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一百三十六章 龍鷹的獵物

第一百三十六章 龍鷹的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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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龍鷹的獵物

第一百三十六章 龍鷹的獵物“媽的,沒死就行,給他點吃的,在給他口酒喝,一會兒就緩過來了!”龍浩天罵了一句,心裡想,養尊處優的草包,肯定是被寵壞了,禁不起一點折騰,看來太陽帝國國王伐利亞二世肯定不是個英明的君主。

不然不會把自己的兒子嬌慣成這樣。

雖然旭日帝國國王羅蘭奧八世也不能算是個英明神武的帝王,不過至少在管教兒子方面還不至於這麼糊塗。

羅蘭奧八世的幾個王子龍浩天都見過,雖然有些也有點跋扈,不過至少在武學的修煉上還是說得過去的。

奧斯這傢伙,也真***小氣,乾糧倒是給了布林頓不少,都是些乾巴巴的大餅,至於酒,這個嗜酒如命的狂戰士,一邊嘴裡嘟囔著,一邊從魔牛皮口袋裡倒出了一小杯,放在木箱裡。

似乎很不情願。

休息了一會兒,龍浩天吆喝大家繼續上路。

這次龍浩天選擇的路線,全是偏僻的山路,沿著獸人部落和旭日帝國的交界處,往京城進發。

龍浩天不想走大道,太陽帝國肯定派出了不少密探在大道上打探訊息,雖然太陽帝國的人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動武,不過難保不會在夜裡偷襲。

從紅月行省前往京都路途不算近,走大道可能要十天。

這十天裡總不能每天晚上都不睡覺,敵人在暗,自己在明,難保不出亂子。

再加上途中有幾個行省的總督,可能暗中和太陽帝國關係曖昧,如果派出一隊軍隊冒充盜賊,在大道上明強。

憑著手下這麼幾個人,恐怕是凶多吉少。

雖然現在走的這條道,靠近野蠻的獸人部落,獸人據說是神和魔獸留下地混血。

雖然具有人形,不過遠遠不如人類聰明,還過著蠻荒落後的生活。

不過獸人大多數天生力大無窮,平日裡打獵過活,獸人不會象人類那樣製造精巧的工具,還有其他的生活用品。

不過獸人有獸人地辦法。

缺什麼,三五成群衝到人類的村莊裡面,看到了就搶。

獸人的神力,大部分都不是來自修煉的,他們的比蒙。

比人類高大好幾倍,一個成年的比蒙,大多數都有五米高。

手裡也沒有什麼像樣的兵器,大多收就是隨手在樹林裡連根拔起一根大樹,把樹葉樹枝用粗大的手掌擼掉。

揮舞著粗大的棒子,往往一棒子就可以砸死一個七階的魔獸。

人類普通沒有修煉過武道地平民,哪裡是這幫掠奪者的對手。

往往一個比蒙衝進了一個村子,將會帶來一場災難。

不過獸人天性並不是那麼嗜血。

他們的性格接近與魔獸,他們做事往往不經過周密地思考。

也不會故意殺死人類來取樂。

他們做事的目的很簡單,如同野獸一樣,就是為了吃和用。

人類熟悉了獸人的習性後,村民們在明知不敵的情況下,會主動送給衝進村子地獸人一些器具,比如喝酒的銅器,或者一些獸人無法煉製的鹽巴之類地東西,再或者是引火用的魔法石。

這些都是獸人無法自己製造的。

而獸人在得到這些之後,也不會傷人。

心滿意足的回到自己的部落裡享用。

等用光了,再來人類這邊“搶”。

不過有時候也會把他們在山裡打得一些吃不完的美味的魔獸肉,或者一些用不著的魔獸毛皮送給人類,作為一種交換。

居住在獸人部落臨近的村民,慢慢地和獸人建立了一種微妙的互相依存的關係。

不過獸人天生有一種如同野獸般的領地情結,他們居住的地方,是不允許外人打擾的,所以人類一般不來觸這個黴頭。

龍浩天之所以選擇這條路線,就是因為從卡萊爾法神那裡知道了這些。

人類不來這裡,正和龍浩天的心意,這樣就不容易洩露行藏。

至於獸人比蒙?別人可能會怕,龍少爺龍浩天是不會怕的。

獸人比蒙,可能會令一個白銀鬥士膽寒,也可能會跟一個黃金斗士打得不可開交,至於劍聖,收拾一個比蒙應該是很輕鬆的。

不說龍浩天,九小的實力現在隨便弄出一個,都不亞於劍聖。

還有龍鷹和龍虎,經過龍浩天的點播,也有了上位黃金斗士的實力。

沒辦法,他們兩個錯過了練武的黃金時期,算他們運氣不好,龍浩天降生的時候,他們都已經成年了,能達到這樣的實力,已經算是不錯了。

而奧斯呢,如果不狂化,恐怕也只有上位黃金斗士的樣子,但狂戰士特有的狂化體質,經過龍浩天的治療後,可以完美的達到保持理智的程度,那麼狂化後的奧斯,連一個劍聖見了都會害怕。

還有,三十個玄甲狂騎,也都達到了黃金斗士的水準,三十個黃金斗士啊,整個帝國才有多少黃金斗士呢?具體的數目沒有統計過,不過肯定的說,三十個黃金斗士聚集在一起的時候肯定少之又少。

有了這麼一隊班底,就算龍潭虎穴也可以闖一闖了。

漸漸的,一行人走進了荒涼的比斯特山脈,這裡已經是獸人的領地。

龍浩天讓眾人儘量保持安靜,龍浩天雖然不怕獸人的比蒙,不過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也不想驚動他們。

總不能一路砍砍殺殺的打過去吧!再說,和獸人死腦筋的結下仇怨,總沒有什麼好處。

比斯特山脈雨水充足,溫度適中,高大的喬木參天蔽日,溼潤的空氣中充滿了香甜的氣息,行走在密林中,到是讓人不會覺得疲乏。

偶爾從密林中竄出一兩隻低階的魔獸,有時是閃電兔子,有時飛起兩隻烈火野雞,也饒有興味。

在比斯特山脈中,魔法的能量不如魔域森林中那麼充足,雖然有的魔獸個體也很大,但階位並不高。

魔獸的階位主要是看體內的魔法能量的多少的。

比如比斯特山脈中特有的水象,雖然個體龐大,但只能噴出一兩股小的可憐的水流,按魔法階位來算,只能算是個三階魔獸而已。

至於這些小兔子,野雞,勉勉強強算是一階魔獸。

而比斯特山脈中的魔獸,因為階位很低,性情也比較溫順,一般不會主動攻擊人類。

至於獸人,他們見了躲還來不及呢,稍稍跑慢了一步,恐怕就成了獸人美味的晚餐了。

走了半天,從茂密的叢林縫隙裡射下來的陽光已經有些暗淡,看看夕陽就要西下,龍浩天下令隊伍停下來,就在路邊的林子裡找了塊稍微平整的地方露營。

“頭兒,走了一天,晚餐總不能吃乾糧吧,不如讓我跟龍虎到周圍轉轉,打幾隻魔獸來開開葷。”

龍鷹笑嘻嘻的走過來,滿臉的饞相。

“去吧,被貪多,打了就會來,儘量別驚動那些獸人!”龍浩天擺擺手,龍鷹和龍虎興高采烈的跑出了營地。

龍浩天讓奧斯挖坑,九小撿柴,剩下的玄甲狂騎支起營帳,就等著龍鷹和龍虎打回魔獸下鍋。

龍鷹和龍虎兩個傢伙速度倒是蠻快,沒過多久,拽著尾巴拖回了一頭三階土蜥蜴,塊頭趕上了一頭牛,走到營地,往地下一扔,喜滋滋的到龍浩天這邊請功:“頭兒,不賴吧,這傢伙正在睡覺,三下五除二,我和龍虎就收拾了他,看起來夠我們一頓晚餐了。”

奧斯正在挖坑,抬頭看見了那頭三階土蜥蜴,搖搖頭走過來對龍鷹說:“這東西味道不好,肉有股土腥味兒,烤著吃,煮著吃,都不好吃。”

龍浩天踢了龍鷹一腳,“你***,就知道撿大個的挑,人頭豬腦!”奧斯道:“讓我去吧,我們狂戰士以前就是靠打獵為生,知道那種魔獸的肉好吃。”

龍浩天點點頭,又氣哼哼的踢了龍虎一腳,打發兩個人去樹林裡尋找水源,弄點清水回來補充。

過不多久,奧斯扛著一頭血淋淋的野豬走了回來,往地上一放,對龍浩天說:“頭兒,今天運氣不錯,碰到了野豬,這野豬的肉嫩油多,靠著吃比家裡養的豬還要美味。”

龍鷹和龍虎此時也扛著兩個大水袋從樹林深處回來,放下水袋也過來看這頭野豬。

龍鷹和龍虎捱了龍浩天兩腳,又被罰去幹挑水砍柴的無聊的粗活,心裡有點不舒服,龍鷹故意嘴巴一歪,鼻子哼了一聲道:“吹吧,可惜這不是牛,不然牛皮就被你吹爆了。

好不好吃,烤出來才知道。”

龍虎也跟著幫腔,“就是,說我們打的獵物不好吃,說不定這個野豬的味道更難吃,聞著都有一股豬騷味,好吃才怪了!先宣告,我們兩個只吃我們自己打的蜥蜴,這騷呼呼的豬,我們是堅決不吃的!”奧斯天性憨厚,也不跟兩個酸溜溜的傢伙搭腔。

從腰裡拽出一把尖刀,一聲不吭的開始打理可憐的野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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