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四卷 祕密中央城 第二百四十六章 矮人部落【第四更,額定章節!】

第四卷 祕密中央城 第二百四十六章 矮人部落【第四更,額定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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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祕密中央城 第二百四十六章 矮人部落【第四更,額定章節!】

至於真正的巨龍騎士嘛,那隻傳說在一些吟遊詩人的作品中了。

巨龍如此高傲,又怎麼能讓卑賤的人類乘騎呢?

再說,巨龍本身實力高強,如果乘騎的人實力不強的話,那還不如讓巨龍自己應戰的好。 如果乘騎的人實力夠強的話,自己就可以擁有踏空而上的本領和超級強悍的攻擊力了,要巨龍幹嘛?

交通工具?

傻的。

擺顯?

高手一招就排山倒海了,還不夠擺顯?

所以,巨龍騎士絕對不是1+1=2那種,肯定是1+1<2的那種。

與其乘騎巨龍,還不如跟巨龍分開作戰好。

一個對天一個對地,看敵人往哪裡跑?

所以,巨龍騎士,純粹扯蛋!

不過,巨龍馴獸師倒是聽說過,那些超高階的馴獸師,用魔法訓練了一頭等級相對較低的巨龍還是有可能的。

不過,如果用來乘騎,那就真的成交通工具了,根本發揮不出巨龍應有的實力。 如果不乘騎的話,讓其戰鬥,又不能離開自己一定範圍,依舊無法發揮巨龍應有的實力。

所以,巨龍載在人類手裡,算是委屈了。

好在,巨龍本身也認識到這一點,對人類根本就不屑。

不過,我這一趟不是來找什麼巨龍的,雖然以我經過信仰之力增幅之後SS級中階地馴獸魔法。 在運氣好的情況下能找到一頭重傷的低階巨龍,並與其簽訂下“馴獸契約”,但這樣做抱的僥倖心理實在是太大了。

如果碰不到一頭重傷的低階巨龍的話,以我的實力根本不是那些至少SS級巨龍地對手,貿然前往,被它們一口唾沫便把我埋葬了。 而且,整個艾澤拉斯多少民眾。 運氣好碰到一頭的有幾個人?

即使運氣好,碰到一頭重傷地。 那也肯定是我沒能力簽訂的。

或者碰到一頭SS級中階以下的低階巨龍,那也肯定是沒受傷的。

而且,我相信羅薩森林既然能叫黑暗森林,那肯定不止一種能置人於死地的東西,為了一絲僥倖而冒險,這不是我的性格。

要去,也至少等我有實力將它們打傷再去。

當然。 巨龍這種東西,我是相信它們存在的。

因為死靈空間,就有巨龍死後地亡靈——骨龍。

所以,等到我收服一大群骨龍的時候,再來找找有沒有巨龍身影。

來到西亞特大陸之後,我們沒有停腳,而是馬上起身趕往了矮人部落的所在。

根據磁石賣主提供的資訊,矮人部落位於這個大陸的東方。 就是我停船落腳的這個所在方向。 而幽冥學院也在這個方向,所以,兩件事湊一塊了,剛好一起解決。

根據賣主提供的地址,我打聽到了具體方位之後,便施展起瞬間移動。 衝向了最kao近矮人部落的城市——萊特城。

而在到達萊特城之後,我也絲毫沒做停留,直接往矮人部落移動了過去。 從下船到到達矮人部落,前後僅花去了兩個小時地時間。

矮人部落位於萊特城北部的一片山丘地裡,地處比較偏僻,根本沒有人為開鑿或踐踏出來的道路,交通很不方便。 如果不是我有瞬間移動的話,我都不知道要花去多少歲月才能到達這個地方呢。

部落之所以稱為部落,是因為他們不像城市那樣,擁有一個絕對的管理者。 部落並沒有什麼部長之類的。 如果有什麼重大決策,需要各個村地村長開會商討。

部落其實就是幾十幾百甚至幾千個村聯合在一起。 不過,卻也能稱其是一個整體。 因為他們像城市一樣,聯合一個部落的實力來共同禦敵,共同進退。

而且,部落的實力比較人類的城市要大許多,即使是一個小型種族部落,都比一般的人類大型城市要有更強的戰鬥力和防禦力。 所以,如果人類不聯合起來攻擊這些部落,那麼就算是一個大型城市,這些部落也不用害怕。 戰鬥起來,損失較大的,絕對是人類。

聽麗絲敘述,思兒所在的半精靈部落曾經就是一個不小的部落,不過,人類因貪圖利益,而組成了一個城市聯盟,以討伐“雜種”的名義,將半精靈部落全部消滅了。

其實,根據思兒聽來地,這些人類根本不是為了剷除所謂地精靈與人類雜交出來的“雜種”,而是為了利益。

半精靈普遍地實力都挺高,不過人口卻比較稀少,而且半精靈長相跟人類相似,沒有精靈那尖尖的耳朵,但卻比純種精靈更優雅美麗。 根據以上的種種,使得一個半精靈奴隸能賣到上千萬的價格。

千萬這個價格,已經能讓很多高手蠢蠢欲動了。

不知在何事開始,在一眾貪財者的慫恿下,人類便組成了一個城市聯盟,專門討伐這些人類和精靈的結合物。

這樣一來,使得半精靈的數量一直都保持在稀少的程度,其價格也是隻見漲不見降。

現在,半精靈已經沒有多少地方可以棲息了,長久以來的屠殺獵捕,已經讓半精靈的數量減少到不足五萬了,別說一個部落了,連一個小鎮都不及啊。

繼續獵捕下去,恐怕終有一天會徹底滅族了。

當然,半精靈滅族了就再造咯,反正在眾人的聲討下,促使精靈懷孕的人類會將半精靈遣返回精靈森林,以免遭受災禍。

至於人流之類的,別拿到艾澤拉斯世界來說。 殺掉懷上自己孩子的精靈,那些人類還沒那麼殘忍。 所以,只得由她們自生自滅,順應天命了。

思兒便是半精靈部落中的天才少女,其父母都是半精靈,所以她才算得上是純種半精靈。 純種半精靈的數量更稀少,而且外貌較之那些雜交產品更優美漂亮。 所以,便成就了思兒這種天上人間少有的容貌。

思兒肩負著到人類聚集地尋找拯救族人的方法,原本,以她那與人類無異的外貌及體型,以及天才少女那實力高強的身手,混入人類社會,再找到一個能解決半精靈種族的辦法應該不是難題。 不過,還沒出精靈森林呢,她便被一批由至少SS級上階人類捕獵隊給擒獲了。

如果不是思兒以死相逼的話,以她的樣貌,恐怕還沒出精靈森林,就被糟蹋好幾次了。

所幸,該捕獵隊更求財,也許是沒錢吧,只用五百萬便將她賣到了奴隸公會。

在奴隸公會里,因思兒的等級太高,所以無法簽訂普通的奴隸契約,只能由一種特殊魔法師簽訂一個比較特殊的奴隸契約。

這種奴隸契約因為是越級簽訂,所以少去了不少功能。 比如,奴隸契約的主人,無法徹底地暗示對方做某件事情。

所以,思兒在被簽訂了奴隸契約之後,依然可以守身如玉便是因為這一點了。

別的買到她的人,根本沒辦法kao近她,一kao近,便會聽到思兒的死亡要挾。

所以,那些將思兒買回去只能做花瓶的人,只好將她再賣會奴隸公會了。

不知道經過了多少手,終於將思兒捻轉到婺城的哈羅拍賣場,最終被我以一億的高價購得。

從思兒的話語中跟麗絲她們提到,彷彿是隻要他們部落有錢了,就可以解決禦敵問題了。 所以,香娜在看到我給了思兒一億之後會說那句話了。

有錢就能禦敵了嗎?

婦人之見。

我夠有錢了,叫我的中央城去對抗一個小型城市我都不敢,別說僅僅的一億。

那次將思兒趕走之後,清醒過來的我還真有點後悔。

或許,真該想麗絲說的,跟她交往一段時間,讓她明白我的為人,說不定還真能相處呢。

不過,當時我的情緒不好,而且對於她總是怒瞪向我的雙眼,我確實是忍無可忍了,所以便做出了這樣的決定。

也罷,留得住人,也留不住她的心,與其整天光看不能吃看著難受,還不如就當沒見過這個人。

不過,當時我做得是挺決絕的,但是後來我卻知道這麼做非常可惜。 即使從我當時的舉動,都能看出,我對於思兒還是蠻在乎的。

比如,我不假思索便贈送了她一億,後來我想想,應該是我潛意識中不想她受苦吧。

矮人部落就沒有遭受到半精靈部落這種滅族危機,因為矮人不僅個子矮小,最高不會超過一米四。 而且身材魁梧,一個普通的女矮人,都有最魁梧的男性人類般健碩的體格,這樣體型,拿出去賣誰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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