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正文_第122章:一廂情願

正文_第122章:一廂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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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22章:一廂情願

“可是你們看上去好般配!”林初實誠的說。

餘應辰睨她一眼,語氣變冷:“哪裡般配了?”

林初輕咳一下,低頭喝杯中奶茶,沒作言語。

氣氛有點尷尬,餘應辰緩了緩語氣,繼續說:“我有了女朋友,就不能跟你一起吃飯了?”

“不是啊,只是……”

“你約了人?”

“啊?”林初揮手否認:“沒有,沒有,沒有約人!”

初始,餘應辰就不贊同林初跟池南夕在一起,兩人分分合合好幾次,餘應辰都看在眼裡,如讓他知道,林初此次來B市是為了池南夕,中午也約了池南夕,他一定很生氣很生氣。

“那就不要拒絕我!”

餘應辰站起來,繞過白色的咖啡桌,拎起林初的雙肩包,大步走向收銀臺,結賬去了。

林初在後面追:“喂喂喂,把包還我,我包裡沒錢……”

對於每逢跟餘應辰在一起,餘應辰就幫她拎包這一舉動,林初很不能理解。

女人揹包就是為了圖漂亮,就算包裡什麼也不裝,為了搭配衣服,也會背一個包。

林初以前但凡揹包跟餘應辰出去,餘應辰必定會幫她拿包。

一個大男人,拎著一個女式包晃來晃去,畫面可想而知。

林初跟餘應辰抗議過這個問題,說他不能以減輕她身上負擔為由,剝奪她追求美的權利。

餘應辰改正過一段時間,可是後來又不知不覺的犯了,林初問他這是什麼毛病,他說:“給我在一起,我見不得你受一丁點的累!”

餘應辰開車帶著林初,到處找吃飯的館子。

林初跟他說,隨便吃點就行,不用大費周章的找吃飯的地兒。

餘應辰說:“我們時隔三個月才重新聚在一起,第一頓飯意義重大,一定要吃頓好的!”

信誓旦旦的說吃頓好的兩個人,開車開了一個多小時,最後進了大學城附近的一家沙縣小吃館。

點了兩碗鴨血粉絲湯,三籠灌湯包。

這讓林初有點好笑,幾個月不見,餘應辰摳門的本事更上一層樓了。

點的東西上齊,餘應辰拿了一雙一次性筷子,颳去上面的毛刺,遞給林初:“還記得這家館子嗎?”

恩?

林初環視了一週這家小店,因為這家店開在大學城附近,前來這裡吃飯的,大多都是周邊的大學生,在一群青春稚嫩的面孔裡,林初與餘應辰顯得有些格格不入。

哦,不,林初今天穿的顯嫩,是餘應辰自己格格不入。

林初剛想搖頭說忘了,腦子突然靈光一閃,拍著手說:“啊~~~我想起來啦,我在天籟拿的第一份工資,就是在這裡請你吃的飯!”

這讓餘應辰很欣慰,往林初瓷白的小碟子裡夾了一個蘸了料的湯包:“虧你還記得!”

那時候,林初剛來H市,偽裝成普通家庭的女兒,沒什麼人脈,也沒什麼錢,多虧餘應辰‘慧眼識英才’才讓她在人生地不熟的H市站穩腳跟。

餘應辰是她人生的第一個老闆,更是她的伯樂,兼良師益友,可以說沒餘應辰,就沒林初的今天。

林初一直都感恩餘應辰的幫助與提攜,在第一個月拿了工資之後,

主動邀請他吃飯。

她是新人,怕影響不好,故意跑的遠遠的,在離天籟五百米的地方等餘應辰。

她事先打探好了,餘應辰回家就是這個方向,她就在這個方向的一個站牌下面守株待兔。

她伸手攔住餘應辰的車子,當時餘應辰正在打電話,被突然跳出來的人嚇了一跳。

看清車前面的人是林初後,把她狠狠罵了一頓,說她腦子進水了,才會攔他的車。

林初很委屈,紅著眼睛,低著頭,等餘應辰罵完了,氣消了,她才怯怯的抬起頭,弱弱的說:“老闆,我想請你吃個飯,不知道你有沒有時間!”

林初永遠都不會忘記餘應辰當時的表情,像是他打人一頓,人硬塞給他幾個棗,特別尷尬,特別……好玩。

然後,林初就坐著他的車,拿著手機看著地圖,指揮著他來到這裡。

請人吃飯,就請沙縣小吃,林初起初也覺得太寒酸,但是她當時沒辦法啊,為了彰顯自己已經長大,可以足夠獨立,她拒絕家裡提供的金錢支援。

第一個月,她的工資不到三千,除去房租,水電費,各種雜七雜八,所剩無幾。

所以,她必須勤儉度日!

所幸的是,餘應辰並沒有因為她請人吃飯,請的是沙縣小吃而心生不悅。

他泰然的吃著小籠包,喝著粉絲湯,長輩似的教訓林初:“你剛工作不久,花錢不能大手大腳,請人吃飯這種事,一個月一次就行,別太多,真正的友情不是飯桌上建立的……”

…………

“你當時的樣子,比我爸還像我爸!”

林初在粉絲湯里加了辣椒,吃的滿頭是汗。

感覺到空氣的凝滯,林初抬頭看對面的餘應辰,他垂著眼睛,盯著自己的大海碗,眸底有一絲暗色。

“我不是說你老,我的意思是……你說的話,我爸都沒那麼跟我說過……”

林以誠就林初這麼一個女兒,從小要星星給星星,要月亮,給月亮,從來沒有在金錢上限制過她。

林初這麼一解釋,感覺還是不太對,方要再解釋的通順合理一點,只見餘應辰抬眼,淡笑著說:“林初,說實話,我這個人很無趣吧?”

眼底的深處,是一絲淡淡的薄涼。

林初怔了一下,趕忙搖手否定:“沒有,沒有!你是我見過的三觀,性格最好,最上進,最靠譜的男人!”

“可……你不喜歡!”餘應辰垂著眼睛,聲音低低的,悶悶的。

林初筷子的裡湯包‘啪嗒’一聲掉進竹製的籠屜裡,怔怔的看著餘應辰。

餘應辰抬起頭來,林初與他的目光告短暫的接觸,馬上把頭看向別處。

餘應辰揚了揚脣角,帶著幾分苦澀,想要從容的吃東西,卻發現做不到。

林初在他心裡就是個死結,怎麼解,都解不開。

索性放下手裡的筷子,出了汗的雙手,在筆挺的西褲上摩挲了幾下,輕笑:“我是不是很自不量力?”

林初的真正身份沒被揭穿之前,餘應辰尚為自己農民的出身暗自菲薄,更別說現在,林初是堂堂市委書記的女兒,他呢?雖然憑著自己的本事,小有成就,但是把兩個家庭放大一比,他與她差的,不是靠努力就能跨越

的。

表面上風光無限,令很多人年輕人敬仰的餘應辰,也有不為人知自卑黯淡的一面。

“老大……”

林初心裡堵的難受,想說一句安慰餘應辰的話,卻說不出來。

她低頭摳著指甲,透明的指甲油,被她摳出一小塊兒一小塊兒,露出本來暗啞的甲面。

兩人都沉默著,冒著熱氣的鴨血粉絲湯煙煙繚繚,氣氛一度陷入僵硬。

到了大學生中午放學的時間,原本清淨的小店,一下子湧入很多年輕的笑臉,他們說說笑笑,打打鬧鬧,兩人之間的僵硬,瞬間被喧譁包圍。

餘應辰忽地發出一聲嗤笑,恍若自言自語,又像是對林初說:“我們這是幹什麼呢!”

重新拿起筷子,夾了一個湯包放進林初的餐碟裡,催促說:“快吃,一會兒都涼了!”

林初抬眼看過去,餘應辰臉色坦然,動作自在。

她輕輕的鬆了一口氣,小聲嘟囔:“好好的,亂說什麼話,多尷尬啊!”

餘應辰微微一笑,眼神澄澈清明:“我喜歡你,又沒讓你非喜歡我,你有什麼可尷尬的?”

林初臉有慍色,夾起已給湯包塞進餘應辰的嘴裡,面目憎恨:“堵住你的嘴,看你還亂說話!”

餘應辰邊嚼著滿口流油的湯包呵呵笑,眉眼舒展,笑容真切,他忽地就想開了,與其跟林初彆彆扭扭的相處,還不如坦白點,順其自然。

她喜歡不喜歡他,是她的事,他喜歡不喜歡她,是他的事。

她有權利不喜歡他,他也權利繼續愛慕她。

沒人規定,一個男人喜歡一個女人,那個女人就一定要喜歡他。

也沒人規定,一個女人不喜歡一個男人,那個男人就不能追求她了!

再說了,只要林初一天沒穿上婚紗,他就還有機會。

怕什麼,做不成情侶,他就林初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只要她不主動推開他,他有信心俘獲她的心,一年不行,就兩年,兩年不行就五年,人生本是無趣,關鍵看你自己怎麼過?

吃過午飯,餘應辰提議到附近的大學校園走走。

吃飯期間,池南夕打了好幾個電話給林初,做賊心虛,林初不敢當著餘應辰的面接。

偷偷的給池南夕發簡訊,說自己跟朋友在一起,不能過去,午飯讓他自己解決。

池南夕給她回了一條:“男的?”

林初:“嗯!”

然後池南夕就沒再回資訊,任憑林初連發了好久條解釋與抱歉的簡訊,他都沒有再回復她。

難道生氣了?

一頓飯下來,林初非常忐忑。

此刻,餘應辰提議到大學校園走走,她糾結萬分,一方面想趕快見到池南夕,跟他解釋清楚,一方面不想拒絕餘應辰的熱情邀約。

最後林初一咬牙,抬頭衝著餘應辰半是拒絕半是撒嬌的說:“老大,我腿疼,走不動!”

餘應辰過來看她的腿,挑了一下眉梢,好好的,怎麼會腿疼?

“今天走了太多的路,累了!”林初皺著一張小臉,可憐巴巴的說。

餘應辰怔了一下,輕咳幾聲,會錯了意,帶著幾分拘謹,遲疑的說:“那……我揹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