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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那天我,一直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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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那天我,一直哭

肯定還有人會問:難道馮朦朧後來成了你們市電視臺的播音員?二狗的回答是:沒有,他只上過一次電視。

讀者們現在肯定都急眼了:不可能,上一次電視怎麼可能成名?二狗的回答是肯定的:能!

現在二狗慢慢道來馮朦朧的成名經歷。在80年代初,馮朦朧的確是個白衣勝雪的朦朧派詩人,也是眾多少女心中的偶像。雖然寫朦朧詩在當年比較時髦,但畢竟還是個比較小眾的群體,不足以讓全市人民群眾都瞭解他,而且,他83年嚴打時就因為“流氓罪”入獄了,直到94年才放出來。他成名就成在他出獄後的一個月,厲害不?出獄一個月就成名了!

且說當時我市舉辦了第一屆全市詩歌大賽,市電視臺全程錄播,由於94年前後卡拉OK這東西剛剛風行,這又是我市第一次舉辦這樣的比賽,所以幾乎吸引了全市男女老少,這比賽說是詩歌大賽,但其實就是卡拉OK大賽,94年那時候還誰讀詩啊?!在這屆比賽的整整半個月的跨度裡,我市的市民基本是每天等新聞聯播結束後立馬就坐在電視機前看比賽,邊看邊說:“哎呀,這是我們廠子老李的二兒子”什麼什麼的。這比賽沒什麼門檻,交50塊錢就能上。據二狗分析,全市起碼有90%的人看過這屆大賽,而且,到了今天,大家早就忘了冠軍是誰,就記得了一個馮朦朧。就好像是唐朝時一次科舉考試過後大家都忘了那屆的狀元是誰,但卻記得了一個吟出了“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的張繼一樣。

馮朦朧和張繼有倆共同點:1、比冠軍(狀元)出名得多。2、都是詩人。像二狗這樣寫小說的顯然不行,還是詩人厲害。雖然二狗上了鳳凰衛視還有其它的一些電視臺,但是到現在還沒出名,急死了都,現在冷靜的分析一下,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沒寫詩,最近二狗也開始嘗試著寫詩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先不提二狗否能出名這事兒,先說說馮朦朧的成名過程。且說那一屆卡拉OK大賽正值港臺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型級人物登陸大陸之際,引爆了新一輪的流行歌曲熱潮,老百姓們愛聽也愛唱,整屆大賽的參賽歌曲全是《來生緣》、《瀟灑走一回》、《水手》這樣的流行歌曲,而且參加者也多是18-25歲的年輕人。當然了,這一切,都是在馮朦朧出場以前。馮朦朧出場之後,立馬用他那特有的鏗鏘有力的詩歌擊垮了所有參賽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記得,馮朦朧出場之日,整個大賽已經接近尾聲了,市民們已經多少出現了點審美疲勞,對舞臺上那些青春靚麗的姑娘和帥氣的小夥兒都有了點兒牴觸情緒。所以,有著無比幽怨的眼神並且留著唏噓的鬍渣子的馮朦朧一登場,立馬吸引了所有電視機前觀眾的注意。哄孩子的放下了懷中的孩子,吃飯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連寫家庭作業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筆。

普通歌手上來就唱,可是那天穿著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裝的馮朦朧上來就鞠了個90度的躬,而且,這一躬,足足鞠了五秒,把觀眾都看楞了:這哥們兒這是要幹啥?謝罪?

“朦朧詩朗誦:《那天我,一直哭》。”可能是在監獄裡呆糊塗了,馮朦朧說這幾個字時面無表情,沒有任何停頓,語句也沒有任何節奏感。

說完這句,馮朦朧抬頭看了鏡頭又停頓了三秒鐘,喉結用力的一骨碌,嚥下了一口口水。觀眾更迷糊了:這哥們兒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別人都是上去就唱,他怎麼什麼動作都比別人慢上三拍?!

當大家已經開始懷疑臺上這人是不是真要朗誦時,馮朦朧終於開口了:“謹以此詩獻給我最愛的詩人,顧城。顧城,聽說你走了,我淚滂沱,那天我,一直哭……”

觀眾們明白了,這哥們兒要開始了,他這詩是獻給另一個詩人的。

正當觀眾們已經基本適應了馮朦朧這慢三拍的節奏時,馮朦朧忽然大聲的朗誦了起來,開始暴風驟雨了!真是防不勝防啊!

“金黃的穀子灑進了我的眼睛,所以我,開始哭,金黃色的淚水灑在了媽媽那乾裂的手上。”

“灰色的報紙映入了我的眼簾,所以我,繼續哭,灰黑色的淚水滴在了這片滄桑的土地裡。”

“潔白的雪花飄過了我的視線,所以我,還在哭,潔白的淚水和雪花一起散在古老的風中。”

這朗誦沒有任何停頓,連斷句都沒有,像是rap但又沒有任何節奏。詩的美感、朗誦的美感全沒有,就像是打字機一樣“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電視機前的觀眾全都睜大了眼睛張大了嘴,不明白他這唱的是哪齣戲。二狗當時也徹底被他弄迷糊了:這也叫詩?即使叫詩!那你這叫朗誦嗎?

這馮朦朧根本不給觀眾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時間,馬上又來了第二段。

“那天我,一直哭。我愛這片土地上的人們,我愛他們的五千年的善良,我愛他們永恆的憧憬和希望。”

“所以我,一直哭。因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我喜極成泣想為他們歌唱。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據說,當他連珠炮似的讀到“一直哭,一直哭”的時候,已經有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關了電視了。

可他這詩極長,足足幾千字。流行歌曲通常3、4分鐘,可他這一朗誦就是10幾分鐘。

當他朗誦到第二分鐘的時候,全市50%的觀眾就都換了臺,瀕臨崩潰了,不換不行了。

當他朗誦到第五分鐘的時候,全市95%的觀眾都換了臺,能扛到5分鐘的各個都是起碼能把同一天新聞聯播聽10次還不膩的高手。

當他朗誦到第八分鐘的時候,全市110%的觀眾都換了臺。為什麼是110%呢?因為有10%的觀眾以為他總該朗誦完了就把臺換了回去,哪知一換看到的還是他,都趕緊再換一次臺。

據統計全市口味兒比較重能夠把這詩從頭到尾聽下來的不超過10個,二狗是其中之一。雖然二狗口味兒比較重堅持著聽了下來,但是二狗身邊沒有一個人能把這詩聽得超過3分鐘的。

第二天,馮朦朧就成名了,成為了巷議的焦點。走在大街上,大人小孩都認識他,他真的成名了。

那天僥倖沒看電視的市民最終也難逃一劫。因為94年前後我市流行電視點歌,誰過生日了誰結婚了誰做壽了都流行在市電視臺上點個歌祝福一下,然後不知道哪個無聊的人想故意噁心自己的朋友,在朋友結婚之際他給電視臺打電話說:“能不能把上次詩歌大賽上馮朦朧朗誦詩歌那骨碌截下來,我太喜歡他那詩了,我想點那首詩。”結果電視臺的人還頗具娛樂精神的真的給他點了。然後……連續三天,每天都有人點馮朦朧的那首詩。這哪兒是噁心一個人兩個人啊?一下子起碼噁心好幾十萬人!三天之後,電視臺就收到了無數投訴,迫於激憤的民眾壓力,電視臺再也沒放過他的詩朗誦。估計要是有人再敢放馮朦朧的詩朗誦,電視臺該被砸了。

這次一夜成名對於馮朦朧來說也是好於預期,他根本就沒有想到。當他發現自己已經成為明星詩人的時候,多少有點自得。後來他發現大家都是在嘲笑他的時候,他也頗具娛樂精神不以為意:“想繼續聽我的詩,來紅旗公園吧,我有時候在。”

可見,這馮朦朧對待詩歌的態度還是很堅持的,真是十幾年如一日,一直沒有放棄詩人的理想。雖然到了94年的時候人們早已經忘了朦朧詩為何物,但是馮朦朧卻始終堅持著,前幾年,還可以看到他在紅旗公園的地上用清水毛筆寫詩,當然也許他已經是在練書法了吧。但不管怎麼說,他這樣的精神值得學習。

據黃中華說,那天他捱打時那個手持《今天》刊物的小姑娘,後來也是經常來紅旗公園。她在其後的20幾年的時間裡,成了大姑娘、小媳婦、小娘們兒、老孃們兒,她在紅旗公園裡乾的事兒也根據時間的推移變成了練香功、開傳銷會、練*、唱卡啦OK,反正,什麼流行她幹什麼,就是沒見過她再來這開詩會。

每當黃中華說起這些的時候,總是長吁短嘆的感慨人性。

當然了,現在寫的是1982年,馮朦朧正是一個白衣勝雪羽扇綸巾的朦朧派青年詩人。在那個年代,哪個知識分子要是沒讀過幾句朦朧詩,還真不好意思自稱知識分子。馮朦朧家庭出身也相當不錯,他的爸爸就是高階知識分子,在80年代初就是高階工程師。

可能有人會問:就這麼一個出身知識分子家庭寫朦朧詩的,怎麼可能是“不是猛農不過江”的李燦然的對手?

別急,聽二狗說完。這老馮家一共有倆兒子,一文一武,寫詩的這個是二兒子,他家還有個大兒子,這大兒子在當年有個響噹噹的綽號:“東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