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張法官進行強力反撲
億萬首席,請息怒! 墨少,你家戲精上線了 猥瑣君子 天醫 女配是無辜的 網遊之萬人之上 靈魂驛站 極品魔師 劍在天涯 野獸是奴隸
第110章 張法官進行強力反撲
第110章:張法官進行強力反撲
儘管失去了關鍵證據,但警方並沒有撤案,相反,辦案人員加緊了偵破力度,並去事發現場川香園餐館進行了祕密勘察,走訪,提取殘留物,然後將情況詳細彙報給了局長。局長思慮再三,決定立即抓人。?
就這樣,張法官“鋃鐺入獄”。?
張法官畢竟是張法官,他果然進行了強力“反撲”,他只承認跟玫瑰小姐喝過酒,其他的一切則一概不承認。他態度蠻橫而又強硬,要趙青梅拿出確鑿證據,如果拿不出來,則是誣告,他就要進行反訴,要讓市花付出誣告的代價,以“誹謗罪”領刑受罰。好厲害!?
張法官拒絕提供任何口供,案子幾乎沒有進展,陷入了僵局。?
張法官很清楚,事情已經過去好長時間了,餐館每天都要打掃,不可能留下紙巾等有效證據。他堅信,就是那個他當時實施**的沙發,也不會留下“殘留物”,因為他清楚的記得,儘管喝了酒,但他離開飯館時,還是沒忘檢查沙發,沙發上什麼也沒留下。哪怕是一丁點兒!?
那麼趙青梅的內褲呢,如果她次日發現上面有東西,作為一個懵懂的女孩,她絕對不會保留的,要麼扔掉,要麼洗淨。要是沒有了關鍵的證據,就憑趙青梅報案以後的筆錄,就能判他張法官有罪?簡直是痴人說夢。?
在“局子裡”,張法官也把辦案民警一一駁倒。民警出示了川香園老闆文孃的證詞,可那證詞僅僅證明張法官曾在川香園與青梅喝過酒,其餘的文娘什麼都沒看到。這證詞蒼白無力,有跟沒有一樣。張法官說,和趙青梅喝過酒的人肯定不止他一個,若喝酒就認為有**動機,那趙青梅不知道被人**了多少回。民警問,喝酒時,你為什麼從頭至尾不讓服務員進?張法官說,我跟趙青梅說她弟弟的案子,不宜讓人聽見。民警說,狡辯,你是在為**營造環境,你以各種理由一杯杯勸酒,設下圈套,誘使玫瑰小姐一步步落入你的虎口。張法官說,我抗議,你們這是在進行“有罪推論”。?
民警拿出幾張照片,照片拍的是川香園那個包間,以及桌、椅、沙發——沙發就是最終實施**的“道具”。張法官不屑的笑了,問,這能說明什麼?開飯館的就是靠這些物品經營,靠這些東西為顧客服務,你們該不會把桌椅沙發搬到法庭上作為證據展示吧??
辦案民警啞口無言。?
事情有點騎虎難下了。?
如果找不到新的證據,以目前的狀況就得放人,怎麼辦?放不放人?民警請示局長,局長說,不放!是真的就假不了,繼續“審訊”,爭取讓嫌疑人“招供”。?
可是,新的證據在哪裡?已經山窮水盡了。?
陳鵬飛一趟趟去公安局探聽訊息,但民警每回都告訴他:沒有絲毫進展。?
訊息傳到身體已慢慢恢復的青梅耳裡,青梅幾近絕望。?
讓青梅的希望沒有完全泯滅的是,她以為陳鵬飛知道了這件事會斷然和她分手,但直到現在,陳鵬飛也沒有說出分手的半點意思。?
守在病房門口的民警已經撤走,陳鵬飛就用更多的時間陪伴在青梅的病床前,但二人往往是相視一眼,然後相對無言。?
這天,張小萍下班後來看望青梅。由於工作忙,張小萍已經好幾天沒來了。她知道陳鵬飛晝夜守候在醫院,因此她就可以放心的忙她的事,青梅這邊就全部交給陳鵬飛打點。青梅住院的訊息張小萍一直在儘量保密,就連親如姐妹的李嬌和劉紅她都沒告訴。?
張小萍將陳鵬飛拉到病房外問案子的情況,陳鵬飛說,張法官可能要反訴,他說青梅誣告他,他要讓青梅以“誹謗罪”領刑。?
張小萍問,**不是明擺著的嗎,怎麼能說是誹謗?事情卡在哪裡??
陳鵬飛說,關鍵證據沒有儲存下來,張法官不認賬。?
張小萍問,什麼關鍵證據??
陳鵬飛說,青梅當時穿的內褲,從內褲上可以提取張法官作案時留下的“殘留物”。我在公安局問過辦案人員,只要能找到那個內褲,就可以將“殘留物”進行DNA鑑定,到那時,張法官再怎麼巧舌如簧,也沒辦法賴掉。可是,民警問青梅,青梅說她把內褲扔了。?
張小萍淺笑了一下說,多虧我留了一手,好險啊!?
陳鵬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問,小萍,你留了一手什麼呀??
張小萍說,青梅說得沒錯,她當時是把內褲扔了,但我趁她沒注意又把內褲撿了回來,用報紙包了,悄悄放在了我的房子裡。我當時內心就有個念頭,我要替青梅“報仇”,要“報仇”就得拿事實說話,拿什麼事實?內褲就成了核心事實。?
陳鵬飛激動得一下就握住了張小萍的手,他不停的說,感謝你……感謝你小萍,你將會是這個案件的最大轉機,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