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繁體版 正文_第一百六十二章 遺傳基因真強大

正文_第一百六十二章 遺傳基因真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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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一百六十二章 遺傳基因真強大

佘漫漫一連喊了幾聲傅少錚都沒有迴應,她的臉色當即就變了。不過她到底是大家族培養出來的,做不出那聲嘶力竭的模樣,她和傅少錚也沒有確定什麼關係,不想被看輕,所以她當下包袱款款的走了。但走了歸走了,不代表放棄了。放眼H市,傅少錚的出眾是有目共睹的,有這樣的人做夫婿,什麼事都會輕鬆許多,更何況她和他不是一般的交情。要是她早一點醒悟,也不會花費十年時間碰壁之後才明白這點——女人再怎麼強,都不如嫁得好。

而傅少錚和沈耀之間一切的錯誤都源自於他把她的手機黑了,他自己卻忘記了,而沈耀另買了一個手機號,用同樣機型的手機矇騙了他,讓傅少錚以為她是找到電腦高手解決問題了。這樣一個算得上是自作自受的誤會,居然在很久以後才被發現。

沈耀回老家參加小學同學的婚禮了。她也是回家的時候意外看到一張請柬,便主動提出要去,順便散散心。沈爸閒不住,醒撐著躺了一個月就要回工廠,再次無業的她總得找點事做。自從老家沒了親人,她也有很久沒回老家了,也不知道家鄉有什麼變化。

她的老家是另外一個市,倒也不是太遠,坐三個小時的大巴,再坐十來分鐘的摩托車就到了。她的老家也是屬於城邊郊區,不遠不近,條件也可以。

老遠的看到誰家院子裡搭著一個五彩篷布,就知道那家有紅事白事。現在的人大多都在酒樓禮辦喜宴,圖省功夫,這麼原汁原味兒的農村婚禮倒是好久不見了。好久沒回過老家,她差點都找不到路。本來漂漂亮亮的出門,等到了目的地,她也是一腳泥,略顯狼狽了。

又是年輕小姑娘,又不在附近居住,知客使也愣了愣。

“大爺,是我,我是沈青雲家的丫頭,陽陽。”沈耀的記性還好,他們整個村幾乎都姓沈,說來說去都是親戚。知客使是村裡的老支書,位高權重,村子裡的紅白喜事都找他做知客。

“陽陽啊,你可好久沒回來了。真

是女大十八變,爺爺我都沒認出來。”

“變漂亮了吧?”沈耀喜滋滋地問道。

“漂亮,漂亮。”

正在這時,有人喊她的名字。

見新郎官兒一連喜色的向她走近,沈耀忙跟大爺告別,也快步上前。他也算是來的巧,新郎剛接親回來,這才沒錯過。

“行啊,張毅,變帥了好多。”她一捶他的肩,笑道:“還認的出我來,算你小子有良心。”

“忘了誰也不敢忘了你啊,當初我可是追過你。”張毅笑。

“要是你當初就有現在這麼帥,說不定我就從了你了。”沈耀上下打量他一眼,笑道。都說人逢喜事精神爽,再一身合體的西裝一襯,當之無愧的男主角啊。

“現在也不晚啊。”張毅打趣。

“你也不怕張叔拿刀削你。”

兩人說說笑笑,倒沒有分別的疏離感。不過今天張毅是主人公,她也不好耽擱他,又說了幾句約定今天過後再說,她就去喊叔伯阿姨了。今天來的賓客都是熟人,一圈圈打招呼,她也還真忙。

得空之後她就跑去看新娘了,除了不是在酒店辦喜宴,其它跟城裡娶媳婦兒差不多,拍攝的,跟妝的,伴娘,還有時不時過去看新娘的人,幾乎把新房都填滿了,沈耀愣是沒有找到下腳的地方。不過她也會想,反正等會兒有新人答謝,只是晚一會兒,就等等唄。人都坐滿了,她也就先四處轉轉。

聽說政府要開發了,聞風而動的小企業搶先來佔地盤,各家留了一點菜地,土地大多都租出去了,所以老家是一半廠房,一半農村的格局,說不定等她下次回來,連田埂都看不到了。

她家的老房子位置在村子裡比較居中,熱鬧是熱鬧,但就沒租出去多少土地,近一點的土地讓熟人種些蔬菜,其他遠的都荒置了。她拿著手機,沿著田埂,邊拍邊走,不注意踩到一個石子,腳一歪,摔田裡去了。站得高,看得遠,摔得痛,這都是附帶的連串反應

,手掌心紅紅的一片,火辣辣的疼,膝蓋也硌到了,痛倒是其次,但她臊得慌啊。她都多大的人了,走路還摔跟頭,幸虧沒人……

然後她聽到了孩童清脆的笑聲。

暈!才僥倖沒人看到呢,又來一小孩兒。

正想著要怎麼封口,略一抬頭,就看到一小一大兩個圓球,一前一後,張開手,踩著田埂像是走鋼絲一般的過來了。顧不上想其他,她往田埂上一坐,先樂了。

“美女,你沒事吧。”大點的圓球走近問道。

沈耀這才仔細看了看兩人,同樣的圓臉,紅臉頰,肥厚的肚子,她敢說,不用去醫院查DNA就知道這是親生父子。不過,這人是誰,貌似有點眼熟。

在沈耀努力回想的時候,對方也想起來了,驚喜的嚷道:“沈耀,你是沈耀!”

“……”她還是沒記起對方的名字。

這點冷場顯然不影響什麼,對方又道:“我是沈維壯啊。”

一聽這個名字,沈耀驀地睜大眼,“沈維壯?!”她記得這個名字,不僅是因為聽起來略顯老年人,更是因為他是第一個跟她表白的人,記憶中他雖然名副其實的壯,但也沒達到現在這個規模。不過隨即她更是驚呆了,“你兒子都這麼大了?!”他跟她還是同歲吧,已經走到那麼前端了。

沈維壯不好意思的嘿嘿兩聲,又趕緊叫兒子喊她姑姑。

論輩分她還真是姑姑……沈耀應了一聲,想了想,從口袋裡摸出幾支棒棒糖,給她和沈維壯一人一支,其他的都給了他兒子。

沈維壯一手接過,一手摸了摸兒子的後腦勺,有感而發,“要是當年咱們成了,他現在得管你叫媽了。”

沈耀差點沒被這句話嗆死,半晌她臉色一正,“同姓不婚。別亂說,孩子聽得懂。”她才不會那麼早結婚生子,就是生子也不會是眼前這個小圓球,不管是不是圓球媽會做飯才把這父子倆養得這麼雄偉,但不得不說,遺傳基因真強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