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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二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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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二次開庭

兩天後的法院門口,她和陳中良邊上樓梯邊討論著一會兒開庭的事項,迎頭撞上一臉得意的沈子民。

“謝然然!今天怎麼一個人啊?怎麼?情人呢?朋友呢?這麼快就慘遭拋棄了啊?嘖嘖嘖。。。。。。”沈子民雙手插在西褲的口袋裡,抖著腿帶著幸災樂禍的表情。

“誰笑到最後誰才是真正的贏家!”她不屑的瞟了他一眼,“懶得跟你這種人多話。”

“哈哈哈。。。。。”沈子民仰著長長的脖子狂笑,彷彿法官已經把孩子叛給了他似的,“你就等著看我怎麼樣在你面前笑到最後吧!謝然然!你沒有資格跟我爭!”

“你!混蛋!”她強壓的憤怒徹底被他點燃,忍不住罵出口來,一轉眼卻看到沈子民隨後而來的父母,她睜大一雙帶淚的眼睛看著他們,她的心裡如火燒油煎,為什麼曾經是相濡以沫的一家人現在要對簿公堂?為什麼曾經對她視如已出的公公婆婆最終還是偏向自私的兒子?為什麼如今都齊心協力的共同來爭奪她辛苦生下來的寶寶?他們在法律上到底有沒有帶走寶寶的權利?如果有,那麼法律是否有失其公平公正。

“然然,”沈母看著氣極的然然,有些不忍,畢竟然然也曾經是自己比較中意的兒媳,“你別跟子民一般見識,其實只要你願意把孩子還給我們,我們就不會這麼做的,孩子在我們身邊你也可以一萬個放心。”

她看一眼沈母那張曾讓她覺得無比慈祥的臉,而今如此的令她生厭。

“然然,我們快走吧!”中良拉了一下她的胳膊,示意她不要激動,開庭自有定論。

她走了幾步,回過頭來,眼神中帶著凌厲與堅定,“你們想要回寶寶,那是痴心妄想,我不會讓你們得逞!”

“你!”沈母一下子有些顫抖的用手指著她,“子民,她。。她。。。她是敬酒不吃吃罰酒,今天再要不回孫子你就不是我兒子。”

“好好好。。。媽你這一次就把心踏踏實實的放在肚子裡吧,我這一回是隻能成功不會

失敗。”沈子民安慰著母親。

隨著法錘的一聲敲響,二次開庭正式開始,雙方陳述之後法官要求對方再次舉證。

“法官,我的當事人沈子民先生現在強烈要求法庭對他與孩子做親子鑑定,這是唯一直接而有效的證據,足以證明孩子是我的當事人沈子民先生的。”沈子民的律師沒有做絲毫停留便下了殺手鐗。

中良“咳”了一聲,站了起來,他沒有幫然然作任何辯護,他直接走向了沈子民的面前,“法官,我現在想請問對方當事人一個問題。”

“問吧。”

“請問沈子民先生!您和我的當事人謝然然小姐離婚之後您再婚了嗎?”中良看向沈子民。

“沒有。”

“請問沈子民先生!你可以保證您說的話是真實的嗎?”

“這?我是來打要孩子的官司的,跟我有沒有再結婚有什麼關係?”沈子民對於中良的問題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但又隱約覺得不安,他覺得陳中良在給自己下一個套,一下下的勒緊他的脖子。

“法官!我希望對方當事人客觀真實的回答我的提問。”陳中良繼續求得法官的援助。

“原告,真實回答對方律師的提問。”

“沒有就是沒有。”沈子民依然在狡辯,他心想他跟楊美麗的事情應該沒有人會知道。

“法官,他在撒謊,我現在想有請一下我的另一位證人。”陳中良大聲叫道。

“可以。”

“請證人楊美麗。”中良的一聲楊美麗出口,沈子民一下子站了起來,難以置信的看向門外。

遠遠就聽到了熟悉的高跟鞋的聲音,沈子民一下子癱坐在位置上,這個該死的女人來幹什麼?直覺告訴自己來者不善。

楊美麗踩著七釐米的細細的高跟鞋,手拿一隻檔案袋,扭著模特般的貓步走到證人席裡,甩一下波浪捲髮,回頭衝沈子民露齒一笑,沈子民的面板上馬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證人楊美麗,請問你和沈子

民先生是合法的夫妻嗎?”陳中良問。

“當然。”楊美麗從檔案袋裡拿出通紅的結婚證,開啟,照片上兩個人相互依偎甚是親密,“這就是證據,我是沈子民的現任合法妻子。”

“她是個騙子,是她騙了我。”沈子民衝著楊美麗咬牙切齒的叫囂著。

“沈子民先生請您不要激動,這是法庭,您只要安靜回答我的問題就好。”中良走近他身邊,“請問現在您確定這位楊美麗小姐是您現任的合法妻子嗎?”

“是!”沈子民無奈的回答。

“好,我現在的問題是什麼您在沒有取得您現任妻子的同意下便起訴了謝然然,並且要要回孩子,這是不是損害了楊美麗小姐的權益。”

“反對!”沈子民的律師說道,“反對對方律師提出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本案是針對孩子扶養權的問題,重點應該是做親子鑑定來決定孩子的去留。”

“對方律師,我問沈子民先生的問題與本案並無衝突,如果他想要帶走孩子,那麼為了孩子的成長,必定要給孩子的一個健康的生活環境,那麼請問沈子民先生的現狀可以帶好孩子嗎?他的現任妻子不同意他帶走孩子,竟然還受到了他的家庭暴力,請問法官我可以出示一下證據嗎?”

“可以。”

“大家請看!”中良拿出楊美麗手中的一沓照片一一展示,“這是楊美麗小姐在反對他要回孩子時的受到的家庭暴力,並且有警方的報警記錄。既然他沒有得到他現任妻子的同意就來起訴謝然然小姐,我想知道他要回了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中孩子可以健康成長嗎?孩子在謝然然身邊,得到的是最好的照顧,我請法官針對本案能夠做出明確的判斷。”

“法官,我覺得對方律師不應該扯出一大堆無關的事情來影響本案的核心,我和我的當事人沈子民先生現在對法庭的請求只有,儘快的做親子鑑定,至於以後撫養方面的細節只能以後再談。請法官斟酌。”沈子民的律師時刻提醒法官親子鑑定才是最有效的證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