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怒我,惱我,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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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怒我,惱我,恨我
當天晚上千尋哄有信睡覺後,袁江南敲門走進她的房間。
他深情,又鬱鬱寡歡的臉孔,讓千尋猜到了他想說什麼。
“江南。”她輕聲呼喚他。
袁江南走到她身邊,艱難地開口:“千尋,我們就要結婚了,你能不能答應我一個要求?”
“當然,只要你的要求不過份,我不會拒絕。”千尋說。
“那你能不能答應我,不要再去見林浩天了。”袁江南說。
千尋別開眼,默不作聲。
袁江南突然抓住她的肩膀,強迫她面對自己:“千尋,我的要求不過份,你為什麼不能答應我?你和林浩天已經離婚了,你不應該再對他有任何不應有的幻想了,而你,你是我的未婚妻,難道你不應該把心思放在我身上,對我忠誠嗎?”
“江南,我沒有。我去看他,只是因為我心裡內疚,浩天是因為我和有信才變成這樣的,我無法做到對他視而不見。且不說他是有信的父親,就算是一個陌生人,我的心裡也不會好過。”千尋解釋。
“你今天留在醫院一整天,我的心一刻也不能安寧。我很害怕,很害怕你對我的承諾會因為他而動搖。答應我,不要再去醫院看他了好嗎?我知道他不會有事的,而且,他不會缺乏傭人照顧。千尋,我對你只有這麼一個要求,答應我好不好?”袁江南哀求道。
千尋無言以對。
袁江南突然緊緊地抱住千尋,閉上眼睛,惶恐地喃喃自語:“我好不容易才可以和你在一起,千尋,不要破壞我的幸福,求求你,不要離開我……”
千尋的眼淚突然,無聲地掉落下來。
然後,她蒼白著臉孔向他承諾:“江南,我答應你,我全都答應你……”
她也曾經嘗試過和袁江南一樣的痛苦和恐懼,她知道那種痛和恐懼有多深,所以,她不想再讓袁江南受到和自己一樣的傷害
。
既然她和林浩天已經沒有可能,那麼,她一定會用她所有的愛,去回饋另一個對她傾情付出的男人。
第二天早上,李媛欣打電話到遲家來。
剛好是千尋接的電話。
“喂,你好。”千尋禮貌地問候對方。
李媛欣認出是千尋的聲音,她沉著聲說:“我有話要跟你,你出來跟我見個面吧。”
千尋愣了一下,然後馬上認出這是李媛欣的聲音。但很快,她就恢復平靜:“有什麼話,在電話裡說也一樣。”
“不行,我一定要跟你見面,其實不用我說你也猜得到,我們見面的內容無非是關於浩天。”她說。
千尋沉默半晌,然後平靜地說:“好,你把地址給我。”
李媛欣把地址告訴千尋後,千尋掛下電話。
她跟家人說,出去見個朋友,很快回來。
一聽千尋說要出門,袁江南馬上變得緊張起來:“千尋,你要去哪裡?”
“江南,我不會忘記昨晚和你的約定,你放心,我要見的人,不是浩天。”千尋說。
袁江南知道千尋不會說謊,於是他卸下心防,微笑地對她說:“早去早回。”
千尋終於松馳下來,她說:“好,你在家等我。”
然後她離開了家,前往了與李媛欣約定的地址。
事實上,千尋知道自己會答應和李媛欣見面,完全是因為林浩天。
十五分鐘後,千尋到達目的地。
從千尋踏進餐廳的那一刻起,李媛欣的目光就緊緊地盯住她。
昨天重遇太匆忙,她根本沒有來得及發現千尋的變化
。
如今她有時間,有機會細細觀察千尋,明顯地發現千尋比兩年前更迷人了。
她的穿著打扮雖然簡單但不隨意,整潔而又不失美感。她把頎長的烏髮隨意傾瀉下來,使她看起來更加楚楚動人。一雙清澈的眸子,像月光一樣皎潔,深沉的瞳孔隱隱然透露出一種高雅的氣質。這種氣質包含著堅定,勇敢,和對人生世事無常持懷的淡然處之。
這樣的女人,魅力不可敵擋。
李媛欣放眼觀看,果然發現餐廳裡眾多男人的視線被千尋緊緊吸引。
餐廳裡引起一陣**。
聰慧如千尋,她當然知道男人為她著迷。只是她根本無心取悅男人,於是她選擇漠視,抬頭挺胸,優雅從容地走到李媛欣面前。
當她坐下後,對視李媛欣的目光時,發現她眼中的忌妒之火仍在熊熊燃燒。
千尋仍然選擇漠視,她冷淡道:“說吧,你想對我說什麼?”
“既然你這麼識時務,那我就不拐彎抹角了。”李媛欣露出陰冷的笑容。
“我從來不喜歡拐彎抹角。”千尋說。
“既然兩年前你選擇離開,那麼,我希望你徹徹底底地離開,以後不要再跟浩天見面了。”李媛欣提出要求。
“兩年前我就已經說過,與其擔心我會影響浩天的心情,不如用自己的行動去影響浩天。”千尋說。
“那麼你呢,你已經和浩天離婚了,你又能否認自己對他還有多餘的幻想嗎?”李媛欣問。
“我的心情不重要,你也不會想要在乎我的心情。”千尋說。
“對,我是不在乎你的心情,但我在乎浩天的,我不希望他因為內疚因為責任而強迫自己去接受一個他不愛的女人,這樣他會活得很辛苦。你一定也瞭解那種得不到自己所愛的人的痛苦,不是嗎?”李媛欣的言語很犀利,很直接。
當然,千尋的表情平靜,但心卻免不了受到傷害
。
沉默良久後,千尋終於開口:“我和我的孩子不會構成你的威脅,再過不久,我就要重回新加坡生活,而且,我就要和江南結婚了。”
千尋從來就不是擅耍心機的女人。更何況,把話表明,可以讓他們每個人都過得更好。
“既然你要和別的男人結婚,你就安安心安地去做你的新娘,你幹嘛還跑回來?”李媛欣很氣憤。
李媛欣的無禮與無知,並沒有惹怒千尋。她只是冷淡地說:“臺灣不是你的地盤,我回來不必經過你的允許。如果你真的這麼在乎浩天,此時此刻,你應該在醫院裡守護他,照顧他,而不是跑來這裡怒我,惱我,恨我。”
千尋的話雖然難聽,但卻是實話。即使李媛欣再怎麼世故,再怎麼圓滑,一時之間都無法答上話來。
經過兩年,千尋變得更加勇敢自信,而李媛欣,雖然表面依然風光,但骨子裡的自信和驕傲則早已蕩然無存。
“如果浩天真的愛你,他不會因為我和我的孩子而忽略你,放棄你。正如你所說,我和我和孩子,只是他的一個負累,他並沒有賦予我們與責任相對應的感情。如果我真的要跟你搶浩天,兩年前我就不會提出離婚,更加不會離開臺灣。”千尋說。
“既然你決定放棄浩天,那麼你這次又為什麼要回臺灣?”李媛欣追問。
“我回臺灣的理由,不需要跟你解釋,”千尋淡淡地微笑,“言以至此,以後我不會再跟你見面。”
“兩年過去,你這個女人怎麼變得這麼傲慢?”李媛欣怒問。
“我不介意你對我的評價,”千尋無所謂地笑了,“兩年前你就不喜歡我,那時我也從未因為你的傲慢無知而讓自己難受。兩年後的現在,我和你的生活早已沒有任何交集,我和你也只不過是陌生人。所以,我更加不會在意你對我的評價。”
然後,千尋站起來,在眾目睽睽之下離開了餐廳。
而李媛欣,則氣得臉孔發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