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七月七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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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七月七日(2)
第121章七月七日(2)
是的,昨天,一個月以前,我們曾經無數次這樣長久地對視凝望,在對方眼睛裡,我們能夠看見永恆,能夠看見期盼,能夠看見柔情刻骨銘心,能夠看見深深眷戀無盡思念,能夠看見百千萬年的愛和等待。
但是現在,我不能。我想自己的目光裡,除了焦灼和憂慮,很難再表達出其他內容了。我不想這樣,我嘗試擠出笑容,希望能同她微笑相對。但是真的太難,我覺得自己的表演天賦太有限,我做不到這一點,我無法輕鬆下來,無法微笑面對她―――我現在的樣子,應該很滑稽。
滑稽的不僅僅是我的表情,訴狀也是。
藍萱已經唸到起訴書中有關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罪名及情節,我驚訝地發現,她說到這樣一段話:“---據當事人主動承認,被其男友揮霍一空的五十萬元鉅款,來自於當事人親手提供。經由本院審訊調查,該款項並無正當合法來源,嫌疑人亦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應當認定為―――”
什麼?我沒聽錯吧?―――主動承認?五十萬?親手提供?
我倒!
就象一瓢水倒進了油鍋,旁聽席上乍然轟動。沉默的人們好象猛地醒轉來,開始唧唧喳喳,議論不休―――顯然這就是外間傳說蘇靜美包養情夫的情節了。而且之前的公訴詞裡,她沒有作任何供述,只有這一條,她承認了!
~!%#^&%$#%$!
我可以肯定,這段話裡的那個男友就是我,那個五十萬就是我說不清楚的錢―――但是,竟然,蘇靜美說是她給的!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相信這就是她用來保護我的方式―――以自己的清白、聲名和冤獄為代價!
不可接受!―――我犯下的錯誤,不能讓她付出代價,絕對不能!這一刻,我覺得她很愚昧,簡直愚不可及!我還覺得自己很卑劣―――我居然還坐在旁聽席上,安之若素!
身邊的雲菲菲轉過臉來看著我,好象問了一句什麼,我沒有聽見。“冤枉!”我毫不猶豫地舉起手,放聲呼號,嚇得她一跳老高―――我的聲音很大很淒厲,蓋住了法庭其他聲響,我真的在號叫!
法庭安靜下來,審判區旁聽席上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我站起身子,又高喊一聲:“冤枉!”
不行,我不能站在這個位置,我有罪,必須站到審判席上去,我應當在那裡。我跳起身來,雲菲菲下意識地拉著我,她的眼神驚駭莫名。我沒有理她,揮開了她的手。我如此激動,以至慌不擇路,我蹬在椅子背上,從前排那些領導們的頭頂跨了過去,我衝上了法庭!
法警們圍了上來,攔住我的去路。
“這不是事實!你們冤枉她!”我衝著公訴人席高喊。藍萱面無表情,定定地看她手裡的文書,也不向這邊瞟一眼。我覺得心裡憤恨難平,大叫大嚷,跟那幾個看場子的制服糾纏不清。猛一轉臉,又看見了蘇靜美―――她就在我身邊,如此之近,我伸出手去,好象都能觸碰到她。
蘇靜美依然是淡淡的眼神,淡淡的微笑,去留無意,寵辱不驚。她注視著我,緩緩搖頭,似乎是在提醒我不要太沖動。
法官的法槌重重地落在審判席上,“幹什麼的?!干擾法庭審判,帶出去!”
我一驚,猛然意識到了自己在幹什麼,是的,太沖動了―――我是這個案子的證人,本來可以光明正大地站上來,合法有據地證明蘇靜美的清白,但是現在,我的魯莽將導致自己直接被驅逐,我暈!
“放開他,他不用出去。”出人意料地,藍萱說話了,她把手裡的起訴書放下來,冷冷地說,“這是本案公訴方證人。”
審判長驚訝的表情過於誇張。我知道那是裝的,他不可能不知道我跟蘇靜美的關係―――市中院的邢副院長,我不但認識,而且因為工作原因,經常打交道,彼此還很熟。
“呃―――”邢審判長用很陌生很職業的目光看著我,似乎很難決斷如何處理我這個天外來客。“證人不得參與旁聽,你不知道嗎?還有,你干擾庭審,我們可以依法拘留你―――”
“拘吧拘吧。”我打斷了他的話,“作過這個證,隨便你怎麼處理都行。”
邢副院長還在躊躇,藍萱又開口了,“審判長,起訴書已經宣讀完畢,公訴方請求提起證人到庭,以證明本案嫌疑人確實犯有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很明顯,藍萱不想在我這個現象上浪費表情,直接切入主題。
“呃―――好吧。”審判長無可奈何地點頭,他應該也在頭疼。
例行的出庭手續後,我站到了證人席。這個位置也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設的,實在太美妙了,比我先頭的想象要好上很多―――我終於得以跟蘇靜美並排而立,而且距離如此之近,近到她的一顰一笑,一縷髮絲我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蘇靜美側臉瞧著我,眼神中滿蘊笑意。我覺得她是在嘲笑我―――顯然剛才的當庭喊冤太過戲劇化,我的舉動也太過滑稽。
“請問審判長,可以開始詢問證人了嗎?”藍萱站起身來,向法庭提出請求。
我深吸一口氣,鎮定心神,端正態度,把臉板緊了。我一點也不覺得這是在演戲,一點也沒感到有什麼滑稽―――我站在這裡的目的,是來捍衛蘇靜美的,我要在法庭上打一場玫瑰保衛戰,即便戰死,也絕不遺憾!
“證人。”藍萱的臉轉向了我這一側,但是她依然沒有看我,盯著手裡的案卷。她的神態很冷漠,詢問的語氣也平淡,象是在例行公事。“嫌疑人供述,她給過你五十萬元錢,是這樣嗎?”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下意識地瞟了一眼身旁的蘇靜美。應該說我犯了一個錯誤,有點象是作弊―――我敢對天發誓,我這動作完全是個下意識的無心之舉,就好象開卷考試,又沒老師監考,不東張西望一把就對不住自己一樣―――可見我這個人,劣根性還是很明顯的,世界觀沒有改造好,天生就有黑箱意識,原本光明磊落的一件事落我手裡就變成鬼鬼祟祟了,呵呵。
讓我莫明其妙的是,蘇靜美居然完全配合我的下意識,她向我肯定地點了點頭,意思應當是暗示我承認這個事。我倒!她也舞弊!
但是我天生愚魯,完全不明白她的意思,我想我應該說實話,法庭不是開玩笑的地方。
“不是。沒這回事。她從來沒有給過我什麼錢。”我毫不猶豫地說。我的話語調清晰,意義完整,應該能夠讓人理解,不至產生歧義。“我以生命保證。”我又補充了一句。
蘇靜美無可奈何地笑,搖頭,但是她並不驚奇,好象知道我會給出這個答案。
藍萱也在笑,無可奈何地搖頭冷笑,她也沒有驚詫,也好象知道我會給出這個答案來,真滑稽。
“證人。”藍萱很快地發問,她應該早有準備,“那麼請你告訴我,你是否有五十萬的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是的。但是―――”我說,我也有了準備,“這是我的事,與本案無關,好象不應該在這裡提起。”我挑釁地看著藍萱。
“這筆錢與本案有關係。”藍萱的態度不急不燥,說話的聲音不疾不徐,“因為本案嫌疑人供述,是她給你的錢,這關係到被告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否成立。”
我明白了,非此即彼,這宗罪總得有個人扛―――不是我就是蘇靜美。該死的罪名―――在這個問題上,我確實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但是,我決不可能讓她來為我接受懲罰,付出代價。
“我重申一遍―――”我鄭重地說,“我有五十萬,我可以說明來源,跟蘇靜美沒有關係,是林曼琴給我的,你們可以調查。而且林曼琴的事情,有的同志也知道―――”我轉頭望向旁聽席,凝視著坐在第一排的市委書記藍正德同志―――事實上,我跟他的距離這麼接近,也是頭一回―――我希望自己的話能夠產生一點壓力。