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第六章 典妻

第六章 典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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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典妻

第一次知道“典妻”這個詞的時,是溪殃在閱讀現代的一些文學作品。當時讀到了柔石的《為奴隸的母親》,溪殃真的是深深的震撼了。

在古代的人們不是非常的講究貞操的嗎?甚至有些時代,看到女子露出的腳,都是有違禮教的了,輕輕碰到就是傷了閨譽了。怎麼會有“典妻”這種現象出現的?溪殃覺得簡直是不可思議。為此,溪殃還特意去查詢了百度。

典妻現象的存在,如同中國婚姻制度的一個毒疾,讓那些封建士人無法迴避,又羞於啟齒。典妻是一種臨時性的婚情方式,一般要經過媒證、訂約、下聘、迎娶等環節。一般典妻均經過訂立契約的過程。契約主要寫明出典妻的時間、租價及備往事宜。典期一般為3至5年,典租價以婦女的年齡大小、典租時間的長短而定。

很多時候,典妻是因為丈夫的貧窮,為了擺脫困難或者是減輕家庭的負擔,丈夫會把妻子典當給別人,換取一定的錢財。

這在古代時一件很平常的一件事。

今天,溪殃想講述的卻是現代的二十一世紀發生的一件類似“典妻”現象的事,有時覺得人類的“傳統”還是蠻荒唐的,但也很無奈的。說到底一切是為了生活。

在溪殃的老家有個習俗,除夕那天貼完對聯,祭拜完祖先之後就不能掃地板的了,儘管地板可能因下雨,有客人穿著沾滿泥土的鞋進來或者小孩子把垃圾亂扔在地上,更甚至是燃燒的鞭炮,炮響後留下的鞭炮紙之類的,堆滿整個院子,但是不能掃地,一定要到年初三才可以搞衛生。說是怕把財氣、福氣都掃沒了,至於真假,反倒沒人會去追求的。

今天就是年初三了,今天第一次搞衛生的日子,溪殃早早的就起床幫忙。

當溪殃剛剛搞完衛生,準備吃早飯的時候,就聽到院子外面有人在叫溪殃的母親。

“媽媽不在家,出去了。”溪殃看到進來一個有點眼熟的女人說。

那個女人看起來四十歲左右,下身穿著一條黑色的加厚肉絲襪褲,將結實的大腿裹得讓人一眼就禁不住黏上去,腳上穿著一雙褐色的高跟靴子,上身是一件黑色大外衣。雖說現在時代已經發展,各種生活習俗都變化了,但在這農村,這落後偏僻的小村子了,這樣穿著還是真的很引人注目的。

“誒啊!原來是小狐狸在家啊!現在你看起來越來越媚了。”她一看到溪殃就咧開嘴笑了。

溪殃滿頭黑線,終於記起她是誰了。

想溪殃活到現在已經二八芳華,二十八,因為人長得清秀,嘴巴甜,會說話,哪個見到她的人不說溪殃的好,以前真的二八,十六時,個個誇可愛,清秀,學習好的。現在二十八,不說可愛,總得說有氣質漂亮什麼的。也只有眼前這個女人一如既往的會說她長得媚,說她那單鳳眼就像狐狸的眼睛,盯著你說話時再眨啊眨的,就能將人的魂兒都勾走了。

第一次說的時候還是在十幾年前,過年前的村子集中祭祀的時候,她在一大堆阿婆阿姨輩的面前說的。當時的溪殃恨不得挖一個洞跳下去。這是一個長輩該說的話嗎?那樣的輕浮。而且對於一個還是孩子的孩子說這樣的話,不是徒惹人笑嗎?只是十幾年前那個老是笑的很年輕,有種鄉村味道的,用現在的話來說很有田園風格的她,只能感慨時間就是一把殺豬刀,催人老啊!

“……”

所以,對於她一開口就是這小狐狸的,溪殃很無言,本來想說句新年快樂的也懶得開口了。

“你阿媽之前說借我兩隻竹簍的。”

“好的,你等等,我就拿給你。”

她接過竹簍就走了。

……

下午一家人閒聊時,溪殃說起了這件事,母親笑著說溪殃是一隻像狡猾的小狐狸,只是披著狐狸皮的呆兔子而已。

後來,父親和母親也說起了她最近幾年的遭遇。

鳳娟,也就是那個說溪殃是狐狸的女人。年輕的時候長得挺漂亮的,為人處世都蠻不錯的,挺會來事的。當時,她和溪殃的叔叔都在城裡的水泥廠打工。

溪殃的叔叔,有著一米七八的身高,身材那是個棒啊!長著一張娃娃臉,嘴巴會說話,很會來事,懂得浪漫,就是很懶惰,追求的是極致生活的享受,再加上他是家裡的小兒子,哥哥姐姐們都疼著他,在物質方面對他是很寬鬆的,和女人在一起相處他很捨得。長得帥、會說話、又

多金的男人,年輕的女孩子很容易就會掉進他的懷裡。當鳳娟和溪殃的叔叔談朋友時,溪殃的叔叔還有另外一個女朋友。

那個時候,鳳娟對溪殃的叔叔可是愛得死去活來的,如果不是孩子不小心流產了,她肯定會願意為溪殃叔叔生兒育女的。後來知道了叔叔的那個女朋友的存在,還多次鬧著要求叔叔和那個女人分手,甚至還做出了一些極端的事情來。

叔叔不願意和那個女人分手,那時候,在多次的吵鬧中,鳳娟對叔叔深深的絕望了。儘管後來,溪殃的嬸嬸也不是那個女人,但那時候鳳娟已經嫁給別人了。只能感嘆一句,誰年輕的時候沒有遇到過個渣。

鳳娟在和溪殃叔叔鬧翻分手後,在家人的介紹下,迅速閃婚了。儘管那個男人沒有溪殃叔叔那樣一表人才的外貌,也沒有叔叔那麼多金,那麼會說話。鳳娟還是嫁了。

在鳳娟小的時候,見多了城裡人生活水平的高,還有工作後見到的,心裡曾產生了深深的羨慕,希望將來自己也能嫁個城裡人,就算沒有城裡戶口在城裡有房子的半個城裡人也好。溪殃的叔叔就是半個城裡人,家裡都寵著,平時愛打扮,都說姐兒愛俏郎。可最後,鳳娟嫁的卻是實實在在的農村人。

鳳娟嫁的男人叫做程金,別號程咬金。是愛妹的小哥哥,家裡的第五個兒子。人長得比較矮小,平時也不大注意穿著,幸好人長得比較白皙,一白遮百醜。鳳娟嫁給他時,也沒有一份正當的工作,平時在家裡都是幹農活,種地,餵豬,養雞鴨。不是什麼農場,就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而已。閒時給別人打打臨時工賺點生活費。程金家和溪殃奶奶家離得並不遠,誰也不知道為什麼鳳娟那麼倉促的就決定嫁了,還是嫁給和前男友同一條村子,同一個祖先的男人,還沒出五服。

當鳳娟嫁的時候,溪殃還回鄉喝喜酒了。

後來再次見到她時,她已經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了,也就是那回她說溪殃是會迷惑人的小狐狸。

當家裡的孩子多了起來的時候,程金有沒有什麼穩定的收入,鳳娟整天都得為柴米油鹽和孩子的事情發愁。

那時,村子裡還有城裡很多人都興起了到香港打工,他們一開始是偷偷的辦證過去的,一般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最多不會超過三個月。

很多人都過去,在香港當農民工,儘管他們沒有香港戶口和身份證,待遇沒有香港人的好,不能有一份很好的固定的工作,但是他們什麼苦力工都做,水泥工、搬垃圾的、甚至是運屍體之類的他們都幹,住的地方木板都長了木蝨子,吃的很多時候都是撿人家扔掉的或者是不吃的,比如祭祀用的用品,香港人是不吃的,但大陸人一般都是很好的晚飯,很多人家裡除了過年就是清明的時候吃得最好。還有香港人不吃豬心、鴨子之類的內臟,但是他們都吃的。

儘管生活的條件是樣樣不行,但是他們在香港打工一天的錢就能抵擋過在家裡這邊三五天甚至是一個星期的。只要他們一年時間能有半年能去香港的話,那麼他們回到家裡就能生活的很好一段時間。那個時候很多去過幾趟香港的人,回來之後都蓋了房子或者拿錢做了小本生意。

程金也跟著別人去了幾趟,回到家蓋了一層兩百多平方的房屋。

本來以為好運就要繼續來臨的時候,香港那邊查得嚴了,很多人儘管簽了約也會被退了回來,甚至被關進牢裡,儘管在香港坐牢是有錢拿的,但是那種滋味不是沒有坐過的人能體會到的。

程金很不幸的一開始的三次簽約都被退了回來,三年之內不能再辦理到香港的證件,後來有黃牛票,他想盡辦法偷渡過去,一開始還是能過去,再後來一回就被抓了,關進了牢裡一個星期。

在這之後,他又偷渡過去了,一去就是三年。可是家裡只有他一個勞力收入,鳳娟得在家裡照顧孩子。這樣一來,他沒有寄錢回來,他自己也不回來。家裡入不敷出,漸漸地就支撐不下去了。

鳳娟把孩子託付給婆婆,自己辦了證跑過去了。找到程金的時候,程金已經非常的落魄,只是單單考幫別人搬運屍體才有收入,可哪裡會天天有屍體搬,就算有,也有同行啊!在香港這三年裡的艱難生活,他的身體幾乎都垮了,人變得非常的瘦小。可不願就這樣回家,

鳳娟到來的時候,狠狠的哭了一回。接下來就是想辦法工作的事情了。可是一個女人,一個證件只有一個月能待

在這裡的女人,沒有什麼過多的學問,還得把偷渡過來的丈夫帶回去是何其的困難。

鳳娟和丈夫商量了一個晚上都沒有結果,可是鳳娟不知道丈夫早就不是三年前的那個了。三年的艱辛生活,看到別人的幸福,自己早就扭曲了。

看到妻子的到來,程金想的更加多了。

第二天他帶著妻子去看香港的夜景,鳳娟被深深的震撼住了,也迷住了,對於一個嚮往財富的女人來說,沒有什麼比得過一堆現金堆放在她眼前的震撼力更加大了。

在程金的不斷**和被香港的迷惑下,鳳娟很快就沉淪了,就算後來程金把她送給別人過夜,換取收入,她也同意了。

待滿一個月之後,鳳娟帶著對香港繁華的迷戀和金錢的收穫,還有丈夫一起回到了村子裡。

可是,受了**的人就像是賭徒,哪裡能放得下。儘管出賣的是肉體,但是能擁有那樣的生活確是很多人願意換取的。

令鳳娟難過的是,她的簽證沒有再被批准過,她也不敢一個人偷渡過去。

但是鳳娟不願意再回到村子裡過每天煮飯帶孩子的枯燥生活,她和程金吵了幾回,毅然來到城裡找一份工作幹了起來。幹著幹著又幹起了在香港的那一行,不過收入就少了很多了。

程金畢竟還是一個男人,在香港時生活的逼迫使得他扭曲了,回到自己所在的城市,哪裡還能看得過眼自己的妻子給自己帽子戴。

大吵大鬧了幾回,程金有一回來狠的,他不打女人,但是自己上吊去了。最後救了回來,鳳娟也就死心的不出去了。不管怎樣,程金始終是她的男人。中國傳統女人的服從丈夫的天性現在依然深深的刻在骨子裡。

可生活總得下去啊!程金的身體幾乎垮了,苦力也就做不了了。人在絕望的時候,總會想走捷徑的。

那時候,很多人在公路邊偷電線裡的銅線或者是鋼鐵廠的鋼筋,程金也去了。他和幾個人在天有點灰暗灰暗的傍晚,別人下班之後,過去行偷竊之事。

也許是他活該,也許是老天捉弄,他被發現了,結果別人都跑了,可是他最後被捉了,發現他的人是他小學時的一位女同學。

程金被關了進去半個月,才放了出來,這時,面對著無能的,終日暴躁的丈夫,還有嗷嗷待哺的三個孩子,柴米醬醋鹽,鳳娟忍受不住這樣的生活了。她又一次跑了出去。

大概三個月之後的七月十四,鬼節。鳳娟回來過節。全家人一起安靜的吃完午飯之後,鳳娟和程金又吵了起來,程金拿起早就準備好了的農藥就喝了下去,一開始鳳娟不以為然,可是看到程金一下子倒下去,在地上翻滾著,然後抽搐,口吐白沫,兩眼翻白。她整個人魂都不在了。

程金的妹妹愛妹連忙打急救電話,洗腸子洗了好幾桶水才救了回來,把家裡之前賣地的兩萬塊錢都用光了,之後還得過段時間再去清腸胃,需要的營養還得跟上。家裡哪裡有那麼多的錢?孩子還在上學。可是再去幹那行的話,丈夫就真的是沒有了。也許死老婆的男人是幸福的,也是死老公的女人卻是難以幸福的。

後來,愛妹介紹了鳳娟進她所工作的酒店,做清潔工,還把自己大部分的工資拿給程金治病用。

可是程金的身體經過這一回是真正的垮了。

……

還記得,溪殃在高考完之後,回到老家玩的時候,經過他家門前時,已經完全認不出他來了,之後還偷偷的問妹妹,他是誰,八公不是早就不在了嗎?八公是程金的父親。

妹妹很驚訝的說,你不知道?那是程金叔。

溪殃嚇了一跳,怎麼可能?程金叔比溪殃父親的年齡小很多的,也就才三十多點,不會超過三十五的,可是誰能告訴我,為什麼程金叔會是一個滿頭白髮,面板暗黑,嘴脣發黑的糟老頭呢?

……

當溪殃大二的時候再回鄉時,得知程金叔在端午節的第二天時候,口吐白泡沫,離開人世了,留下了三個未成年的孩子還有妻子鳳娟,還有他白髮蒼蒼的老母親。

他的一生也就這樣的完了,作為一個男人他不能給妻子穩定的生活,作為一個父親他不能給孩子幸福的生活,作為一個兒子他不能給母親安慰……

其實令溪殃覺得無語的是,他居然學了以前女人的那一套,一哭二鬧三上吊,他還更加的厲害,還喝了毒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