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_第156章 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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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_第156章 殺雞儆猴
律師趕到警局的時候,王小樣並沒有被押送到少管所,只是在警局的拘留室。警察是沒有辦法阻止律師見王小樣的,見到王小樣後,律師就問了一些更具體的事情。
這件事情只要能找到那四個逗比做偽證的證據,是可以反訴的。到時候一查,沒準還能查到史進的頭上。不過王小樣覺得可能性不大,史進那麼一個老狐狸,沒有十足的把握,他怎麼可能讓那四個逗比做偽證呢。
對於外面的事情,王小樣基本上都已經交代好了,唯一的就是要騙他媽和徐旭,這事讓陳浩來做就行。跟他媽說在陳浩家住幾天,如果是徐旭的話,就讓陳浩說最近你有事。反正不管怎麼辦就是要瞞過去。
律師和王小樣的想法不同,這個案子有很多值得細琢磨的地方,在他看來即便沒有人能證明那四個逗逼做偽證,單憑他們的指認也是無法給王小樣定罪的。律師是幹嘛的,常年跟法律打交道,最會鑽法律空子的人。
離開警局後,律師就將王小樣的話傳給了王崎。剩下的事情就由王崎來辦,律師就負責從現有的證據中,找出無法判王小樣的有利條件來。
王小樣最終還是沒有逃脫少管所的命運。在警局的拘留室關了一天,第二天就被送去了南陽市的少管所。南陽市少管所坐落在距離市內較遠的一個偏郊處。佔地數十畝,是南陽市政府出資建設的,不管是硬體設施還是軟體設施都非常的不錯。
在警局和少管所交接王小樣的檔案時,少管所的領導有些頭疼,這些殺人嫌疑犯在少管所是最難以管理的,因為這些孩子都清楚自己不夠歲數判不了死刑。如果是看守所像這樣的重刑犯基本上都要帶手銬腳銬的。可少管所就不帶。
別看少管所關押的都是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但看守少管所的也都是武警,戰鬥力和看守所、監獄的沒什麼區別。要說唯一的區別就是少管所的孩子都相對好管理。
少管所裡的少年犯並不需要把頭
發剃光,不過基本上都是寸頭,乾淨利索。著裝也和看守所一樣,輕刑犯穿藍色的馬甲,重刑犯穿紅色的馬甲。王小樣被分配到了五號牢房,裡面一共關了十二名少年犯,加上王小樣就是十三人。
原本五號牢房裡的少年犯以為來了新人,可以好好的欺負一下,可當他們看到王小樣身上的紅色馬甲,頓時沒有這種想法了。少管所其實就是看守所的縮影,牢房裡有牢頭,有欺負新人的習慣。當然,那都只是穿著藍色馬甲進來的輕刑犯,像王小樣這種重刑犯,他們還真沒有膽量欺負。
王小樣進來之後,先是打量了五號牢房原來的十二個人,有的一臉凶相、有長的猥瑣的、有膀大腰圓的,反正形形色色什麼都有。有人說少管所就是一個小型的少年社會,這話一點都不假。
“新來的,你犯了什麼事?”那個一臉凶相,眼眶上還有一道明顯疤痕的少年走到王小樣面前問道。能站出來說話,自然就是這個牢房的牢頭,對於王小樣身上的紅馬甲也不是很在意。
“我什麼事都沒煩,被人冤枉殺人。”王小樣聳了聳肩膀道:“估計用不了多久我就能無罪釋放了。”
“被人冤枉殺人!你還真行,怎麼就沒人冤枉我殺人呢?”凶相少年冷笑道:“不管你有沒有殺人,這五號牢房老子就是老大,你要是想好好的這裡待著,那就得服從這裡的規矩。”
“行啊,什麼規矩你說。”對於凶相少年的囂張,王小樣根本就不在意,他很確定自己不會在這裡待幾天,只要他們不是太欺負人,忍一忍就過去了。
當然了,王小樣要是不忍,真動手把牢房裡的少年犯打個半死,即便史東平的死跟他無關,在這裡尋釁滋事也夠把他抓起來判了的。所以王小樣不想給自己招惹麻煩,但前提是牢房裡的少年犯也不要騎在他的脖子上拉屎。
“從今天開始,你一直打掃廁所,直到來新人為止。至於你睡的地方,也是最靠近廁所的。”凶
相少年說道。這兩樣都是慣例,每個新來的少年犯都要如此。只不過他並不知道王小樣的底細,這紅色馬甲還是很顯眼的,至於先讓他們修理一頓的規矩也就沒說。
“沒問題。”王小樣很痛快的答應道。只是打掃廁所,睡在廁所旁邊,這事沒什麼大不了的。隨後他就抱著自己的行李去了後面的位置。在整個過程中,牢房裡的少年犯都看著他,卻沒人再說什麼。
少管所的牢房裡並沒有床鋪,睡覺的地方就是一個木質的通鋪,如果睡滿的話,大約能睡二十個人左右,王小樣雖說睡在最後一個位置,可距離廁所也有段距離,基本上聞不到什麼異味。
“你好,我叫王小樣。”王小樣把行李放好,來到最後一個位置坐下,對挨在他身邊的那個一身冷氣,從來沒抬頭瞄過自己的少年打招呼道。
聽了王小樣的話,那名少年犯終於抬起頭,掃了王小樣一眼,不過他什麼都沒有說,就又低下頭將自己的拳頭按的嘎巴嘎巴響。這不是他在向王小樣示威,而是他思考問題的一個習慣。
王小樣也不是自討沒趣的人,見少年犯不理會他,也就沒再說話,老實的坐在一旁。不管是少管所還是看守所,打坐是犯罪嫌疑人每天必須的功課。正常的情況就是早上吃完飯就在牢房裡打坐,一坐就是一上午,下午會看一些教育片之類的東西,晚上的新聞聯播是必須看的。
看守所一週基本上只有一天放風的機會,而少管所一週則有三天,這也算是對未成年罪犯的一種特殊待遇吧。
就在王小樣準備閉目養神的時候,凶相少年來到了那個不搭理他的少年犯面前,窮凶極惡的說道:“孫銘,你他媽的把我的話當耳邊風是吧?別尼瑪沒事總把拳頭弄得嘎巴嘎巴響,跟誰裝逼呢!”
凶相少年的話剛說完,都不等那名叫孫銘的少年犯解釋,一腳就將其踢倒,緊接著就是一頓踩。他這不像是在欺負孫銘,到更像是殺雞儆猴的意思。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