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節:一波三折的IPO程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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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節:一波三折的IPO程序(4)
透過這個毫不謙虛的宣告,他們劃定了自己的地盤,同時也打擊了微軟和雅虎這兩個主要的競爭對手。拉里和謝爾蓋給人氣網站、第二大搜索引擎雅虎貼上了“邪惡”的標籤,因為他們接受其他網站的付費來幫助其具有更多的出現在搜尋結果中的機會。Google的搜尋結果優秀而單純,而雅虎的結果是有汙點的。
但是二者的區別遠不只這麼簡單。根據皮尤慈善信託機構(Pew Charitable Trusts)的研究,大多數計算機使用者都沒有意識到Google的搜尋結果中還包含了廣告。這是許多聰明人搞不明白Google到底是如何賺錢的主要原因。皮尤研究稱,62%的Google使用者並不知道免費搜尋結果同其右側顯示的廣告之間的區別。根據市場推廣專家的說法,如果更多的人意識到這些寫在小方塊裡的文字是付費廣告的話,他們點選這些廣告的可能性就會變小。Google的利潤之所以增長得如此之快,是因為這個新媒體中存在許多界限模糊的地方。
Google為那些廣告貼上了“贊助商連結”的標籤,避免明確它們的特點。這個說法沒有“廣告”的意味,結果,更多的人點選了它們。“Google的廣告出奇的有效,因為大部分使用者並沒有意識到它們是廣告。這算邪惡嗎?”艾倫·多伊奇曼(Alan Deutschman)在發表於《Fast Company》雜誌的一篇文章中這樣問道。
對許多人而言,Google關於善惡的標準完全是為自身利益服務的,它等於宣稱Google的做法才是唯一正確的做法。而且,它使公司與眾不同,並受到全球的關注。它還對Google的潛在僱用物件和僱員們有正面的影響,而這是一位Google僱員在Googleplex的白色公告板上寫的。許多最出色的工程師的內心深處有著非常強烈的是非觀、善惡觀,而技術本身就是一個決定光明還是黑暗的勢力。出於本能,一些天才的技術人員就被吸引到一家除了擁有最大的利益和市場份額,還具有魅力十足的價值觀和美德的公司。而當微軟和比爾·蓋茨在長達數年的反壟斷程序和官司中糾纏不清,被形容成貪婪的獨裁分子之後,Google的立場就顯得更具魅力了。
在Google的IPO檔案中公佈的其出色的財務狀況驚呆了分析師、競爭對手和投資者。這個飛速發展的搜尋引擎擁有獲利的傾向。2004年上半年,公司銷售額達到14億美元,其中利潤1?郾43億美元。而2003年同期的銷售額是5?郾6億美元,獲利是5 800萬美元。兩組資料之間的巨大差異顯示了公司加速發展的勢頭。如果公司公佈的財務資料不是如此驚人的話,布林和佩奇所說的話就不會那麼值得注意了。不過,在這個世界上,人們會更認真地聽取富有的和有權威的人的話,而不是窮人和弱勢群體的話。這樣的財務成果使Google創辦者們的說法得到廣泛傳播。在20世紀90年代,當許多在銷售方面一籌莫展,沒有利潤可言的網際網路公司都競相上市的時候,Google選擇繼續保留私有制,一直等到最後時刻才顯山露水。在此期間,它造成了一部受到國際廣泛關注的印鈔機器,投資者們都對它垂涎三尺。
“本世紀最受期待的IPO開始了,上市檔案披露了這位搜尋引擎巨人的財務狀況細節、商業策略和風險因素,而它迅速取代了鮑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關於伊拉克的紀實文學作品,成為了這個國度最熱門的話題。”這是《新聞週刊》的說法。
布林和佩奇足夠富有,也足夠理想主義,可以把錢的問題放在一邊。在他們對Google目標的描述中,這兩位創業者說,他們希望Google的繁榮和獨創效能夠幫助這個世界解決重大的國際問題。“我們熱切希望將Google建設成一個能使世界更美好的機構。我們正在建立Google基金會,而且我們打算為基金會投入可觀的資源,其中包括投入員工的精力和大約相當於Google股票和利潤總額1%的資金。我們希望這個機構可以在國際影響力方面超越Google本身。”
然而,Google的IPO檔案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官員非常惱火。在一系列私下交流的信件中,他們針對股票拍賣的機制向公司提出了連珠炮似的問題。同時也質疑了兩位創辦人闡述公司哲學的信件,指責它的民間文化氣息。
“請修改或刪除下列說法,比如‘向世界提供偉大的服務’,‘做值得做的事情’,‘對世界巨大的積極影響’,‘不作惡’還有‘讓世界更美好’之類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給Google及其律師的信中寫道,“請將‘讓世界更美好’標題下的那部分內容改成同貴公司產品有關的負面因素,比如同Gmail產品相關的隱私權隱患。”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提出了數十個財務和法律問題,其中包括一些會使投資者對圍繞Google的風險產生錯誤或者片面看法的提法:“你們稱同Overture Services的官司是‘毫無法律依據’的,這是個司法結論,Google無權做出這樣的結論。請修改或刪除這個說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拒絕在檔案沒有修改之前批准這次交易。雖然Google做出了一定讓步,但拉里和謝爾蓋並不打算放棄它的標準。委員會的官員特別不喜歡檔案中對兩位創辦人、施米特以及其他人的隨意稱呼。“在整個檔案當中,你們對執行官員、董事會成員和主要持股人都直呼其名。”他們寫道,“為了清晰之故,請考慮修改這份公報,用全名來稱呼這些人,或是用姓氏來稱呼他們。”拉里和謝爾蓋拒絕了這個要求。
2004年5月4日,Google剛剛為慶祝其上市程序的開始而舉辦了派對不幾天,麻煩就來了:汽車保險業巨頭Geico(美國政府僱員保險公司)起訴Google的搜尋引擎侵犯了其商標權。這家保險公司稱Google的廣告體系透過Geico擁有的商標非法牟利。因為Google的所有收入和增長點都來自廣告,這樣一場官司看起來可不是個好兆頭。“我們現在是,可能將來也是,智慧財產權爭端的物件,而為此類指控辯護的成本極高,我們有可能被要求支付賠償金,而且我們使用某些技術的權利會受到限制。”Google在其上市檔案中列出了上述可能的風險。在美國國外,Google擁有很強的增長潛力,不過它也遇到了類似的法律糾紛。“法國的一個法庭認定我們非法縱容廣告商選擇一些商標作為搜尋關鍵詞,”Google宣稱,“我們對這個判決提起了上訴。我們還在德國因為類似的事件捲入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