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節:為Google工作的理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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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節:為Google工作的理由(1)
第五章
10條為Google工作的理由
在布林和佩奇幾乎用光了最初從貝托爾斯海姆等投資者那裡籌集到的100萬美元,又透支了自己的信用卡所有的限額之後,形勢更加嚴峻了。這一年的年底,它們網站的訪問流量已經達到每天50萬次查詢,布林和佩奇很清醒地認識到,現在他們需要籌集到相當數量的資金來不斷地為系統新增計算機。系統中新增的計算機越多,他們可以處理的查詢量就越大。而他們能夠處理的查詢量越大,他們公司增長的速度就越快。可是,他們卻不願意失去對自己公司的控制權。
1998年秋天,布林和佩奇帶著建立世界上最棒的搜尋引擎的夢想,離開了斯坦福大學。他們把計算機、小機械和玩具搬進了門羅公園附近的一所房子的車庫和幾個房間裡,這所房子還帶有溫水池。這所房子的主人,也就是他們的第一任房東,名叫蘇珊 · 沃吉西基(Susan Wojcicki)。因為她讀書時的室友是布林的女朋友,所以她認識了布林。布林和佩奇本來可以用1 500美元每個月的價格租下這幾間房,但是他們堅持要支付1 700美元,額外的200美元用來支付各項費用和稅金。他們希望從一開始就以恰當的方式來做每件事情。9月7日,他們正式建立了Google公司,然後,他們在銀行開了公司的第一個賬戶,將貝托爾斯海姆的10萬美元支票轉存入新賬戶。他們還僱用了一個朋友,也是他們在斯坦福的博士生同學克雷格 · 希爾維斯通(Craig Silverstein),作為他們的首位僱員。“就像任何一家優秀的矽谷新創公司會做的那樣,我們找到了一個有富餘空間的地方,然後在車庫裡工作。”希爾維斯通說。不過,沃吉西基有一點驚訝,她本來以為車庫裡那些傢伙只有在她白天外出的時候才來上班。“我們想,反正他們只有白天工作的時候才會在那裡,我們甚至都不會注意到他們,”沃吉西基說,“可是,他們一天24小時都在那裡,一整天都在。不過後來,我們也適應了。而且,託他們的福,我們可以免費上網了。”
5個月後,沃吉西基的車庫已經裝不下布林和佩奇的公司了。因此,1999年初,他們搬到了帕洛阿爾託中心的大學街的幾間辦公室。之後,公司還先後換過幾次辦公地點,而每次搬遷都標誌著公司文化的進一步形成和公司的發展。他們希望工作的過程引人入勝、充滿樂趣,而且決心保持這樣的風格。一座時尚的大學城市中心建築的二樓是一個理想的選址,這裡離斯坦福大學還不到1英里,而且比辦公花園要有活力得多。他們兩個都不清楚公司要透過什麼樣的方式來賺錢,不過,他們覺得只要自己的搜尋引擎足夠好,總會有一些機構想要在內部使用它的。最重要的是,他們都對幫助人們在網上更快捷地找到相關的資訊這項工作抱有持久的熱情,這一直是他們的首要動機。“因為對目前的搜尋引擎不滿意,所以我們創辦了這家公司,”佩奇說,“即使我們的公司成功了,它也只是一個副產品。”
當時,他們的搜尋引擎在斯坦福大學和圈內人士當中已經很受歡迎了,每天要處理大概10萬條查詢。而這樣的成長全都依賴於使用者對其效能的廣泛認可,人們透過口耳相傳、電子郵件和即時資訊來向朋友們推薦Google。這些都是免費且行之有效,像病毒傳播一樣迅速廣泛的市場推廣方式。而且,現在他們離開了大學校園,變得更加孤立了,所以,他們不想放棄這個戰略。1999年1月,他們二人為斯坦福大學的40名學生以及其他一些校內人士作了演講,而且,他們還一直同他們的教授保持著密切的聯絡。2月,他們又向用戶和朋友們傳送了通訊。
“現在搜尋專案Google已經變成公司Google?郾com了。我們希望能夠為大家提供更高質量、大幅改進過的搜尋服務,而一家公司似乎是實現該目標的最好的工具。”布林和佩奇在通訊稿中寫道,“我們現在僱用了更多的員工,添置了更多的伺服器,以擴大系統的規模(現在,我們每次訂購21箱計算機元件)。同時,我們進行網頁捕獲的頻率也提高了,所以我們的搜尋結果不但生成得像從前一樣快,而且還總是及時的。我們還在迅速地僱用專業人才,來將最新和最偉大的技術應用到網路中。”
布林和佩奇列舉了10條為Google工作的理由,其中包括:頂尖的技術,股票配送,免費甜點和飲料,還有數百萬的人“會使用和推崇你編寫的軟體”。儘管創業之初,他們曾經遭到許多潛在合作伙伴和投資者的拒絕,他們的目標還是很遠大,而且隨著使用者數量的增加,他們的熱情也不斷高漲。而其他人也開始注意到他們了。1998年,Google就躋身於《個人電腦》雜誌公佈的最好的100家網站和搜尋引擎之列——雖然還是以Beta版(或者說測試版)形式出現。
而當時盛行的合併風潮使布林和佩奇佔據了更有利的位置。那些更加著名的商業搜尋引擎,包括AltaVista、Excite和Lycos,都在漸漸偏離它們最核心的使命——投資改進搜尋技術。它們要麼在更加巨大的母公司裡漸漸沉淪,要麼忙著追逐廣告收入,因為那些新上市的?郾com公司擁有大筆資金卻缺乏明智的經營方針,正盲目地大筆投入廣告費用。這導致其搜尋質量不斷降低,也迫使使用者們去尋找替代品。而在尋找過程中,他們找到了Google。能夠在《個人電腦》雜誌上露臉,使成千上萬的人第一次知道了Google的存在。這也給Google的創辦者上了一課,使他們意識到免費在媒體上曝光的價值。所以,在他們的矽谷鄰居們大筆燒錢做廣告的時候,Google並未跟風而上,花錢購買橄欖球職業聯賽的廣告權或是進行奢侈的市場推廣,它分文未花,但卻受到越來越多使用者的歡迎和認可。
當時流行的認知是,一個能夠滿足各種需要的網站是最佳的網際網路入口網站。可是布林和佩奇從來就沒有相信過這種論調。這些綜合入口網站一心想要滿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最終卻失去了自己的特色,無法滿足任何一個特殊的或者專門的需求。而網際網路的發展方向卻是個性化。佩奇和布林是目標專一,反對多頭出擊的人,他們始終堅信網際網路搜尋是他們能夠解決的最重要的、長期的課題,而這樣做會為他們吸引成群結隊的新使用者。為了確保每次搜尋的速度、準確性和可靠性,他們將籌集到的大部分資金都花在了添置計算機硬體裝置上,同時,他們的大部分精力也都投在了尋找人才和開發軟體上。他們的頭腦中有一個既定的目標:成為搜尋行業的統治力量。就在大家都放棄了搜尋、甚至把搜尋貶低為一種商品時,他們倆卻始終堅信,搜尋對於全球資訊網的導航和拓展至關重要。隨著Google的查詢數量越來越大,他們開始意識到自己無意中創造了一個極端受歡迎的品牌和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