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沒有錢就得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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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沒有錢就得跟我走
第3章 沒有錢就得跟我走
“可是我真的不是鬼啊?”對於齊力硬說自己是鬼的行為,陶素覺得很委屈,它真的是妖不是鬼!
“我知道了,你是狐狸精對不對。”狐狸精最為人類最熟悉的妖怪,很快就被拉出來往陶素身上扣!
陶素搖了搖頭,它不是獸妖,它是高貴的草木精,是吸收日月精華的,才不是會吸人精氣,吃人心臟的狐狸精呢,而且它們還有狐臭,陶素自認為比它們來的高階許多。
“也不是啊!你讓我想想還有什麼妖怪是以漂亮出名的呢?”齊力覺得有義務看穿它的原型。
“我想到了,你一定是花妖了?”花嘛,肯定漂亮。齊力連蹦帶跳的吼出了自己的答案,這次一定錯不了,他對自己很有信心。
再次搖頭!不對,但是接近了!陶素覺得一直不停的努力猜測自己原型的齊力很可愛,所以故意不給提示,等著這小子
“靠!你到底是什麼玩意啊?”再次被否認的齊力狂暴了,不過他還沒來得及幹出點什麼來,馬上被自己的哥哥給打斷了。
“對於你是什麼型別的妖怪,我完全不感興趣。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沒錢?”對於死愛錢的齊心來說,自己是否能得到賠償才是他所關心的事!
點頭!
對於陶素給出的這個答案,齊心一點都不覺得意外。那麼,他會否自認倒黴就這麼放過弄壞他汽車的陶素呢,答案是否定的。
望著陶素那堪比狐狸精的美麗面容,債主齊心忽然靈光一閃,隨即突出了邪魅的笑容:“那就沒辦法了,你只能賣身還債了。”剛好自己手上的藝人跳槽了,妖怪嘛,至少臉蛋上絕對有優勢。
“賣身?”這人真的好恐怖,樹也是有尊嚴的,他可不是一棵會隨便賣身的樹:“我不當小倌的。”
要是這人真打算賣它進妓院的話,我只能不負責任的落跑了,太欺負樹了!
“什麼亂七八糟的,你小子是多少年沒來人間了?”還小倌呢!這是多少年前的稱呼了,現在都叫mb了。
“我算算!一千零三年吧。”
好吧,看來這是一隻土包子妖怪,簽了以後得好好j□j一番才能帶出去。
在齊心的忽悠下,陶素同意成為明星賺錢還債。就這樣,齊心付出了一輛新車的代價,成果拐帶了品種不明的千年妖怪一隻。
對於這筆剛成交的買賣,齊心還是比較滿意的。從能夠被自己成功拐帶這點來看,這隻傻妖怪的本性絕對是純良。老實說,妖怪弄壞人類的東西,居然願意照價賠償損失的,這絕對是古今第一隻,至少他以前聽都沒聽說過!
品行純良,還自帶強大的妖怪屬性。好好培養一下,就算成不了大神,怎麼著也能混成個小粉紅。
齊心之所有如此有信心,絕對是有理有據的。
這傢伙的屬性既然是妖怪,自然有著其種族的先天性優勢。
首先,就是他那副逆天的長相,這絕對是他最大的優勢。作為靠形象吃飯的明星,臉可謂是最重要的。而妖怪比人長的漂亮,已經連他這個堅定的唯物主義者都知道的常識。可不是,人家用的是幻化,比什麼國家的整形技術都來的先進,還能保證絕對沒有後遺症,這能放在一起比嗎?
第二,就是他那驚人的體力了。還是那句話,妖怪嘛?當然比一般人經得起折騰了。什麼時差啦,連續趕場啦,完全不用擔心他會身體吃不消,聽說他們修煉的時候都是全年無休的。可以隨便折騰的藝人,可是經紀人的大愛!
最後一點,更是隻有他才有的優勢。那就是自帶的完美身手,只要好好控制一下力道,不管多危險的動作都可以完全不用替身的。話說,哪個替身有他本人,不對本妖厲害?
如此天生就是明星料的妖居然落到了自己手中,要是不能弄出個大神來,簡直沒天理。
不過,你把個妖精弄來當明星,真有考慮過天理這種東西的存在麼?你也不怕來天雷的時候被誤劈。
面對如此美好的未來,齊心卻忽然患得患失起來。這麼好的事情怎麼會就落到了自己頭上,不過到頭來空歡喜一場吧!
這個念頭一出來,齊心立馬開始不淡定,左思右想後,還是覺得先把合同給敲定了,保險一點。可是他完全沒有考慮到,其實合同這個東西,對妖怪來說可沒有半點約束力。
齊心在星耀雖然不是什麼頂級的經紀人,但是怎麼說也算是星耀的老人了,手上也曾培養出過小粉紅,地位總歸還是有一些的。
公司連藝人的面都沒見到,就要籤合同。這要是放在平時,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誰叫現在是特殊時期呢。齊心費盡心思捧出的小粉紅,居然被公司給強換了經紀人,雖然這是小粉紅自己的要求。
但是,星耀在這件事要的確有那麼幾分不厚道,為了這事,齊心幾乎鬧到了要辭職的地步。
現在他不再提辭職的事,只是要求籤一個新人而已。雖說有些不符合公司的規定,但是為了安撫他,星耀最終選擇了妥協。畢竟無論是資歷還是能力,齊心都是一等一的,他能給大家都找個臺階下是最好不過的事情了,星耀樂的皆大歡喜。
當然,雖然星耀同意了簽約,也寄來了合同。但是由於只是齊心私自簽下的藝人,合同待遇什麼自然不可能太好,公司也不會特意給他安排什麼出頭的機會。
既然公司沒給什麼安排,齊心也樂的慢慢準備。他可也不傻,這傢伙長相太讓人驚豔,貿貿然帶回去公司,保不定就會被人給截了胡。雖說演藝公司最不缺的就是美人,但是美也是要分等級的。
只有傾國傾城,才能讓無數的人意亂情迷,失去理智,甚至甘心情願為之付出一切。而自己手上的這位,恰好就是這麼一枚人間禍水,真是奇貨可居!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齊心還有著其他方面的考量。
透過這兩天的接觸,齊心確定這傢伙根本就是個與世隔絕千年的老妖怪,對於當今社會的很多東西都很陌生。
雖然這傢伙看起來一副很講道理的模樣,但是,他也不敢隨便把他放出去啊。‘千年’兩個字說明他的殺傷力絕對小不了,況且他還記得自家的汽車的殘骸還躺在路邊呢!
還有他那提著兩個人還能飛天遁地的本事,也讓他震驚不已,在失去汽車後,他有幸嘗試了一把人肉飛機,到今天還心有餘悸呢。
所以先把合同簽了,把名分確定下來後,自己j□j得差不多了再帶回公司方為上策。
想好對策後,齊心正準備叫陶塑過來簽字,忽然想起一個重要的問題。這傢伙到底會不會寫字!
事實證明,陶素會寫字而且還寫得很好,可惜是毛筆加繁體。
齊心拿著簽上陶素大名的合同,不知道公司在收到這份合同後會不會覺得自己籤的這個人有點奇怪。就算是習慣使用繁體字得臺灣同胞們,也不會用毛筆籤合同吧。不過,這字寫得倒是真心不錯,以後要是出演古代戲,寫字什麼的就可以真身上了。
再說,偶像明星還能寫得一手好字,可是能幫他加不少分呢。不過,這簡體字還是得學,學不會簡體的話,至少也得會寫硬筆字吧,總不能隨身帶著筆墨紙硯給粉絲們簽名吧,這也太穿越了點。
合同簽完了,齊心總算有了一點安全感,終於又心情緊緊觀察起自己的新藝人來了。
既然要進城,陶素自帶的那件古風十足的衣服自然是不能再穿了。昨晚,齊力隨便從後備箱裡巴拉了一件衣服給陶素穿上,當時沒有仔細觀察過,這會兒齊心才有心思細細起打量穿著齊力衣服的陶素來。
雖然有點不合身,但是現在一副大學生打扮的陶素依然當得上‘漂亮’兩個字。
當然論起漂亮,還是那身古風的白衣更適合他一些。怎麼說呢,有種飄飄欲仙的清新脫俗感。
靠,自己到底在胡思亂想些什麼,這可是妖怪,不折不扣的千年老妖怪,和神仙什麼的扯不上半毛錢的關係。話說,這種妖中帶仙的氣質,到底是什麼品種的妖怪?
不過比起深究陶素的品質,齊心覺得現在還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
那就是身為經紀人的自己應該給自己的藝人打扮一下,配置一些行頭了,至少也配置幾套合身的衣服吧。
齊心是個急性子,立馬拿上合同拽上陶素就出門採購去了,當然得隨便把合同寄回公司去。
“哥!等等我!”發現被遺忘的齊力,立刻跟上大部隊的腳步衝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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