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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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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時尚

大概是在九八年的時候,我第一次見到有人穿韓國鬆糕鞋。說實話,若是別人穿了它滿大街的走,我看見倒是挺不錯的,儘管有人批評它,說其既不美觀,又不科學,長期穿著可能還會影響小女孩的足部發育,但就外形來說,我的第一印象還是很好,作為時尚產品,它張揚個性又另類大方,我實在想不出什麼理由來鄙視它。

但要命的是穿它的是我的一位女性朋友。做為一個姑娘,穿起厚底的鬆糕鞋,邁著時尚的步伐,走在流行的前沿,本來也沒什麼不好,關鍵是她的身高和腿型實在糟糕,完全不襯臉型和身材,再加上這麼一個小坦克般的拖腳地雷,整體形象簡直就比蛤蟆穿上高跟鞋更加慘不忍睹。

這些話我當年也曾原原本本、一五一十的告訴了我的朋友。結果她怪眼一翻,當下就摘掉了鞋子,往垃圾筒裡一扔,光著腳丫子站在大街上,果斷地吩咐我:再去給我買雙別的來。結果,我跑了整整六個鞋店,才顛顛地完成了任務,揹著一雙女式皮鞋回到她身邊,一路上行人無不側目。

時間在走,時尚在流。時值今日,已經很少有人再穿著那樣的鞋子招搖過市,隨便哪個時裝雜誌都把它看成惡俗的象徵——時下最流行的是“暴走鞋”,一種介於運動鞋與旱冰鞋之間的東西。從當年的白襯衫藍褲子,經過鬆糕鞋最氾濫時代的劣質泡沫塑膠,再到風火輪一樣的暴走,時尚就一步一步地走到了今天。

作為引領時尚的群體,小資是當之無愧的。她們的品位和情趣向來與常人千差萬錯:大家看瓊瑤,她們就看三毛,等眾人看三毛時,她們又捧起了亦舒、張愛玲、安妮寶貝、李碧華……一直到胡蘭成。王小波是不常讀的,那是憤怒青年們的最愛。

醫院有一女護士同事賈某,言必稱自己為小資的典範,時尚的代言,平時穿著打扮也頗見功力,尤其喜歡追求鞋的感覺,用她的話來說,鞋子是“世界上最值得尊敬的東西”,也就是說,她很鍾情並優待自己的腳。

因為不是她的男朋友,所以我一直沒有機會親眼目睹過她的秀足,但從三天一換,週週更新的鞋來看,她的腳應該不是很差勁,起碼可以打80分以上。這一點在醫院已經形成公認,曾經還傳出某小夥子患者對她的小腳極其感興趣,從而暗戀一事。

流言蜚語的沸沸揚揚之中,她照例踩著自己執著的步伐向著時尚前進,直到前不久的一次全院大會上,我們都已按部就班,忽然會議室門外傳來“撻、撻”的響聲,門被推開,原來是秀足美人——誰也沒有想到的是,她的腳上居然裹著兩堆泡沫塑膠,那是一雙鬆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