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落毛的鳳凰不如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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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落毛的鳳凰不如雞
第233章 落毛的鳳凰不如雞
路遇劫匪,不是件稀罕事兒,溫千嵐倒是第一次遇到這麼攔路的。
他好整以暇地站在山路上,打量著兩位強盜。
從面容看,對方與他年歲相仿,可算為同代武者,修為則存在十足的差距。
兩人是人玄三重九階,他是地玄三轉二階,差了不止十年的功力。
比較修為等,此二匪在他面前屬於小輩了,他自是不會懼怕。
“少說廢話,你當爺是傻子?”守護為狼的王榮,嗤笑地打量著。
樹後的伍興,陰厲更濃,將弓又拉開了些。
其實,強盜土匪也不容易當,要沒點眼力,危險與否不說,是會鬧笑話的。
大張旗鼓地劫道,卻只弄了兩件破衣裳,好東西不認識給扔了,那當匪也不合格。
兩人的修為,是人玄三重九階,可以辨出溫千嵐的狀態——似乎剛經歷一場惡戰,被打散了守護,擊潰了修為。原本是多高的修為,他倆倒辨認不清。瞧年歲,一二轉?不重要了。
且他倆看得出,對方的武袍不是一般貨色。
縱然袍子毫無奢華,也不見流光溢彩,卻具備一定防禦之力。
雪花飄下,自行偏落,不沾衣袍。在此嚴冬,天寒地凍,對方如個廢人,衣著單薄又沒凍得哆哆嗦嗦。
就此判斷,此身武袍八成是四品,即便是舊的,仍值十幾、幾十塊元石。
幾十塊元石的收穫,是個大活了,何況對方是軟柿子。
王榮見其沒有屈從的意思,惱意騰起,厲然道:“最後給你次機會,不脫,爺剁了你喂狼崽子!”
直接下手的話,把衣袍弄破就不好了,會貶值。
溫千嵐沒有急躁的神色,他整理下衣襟,不緊不慢地說道:“兩位小兄弟,瞧面相,應該比本人小一兩歲。本人勸你倆一句,回頭是岸,不要一錯再錯,越陷越深,當賊當匪不是謀生手段。你倆今兒搶了本人,便是與我結仇了,與人結怨毫無益處,趕緊找個正經的營生吧。”
殺人總得有個理由,淪落至此,他並沒積壓出氾濫的殺心。
當失去了那份能耐,心也就漸漸平淡了。
“跟爺講大道理,你是哪根蔥?”王榮聽得厭煩,時而為匪已有數年,他是殺過人的。
殺了一次,便敢殺第二三次,債多不壓身了。
或是說,有的事萬勿嘗試,一旦走出了一步,便沒了回頭路。
狠厲在臉皮遊走,他嘿嘿道:“遇到我倆是你倒黴,識相的,乖乖脫下武袍,省得爺麻煩。爺見你可憐,發點善心,放你條活路。你要是冥頑不靈,捨命不捨財,那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任何人!”
“執迷不悟。”溫千嵐淡定未減。
他首次當賊,去偷方華鎮藥圃的時候,固然勝券在握,他仍不由得緊張。
畢竟是做壞事嘛,與尋常爭執不同。
此二人攔路搶劫,不見緊張忐忑,顯然不是新手。
挑他這麼個喪失武力的人下手,欺壓弱小,定非綠林好漢。
為搶衣物,揚言要殺人,聲色俱厲,想來是心狠手辣之輩。
以上三點,說明此二人不死,以後會禍害其他人。
輕咳下,溫千嵐笑著說道:“別急,天色尚早,不忙著去用膳。話說,你倆攔路劫持,可否知道我是何許人也?不怕碰到硬茬?把我換成你倆,我現在會掉頭就跑,有多快跑多快。”
“你的廢話是真多,話癆啊!”王榮都是煩了,暗暗心生忌憚。
但若被三兩句話嚇住,還當什麼匪。
當匪,是過刀口舔血的日子,鋌而走險,富貴險中求。
不能因對方似乎有點來頭,便縮手縮腳,相反,越是有來歷的人,越是塊肥肉。
假如對方有地玄一轉的氣息,他倆不敢比量,為了小命著想,他倆專挑軟柿子捏。但溫千嵐明顯重傷殘廢了,又是滿身油水,此等煮熟了送到嘴邊的肥肉,若是不敢吃,他倆都鄙視自己。
所以,他倆定不會罷手,僅是怎麼殺,會相對穩妥的問題。
聽其狂傲的言語,可否知道我是何許人也,他惱怒了,言辭譏諷濃郁:“爺管你是誰,落毛的鳳凰不如雞,你跟我充裝什麼大尾巴狼花尾巴狗,廢人!就算你是溫千嵐,衰敗至此,在爺面前也得是孫子!”
在他們同代弟子中,不好說是小元界,至少在寧風府,溫千嵐是最為著名的武者,沒有之一。
寧風府成千萬上億人,沒有多少不知其名。
連落毛的溫千嵐,他都敢殺,何況是不知從哪來的沒毛野雞。
頂多是三品武者,有啥了不起,毀屍滅跡不留線索就是了。
王榮惱火,他戲謔地言道:“看樣子,你很牛掰啊,那爺是非殺不可了。去,給你個機會,先逃兩步。”
“挺嚇人,本人好久沒經歷這麼大陣仗了。”溫千嵐拍拍胸口,似有幾分緬懷。
他面泛輕笑,笑意透著邪氣,“事已至此,不逃了,動手吧。”
咻。
咻……
率先開弓的,是樹後的伍興。
打個劫如此費勁,磨磨唧唧的。
他射出的箭矢,直襲溫千嵐的頭顱。
三重九階的他,力量也有五六虎,一箭射下,花崗石頭都要爆開。
奈何,他倆不僅碰上了硬茬,更是撞上了千年寒鐵鍛造的鋼釘。
稍許之後——
兩具屍體橫在地上,胸口被刺中。
二人慘死當場,屍體噴濺出的血水,染紅成片的積雪,奪目刺眼。
“嵐爺真是殘廢了,殺兩個人玄三重,竟弄得滿手血,髒了嵐爺的芊芊玉手。”嘀咕著,溫千嵐取出潔淨的手帕,仔細地擦拭手掌上的血水。殺了人,他的神色無甚變化,臉色略有蒼白與灰暗。
搜出兩人的百褶袋,隨意地檢視,他繼續趕路,袋內瞧不上眼的物件,邊走邊扔掉。
魂魄遭魂鎖禁錮,武力盡失,不意味著他虛弱到任人宰割。
先說戰鬥的經驗與本能,他是身經百戰練出的,戰的皆是強敵,兩位人玄的小匪,如何與他相較。
在他面前,王榮伍興二人是空有力量,他以其幾分之一的力氣,即能襲出致命的殺傷。
再者,稍加運用天賦仇血,他的速度便是激增。
一二轉的武者,都是威脅不到他,何況是兩個三重九階。
交手時,他沒用開元戟。
戰戟太沉了,劈起人過於血腥,他是徒手殺人,用手指刺穿敵人的心口。
此為無驚無險的小波折,不知多提。
僅是,頂著傷患強行施展了仇血,是對魂鎖的顫動,導致他眼冒金星疲累驟加。
接下來的路途,沒出什麼變故,路途遙遠罷了。
走走停停的,十月初從寧風城出發,次年初春,他才回到了清池嶺。
積雪消融,山林間潮溼。
由於上次修葺得妥善,經數年的風吹雨淋,古武觀仍不顯破敗。
枯草多了些,拔掉,灰塵積垢,清掃。
溫千嵐丁點不急,將此當作樂趣,細緻地清理,讓樓閣小院逐漸地煥然一新。
兒時住在鐵馬府,鎮子已毀了,家院自然也沒了。十至二十歲,他生活在古武觀,那是他最難熬的年月,他對這裡的記憶,同是最深。這給他的親切感,超過其姨母家、
他不準備再去別地落腳,只留在這了。
而清池嶺並不多麼富饒,沒幾個到此打獵砍柴的,路難行易出事。
古武觀又非名勝古蹟,一年到頭,來不了幾個人,除非正趕上被天機玉榜試煉囊括。
溫千嵐不受打擾,一人一狗獨處山中冷冷清清,不失悠閒。
待天氣暖和了,他在後山開墾一小片菜園,種上瓜果蔬菜。
他勤加照料,嚴防菜苗遭到二狗子的毒口。
其他時,他或晒太陽吹晚風,或在山林間閒走,採摘些野味野果,或修煉《小劫經》,身魂互養。
放鬆了心神,不去愁思苦想,安寧閒逸自來。
溫千嵐沒有何事需去殫精竭慮,無謂之舉,何須茶飯不思。
心大點,沒什麼不好。
閒來無事,他以野果釀酒。
他是揹著哈士奇偷偷做的,將酒罈封嚴,深埋在地下。
溫千嵐想著,等酒釀成,到時他與洛雲依一同飲用,乃是件美事。
他挺矛盾的,命不久矣,他自是希望與洛雲依多共處幾日。
也許一兩年或半年後,他魂飛魄散,至此與其再無相見之時,永遠地檫肩而過,這是他唯一的傷感。
其姨母一家是他的親人,但人一家三口有完整且會圓滿的日子,不用他惦念,去悲傷什麼。
除了洛雲依,他不捨的是守護獸哈士奇,傻狗一條……
他矛盾的是,二人多相處,分離時多悲傷。
他沒什麼,死了後意識破散,一切皆空,而洛雲依卻要承受那份悲痛。
少接觸的話,生疏了,許是對二人更好。
溫千嵐又想著,果酒縱是自己不喝,一直埋在地下,幾十年幾百年後,碰巧有人挖出美酒,同是件美談。
人之將死,總想繼續延續著什麼,他未能免俗。
延續香火便算了,那對誰都無益。
是以,他的興致,放在了陳釀果酒。
豈知第二天,他打盹的時候,哈士奇把地下的酒罈刨了出來,連吃帶喝地幹掉大半,又醉醺醺地叼了半壇給他。
“大兄弟,本哈找到寶呢,你喝,不用給本哈牛。”二狗子十分仗義。
“傻狗,這事你必須給我個交代!”溫千嵐撲稜地跳起,這事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