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法院門口的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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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法院門口的插曲
182.法院門口的插曲
“你憑什麼關我老師?!憑什麼,你們司法不公!你們放我進去!憑什麼攔著我?!”
張偉幾個人還沒有走到法院門口就突然聽到了一個喧鬧的女性吵叫聲,而且聲音似乎還蠻大的。
而當他們幾個走到法院門口的時候,看到兩個保安正在攔著,一個差不多一米六幾,大概十幾歲的小女孩,。
“你們放我進去!你們憑什麼抓我老師!”小女孩子明顯想衝進去,在奮力的掙扎著,但很可惜兩個保安完全是她對付不了的。
而兩個保安似乎也是束手束腳的,生怕傷到了這個小女孩。
張偉聽到這話有些奇怪的對旁邊的周慕雲問道:“這個小女孩,怎麼回事?”
張偉聽她話裡面說的,好像是什麼他老師被抓了?學生為老師鳴冤?
周慕雲聽到這話,露出了一副尷尬的表情,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好像這件事情有什麼難言之隱一樣。
“怎麼不好說?”
“倒不是不好說,就是這個案子有點奇葩,說出來怕衝進你們的三觀。”
周慕雲聽到這話,表示沒有什麼不好說的,就是這個小女孩口中的案子有點奇葩,而且很丟臉。
張偉聽到這話也不在意,自己以前上學的時候教材上面什麼奇葩的案例沒有,能有多奇葩?
周慕雲看著滿臉無所謂的張偉道:“這個小女孩是一個小學五年級的學生,今年12歲,有一天被人家發現他老師在教室裡面和她發生的性關係……
然後發現這件事的老師通知了這個孩子的家長,然後這個小女孩的家長就把和這個小女孩發生關係的老師告上了法庭。”
張偉聽到這話有些奇怪的問:“每年不都是有這種人渣靠幼女的無知來掘取性利益嗎?十四以下全部按**來,很簡單的,直接送他進去就是了。”
這個案子有什麼奇葩的?
十幾億人沒有幾個人渣敗類,你真以為你活在天堂裡面?
等一下,那這個小女孩為什麼跑來這裡鬧?還說要把她老師放出去?
周慕雲說到這裡尷尬之色越來越重:“到這裡都很正常,問題是,這個判決剛剛下來,這個小女孩就跑來鬧事了,說她自己跟她老師是真愛。
說憑什麼把她的老師抓起來?要求我們無罪釋放她老師,而且已經過來鬧了好幾次。”
周慕雲不由得嘆了一口氣,自從現在未成年人越來越聰明,有些事情變得越來越奇怪了起來……
“咳。”鄒雨聽到這話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好,自己十二歲的時候屁事都不懂,更別說還說什麼真愛了。
現在十二歲的女孩子竟然開放到了這種程度,還說什麼是真愛?而且至少是跨越了二三十歲的真愛。
“你們這是法律不公!你們這個法律有問題!你們這個是限制了我的自由!這是**!”那個小女孩被兩個保安控制住之後還不斷的掙扎大喊道。
很明顯,小女孩的大吵大鬧,引來了不少圍觀的群眾,大家都很喜歡看熱鬧。
“通知她家長了嗎?”周慕雲看著聚集了不少圍觀群眾的現場,有些尷尬的對旁邊的保安說道。
畢竟這個小女孩這樣大吵大鬧的,雖然自己這邊不理虧,但是影響終究不好,說不定哪個傻*大V帶頭造謠,自己這些人還會莫名其妙的被人罵。
保安聽到這話點了點頭,看起來已經不是第一次處理這件事情了:“她剛一來我就打電話了,她家長說馬上就到。”
“你們這是限制自由!是獨裁!一點都不皿煮!我和我老師在一起你們憑什麼把他抓起來?!我有我戀愛自由!”
“小姑娘,我們跟你解釋過很多次了,不滿十四周歲是沒有性同意能力的,無論是自願,還是強迫都構成**罪。
所以你老師被抓是完全符合法律的,你再怎麼鬧都沒有。”
周慕雲聽到這話也只能再次解釋了一句,我也是心累啊,跟一個小孩子講道理,完全講不通。
小女孩明顯不滿意,這個解釋有些惡狠狠的說道:“呸!你們這是限制我的自由!憑什麼我和誰上床,還要受你們約束!
人家外國像我這麼大的結婚都有!還有生孩子!你們這些人到現在一點都不進步!還固守成規的!”
“沒錯,法律在這方面確實是限制了你們的自由!但可惜法律在這一方面採取的是家長主義!
因為你根本沒有能力來決定你的自由,所以法律要像家長一樣來保護你!如果不保護你,就是害你!如果不限制你!就是害你!”
鄒雨看著是個無理取鬧的小女孩,實在忍不住站出來說了一句。
小女孩聽到這話,有些不服輸的說道:“憑什麼?!憑什麼要限制我的自由!你們有什麼權利這麼做?!”
鄒雨聽到這話,有些義正言辭的說道:“因為自由如果不限制的話!就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所以如果法律不這麼規定的話,那一定會導致有成年人利用幼女的無知,來獲取不正當利益!
你想一想,是不是這個樣子?”
小女孩聽到這話理直氣壯的說道:“無知個毛線!你們這些人就是打著保護我們的旗號限制我們!說我們無知!我懂得比你多多了!”
我還無知,我懂的比你多多了!
鄒雨聽到這話有些尷尬,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說,小女孩就跟滾刀肉一樣,還說我比你懂的多。
“保護和限制是理所應當的,在場的這麼多看熱鬧的大家想一想,大家小的時候,你們爸爸媽媽管不管你?”
張偉這個蠻不講理的小女孩走了過去,他也沒有直接問這個小女孩,反而是對那些看熱鬧的人問道。
“有人是沒有被管束成長到今天的嗎?不可能的,雖然我們都很討厭家長對我們的管束。
但是,我不得不承認,就是因為有家長的管束,我們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而且世界上哪有什麼絕對的自由?
在自由狀態下,絕大多數人選擇的是什麼?是選擇崇高,還是選擇墮落?
你自己問你自己一個問題,如果完全不受限制,你是選擇崇高,還是墮落?
大多數人都會嘴巴上說,選擇崇高,卻不由自主的墮落下去。
我舉個簡單點的例子,一個下載滿電腦遊戲的電腦放在你面前,然後還有一本學習教材。
要是我自己,我估計學習個五分鐘就開始玩電腦,然後玩一個兩個小時,然後把遊戲一關,說我怎麼是這樣的人啊?
然後再去學習十分鐘,然後後面又會幹什麼?又會不由自主的去玩電腦遊戲,所以才說為什麼人要受到限制。
就連偉大的學者胡適之先生都抵擋不住**,更不要說我們這些普通人了。
所以說,為什麼法律的家長主意至少在針對未成年人和神經病是有道理的。
所以不滿十四周歲,尤其是在這一方面!是完全沒有同意的能力!”
張偉剛剛說完,門口那些看熱鬧的人都開始鼓起了掌,似乎感覺他說的真有道理。
很多人的內心反應都是膝蓋中箭,真是,太TM真實了。
遊戲與書二者不可兼得,真相者也。
“屁!我墮不墮落關你什麼事?你憑什麼管我?!我有人權,我有完全支配自己的權利!我就墮落你管的著嗎?!
我和我的老師是真愛!難道和他在一起就叫墮落嗎?!你們這是強詞奪理!我抗議!”
可惜小女孩就算聽到張偉的話,也似乎一點都沒有聽進去,依舊在大喊大鬧著。
果然叛逆期的小孩,不管說什麼都聽不進去,堅持認為自己永遠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