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宅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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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宅女生活
名字:向奕
性別:女
身高:170
體重:242
年齡:28
職業:網路小說寫手、宅女、死肥婆
我蝸居在h城這個繁華都市的一角,這裡有一條街,是有名的窮人聚集地,我的房子在這條街的最深處,房東告訴我,這是因為她捨不得這個地方,所以她一年一年守在這裡,又會把房子租給那些來h城打拼的年輕人。這個小老太婆已經不年輕了,只是她總會很和藹地對待每一個租客,房租比一般的都便宜。
我對她很敬佩,不僅僅因為她收留了當初身無分文的我,還因為她都在盡她的所能幫助住在她屋子裡的每一個年輕人,她不僅是這棟樓的房東,也是租客的母親。
我住在這棟房子的三樓,有一間小廚房,一間臥室,一間衛生間。房間年老失修,不僅有黴味也有老鼠,好在我從小膽子大,也不怕這些人類的好朋友。這是我h城的家,從我家老頭子把我趕出家門之後,我就在這裡逗留了6年,6年…..把所謂女性最美好的幾年全都宅在這間房間裡。
我不敢出去,我從來不願意去承認我是一個軟弱的人,可事實證明我是。我不敢再去表達自己,不敢去走出房間,沐浴在陽光下,也沐浴在別人各色各樣的目光中。我不敢…..不敢在去奢想什麼。青春兩個字從來不準胖子沾染。什麼待我長髮及腰,少年娶我可好,那都有一個前提——你得有腰!
誰也不想做一隻老鼠,整天躲在一個陰冷的地方。我也一樣,可自從我被大學勸退,自從那些公平的不公平的待遇砸到我頭上,自從那不堪的回憶每日糾纏著我,我不是個木頭人,我的心很脆弱,因此我要把自己藏起來。
宅在家裡的我,不能沒有正當收入來源,我只能去幹一些在家裡就可以做的事情
。22歲被大學勸退之後,我被老頭子趕出家門,揣著舅舅臨時塞過來的幾千塊錢,來到h城,在淪落街頭的時候被小老太婆帶回家,失魂落魄因為生計所迫只能暫時收起,不願意再麻煩小老太婆,我只能找了個地下血莊,買了幾次血,湊起錢把房租還上,又買了臺二手落伍的電腦,開始走上網路小說寫手的生活。
小老太婆曾經說我:你那麼大個人,好手好腳,怎麼不去找份正經工作。
小老太婆的好意我知道,可她不知道的是,這已經不是她的那個年代了,不是那個古道熱腸的年代了。我沒有證書,沒有外貌,沒有技能,即使是躲在幕後從事一些洗碗的工作,他們也會嫌我佔了太多的地方。我拳腳功夫好,可他們不會相信,不會相信一個240多斤的胖子。如果我的樣貌能夠有胖子都會有的敦厚又或許會好一些,可我唯一的坦誠貢獻給了自己,我的樣貌醜陋猥瑣,只有自己家老頭兒和舅舅,還有小老太婆會滿眼慈祥地看著我。
我是一個沒有家的大齡單身女青年,也是一個蝸居在黑暗中苟延殘喘的人。至少還是人,多好!
原來在老頭兒的庇護下,我寫小說是興趣,我往往會寫美貌與智慧並存的女主角,她出生不管高貴與否,她的面容與身材都是絕好。有人說寫小說的人往往在主角身上傾覆了自己所沒有的東西,說的很對。現實的我沒有美麗,我筆下的人物不僅美豔動人,而且視美麗於廢物,很多網友留言,說我寫的東西很小白,很虛幻,不會有這樣的愛情,有那麼純潔純潔的愛情。因為我沒有愛情,所以我才會賦予人物愛情。
而且,賦予他們最唯美最唯美的愛情。
可現實總是殘酷的,不會有人能視外表於皮囊。當我6年前流離失所,從自己的美夢中醒來的時候,我才發現以前的那些文字化身成一個個尖嘴猴腮的魔鬼嘲笑著我。我想說:你們這群魔鬼已經夠醜了,就不要笑了!笑起來比我還醜!
當我走上職業寫手這條路的時候,我換了個筆名,筆名很簡單,就是——月半子,我想我要用自己的文字來接濟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只能用那胖子的筆名來激勵自己。如果說有什麼比肥胖更重要,那就是生存。
月半子的筆名很好的激勵了我,我成為那種一日狂飆一萬字的寫手,寫著我自己也看不下去的小說。什麼題材火,就寫什麼,讀者想看什麼就寫什麼。**吻戲這些我沒經歷過的,我都能描寫火辣
。言情火的時候,我就轉戰言情,**收益好,便也開始寫**,np更好寫,也更能滿足我的意**。我在各種題材中穿梭,手裡有三個作者號,月半子是我的大號,每個作者號下面至少開一篇文章,有的甚至開了三篇。
這就是職業寫手的我,以寫作作為生活所需的來源。我想當年那隻寫純愛的自己看到現在這個賣萌求票,無恥刷點選的自己是不是會失望。應該是肯定的,生活總是把自己往當初最厭惡的人上發展。
剛開始碼字的時候,我還是個小透明,我放不開所謂的皮面,不願意迎合一些讀者的需求,於是,我只能每天吃一餐飯,還拖欠了小老太婆兩個月的房租,雖然小老太婆不在意,過年過節還邀請沒有回家的房客一起吃飯,包括我。可我只去過一次,就再也不願意去了,即使和我一樣奮戰在生計邊緣性的人也不憚從我身上尋找快樂。
我寧願自己是自己的笑話,也再不願成為別人的笑話。有時候想想,我很感謝那些發生在我身上不公平的事情,因為它們,我比更多人活著自尊。
可那時候的我沒有想到的是,很快,生活把我最後僅有的自尊也剝奪。
不知道是什麼時候,我把那些沒有人看的小說停更,開始寫最火的題材小說。不再去想該表達什麼,寄託什麼,讀者會告訴你他們想要什麼。
寫小說開始變的簡單,可我還是去那地下血莊賣了一次血。因為雖然簽約了入v了,可收益並不能維持我的生活,我連水也喝不起,只能口渴的時候喝點自來水。大城市的自來水天生像是帶著漂白味,趴在滿是黑垢的水槽上,我有時候忍不住把已經進嘴巴里的自來水吐出來,像是一條肥胖的死狗趴在水槽上,一動不動。而更重要的是,小老太婆生日了。
我拖著肥胖的身軀走出我的小房子,去了那些不代表貧窮的店子,我接受到路人的眼神與笑容,也感覺到店子裡面導購員的厭惡,或者我一身帶著窮酸味道的衣服讓他們覺得為我做導購是一種磨難。
我不喜歡連累別人,所以我很快就選中的禮物,那是一件做工很精緻的唐裝,顏色很適合小老太婆,不算太豔麗也不會死氣沉沉。我按著小老太婆的尺碼詢問導購員。
導購員是一位不算漂亮的中年女人,她一臉不耐煩終於在我的詢問中找到釋放口,臉上的表情一下變得很生動。她說:“五千塊的唐裝,你買的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