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黑幫老大與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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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黑幫老大與酒文化
“安琦小姐是幫主喜歡的女人,刀疤臉竟然打起安琦小姐的主意,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真是賴蛤蟆想吃天鵝肉!”
“就是,也不知道他有些什麼本事,長得醜了八嘰的,穿著古里古怪的,幫主竟然會對他另眼相看,哼!”
連諷帶刺的冷哼加嘲笑,迎面走來兩個美洲印第安人。他們就是兩次掄起巴掌要扇洛克耳光卻沒能得手的那兩個人——費爾.楠柯的貼身保鏢。
洛克氣得渾身顫抖起來,他捂著臉孔,猛地轉身就想逃。“砰”,眼前一陣金星亂冒,額頭撞上了一個硬邦邦的東西。他抬頭一看,居然是費爾.楠柯。費爾.楠柯的額頭有些微紅,想來是自己撞上他了。
費爾.楠柯的臉色陰沉得可怕。
“你們兩個,給我站住!”一聲厲喝,嚇得兩個印第安人急忙收住腳步。“誰讓你們亂嚼舌根的?”“刷”,寒光一閃,費爾.楠柯的手裡多出了一把短刀。短刀相當精緻,黃金的柄上鑲有華光閃爍的寶石。身形一閃,快如鬼魅。費爾.楠柯已經到了兩個印第安人的面前。
“幫......幫主,屬下知錯!”
“屬下再也不敢了!”
冷汗順著兩個印第安人的面頰直往下流。
“以為自己長相很出眾?舌頭這麼長,就不怕閃著?”琥珀色的眸子裡閃過一抹冰冷的陰翳之色。
“噗通”,兩個印第安人齊齊跪下來。
“幫主饒命!幫主饒命!”
“看在我們兩兄弟跟了您多年的份上,饒了我們一命吧!”
難道他要殺了他們,就因為兩句話?洛克有些捉摸不透眼前這個人了。
“正因為你們跟了我多年,所以我才手下留情,否則……”
“刷刷”,兩道寒光閃過,兩個印第安人的臉上各出現一道血淋淋的刀口,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長點兒記性,再亂嚼舌頭,你們就沒有說話的機會了。去,看醫生。”費爾.楠柯依然陰沉著臉。
“謝幫主不殺之恩!”兩個印第安人跌跌撞撞地爬起身,急急忙忙地去看醫生了。
“一個大男人哭哭啼啼的像什麼樣子?跟個小女人似的。”費爾.楠柯收起金刀,朝洛克走來。
“你也太狠了吧,他們不是你的手下嗎?”洛克裝作摸摸額頭的樣子慌忙擦拭眼淚。
“他們仗著我寵他們,越來越囂張,不給點兒顏色看看就不知道有所收斂。”
“這也叫恩威並施,對吧?”洛克勉強笑了笑。
“也不全是。難道你沒發現他們兩個很特別嗎?”
“特別?”洛克搖了搖頭。
“也難怪你看不出來,他們都戴著墨鏡呢。你不知道,他們是一對雙胞胎。”
“雙胞胎?”
“是啊。”費爾.楠柯詭異地一笑,“以往,我總是把兩兄弟弄混,也一直很苦惱不知道如何區分他們。好在,現在終於有機會可以識別了。”
洛克明白了。原來,費爾.楠柯傷了兩兄弟的臉,是為了區分誰是老大,誰是老二。
“你……虧你想得出來,你就不怕他們報復你?趁你睡覺時打你的黑槍;趁你喝水時給你下毒;趁你……”
“趁我方便時把我踹進茅坑?哈哈哈……”費爾.楠柯大笑起來,“我對他們的懲罰已經是最輕的了,以往被我剜眼、割舌、剁手腳的多了。”
洛克突然想起先前自己對待費爾.楠柯的態度來。一股冰冷的寒意漫上了全身,直沁入到骨髓裡。洛克暗自慶幸:幸好沒跟他死扛下去,這萬一被他給割了什麼去,搞得自己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那不慘透了。
洛克不出聲了,他在心裡盤算著:明天已經是第三天了,應該是去見‘幽靈’的時候了。不能總呆在這裡,這種地方一點兒安全感都沒有。
“怎麼,不打算陪我飲一杯嗎?是我幫你出了氣呀。”費爾.楠柯嘻笑著。
“也好。”洛克答應了。
兩個人一邊飲酒,一邊聊著話題。這次他們飲的是一瓶BACARDIRUM(百加得朗姆酒)。洛克望著酒瓶子上的商標出神。“百加得”的標誌是一隻展翅欲飛的蝙蝠。費爾.楠柯順著洛克的目光看去,看到了蝙蝠商標。
“當我第一眼看到這種商標的時候,我也覺得很奇怪,後來我才知道蝙蝠商標的由來。百加得的創始人法昆多和他的兄弟何賽在1862年2月4日建成了一個小釀酒廠,把之前的試驗發現投入到商業生產中。他們的第一個銅加鑄鐵製的蒸餾器每天能生產35桶發酵糖蜜。車間房屋的樑上住著水果蝙蝠,蝙蝠因此成為了百加得的蝙蝠商標。在古巴文化中,蝙蝠被認為是帶來好運和財富的象徵。”
“蝙蝠也能帶來好運和財富?”洛克苦笑著搖了搖頭。他又想到了異世界中的血族親王,他們是蝙蝠的化身,只要有他們的地方就有血腥的殺戮。四個親王當中,只有唯爾沒有死在自己的手裡,可是,維爾究竟哪裡去了還是一個迷。他是不是還在繼續為禍人間……
“這我就不知道了,反正古巴人是這麼認為的。我敢打賭,這種酒你一定沒飲過。”費爾.楠柯微笑著為洛克斟滿了杯子。
洛克收起思緒,淡然一笑:“我不但沒有飲過,而且還是第一次看到,想必又是哪個國家的總統送給你的吧?”
“不,你錯了。這種酒是杜洛.佩雷斯親自去聖地亞哥採購回來的。”
“我看,我還是及早離開的好,我在你這裡多呆一天,你就得少一瓶頂級名酒。那還不得把你心疼死?”
“好酒易得,知音難求啊!”費爾.楠柯突然感慨起來。
“呵呵,誰是你的知音,我嗎?”洛克乾笑兩聲,“我就不明白了,一個失去神力的死神,連一個普通的人類都不如,還有什麼值得你欣賞的?”
費爾.楠柯的眼神變得飄忽迷離,他把目光投向窗外,幽幽地說道:“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好像欠了你什麼,因此,很想補嘗你。”
“噢,原來,你追著我不放是為了還債。如果我還能回到冥界,一定去查一查,看看你上一世究竟欠了我什麼。到時候我讓你連本帶利一起還給我,免得你心有不安。”
費爾.楠柯把目光收回來,盯著手中的杯子,說道:“你不要急於離開,以你一個人的力量根本對付不了那兩姐弟。你放心,我說過要幫你,就一定會幫你。我已經接到線報,潘娜雅兩姐弟墮海後被一艘遠洋郵輪給救走了。我的人正在查他們的去向,相信很快就有訊息了。明天我要送安琦和葉楓去佛羅里達州,你先留在這裡,等我回來。”
“明天,去佛羅里達州?怎麼,葉楓的傷好了嗎?”
“嗯,已經沒有大礙了,早些把他們送過去安叔叔才會放心。”
“那麼,我跟他們一起去吧,我的家也在佛羅里達州。我也該去看一看我的父母了。”
“怎麼,你在這個世界也有父母嗎?”費爾.楠柯感覺很奇怪。
洛克便把自己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怎樣穿越到異世界的事簡單的說了一遍。
“你的遭遇的確是夠離奇的。那好吧,你就隨我一起護送安琦去佛羅里達州。來,嘗一嘗吧,這可是最好的朗姆酒。”費爾.楠柯把杯子遞到洛克的手中。
洛克接過杯子,淺啜一口,忍不住讚道:“口感清新,口味甘醇。嗯,的確與眾不同!”
“是啊,百加得朗姆酒不僅口感清新,口味甘醇,而且酒體豐厚,酒味濃烈。”
“想不到,你一個黑幫老大對酒文化很有研究啊!”洛克戲謔道。
“那是。”費爾.楠柯不無得意地說道,“我的總部還收藏有百加得公司其他幾個品牌包括GreyGoosevodka(灰鵝伏特加)、Dewar'sscotch(帝王威士忌)、BombaySapphiregin(孟買藍寶石琴酒)、Eristoffvodka(皇太子伏特加)、Martini&Rossi(馬提尼與羅西)、Cazadorestequila(卡薩多雷龍舌蘭)。只要你不走,我會讓你把它們嚐個遍。你知道嗎?這種酒之所以頗受消費者青睞,是因為被儲藏於產自美洲的天然白橡木桶中,為的是使酒質更清爽順滑,香醇芬芳。事實上也的確如此。說真的,我這輩子還真就沒佩服過什麼人,但是有一種人我卻及其佩服……”
“釀酒人?”
“對了。要不怎麼說你是我的知音呢!”費爾.楠柯笑了,眉毛彎成了月牙,“來,乾杯!”
“砰”,兩個人碰了一杯。
“你應該不知道吧?這種酒它還有一個綽號叫‘海盜酒’。”
“海盜酒?呵呵,這麼香醇的美酒居然被冠以如此粗俗的稱號,也太糟蹋這酒了吧!”洛克苦笑。
“我喜歡朗姆酒是緣於它野性十足、霸氣張揚的烈性。就像加勒比海地區的海盜們,朗姆酒也是他們的最愛。你不要瞧不起他們,其實,他們都是被生活所迫。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誰又願意當海盜而被人們所不恥呢?不過,我卻是一個例外。”
“因為你無恥。哈哈哈……”洛克朗聲大笑。
“你又說對了……”
“哈哈哈……”
“砰”“砰”“砰”,伴隨著爽朗的大笑,兩個年輕人頻頻碰著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