你怎麼……?”“我看到那個女孩子手上的戒指不見了。
她會把戒指給誰呢?我根本就不太想講她的名字。
她的名字就是……”杉森抓住了我的肩膀。
“拜託……算我求你。”
杉森那時的表情真夠瞧的。
我沒再繼續講,只是抱著肚子一直笑。
哈!說什麼可以跟食人魔單挑的戰士?一會兒之後,我跟杉森開始一起翻找著城後門附近的草。
因為是秋天,所以常會有蟋蟀突然跳起來。
杉森一面在那裡拼命翻找,一面不斷催我發誓,要求我不能告訴別人。
我說我才十七歲,還不到可以發誓的年齡,就一口把他拒絕掉了。
發誓是要在成年之後,可以為自己說的話負責了,才能做的事情,不是嗎?“你快跟我保證!”“保證什麼。
這有點困難。
有時候連我自己都沒辦法控制我的嘴。”
我只是想陳述事實而已,而杉森則是滿口髒話咒罵著。
哼,這樣比起來我可是高尚多了。
過了一陣子,我找到了一枚小小的銅戒指。
“杉森,我找到了!”杉森高興跳了起來。
我遞給他的同時一面說:“因為太小了,所以沒辦法戴在你的手指上。
如果不想再弄掉的話,最好用根線穿上之後掛在脖子上。”
“啊,其實我已經這麼做了,可是線斷掉了。
下次要準備鐵鏈才行。”
杉森說話的時候沒有看我。
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枚銅戒指上,仔細翻來覆去不斷摸、不斷看,好像在細察是不是受到了損傷,也不嫌麻煩。
我猜如果我不在旁邊,搞不好他會把戒指放到嘴裡,嘗一下味道怎樣。
我全身起了雞皮疙瘩,簡直快看不下去了。
我們兩人為了乘涼坐到了樹下。
杉森一直到這時候還在摸弄那枚戒指,他紅著臉說:“如果我這次回來,我會正式向大家公佈,舉辦婚禮。”
“什麼這次回來?”“就是參加阿姆塔特徵討之後回來。”
我的眼睛一下睜得圓圓的。
“咦?杉森你也要去?你不是守城的警備隊嗎?”“與其說是守城的警備隊,不如說是賀坦特領主大人的警備隊。
守城不就是為了保護領主嗎?”“啊,說起來是沒錯……”“這次我們領主也會參與出征。”
這件事比我爸爸支援征討軍更加好笑。
我哭笑不得說:“領主大人?他還沒忘記怎麼騎馬嗎?”“咦?你怎麼知道?所以這次坐戰車去。”
我頓時嘴巴張得大大的。
什麼?戰車?在我的想象中,戰車這類的東西應該是在南部,跟傑彭之間的邊境那裡才有,我才不相信我們城裡會有這種東西。
“什麼?我們的城裡有戰車?”“嗯,領主大人命令我爸爸做的。
是用載貨車改裝的。”
我不想再講下去了。
那東西一定既不像改造戰車,又不像貨車,而是像市場裡的馬車。
我在那一瞬間真的確實領悟到“啼笑皆非”這句話的意義。
“領主大人去幹嘛?說老實話,我們領主只要不從戰車上滾下去,就已經是萬幸了,難道還要他拿著斬矛揮來揮去嗎?”杉森也笑嘻嘻說:“嗯,雖然我這麼講有點失禮,但我也不太相信他會這麼做。”
“那他為什麼要去?”“問得好。
這一次,龍跟龍魂使不都從首都過來了!所以身為這個村莊的主人,也非去不可。”
“所以是出於無奈,是嗎?”“也不能這麼說。
這次達哈梅爾執事都沒能攔住他。”
“咦?”“從第六次征討軍開始,領主大人就一直想要去。
但是這段期間,哈梅爾執事一直不讓他去,不是嗎?然而因為這次首都有貴賓來,所以連哈梅爾執事都無法勸阻了。”
第六次征討軍……啊,就是領主的獨生子,少領主戰死的那時候。
我想起來了。
少領主賀坦特男爵。
我們對貴族的名字都不太關心,我們自己村子的貴族就只有領主賀坦特子爵一個,所以也不會弄錯。
但是賀坦特子爵的兒子阿爾班斯·賀坦特從首都計程車官學校畢業之後,在與傑彭的戰爭中立了些功勳,於是成為賀坦特男爵,在離我們村莊有一段距離的方獲得了領,那時候我們也常搞混。
所以我們一開始分別用賀坦特子爵,賀坦特男爵來稱呼他們,但是後來嫌煩,所以就自然養成了習慣,叫他們領主還有少領主。
我記得少領主也很喜歡這種叫法。
但是少領主並沒有統治自己的領多少時間。
他從出生開始,對**自己父親領的阿姆塔特的恨意就不斷累積,所以即使他爸爸挽留他,他還是加入了第六次征討軍。
三個禮拜之後,人們就看到我們領主夫人,也就是少領主的媽媽抱著少領主的頭盔,在雨中的村中大路上痛哭失聲。
我那時搞不清楚狀況,只是跟著領主夫人還有周圍的人一起哭。
從那天開始我就沒看過領主夫人了。
她好像完全躲在自己宅邸裡面不出來。
我想起了那時的光景,低聲說:“說起來……少領主過世之後,我們領主就算活著,也像是人間獄。
大概每天早上睜開了不想睜的眼睛,就會看見自己的兒子已經不在了這件殘酷的事實,每天晚上閉上了不想閉的眼睛,就會沉浸在兒子死亡的惡夢中。”
杉森用驚訝的眼神望著我。
“喂,你是不是發燒了,還是脈搏有些不正常……”“夠了,夠了。
有時間偷偷談戀愛,還不去看點書!”這是把某天卡爾對我說的話改一改拿來用。
但是杉森聽了只是微笑。
“那你回來之後,就打算在大家的祝福之下結婚?”“嗯。
你會來道賀吧。
我也會正式邀請你的。”
他難道沒想過,搞不好自己不會活著回來了?我只有十七歲。
但是對我而言,要說出這種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而且如果這樣問,能聽到什麼好答案呢?就算我不說,他自己心裡也會浮現這種可怕的念頭吧。
所以我不但沒說出口,還故意作出愉悅的表情,很親切說:“那個……那個女孩子還真可憐。
怎麼會跟這種食人魔似的男人……都是磨坊害的啊!”“你說什麼?你這傢伙!”“哎,該怨誰呢。
聽到對方說晚上到磨坊來,為什麼毫無警戒心就去了呢?在那天以前,少年是屬於少女的,但過了那天之後,少女就是屬於少年的了。
連月光也被少年焦躁的告白給染紅。
少年用甜美的脣鎖住了少女的脣,讓她無法開口拒絕。
啊,真是悽美啊。
因著雙脣被竊取,少女就已經失去了自由。
就像關在籠裡的鳥,又如同被韁繩捆綁的野馬……”“喂!修奇!給我站著!你站住,我不打你。
如果被我抓到,你就死定了!”杉森眼淚都快流了出來,好像忘了自己警備隊長的任務,說著一些前言不對後語的話,跑來追我。
我則是興高采烈跑上了村中大路。
村人處處給予我幫助。
杉森不是腳莫名其妙被絆到,就是無緣無故撞到人,而我則是很輕鬆唱著歌,最後在村人熱烈的反應與期待下,差點就把那個女孩的名字說了出來……但因為他太可憐,我還是放他一馬。
現在先保留,下一次還可以用。
我揹著裝了肥油的木桶,走上了林間小路。
天氣好到我想吹口哨,清風吹來,舒爽得甚至都忘記了剛被杉森打到頭的疼痛。
但因為肥油的腥味,又把這一切全破壞掉了。
我默默走著。
那時傑米妮突然從小路旁的樹後跳了出來。
“午安!”傑米妮出現的時候兩手放在背後,好像正摸著屁股。
“被打得很慘吧?”被傑米妮媽媽的手掌打,還不如被一個普通男人的拳頭揍來得好些。
但被鍛鍊了十七年的傑米妮好像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
“嗯。
可是你為什麼揹著肥油桶?昨天你不是說工作已經都做完了?”“又有人訂貨了。
是阿姆塔特徵討軍要用的蠟燭。”
“是嗎?還需要做多少?”“我也不知道。
首都來的騎士跟征討軍的指揮官們訂好作戰計劃,才會定出消耗量吧。
但依照我的想法,大概用不到多少。”
“為什麼?”傑米妮開始跟我一起走。
“因為騎士不會來幾個,也不會有什麼特別的作戰計劃。
以前因為人很多,所以需要不少蠟燭,但這次不是這樣。
這次的戰爭其實是阿姆塔特跟卡賽普萊的對決。
所以騎士們也不需要熬夜商討戰略……因為距離大約十天的路程,所以往返算起來,大約只要一百根左右就夠了。”
“嗯。
應該是吧。”
傑米妮點了點頭說。
“可是昨天那個龍魂使,如果打起仗來,他是不是要騎到龍的背上去?”“嗯?為什麼?當然不騎。”
“咦?他不是騎在卡賽普萊背上指揮的嗎?”“那小鬼懂得什麼戰爭。
你說的是龍騎士。
那些騎士得到了龍的許可,所以坐在龍背上。
龍魂使……只不過是龍與人之間的媒介而已。
他們只是一種象徵,代表著龍聽從人命令的契約。”
我很鄭重說明,但傑米妮只是撇了撇嘴。
“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
我皺了一下眉頭。
“唉唷,真傷腦筋。
你這丫頭!那我這麼說好了,你住在哪裡?領主所屬的森林,不是嗎?”“嗯。”
“可是看守森林的人是領主本人嗎?在森林裡砍樹、摘果實、採香菇、打獵的權利全部都是屬於領主的,不是嗎?”“喔……對啊。”
“但其實看管森林的是你爸爸。
懂了嗎?要在這座森林裡砍樹、採香菇,其實不是要得到領主的許可,而是得到你爸爸的許可就行了。”
傑米妮帶著驕傲的表情點了點頭。
“嗯,沒錯。”
“懂了嗎?龍魂使雖然是龍的主人,但其實如果你有什麼事要拜託龍,你根本不用去問龍魂使。
只要直接拜託龍就行了。
卡賽普萊也是這樣。
因為人們說希望能消滅阿姆塔特,卡賽普萊聽了這句話,於是自己下定決心要去打一仗。”
傑米妮歪著頭想了好一陣子。
接著她又好像冒出了什麼奇特的想法,拍了一下手,說:“那換句話說,如果我跑去找卡賽普萊,對它說:‘你讓我騎一下’,只要它自己答應,我就可以騎了吧?也不用得到龍魂使的允許?”“沒錯。
說得很對。
所以龍跟人是直接溝通的。
龍魂使什麼也不用做。
但是如果龍身邊沒有龍魂使在,那它根本不會去跟人溝通,看到人就會直接把人弄死。”
“就像阿姆塔特那樣嗎?”“對……就像那個可惡東西!”我踹了踹上的小石塊。
但那石塊撞到樹之後,竟然又煩人彈回我腳邊,這次我用盡全力一踢,小石頭就消失在樹林裡面了。
“別生氣啦。”
“去他的,我就是不想聽見那個名字!”傑米妮用哀傷的眼神看著我,我卻轉過身去。
一轉身,傑米妮也把視線投到了別處。
我們就這樣無言走了一段路。
傑米妮突然說:“真的要試試看嗎?”“什麼?”“要拜託卡賽普萊讓我騎騎看嗎?”我的憤怒瞬間全消失了。
天啊,卡蘭貝勒啊!“……卡賽普萊當然一定會讓你騎的。”
“真的嗎?”“嗯。
然後載你飛到高空,細細嚼了之後再咕嘟一聲吞了下去,然後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再飛下來。
大概連飽嗝也不會打一個。
像你這種大小,大概吃了也不怎麼飽……”“修奇!你為什麼每次都講這麼可怕的話?”傑米妮用力踩了我的腳一下,然後跑掉了。
這個該死的丫頭。
我因為背上揹著肥油桶,所以只能對她大喊。
她遠遠對我揮動著拳頭。
該死,該死,該死,這可愛的小東西!咦?奇怪,我發瘋了嗎?我開始提煉蠟燭。
首先把處理過的動物脂肪放到水裡,用微火煮著。
一陣子之後,油都浮到水面上了,再把油撈起來。
這個東西既燙,氣味又很糟糕,所以這一花時間的步驟做起來很辛苦。
將油過濾了之後,再加入臘之類的凝固劑。
然後再將混和之後的東西倒進事先放了燭芯的模子裡。
如果燭芯是用線捻成的,點起來的火焰會非常好看,但是線很貴。
所以我們將蘆葦沾了油之後晒乾,當作燭芯。
蘆葦燭芯燒起來會霹啪響,噴出火花,而且亮度也比較低,但至少材料是不要錢的。
然後把這些東西放到陰涼處冷卻,再從模子裡倒出來,蠟燭就完成了。
雖然看起來簡單到令人覺得枯燥的程度,但你自己做做看。
你一定會發現這其實不是件容易的事。
對我而言,也是很不容易的事。
不管是觀察油融化的程度、抓凝固劑的量、倒油時小心不把燭芯弄斷,每一件事都需要巧妙的手藝。
如果運氣不好,把燭芯弄斷了,那麼一整根蠟燭份的材料就全部要丟掉。
我是花了很漫長的歲月,才學會一次就能正確注入油脂的技術。
所有重要的製作步驟都是我親手完成的。
我坐在開闊的工坊中,倒著鍋裡的油,一面想著爸爸的事。
爸爸如果在我身邊作一些指導就更好了,但是他根本連工坊的附近都不來。
他不知從哪裡弄來了一根木棍,正在院子裡揮來揮去。
他大概把那根棍子當成槍了,如果他還沒在上面貼上自己名字,就已經算是萬幸了。
看到他年紀都這麼一大把了,還揮著根棍子很誠懇在那邊“呀!啊!呀!”大喊,就算他是我爸,我也看不下去了。
“爸!”“都做完了嗎?”“嗯。
模子都倒滿了。”
我們家的蠟燭模子總共有四十個。
所以如果要做一百個,可得做好幾遍。
當然根本沒有人說過要做一百個,但我猜需要量大概是這個數字。
而我現在倒滿了四十個蠟燭模子之後,鍋子也剛好空了。
因為鍋裡剩下的東西全部要丟掉(不能回鍋再煮第二次),所以我事前大概估計了一下,使材料用得剛剛好。
這件事爸爸也看見了。
因為我故意端給爸爸看。
“你一定會成為一個好丈夫。”
“……謝謝。”
我把蠟燭模子移到陰涼處,將鍋子洗乾淨,收拾了一下材料。
這段期間,爸爸還在那裡“喝啊!”“哼嗨唷!”“嘿咻!”“嗨呀!”,喊著一些好像跟練習刺槍無關的口號,一面揮著棍子。
“我看得好痛苦啊。”
“你要謙虛點,好好尊敬我。
別嫉妒啊。”
“要不要我跟你對練?”“到頭來,還是要骨肉相殘啊。
那麼去弄根棍子來!”我跑到工坊的一邊選棍子,然後瞄了一眼爸爸拿的那根棍子。
結果我選了特別長的又特別重的一根。
爸爸的眉頭一揚。
“哈哈哈。
俗語說,好木匠是不挑工具的。”
我聳了聳肩,放下了剛剛選的那根棍子,然後拿起了更大的一根。
“……這該死的傢伙。”
我拿起了棍子,開始在頭上呼呼旋轉。
我偶爾看到杉森或他的部下這麼玩。
但是我還是加入了自己特有的動作。
杉森到了最後會把槍舉到自己腰部的高度停下來,但是我則是一個失手讓棍子飛了出去,然後氣喘吁吁跑去撿。
不管怎麼樣,爸爸跟我最後好不容易才能拿著木棍,站在院子中對看。
在我看來,爸爸連拿木棍的架勢都很不像樣子。
又不是拿刀,為什麼要拿在胸前?他的腳則是隨便站,站得很開。
如果現在刺他,他連躲也躲不掉。
“你的腳並起來一點,與肩同寬。”
“你要耍詭計騙我嗎?”“……這是很單純的建議。”
爸爸乖乖把腳稍微並了起來。
我擺出架勢,然後說:“槍要這樣拿。
你以為是在用斧頭砍嗎?兩手離得開一點。”
爸爸還是照著我的話做了。
接下來的三十分鐘之內,我們演出了一場簡直讓我看不下去的情景。
我之前都不知道自己是這種傢伙。
我每次伸出棍子,快碰到爸爸的時候都會縮回來。
但是爸爸打自己的兒子卻像打條狗一樣,毫不留情。
要躲他的招式其實也不是那麼難。
說起爸爸的功夫水準,就算我呆呆站著不動,他也會刺到別的方去。
反而是我每次想要躲他,不小心就撞上了他的棍子。
“哼,你還能繼續打嗎?”“你覺得我不能打了嗎?”“我看你完全不行了。
起來吧。”
我在爸爸的攙扶下站了起來。
夕陽正在西下。
我靠在爸爸的肩膀上,走到茅屋前的桌邊,爸爸自己拿了水瓶過來。
周圍是一片通紅,不知道是不是這個關係,爸爸的臉看來特別溫暖。
我吞了一口水,說:“爸爸。
你真的認為自己這樣回得來嗎?”“對啊,我也很擔心。
要是指揮官驚訝於我的武藝,把我拖去首都謁見國王陛下,那我怎麼辦?我比較喜歡這個村子耶。”
“……”爸爸撥了撥我的頭髮,笑了。
“別擔心。
會越來越好的。
還有八天可以練習。”
“八天以後就要出發了嗎?”“嗯。
今天在城裡聽到這個訊息。
從明天開始要參加城裡的訓練了。”
“才訓練一個禮拜就……”“怎麼了,反正作戰的指揮官對我們也沒什麼期待。
反正都準備全部讓卡賽普萊去打。”
“如果你躲在卡賽普萊背後,有人喊‘突擊!’的時候,你就馬上說:‘呃!我中箭了!’,然後倒在上。”
“阿姆塔特會射箭嗎?那我可要趕快向指揮官稟報這項情報。”
“指揮官是誰?”“是保護龍魂使來到這裡的首都騎士。
名叫修利哲。
聽說他是個伯爵。”
“伯爵的位比我們領主更高吧!”“只要看看他不是被派到跟傑彭作戰的前線,而是派到這種偏僻的領來,就很清楚了。
這個伯爵如果不是沒有能力,就是沒有手腕。”
“可是一個伯爵帶來的兵就只是這樣嗎?”“你居然指著卡賽普萊說‘只是這樣’?”“這話也對啦。”
我轉過頭朝著西方望去。
夕陽將天空染成一片紅色。
西方是阿姆塔特所在之處。
我突然感覺紅色的夕陽就像是阿姆塔特吐出的火,莫名其妙從溫暖的紅光中感到了一絲寒意。
我打了幾個寒顫,就趴在桌上睡著了。
跟爸爸對練好像太辛苦了。
※※※燃燒著的紅色火光。
燃燒著房屋,燃燒著村莊,燃燒著天。
我能看見的只有火光。
媽媽也正燃燒著。
火做的鞋子,火做的衣裳,火做的頭髮。
她手臂上,火做的手鐲正熊熊燃燒著。
媽媽的表情很安詳,整幅畫面看來非常美麗。
奇怪的是,我覺得媽媽看來非常溫暖。
似乎如果投進她懷裡,那火焰一定可以帶給我溫暖。
我奔向媽媽。
媽媽也張開了雙臂。
快來吧,快來吧。
媽媽的雙臂不斷攤開。
快來吧。
繼續攤開。
快來吧。
結果媽媽所攤開的東西變成了黑色的翅膀。
媽媽肩膀的上方,出現了異常的頭。
面板既黑又閃閃發亮,將周圍的火光都扭曲反射了回來。
頭上有微彎而向前突出的角,如果就這樣跑過去,一定會被刺穿。
那顆頭的嘴巴張開了。
裡面是大到荒唐的洞窟。
絕對。
黑暗。
永恆。
無限。
我為何還在繼續向前跑呢?※※※“笨蛋!你要跑去哪裡?”因為爸爸一喊,我才好不容易發現自己衝向壁爐。
我停了下來。
再繼續往前多跑一點的話,恐怕我的頭皮都會被燒焦了。
“做夢了嗎?”仔細一看,原來我裹著毛毯躺在房間板上,爸爸坐在床沿,正寫著某些東西。
爸爸將剛剛在寫的東西放到櫃子上,走到我身邊,摸了摸我的額頭,然後點了一下頭。
我額頭上都是汗,到了這時還是茫然坐在那裡。
甚至他把我眼皮翻起來看,我還是呆坐著。
最後爸爸握起拳頭向後一舉,作勢要打我。
“停!別打我。”
“太好了。
是不是沒吃晚飯就睡覺,才變成這樣?說起來以你那種年紀,應該不太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那裡的桌上有面包,快吃吧。”
我站了起來,但不是要去吃麵包。
我直接走出了茅屋。
“我去乘涼一下。”
“去吧。”
我本來裹在毛毯裡,突然跑到外面,剎時覺得冷得要命,甚至手臂上都起了雞皮疙瘩。
但因為是流汗之後,所以舒爽得不得了。
管他明天會不會感冒,我還是走到了工坊的水桶邊。
但想要把頭鑽到水桶裡的瞬間,我突然退縮了。
水桶裡什麼也看不見,只是一片黑暗。
連裡面有沒有水都看不見。
我不想把頭放進去了。
我感覺如果頭鑽了進去,那全身也都會被吸進去似的。
我咬著牙向後退,背靠茅屋的牆坐了下來。
“媽咪!”我本來是想叫“媽媽”的。
但在我的一生中,我從來沒有機會這樣叫她,因為她還在的時候我太小,只會叫‘媽咪’。
我自然而然按照很久以前的記憶叫了出來。
噗哧。
這算什麼?帶著感傷的青春期小鬼的語氣?但為何我的雙頰還是潤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