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老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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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老兄弟
蘭斯·穆圖爾克寫道:
”
致特斯汀·德拉龔麗斯小姐,我最愛的人,我黑暗中的天使,我的明燈,我靈魂唯一的撫慰者:
我決定花一個晚上寫下這些東西,我弄不清楚我是不是能夠回到你的身邊,如果我無法返回,那我寫下這些東西自然是毫無意義的;而如果我返回了呢,我會當面將一切告訴你,因此我寫的東西依舊毫無意義。
好吧,我不常寫東西,因此非常容易寫些廢話,作為一名吟遊詩人,我顯得挺不稱職的。但我做什麼事都非常不稱職,我不得不承認,相當相當不稱職,我甚至不知道你為什麼會愛上我。
我愛你,德拉,所以我必須遠行。我要完成一件沒有人曾經完成過的事情,以此證明自己配得上你,你是一位女神,也是一位女皇,有時候你是那樣的耀眼,以至於我根本無法直視你的容顏。
我回憶起我們見面的那天,我像往常一樣打算搭訕那個美麗的女孩兒。我這麼說你可能會生氣,可我不打算說謊,不然我寫這些東西又有什麼意義呢?那樣會讓本文毫無意義的。該死,我第三次說出‘毫無意義’這個詞了,我發誓我不會再說了。
我想說的是:我曾經在酒館裡搭訕過無數女孩兒,可我從來沒見過像你這樣的人:你堅強而又溫柔,你羞澀可又勇敢,你美麗卻不失氣質,你純潔可卻比誰都要聰明,最重要的是,你對我好的過了頭,以至於我的世界被你緊緊包容,我深深懊悔自己曾經犯下的過錯,我曾經和許多女孩兒在一起,但我現在害怕過去的自己,尤其是當我意識到你是多麼純潔的天使之後。
我記得大概是在一個月前,我送你離開酒館,目送著你返回城堡。之後我遇到了一個老頭,他是我所見過的最威風的老頭,威風的幾乎讓我雙腿發抖,我都快被他的目光嚇的哭出來了。我猜你一定會知道我說的是誰,沒錯,你一定猜到了,因為你是那麼聰明,當然會輕易說出他的名字,沒錯,他就是特斯汀公爵,也就是你的父親。我從沒見過像他那樣的人,站在他面前,就好像我面對的是一條龍或是什麼的。我也是個高個,可在他面前總忍不住彎腰駝背,我猜這就是人們所說的貴族氣質吧,我發現你生氣的時候也讓我害怕——雖然你依舊迷人。
你的父親身邊還有另外一個人,他名叫格蘭特·凱西斯,是一個非常不錯的傢伙,但他有時候顯得挺小氣的,我的意思是,他據說挺有錢,可花起錢來卻全不是那麼回事兒,你和他接觸多了就會知道,他數錢數的非常專注,就好像在數自己的白頭髮一樣。
總而言之,這位凱西斯就是傳說中的那位格利爾王國第一劍士,我唱過關於他的歌,非常好聽的歌。他們兩人與我在酒館中坐下,就是我們常去的那幾間酒館之一,我記得叫野鴛酒館,我們在那個酒館的樓上第一次親熱,你記得嗎?我打賭你一定記得。”
讀到這兒,特斯汀面紅耳赤,似乎蘭斯在下面寫了些不能讀出口的東西,詩人向她投以理解的目光,於是特斯汀鼓足勇氣繼續讀了下去——
“。。。。。。(省略了幾百字)
我不會忘記當時發生的一切的,因為你的表情就像是懵懂的小貓咪一樣可愛。
好了,言歸正傳,你的父親與我展開了談話,他所說的一切都非常平淡,他向我講述了你是一位多麼優秀的女孩,一個多麼前途無量的繼承人,他向我描述了你是多麼美麗,多麼可愛,性格是多麼討人喜歡,舉止是多麼優雅而優美,他回憶起小時候陪你一起洗澡的場景;回憶起抱著你在花園賞花的場景;回憶起嚴格的訓練讓你受傷之後,他想盡辦法溫柔的安慰你的場景;回憶起你在生日那天許願說:長大要嫁給爸爸的場景。
他說這些話的時候,臉漲得通紅,眼睛就像是陷入戀愛的少女一樣閃閃發光,如果我觀察的沒錯,他的嘴角甚至還流下了一絲口水,沒錯,我說一絲口水——他其實是我見過的最混球的父親,你一定想象不到他對你的愛到了什麼樣的程度。
可我喜歡這個老傢伙,因為我也同樣的愛你。他說的每一句話我都贊同,他每說出你的一項優點,我就會補充出另一項,他每次為你乾杯,我也會毫不猶豫的痛飲,他流著鼻涕眼淚訴說苦悶的時候,我也像個瘋子一樣嚎啕大哭。經過了整整兩個小時的談話之後,我們已經成了無話不談的好友,就差把心掏出來給對方了。
他嘆了口氣,對我說:‘你是個不錯的傢伙,蘭斯,真不錯,我沒有看走眼。我在一開始是這麼打算的,我想要用最凶狠的話來恐嚇你,把你嚇得屁滾尿流,從此以後不敢與我的德拉龔麗斯見面,她是屬於我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本來打算這輩子不把她嫁給任何人。’
我點點頭說:‘我能理解,公爵,如果是我的話,我肯定也會這麼幹的。’
公爵垂下頭說:‘可現在我改變主意了,蘭斯,我發現你與我同樣喜歡德拉,不對,甚至喜歡的過了頭,從而把我比了下去。因此我只能舉手投降,我決定答應你們的婚事。但我只有一個要求,作為一個可憐的老父親最卑微的要求,也許你會覺得可笑——你一定會覺得可笑的,但我必須強迫你答應我的要求。’
我讓他儘管說,於是他說了,他漲紅了臉,像個貨真價實的勇敢的老變態那樣說:‘我希望你在新婚之夜,將我女兒的鮮血染紅的那層床單偷出來給我,我要把它裹在我的戰袍裡,我相信這能保佑我在戰場上戰無不勝。’
我被老公爵清澈的目光和感人的信念所打動了,他是這樣真實而坦誠的變態,以至於我從頭到腳都被他深深震撼了。事實上,那層床單——就是我們第一次親熱時留下的床單——我一直珍藏著,我把它藏在了我的揹包中,我打算在新婚之夜把它送給老公爵,這是我們之間友誼的象徵,也是男子漢對另一個男子漢生死不渝的承諾。
當然,我不能現在把它取出來,因為他一定會當場殺了我,換做是我,我也會這麼做的。“
特斯汀讀到這裡,氣得渾身發抖,她抬頭望著史德利歌爾,大聲說:”這兩個混蛋變態,願他們早點在地獄相會,讓他們對著老孃的最初之血哭去吧!“
詩人咳嗽一聲,他低聲說:“換做是我,我也會這麼做的。”
特斯汀將眼前一本厚厚的書砸在了詩人的頭上,後者狼狽的慘叫一聲,蜷縮在椅子上,顯得老實、本分、委屈、可憐,特斯汀努力平息了怒氣,繼續念——
“我們覺得非常投緣,卻把凱西斯晾在了一邊,他顯得尷尬極了,他臉上的表情就像是在參加一個所有親戚都光著身子的噁心葬禮一樣,這個可憐的老凱——我喜歡這麼叫他,因為他顯得死氣沉沉,所以我叫他老凱。。。。這個可憐的老凱,他根本插不上話,看得出他也是一位對你非常關心的傢伙。
我一開始以為他是我的情敵,但老公爵說老凱不是,他只是一個向公爵告狀的傢伙,是他告訴公爵我與你交往的事情,結果公爵與我非常投緣,這一點我必須鄭重的感謝他。
公爵與我依依不捨的分別了,臨走前他已經爛醉如泥,說了一大堆不堪入耳的話,當然我也好不到哪兒去,我差點兒忍不住將你美妙的身子和親熱時的**而又顫抖的情形描述給公爵聽了。
第二天,我與你分別之後,老凱來找了我,他對我說:公爵雖然答應了我倆的婚事,但他要求我證明自己的價值。他希望我能夠完成一件了不起的成就,一項可以向任何人吹噓,就能讓別人立即想起我的名字的豐功偉績。
他希望我完成一項冒險,在龍翼城的西面有一個毒龍巢穴——我聽人說過那地方,這倒真是無人完成的冒險地城所在。如果我能從中平安返回,公爵將在第二天為你我舉行盛大的婚禮。
如果說我不害怕,那我一定是在騙你。我不打算在這篇日記中騙人,因為我愛你,德拉,我要將我心中的一切訴說給你聽,哪怕你聽不見,看不到,甚至因此而憎恨我。
我非常害怕,但同時我又湧起了無限的勇氣——如果我連為你犧牲的勇氣都沒有,我又怎麼能配得上你呢?所以我決定為你犧牲一切,這是我的無上光榮,也是我命中註定的歸宿。。。。。等等,我似乎說了什麼不吉利的話,見鬼。
所以我決定出行,但在此之前,我打算買一件防身的武器,可我身上拿不出那麼多錢。凱西斯苦惱的考慮了整整一個世紀,我甚至覺得他因此老了整整十歲,他決定贊助我這次冒險,從裝備到冒險人員的費用全都由他包辦,這個老凱,他其實是個挺不錯的漢子,但他就是有些摳門,花錢的時候不太爽氣。如果我像他那麼有錢的話,我為朋友花錢一定毫不吝嗇。
我決定買一根閃電權杖,老凱的表情就像是被人一刀捅進了肛門,但他依然信守諾言,在返回酒館的途中,他一直板著臉,我試著惹他說話,可他不怎麼搭理我。這個老凱是怎麼回事?不就是花了他一百多枚金幣嘛。
好了,我就寫到這兒吧,因為我即將去遠方冒險了,我的愛人,請相信這世上從沒有人像我一樣愛你。我甚至可以為你而死,而且心甘情願,甚至樂此不疲。如果我回不來,我祝福你將遇上最好的丈夫,成為全天下最幸福的女孩兒。
愛你的
蘭斯·穆圖爾克。
ps:那條染著你美麗初血的床單我藏在了野鴛酒館的那間房間裡,牆上有一個活動的牆磚,你可以在那兒找到它,並將它轉交給你的老父親,他真是一個不錯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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